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在库养护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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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库养护标准程序

1.目的:建立品在库养护标准程序,规范库存产品的养护行为。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库存产品的在库养护。

3.职责:仓库保管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色标管理: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要有醒目地状态标志。

4.1.1已经质量受权人或其转授人批准放行的产品挂绿色合格标志,准予出库。

4.1.2尚在检验或审核中的产品挂黄色待验标志,不准出库。

4.1.3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库)内,挂红色不合格标志,不准出库。

4.2存贮要求

4.2.1产品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垛码放。

4.2.2产品不得直接码放于地上,必须放于垫仓板上,不得靠墙、壁顶存放,垛与垛间要留有间距。

4.2.3在搬运、堆垛等作业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2.4产品要码放整齐,印有产品批号面朝外,不可倒置。

4.3货位卡管理

产品入库后要及时建立相应货位卡,记录收发结存情况,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4库存养护要求

4.4.1产品应按照相应的贮存要求存放在阴凉库(20℃以下)或常温库(10-30℃)内,库内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4.4.2在库房空气流通处的位置设温湿度计,每日上午和下午各作一次记录。当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降温、加热、除湿或增湿等措施,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

4.4.3库房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4.4.4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在库产品的贮存情况,包括产品的存贮码放是否规范;状态标志的设置是否准确、明显;帐、卡、物是否三相符;产品外包装有无破损、

霉变等异常情况;产品近效期情况等。

4.4.4.1若发现产品存贮码放、状态标志设置等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

4.4.4.2若发现帐卡物不相符时,要及时查找原因。

4.4.4.3若发现产品外包装破损、霉变,可能影响到产品内在质量时,应暂停出库,挂黄色待验标志,向质量管理部申请复验,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4.4.4对近效期的药品,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停止出库,转入不合格区(库),挂红色不合格标志,并向质量管理部提出销毁申请。

4.4.5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在库产品的状态转换及时变换状态标志,判定为不合格品的应立即转入不合格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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