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塔集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更好的发挥流动党员在新农村建设、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管理对象

实施范围:镇机关党组织、镇各村党组织、企业党组织。镇域内其他党组织应根据职责要求,结合党务工作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流动党员管理实施细则。

流动党员管理对象:主要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地点、时间不确定的党员;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的退役军人等人员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组织关系存放在人才(劳动)服务机构的党员。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双向管理、共同教育。树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一盘棋”的观念,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双向互动、共同负责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二)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生活环境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镇党委流动党员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耿振平;

副组长:张平久;

成员:张朝金、张志业、刘西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流动党员管理的日常工作。赵复魁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闫振、刘士如、刘惠群、田洪涛

四、职责内容

(一)对流出地党组织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及时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对每一名外出流动的党员均要单独登记,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情况;

3.要在本党组织内为每位外出流动党员确定一名联系人。联

系人要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要定期向外出流动党员寄送学习资料,便于流动党员在工作之余开展自学,及时了解学习党的重要理论和文革政策,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5.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党组织要安排同志上门看望慰问,与流动党员进行交心谈心,同是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并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的组织管理;

(二)对流入地党组织

1.对流入本地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外来流动党员,要认真查验其《流动党员活动证》,要及时与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进行联系,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及时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卡;

2.核实流动党员身份后,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找外来流动党员开展一次交心谈心,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状况、对组织的要求等,同进对流动党员提出要求,鼓励他们充分发挥党员作用、树立党员形象;

3.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及时将已核实身份的外来流动党员(建卡党员)编入党支部,组织他们参

加党的组织生活;

4.确定至少1名正式党员专门负责外来流动党员的联系工作。定期与他们进行联系,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提供必要帮助;

5.要及时在其《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每半年向外来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反馈一次党员的学习、工作和表现情况。尤其要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提供有关材料;

(三)对流动党员

1.外出前,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

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按规定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选举,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或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寄回本人自评材料或党性分析材料,也可参加组织生活所在党组织的民主评议或党员党性分析评议。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流动党员一般应当特《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镇党委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标准编号盖章后,由各村(居)及企业党组织登记发放。流入地党组织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凡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原则上都应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一般应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挂靠其他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企业等,可根据实际情况,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二)积极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1.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流入地党组织要引导外来流动党员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充分发挥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