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苏政办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江苏省“十一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为了进一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环境保护回顾及面临的形势(一)“十五”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环保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省委、省政府把环保优先确立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之一,将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地在小康进程中保护环境和建设生态。
进一步完善环境价格体系,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环保多元投入机制,全省环保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九五”末的1.6%提高到2.3%。
二是重点流域区域治理初见成效。
太湖、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重点治污工程进度和水质达标率均达到国家阶段性控制要求。
全省万元GDP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0年分别下降31.7%和28.9%,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率达到75%和95%,较“九五”末分别提高13%和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宁政办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6日南京市“十四五”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地下空间是转型时期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十三五”期间,南京市高度重视地下空间有关工作,取得了多项突破。
其中,地下空间开发容量达国内领先水平,新街口地下城雏形初显,江北新区核心区启动建设,地下空间竖向开发已下探至地下68米,综合管理和规划编制等多个体系已初步建成,地下空间信息系统建设等多项工作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地下空间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三,地下空间已成为展示南京城市发展的名片。
(一)开发利用情况1.地下空间规模快速增长。
规模总量处全省第一、国内领先水平,截至“十三五”期末,南京全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为7190万平方米,人均地下空间开发面积达7.7平方米,规模总量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南京市新增地下空间规模总量约3400万平方米,年均新增地下空间开发规模达6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
2.地下空间格局初步显现。
“十三五”期间,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升了新街口、河西中部、南京南站及江北新区核心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强度,成为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宁委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宁委发〔2017〕37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和检察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各区党委和政府应结合机构设置和相关工作分工情况,对本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做出相应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协调机构。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江北新区直管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在江北新区共建区内行使市级环保审批管理权限。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领导机构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方针,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第四条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研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研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5•【字号】宁委办发[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研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宁委办发〔2013〕28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今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亚青会举办和城市建设管理攻坚之年,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中期考评之年。
市委提出,做好今年工作,必须按照“干事创业”这一核心要求,聚焦大事、聚焦重点,凝心聚力打赢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薄弱指标提升、城市面貌整体改善、办好亚青会“三大攻坚战”。
完成这些新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着眼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加快率先基本现代化进程、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提供有力支撑。
现将2013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相关课题,确保调研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对所形成的调研成果,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内部调研刊物将优先予以刊发。
附件:2013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2013年3月15日附件2013年全市重点调研课题1.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中期评估与建议承担部门:市委办公厅(政研室)2.市属集团应对当前宏观投融资政策调整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承担部门:市委办公厅(政研室)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关于南京市家庭农场发展的调查研究承担部门:市委办公厅(政研室)市发改委4.政府性债务情况调研承担部门:市人大办公厅5.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6.南京新型城镇化研究承担部门: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7.强化生态倒逼机制推进绿色工业发展承担部门:市政协办公厅8.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及财产申报制度的探索与研究承担部门:市纪委(监察局)9.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问题研究承担部门:市委组织部10.城市国际形象传播研究承担部门:市委宣传部11.全媒体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研究承担部门:市委宣传部12.发挥南京海外统战工作优势,推进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与思考承担部门:市委统战部13.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农村土地整治及新型社区建设投入问题研究承担部门:市委农工委14.南京社会公众安全感建设与提升对策研究承担部门:市委政法委15.对党群关系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启示-以六合区为样本承担部门:市委党史办16.关于如何破解重大项目督察推进难题的调研思考承担部门:市督察办17.南京打造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对策建议承担部门:市委党校18.南京生态文明建设的外在压力、内在动力及其实现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市委党校19.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机制研究承担部门:市委社建工委20.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与配套政策措施承担部门:市编办21.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承担部门:市编办22.促进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对策与路径承担部门:市发改委23.“智慧南京”建设信息资源整合探索与实践承担部门:市发改委24.南京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研究承担部门:市发改委25.南京能耗总量控制调研承担部门:市经信委26.加快推进南京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承担部门:市住建委27.南京市科技银行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承担部门:市科委28.浅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及对策承担部门:市公安局29.“廉洁岛”模式初探及在南京青奥会的运用承担部门:市检察院30.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预防对策研究承担部门:市检察院31.我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承担部门:市法院32.抓住青奥安保机遇切实履行根本职能服务南京“三争一创”工作大局承担部门:市国家安全局33.南京民政工作转型升级研究承担部门:市民政局34.吸纳外地律师优质资源促进南京律师业转型升级承担部门:市司法局35.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化解多元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承担部门:市信访局36.南京市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及管理对策承担部门:市财政局37.关于做好我市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改革的调查与研究承担部门:市人社局38.“后土地经济时代”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市国土资源局39.“阳光拆迁”实践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市国土资源局40.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基于政府专项审计调查的视角承担部门:市审计局41.放开商品市场价格管理体制中信息引导作用探究承担部门:市物价局42.城市国际化下的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承担部门:市工商局43.青奥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与监管体系研究承担部门:市工商局44.关于南京化工园建设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化示范区的调研承担部门:市质监局45.地下空间施工事故的防控承担部门:市安监局46.关于提升城市经济国际化功能水平的几点思考承担部门:市投促委47.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开发区功能平台发展的新路径承担部门:市投促委48.南京交通运输现代化指标体系及发展重点研究承担部门:市交通运输局49.加强现代农业发展人才支撑对策研究承担部门:市农委50.南京水利现代化建设推进相关调研承担部门:市水利局51.对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的思考承担部门:市商务局52.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问题研究承担部门:市文广新局53.优化保障房区域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与思考承担部门:市人口计生委54.《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承担部门:市民宗局55.南京城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承担部门:市人防办56.华人华侨高层次人才在宁创业创新情况调研承担部门:市侨办57.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指标体系研究承担部门:市政府法制办58.政策调整对市属集团投融资工作的影响及对策承担部门:市政府国资委59.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承担部门:市国税局60.构建地方税体系的研究承担部门:市地税局61.关于“低碳生态智慧城”建设发展策略的研究与探索承担部门:河西新城指挥部62.化学工业在南京工业结构中的支柱作用及转型升级方向与关键问题承担部门: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63.南京重要过江通道质量与安全对策研究承担部门:市交通集团64.科技金融集团的战略定位与发展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南京紫金投资集团65.南京港应对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对策深度研究承担部门:南京港集团66.电力保障指挥体系数字化应用的探索承担部门:南京供电公司67.南京过江交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部门:路桥指挥部68.南京地铁资产资源管理模式研究承担部门:市地铁集团69.发挥会展功能,助推城市国际化建设承担部门:市会展办70.全媒体时代城市广电品牌资源产业化拓展路径探讨承担部门:南京广电集团71.南京数字出版产业发展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南京报业集团市委办公厅(政研室)72.南京空间广告资源管理机制创新研究承担部门:南京报业集团市住建委73.充分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的研究承担部门:市总工会74.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公益项目体系研究承担部门:团市委75.南京妇女现代化发展进程监测体系研究承担部门:市妇联76.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的监测评估与建设战略承担部门:市社科院77.关于我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调研承担部门:市工商联78.南京软件大学建设方案研究承担部门:金陵科技学院79.落实高等教育法,激发高等院校活力-市属高校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承担部门:南京晓庄学院80.加强征信业管理,优化南京地区信用环境对策研究承担部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81.新经济下的地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创新研究承担部门:南京银行82.南京城乡居民增收路径研究承担部门: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83.充分利用亚青、青奥赛事提升城市运行国际化水平承担部门:南京青奥(亚青)组委84.以创新驱动增创玄武发展转型提升特色优势的研究承担部门:玄武区85.中心老城区促进产业更替对策思路研究承担部门:白下区86.秦淮区构建全域旅游格局的探索与思考承担部门:秦淮区87.鼓楼区关于转化高校和企业资源实施转型升级的研究承担部门:鼓楼区88.建灵秀江滩景打长江文化牌-现代化滨江城区建设战略思考承担部门:下关区89.以建设“紫金人才特区”核心区为先导,加快建设国家级仙林科技城承担部门:栖霞区90.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国际化发展的路径与思考承担部门:雨花台区91.抢抓城镇化机遇构筑江宁城乡一体发展新格局承担部门:江宁区92.依托生态优势建设品质浦口承担部门:浦口区93.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崛起-六合区新一轮科学发展的路径选择承担部门:六合区94.打造溧水空港经济区构建转型升级主阵地承担部门:溧水县95.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增创绿色发展新优势承担部门:高淳县。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24•【字号】宁委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南京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8〕60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南京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4日关于推进南京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8〕23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宁委办发〔2018〕4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南京农业绿色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结合南京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绿色兴农,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降低利用强度、改善生产环境、增加绿色供给为目标,加强重要资源保护,强化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联动、全产业链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促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实支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宁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19日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苏发〔2020〕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指以街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相邻的两个以上完整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的综合性整治活动。
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坚持立足农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原则上到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1个(栖霞区),建成省级示范项目5个(原则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各1个)。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86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8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7日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水污染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6〕1号)的有关要求,顺利推进畜禽禁养区划定及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促进全市畜禽养殖合理布局,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疏堵结合”为基本原则,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从源头上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实现畜禽养殖业的分区管理,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重点工作(一)养殖区域划定1.禁养区的划定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重点区域保护与可操作性相兼顾的原则,提出如下划定条件:(1)全市绕城公路以内;(2)主要通长江河道(马汊河、朱家山河、外秦淮河、秦淮新河、九乡河、七乡河、城南河、牧龙河等)和秦淮河、滁河一级支流岸脚外500米以内;(3)南京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其他类型生态红线区域的一级管控区;(4)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5)江北新区核心建设区;(6)各区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95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9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等文件精神,积极贯彻城市低影响开发理念,扎实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涝能力,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扣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转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和城市发展方式,立足我市自然条件,着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不断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有效削减雨水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利用,为我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美丽城乡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规划引领。
更新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坚持生态方法与工程手段并重,“绿色”措施与“灰色”设施相结合,实现城市排水由“快速外排、末端集中”向“慢排缓释、源头分散”的转变。
在城市各层次、各相关专业规划编制过程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低影响开发系统,科学确定海绵城市有关控制目标及指标,并作为出让地块的规划管控条件。
(二)生态为先。
严格城市蓝线和绿线管理,加强对河湖、绿地的保护和建设,积极采用自然排水方式,充分发挥城市自身对雨水的自然积存、渗透、净化作用,提升城市水生态的自然修复和循环能力;加强城市开发管控,积极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努力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雨水径流特征接近开发建设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08•【字号】苏政办发[2011]136号•【施行日期】201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36号2011年10月8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为深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大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自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第4次公众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达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3个百分点,高于“十五”期末2.33个百分点。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科普资源开发共享力度不够大,社会化科普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高层次科普人才比较缺乏,科普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各地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既需要发挥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也有赖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20•【字号】宁政办发〔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四节指标体系第三章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第一节加强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第二节构建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第三节强化近期战略空间引领第四章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第二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第三节探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第五章加强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第一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二节构建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新格局第三节推进矿产资源保护治理第六章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一节推进土地市场化配置第二节优化土地资源供给管理第三节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机制第四节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转型第七章加快推进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第一节强化基础设施规划资源保障第二节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第三节塑造城市特色景观风貌第四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第五节探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第六节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第八章大力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第二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第三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九章夯实规划资源治理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第二节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第三节构建科技信息支撑体系第四节构建法治和标准化体系第五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第六节加强规划资源执法监督第十章推进实施规划资源领域重大工程第一节实施保护与修复类重大工程第二节实施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类重大工程第三节实施基础支撑类重大工程第四节实施规划管理类重大工程第五节实施综合管理类重大工程第十一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第二节完善实施机制第三节加强人才保障第四节开展评估监督第五节推动广泛参与南京市“十四五”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首个五年,是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时期。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4•【字号】宁委发[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08〕13号)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现将《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牵头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市委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向市委全委会作出报告。
2008年3月4日中共南京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了2008年全市的七项重点工作。
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现将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南京模式,突出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型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确保在宁高校和科研院所应用技术成果本地转化率达40%。
加快软件产业发展,提升软件“两园多基地”功能,积极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加快5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2、以科技型制造业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逐步建立高端化的先进制造业体系。
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重点培育100家成长型科技企业,突出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工业有效投入保持20%以上的增幅,总量突破1100亿元。
(牵头部门:市经委、市科技局)3、优化人才环境,大力拓展高层次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科技专业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不断壮大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答案--生态文明建设读本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生态文明建设读本一、单选题1.发展绿色经济的导向是()。
(1.0分)A.生态科技B.能源类型C.市场D.资本2.2016年12月,为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1.0分)A.《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B.《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C.《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方案》D.《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组成单位成员》3.2017年6月1日,()宣布退出《巴黎协定》。
(1.0分)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4.()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
(1.0分)A.十六大报告B.十七大报告C.十八大报告D.十九大报告5.截至2019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一共公布了()批绿色制造。
(1.0分)A.2B.3C.4D.56.从()的角度,发展绿色经济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0分)A.改变经济发展的能源结构B.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C.资源利用程度D.资源节约7.在世界围,先污染后治理的代表是()。
(1.0分)A.美国B.德国C.英国D.法国8.()是指如果某一国生产的产品不能达到进口国在节能和减排方面设定的标准,就将被征收的特别关税。
(1.0分)A.碳税B.碳关税C.环境税D.资源税9.在我国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区中,优化开发区域不包括()。
(1.0分)A.环渤海区域B.长三角区域C.珠三角区域D.北部湾地区10.()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布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1.0分)A.十七大B.十八届三中全会C.十九大D.十三届人大11.首次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文件是()。
(1.0分)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B.《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D.《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12.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举行的()通过了“巴厘路线图”。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4]106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4]106号2004年12月2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序言新世纪头20年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江苏加快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发展阶段。
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节约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加强生态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江苏抓住战略机遇期、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
建设生态省,目的是把省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以较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赢得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江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省经济既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立足省情和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借鉴国际经验,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推进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为了动员组织全省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省政府组织编制了《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9•【字号】宁委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宁委发〔2017〕5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9日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我市“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公正,依法协调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精)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县 (市、区委,各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1年 8月 30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六个注重” ,实施“八项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对化解资源环境约束, 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决定》 (苏发 [2011]9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 (苏发 [2010]24号 ,现就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生态省建设,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 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大力创新体制机制, 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走出一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 “十二五”期间,推动全省进入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期, 大力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 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生态省建设 80%的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确保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到 2015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 GDP 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 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7%左右,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25%,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8,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 20%以上。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3.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12日南京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工作,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根据江苏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做好“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奋斗目标,创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标准引领,全面对照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标准细化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要坚持系统治理,将创建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迎复审相结合,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统筹推进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以创建工作的成效提升城市综合发展实力、人民生活品质、生态环境质量、社会文明程度、共同富裕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
二、主要任务(一)夯实城市建设发展基础1.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
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90,省级以上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85分,法治建设满意度≥90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6]10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0.09
【实施日期】2016.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6〕10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9日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江苏地区)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江苏地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6.05.30
•【字号】苏建函科〔2016〕342号
•【施行日期】2016.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江苏地区)的通知
苏建函科〔2016〕342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建科函〔2016〕96号),我省共有107个项目被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
现将列入计划的项目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本地、本单位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实施监督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江苏地区)目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30日附件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科研开发项目
三、科技示范工程项目。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的决定(2011年4月15日)2009-2010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大政方针,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抓住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阔视野、开阔思路、开阔胸襟,积极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深入扎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大批对市委市政府决策具有参考价值、对实际工作具有推动作用的调研成果。
为表彰先进,经严格评选,决定对《以办好青奥会为契机,全面提升南京城市国际化水平思路研究》等68篇优秀调研成果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
希望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对南京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发展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破解难题,提出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对策,为南京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在江苏“两个率先”中带好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获奖篇目2009-2010年度全市优秀调研成果评选获奖篇目一等奖(10篇):1、以办好青奥会为契机,全面提升南京城市国际化水平思路研究市委办公厅(政研室)祁豫玮张志炎蒋谦汤晋程金林周蜀秦2、关于加快南京港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交通运输局、港口集团胡迎春张映芳张小琴杨联宏祝瑞波张晖朱秉秋柯康陆瑞峰3、关于南京市农民消费意愿、消费能力和消费倾向的调查市委党校曾向阳甘文华周进萍王春梅李菁怡马运军孙景坛4、南京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的调研报告市人社局、政府办公厅(研究室)课题组5、南京城市竞争力与区域影响力现状及提升策略研究市城市竞争力研究课题组6、关于彰显南京佛教文化的调研报告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张年安索绍利杨桂年7、基于历史机遇期的南京城市转型战略研究市社科院李程骅黄南丰志勇吴海瑾陈燕王飞殷京生周蜀秦8、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市发改委“十二五”规划研究课题组9、南京农村土地银行构建战略研究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课题组10、关于新形势下建邺转型、创新、跨越发展的调研思考建邺区委二等奖(20篇):1、关于增强南京门户城市功能的措施建议市发改委唐建荣洪礼来陶磊2、南京市加快发展航空产业的研究报告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宋璐张新年祝瑞波车鸣徐平3、解读重点工程平静拆迁之策--关于六合区顺利实施机场项目拆迁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市委办公厅(政研室)黄永祥赵正宇徐文政4、全力打造南部空港新城,强化南京中心城市地位农工党南京市委程大林5、关于提升南京城市应急管理能力的调查与思考市委党校马建珍郝继明王建莲陈华6、加快发展我市中介服务业系列调研市委办公厅(政研室)马俊哲廖启源黄秀玲胡小平7、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问题的调研报告市人社局陈建宁冯世元裴晶骆晓鹰8、南京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金明张黎明胡明东洪蜀宁胡亮亮9、利用资本市场,推进南京产业转型升级民建南京市委专题调研组10、文化南京战略实践与实施路径选择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周舫黄书田黄承贵11、南京市民营经济“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市工商联曾向东韦廉黄国平褚丹植丁雯12、2005-2009年南京市三资企业外资非正常撤离情况调查市中级法院杨太兰沈湧薛枫张晗庆姜欣13、南京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市民政局、发改委、政府办公厅(研究室)14、创意产业促进南京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与对策市发改委刘娟庞绍堂15、关于南京空港发展区发展战略规划的思考与建议市投促委(口岸办)朱晓煜邓志平姚亮16、秦淮老城南片区保护与更新的辨析思考秦淮区委办公室陈小飞王礼斌17、地方税收促进推动南京经济转型发展的思考与建议市地税局林克勤王超18、我市国资监管工作的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市政府国资委鲍友贤曾建华王浩康张涛19、让党员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先锋--市自来水公司“一滴水”党建的探索和思考市城建集团江勇善陈东陈旭东华岚20、关于打造全市现代消费休闲中心的调研报告白下区委陆平贵三等奖(38篇):1、关于加快“南部新区”规划建设发展的建议案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城市建设)委员会何佳泉吴震曲思泽张智媛陆宏宁2、关于南京市领导干部新闻执政能力调查分析报告市委宣传部曹劲松王德生时鹏程陈永进3、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发展现状与“十二五”人口发展展望市人口和计生委姬桂玲刘贵春丁小平张义明陈芳4、斗志激发思路,速度引领跨越市委办公厅(政研室)时新峰秦峰韩道辉刘立5、统筹南京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与路径探讨市委党校金雁6、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调研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委宣传部课题组7、关于在江北地区设立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调研市政协经科委王鹤兴王小波陈丽玲刘劲松8、关于南京化工园及周边地区污染企业现状的调查报告市环保局韦昌明包洪新顾元刚王海涛9、洞悉企业内在价值,开启市场动力之源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华东10、南京做大做强“马产业”的调查与思考市委办公厅(政研室)李涛胡小平11、关于推动宁台交流合作深入发展的建议台盟南京市委胡有清刘卫东12、建设以文化为灵魂的“智慧南京”民进南京市委曹建国王长才陆铮铀于江顾苏宁13、民主党派成员思想状况及其政治引导民盟南京市委魏淑玲14、公推公选的价值理念与制度意义--以南京市的创新实践为研究对象市委党校邵建光15、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就业论证制度的调研与思考市人社局周正国张国权16、土地供应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践与探索市国土局丁和庚王海龙胡立兵17、南京软件企业人才需求分析及差异化定制培养模式研究市科委、市科技信息研究所课题组18、构建部门评价与财政评价主辅结合的绩效评价新模式市财政局徐俊刘永辉齐佳雄19、在加快“三个发展”的进程中构建具有现代化和法定化特征的服务型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吴国璋黄承贵陈新颜卜赛红20、南京文化产业园发展现状、功能分析与提升对策市社科院谭志云赵德兴傅启元李惠芬21、对“三类人员”无法羁押引发“捉放潮”带来社会危害的调查与探索市公安局朱建国22、南京市2009年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市检察院杨琦李永坤23、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防治对策市检察院林志梅杨琦24、南京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现状、问题及对策市政府法制办王裔华蒋书兵25、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调研报告市民政局陈学荣赵军王正海符信新26、关于促进南京会展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调研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田涛颜健健姜晓静庞照银茆发林朱爱根张菁27、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状况及2011年发展预测市商务局李绍明28、关于发展南京智能电网产业的调研与建议市发改委蒋伟殷京生29、我市中小工业企业现状分析及加快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市经信委印幸福李新农叶德华30、南京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市科委王愿华蔡伯圣赵楠董群姚建虎万国新陶幸光钱新31、南京市镇街财政职能定位及机构人员管理的调研与建议市财政局金钟曹毅邱耀全陈翊32、校务委员会试点工作调研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徐传德张生秦雯潘杨华崔婷33、打造总部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鼓楼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调查鼓楼区委办包磊34、加速集群化,再造新优势--雨花台区软件产业集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雨花台区委办市委办公厅(政研室)调研处35、打造创新型经济,增创发展新优势江宁区委办严应骏吴孝江夏巍巍王圣俊36、着力营造大旅游优势,精心打造最美乡村高淳县委办唐志刚沈春喜夏朝阳孔振宇俞炜芮晨刚37、南京市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思考市工商局陆广陵张泰卫新华于空军38、坚持一体化发展,实现最大化效应--栖霞区推进区域融合发展的实践与启示栖霞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11•【字号】宁政办发〔2016〕159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16〕1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固废分类管理,严格履行部门职责根据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污染者依法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污染者的主体责任;按照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实施固废分类管理,严格履行部门职责。
(一)工业危险废物。
环保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强化对工业危险废物道路和水路运输过程的监管。
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倾倒、转移、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行为的侦查侦办。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二)医疗废物。
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集中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责任部门: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三)实验室危险废物。
环保部门加强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所属实验室或检测间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以及其他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四)汽修行业废铅酸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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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自然保护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6]70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5.23
【实施日期】2016.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7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现将《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力争迎头赶上,确保我市在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工作中实现争先进位。
一、落实年度目标,推进重点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大会的总体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南京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南京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目标任务书》等文件要求,把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工作
实绩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考核激励,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部署、有跟进、有督查、有考核,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要求,认真梳理差距,区分巩固提升和薄弱环节攻坚两类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
对近两年考核中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机制。
同时,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深入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提高市民参与度,在黑臭河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群众献计献策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形成共识。
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全面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引导市民增强环保理念,提升生态文明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3日
附件:
2016年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