2002年-2015年行政法主观题
行政法历年真题(含参考答案)
行政法学第一章行政法绪论第一节行政第二节行政法第三节行政法学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一、单选题1.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司考卷二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2015年卷二第43题)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二、多选题1.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司考卷二第76题)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2.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二第77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3.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年司考卷二第78题)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4.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司考卷二第77题)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2002年-2015年行政法主观题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观题2015年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
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
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
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参考答案:1.公司的设立登记为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符合“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为行政许可。
2002-2013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题库——主观题(附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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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3年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题库——主观题(附答案解析)案例分析题:(2012年)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线范围。
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
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
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
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线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97.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98.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
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99.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100.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
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2010年)98.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答案」B「考点」公务员「解析」选项A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据此可知,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选项B正确。
《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选项C错误。
《公务员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最全】2002-2017行政法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2017】43.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撤销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D.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44.某县工商局科员李某因旷工被给予警告处分。
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 A.处分决定可以口头方式通知李某B.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C.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D.李某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45.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C)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调整46.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于具体行政行为?(C)A.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B.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留C.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D.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47.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B)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受理决定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48.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发现的伪劣商品实施扣押。
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B.应制作现场笔录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2016】43、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A.国务院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答案】 B【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行政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2002年)24.李某在某特区订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
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企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A.直接依据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B.直接依据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C.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D.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理判决此案答案及解析:B 《立法法》第81条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25.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汇作疏忽末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答案及解析:A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违法或不当但已生效的行政行为依法使其失去法律效力,恢复行政行为作出前的状态;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对严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不是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消灭企业法人资格的一个正常程序,行政机关可以依申请进行。
本题中企业并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吊销企业执照,行政机关的错误变更登记是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所致,消除这一错误的行政行为只需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即可,因此选A。
26.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决定受理此案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答案及解析:A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主观题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历年真题主观题第一2013年,行政法真题主观题问题:1.省政府在受理次行政复议案件后应当如何处理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省政府应当审查省财政厅拒绝公开目录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如省政府已经授权财政厅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责令财政厅及时公布;如未授权相关机构确定并公布,省政府应主动公布。
2.如果张某未向财政厅提出过公开申请,而以财政厅未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的行为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二2017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真题主观题问题:1.请根据案情、材料一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请简答行政机关适用先行登记保存承担条件和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2)《行政处罚法》对市盐务管理局举行听证的主持人的要求是什么?听证由市盐务管理局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3)市盐务管理局以某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外省购进工业盐构成违法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16条规定,在已经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规章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不能设定新的行政许可。
法律及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行政许可,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制度。
故市盐务管理局认定有限公司未办工业盐准运证从外省购进工业盐构成违法的理由不成立(4)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为什么?市盐务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
2002-2010行政法单选
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答案」D「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
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答案」A「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答案」D「考点」公务员处分「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002-200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1)
95. 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A.C 市基层人民法院
B.C 市中级人民法院
C.A 市基层人民法院
D.A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9 条第 2 款规定 : “行
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政府是上一级政府 , 而县土地局是主管土地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门 , 都可以作复议机关 ?本题中 , 不可能由乡政
府自己复议 , 由法制局复议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因此 ,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C.
99. 经过复议后 , 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
A. 如果维持原决定 , 申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 如果维持原决定 , 崔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不定项择题 :
(2002 年)
(五)
A 市张某到 C市购货 , 因质量问题 , 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 , 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 ?C市
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 , 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 ?两天后释放了张某 , 但并未
返还所扣财物 ?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案情回答 95-97 题 ?
答案 :ABD
解析 : 《行政诉讼法》 第 37 条规定 :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 ,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对复议不服的 , 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也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
C.如果改变原决定 , 吴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自考行政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
自考行政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一、2000年行政法学自考试题及答案问:行政法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产生普遍约束力的管理行为规则,其制定的依据是()。
答:法律问: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法律关系,是()领域的基础学科。
答:政治学问: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裁定有()种形式。
答:2问:下列关于行政权力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行政权力只有一种,即管理权力问:行政执法实体是依照法律或者法规授予的行政权力依法对实施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在行政机关职能地位下,通过()的方式进行行为制裁的机关。
答:直接问:行政法院是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特殊法院,他们审查行政行为,最主要的目的是()。
答: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问:我国现行行政法规共分为四类,其中基本法有()两种。
答:宪法和地方性法规问:据行政法学中的一般性原则以及国际法的规定,行政法的补充和解释原则是()。
答:特别和自省法原则问:下列关于行政法的主要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行政法的规范对象是行政行为和行政活动问: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期限为()。
答:30日二、2005年行政法学自考试题及答案问:公共服务是政府通过()提供的服务。
答:行政机关问:有些生效行政法规对公民、法人包括()在内的特定对象的行为具有直接的约束力。
答:其他组织问:下列关于行政法权之性质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行政法权有统一民事行政两大性质问: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可以提起()。
答:行政复议问: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复议有规定的,适用它们的规定;对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的规定,这是()的原则。
答:优先适用问:行政诉讼法是()之一,是保护公民以及法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答:行政法院问:下列关于行政法的性质和准确定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行政法是一门以国家行政机关行为为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问:法过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用以制宪、立法、行使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及行政以行政权力处罚的()。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09年)9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
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
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
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
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C.被告为县国税局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期限、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故A项正确。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故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题是复议维持案件,故C项正确。
本案原告王某是以不服不予退税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所以不予退税决定的合法性是法院审查的内容,故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D项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政府书面予以认可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程序中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第一篇: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2009年)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法理学》历年真题 主观题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案例分析题:(2003年)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
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
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
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
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
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
如秩序与自由,维持秩序与限制自由关系的处理,是否考虑了价值排序原则、比例原则;如正义与效率,提高行政效率与实现社会正义关系的处理,是否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2009-11-6 15:8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98.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答案」B「考点」公务员「解析」选项A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据此可知,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选项B正确。
《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选项C错误。
《公务员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不能为10年。
选项D错误。
《公务员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无需经上级机关批准。
99.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
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9题)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答案」A「考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衔接的问题「解析」选项A正确。
2002-2018历年行政法司法考试真题及部分解析
2002-2018年行政法司法考试真题及部分解析(2018)案情:王某违法修建房屋,市国土资源局发出《违法通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王某不从,继续修建。
市建设规划局经过调查,向王某发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告知王某其建筑违法,限期1日内拆除,王某依然不从。
市建设规划局向城建大队发送委托书,委托城管大队进行强制拆除。
城管大队通知镇政府、镇管委会到场,组织人员将王某违法房屋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没有对王某房屋内的物品进行登记和妥善处理,导致王某财产损毁。
王某以镇政府、镇管委会、城管大队、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规划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赔偿。
问题:1.市建设规划局责令王某限期拆除的行为是什么性质?2.王某的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3.市建设规划局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4.王某提出行政诉讼的期限是?5.若在一审开庭时,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出庭应诉,并委托城管大队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法庭是否应予准许?为什么?6.王某请求损失赔偿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2017)案情:某省盐业公司从外省盐厂购进300吨工业盐运回本地,当地市盐务管理局认为购进工业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对该批工业盐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送达该公司。
其后,市盐务管理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定该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违反了省政府制定的《盐业管理办法》第20条,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购进的工业盐,并处罚款15万元。
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市政府维持市盐务管理局的处罚决定。
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材料一: 1.《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1990年3月2日第51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24条运输部门应当将盐列为重要运输物资,对食用盐和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的运输应当重点保证。
2.《盐业管理办法》(2003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2009年3月20日修正)第20条盐的运销站发运盐产品实行准运证制度。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 单项、多项、不定项选择、主观题及其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多项、不定项选择、主观题)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答案」D「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解析」选项A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
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答案」A「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答案」D「考点」公务员处分「解析」选项A错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法考主观题:行政法-案例指导分析
法考主观题:行政法-案例指导分析●答题方法●控权保民●找主体、看行为、分阶段、辨诉求、摆事实、讲规则●题型:1、常识作答;2、直引法条作答,要严谨全面;3、案情和设问融合型;4、综合运用。
●陌生题目怎么做:抄法条、基本原则、抄题干●范例——治安管理处罚案●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不予公开信息而起诉●《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阅览卷宗权优先于知情权,阅览卷宗权是在程序中的●是否可以直接起诉(是否存在复议前置)●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 主观题
行政法主观题1、行政权的特点行政法学所讲的行政权是指与立法权、司法权相对应的国家权力,是在以分权理论为背景,将国家机关划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前提下,对行政机关就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行使行政职权而作出的描述和概括。
(1)行政权具有公益性。
国家机关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于人民,行使行政权只能是为了公益,而非个别人的利益。
(2)行政权具有强制性。
行政权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强制性是行政权运行的背景。
(3)行政权具有优先性。
行政主体在职务上和物质上的优益条件称为行政优益权,行政权与私权比较具有优先性。
(4)行政权具有能动性。
行政权的运行要根据社会需要及时,主动地作出反应,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5)行政权具有不可自由处置性。
私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或者放弃权利,但是行政权是行政主体的权力也是职责,不可放弃。
2、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
法律优位原则,即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法律的效力等级高于行政立法第一,在法律已经对某些事项做了明确规定时,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二,在法律对某些事项没有明确规定,而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做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对该事项作了规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都让位于法律的规定。
第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已经做了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行政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
第四,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相抵触的行政规章应当由有关机关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撤销或改变。
(2)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一,作为行政活动依据的法律必须是实质性的法律规范。
第二,作为行政活动依据的法律规范必须是有效的。
第三,与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活动原则上是违法或无效的行政活动,应当由有关机关依据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或确认其为无效。
法律保留原则,是指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等事项方面,只有法律明确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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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观题2015年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
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
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
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
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
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
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
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问题: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
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参考答案:1.公司的设立登记为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公司的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符合“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为行政许可。
公司的变更登记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改变,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的登记。
对变更登记的性质认识不尽统一,有两种主流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是行政许可,理由是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一意见认为是行政确认。
理由是变更登记并不决定公司的身份或资格,只是对民事权利的确认。
2.乙、丙、丁为原告,被告为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分局。
本案中,针对区工商分局的决定,乙、丙、丁申请复议。
如市工商局作出维持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26条第2款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分局为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故乙、丙、丁为原告。
3.本案的审理裁判对象是市工商局撤销区工商分局通知的行为。
如果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为,那么原行政行为(登记驳回通知书)和复议决定(撤销决定)均为案件的审理对象,法院应一并作出裁判。
4.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如起诉状容欠缺或有其他错误的,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5.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送判决书。
宣判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2014年材料一(案情):2012年3月,建筑施工企业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
工商局根据王某、某提交的验资报告等材料办理了变更登记。
后市公安局向工商局发出10号公函称,王某与某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工商局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向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拟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王某、某得知此事后迅速向公司补足了600万元现金,并向工商局提交了证明材料。
工商局根据此情形作出责令改正、缴纳罚款的20号处罚决定。
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3号会议纪要,认为原野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而工商局处罚过轻,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后工商局作出吊销原野公司营业执照的25号处罚决定。
原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材料二:2013年修改的《公司法》,对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额,二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是取消货币出资比例限制,四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的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和配套监管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问题:1.材料一中,王某、某是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认定?2.材料一中,市政府能否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3.材料一中,工商局做出25号处罚决定应当履行什么程序?4.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意义。
答题要求:1.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法理透析】本题前三问考查《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第四问要结合《公司法》修改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答。
1.虚报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欺诈手段虚报其注册资本以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工商局经调查发现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嫌疑,王某、某构成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对在工商局作出20号处罚决定前补足注册资金的行为,属于主动减轻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市政府不能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工商局撤销原处罚决定。
从合法行政角度:3号会议决定的形成违反了"法律优先"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的原则。
从程序正当角度:违反了法定程序。
从诚实守信角度:行政机关已经作出来了20号处罚决定,但是后来又废除了这个决定,采取新的处罚决定,显然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3.工商局作出25号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据此可知,适用听证程序的条件有:(1)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2)经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
本案中,25号处罚决定的容是"吊销原野公司的营业执照",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的规定,工商局在作出该种处罚决定之前,应先履行"告知原野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程序,原野公司在被告知该权利后,其有权选择是否要求工商局举行听证,若原野公司要求工商局举行听证的,则工商局应当组织听证。
4.考生可以以行政法的几个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分别进行阐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两个方面: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①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第一,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
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在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上:第一,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第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措施。
行政机关不遵守这一不作为义务,将构成行政。
(2)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该原则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第三,比例原则。
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
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述和申辩。
第三,回避原则。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原则该原则分为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