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
铁合金行业准入指南
铁合金行业准入申报工作指南一、申请从事铁合金生产的企业应向当地县级工业部门提出铁合金行业准入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含企业名称和所在地、企业性质、职工人数、总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工艺装备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品种生产能力、分品种产量等)、《铁合金生产企业行业准入情况评价表》(见附件)、省级环保部门认定的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未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除外)证明材料。
二、受理县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铁合金企业的铁合金行业准入申请材料,确认企业的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后做出受理决定,自企业报送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出具《铁合金行业准入申请材料受理决定书》,10日内向省辖市工业部门进行申报,提交请示报告,随文转交企业的申请材料。
企业在提出申请时,若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行业准入有关文件规定,县级工业部门要当面口头或者书面指导企业更正、补齐、完善。
三、复核与转报省辖市工业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和转报。
主要复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对是否符合准入条件进行初步确认,自收到县级工业部门请示报告10日内,作出是否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报的决定。
确认不符合准入条件,不予向上级工业部门转报的,要书面通知企业。
确认符合准入条件的,要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请示报告,随文转送企业的申请材料。
四、现场核实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收到省辖市的请示报告20个工作日以内,组织专家按照《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铁合金生产企业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
经专家组现场核实作出评价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的申请材料及《铁合金生产企业行业准入情况评价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关于印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发文字号】发改投资[2006]1538号【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发布日期】2006.08.01【实施日期】2006.08.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5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安全监管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银监会各监管局: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和国务院第143次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对今年以来的新开工项目,在已经开展的自查工作基础上进行全面清理。
为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特制定《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附: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一、清理的范围各地要对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的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
其中,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水泥、电力、纺织行业要清理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煤炭行业要清理设计能力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02•【字号】青政办[2004]124号•【施行日期】200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4]124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银监局《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七月二日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银监局2004年6月)电石和铁合金行业是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近年来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纷纷扩大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全国生产能力超出预期市场需求一倍以上。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5月下发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2号)。
目前,在我省也存在铁合金行业盲目发展的现象,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而且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4]22号文件精神,遏制我省电石、铁合金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的势头,现就清理整顿电石和铁合金行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宏观经济调整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3号),以及原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工商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现有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和在建(拟建)电石、铁合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中国及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促进增材制造与传统铸造工艺融合发展
中国及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促进增材制造与传统铸造工艺融合发展
铸造是指将固态金属熔化为液态倒入特定形状的铸型,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金属有:铜、铁、铝、锡、铅等,普通铸型的材料是原砂、黏土、水玻璃、树脂及其他辅助材料。
特种铸造的铸型包括:熔模铸造、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陶瓷型铸造等。
国家层面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铸造行业发展,中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铸造行业的相关政策,如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严禁新增钢铁产能。
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
国家层面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铸造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铸造产业发展,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
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电监会等七部委:对铁合金生产用电实行差别电价
典型, 定期在 千家企业 中推 选若 干 “ 国家 节能
先 进 企 业 ”和 “ 国节 能 先 进 个 人 ”; 是 加 大 全 六 违规处罚力度 ; 是加强综合协调 。 七 《 通知 》 求 , 要 各地 区 、 部 门 、 单 位 要 全 各 各
面落实科 学发展观 , 加快经济增 长方式转变 , 建 设资源节约型 、 环境友好型社会 , 实现可持续 发
维普资讯
『 政看点
为进一 步落实 《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 节约
型 社会 近期 重点 工作 的通 知 》(国发[0 52 2 0 1l 号) 精神 , 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 管理 , 据有 根
关法律法 规 , 家发展改革 委 、 家能源办 、 国 国 国
出了 7项保障措施 :一是依法加强节 能监 督管
理 ; 是 实 行 强 化 节 能 的 财 政 税 收 政 策 ; 是 加 二 三
● 节能行动 , 十一五 ” “ 期间将实现节能 l 亿吨标
寺 准煤左右 : 《 知 》 千 家 企 业 节 能 工 作 提 出 了 6条 通 对
大节 能降耗 改造项 目的支持力度 ,重点支持一
批 节 能 降 耗重 大 项 目和 示 范 项 目 ; 四是 建 立 节 能技 术 推 广 新 机 制 ; 五是 总结 、 彰 和 奖 励 先 进 表
具体要 求 :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 落实节能 目标 责
任 制 ; 要 建 立 健 全 能 源 计 量 、 计 制 度 , 期 二 统 定 报 送 企业 能 源 利用 状 况报 告 ; 二要 开 展 能 源 审 三 计 , 制节能规划 ; 编 四要 加 大 投 入 , 快 节 能 降 加 耗 技 术 改造 ; 要 建 立 节 能 激励 机 制 ; 要 加 强 五 六 节 能宣 传 与 培 训 。 在 千家企业 节能行动 的跟踪和考 核方面 , 《 知 》 各地 节 能 主管 部 门 、 务 院 有关 部 门 通 对 国 和行业 协会做 出了明确规定 : 省 ( 、 ) 各 区 市 节
国家发改委[2008]13号关于《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公告
2008年第13号为遏制铁合金行业、电解金属锰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现将《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铁合金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原《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76号、2006年第49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二、《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二月四日附件一: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为遏制铁合金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对铁合金生产企业提出如下准入条件。
一、工艺与装备(一)硅铁、工业硅、电炉锰铁、硅锰合金、高碳铬铁、硅铬合金等铁合金矿热电炉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或全封闭型,容量为25000KVA及以上(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00KVA),变压器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生产工艺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
中低碳锰铁、电炉金属锰和中低微碳铬铁等精炼电炉,必须采用热装热兑工艺,容量为3000KVA及以上。
锰铁高炉容积为300立方米及以上。
硅钙合金和硅钙钡铝合金电炉容量为12500KVA及以上。
硅铝铁合金电炉容量为16500KVA及以上。
钛铁熔炼炉产能为5吨/炉以上。
钼铁生产线不得采用反射炉焙烧钼精矿工艺,並配备SO2回收装置。
国家 铁合金 产业 政策
国家铁合金产业政策
国家铁合金产业政策是指国家政府对铁合金产业进行监管和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资源保护政策:国家通过限制铁矿石、煤炭等铁合金原材料的开采和出口,保护资源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技术创新政策:国家鼓励铁合金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传统炼焦技术向高炉煤气再生法、燃煤功率等新技术转型,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3. 减少过剩产能政策:国家采取限制新建、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减少铁合金产能过剩问题,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4. 环保政策:国家要求铁合金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向低碳、绿色发展。
5. 出口政策:国家通过调整关税、出口退税等手段,鼓励铁合金产品出口,拓宽市场,提高出口竞争力。
6. 利益平衡政策:国家平衡考虑铁合金生产企业、原材料供应商、环保部门等各方利益,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产业协调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可能会因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具体的政策细则以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法规和文件为准。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十一五”期间中国铁合金行业将禁止新建25000千伏安以下,以及25000千伏安及以上但环境保护、资源消耗、能源消耗、工艺装备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铁合金电炉项目。
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要全面整改,限期达标。
作为世界第一大铁合金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中国计划到2010年把铁合金生产能力控制在1700万吨左右,比2005年减少25%,以使铁合金产能与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
铁合金行业投资也将受到严格控制。
对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铁合金投资项目,投资管理部门将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不予提供信贷支持,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提供土地,电力企业不予供电,环保部门不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有关部门还将调整铁合金生产用电政策,继续对铁合金生产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鼓励企业避峰用电,鼓励能耗低、工艺先进的大型铁合金电炉生产,淘汰落后铁合金电炉。
银联信分析:中国铁合金产量、消费量和出口量分别占世界的40%、30%和30%左右,但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生产能力过剩、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生产集中度低等问题。
目前铁合金行业生产能力利用率仅48%,却仍有一大批项目准备上马。
现有电炉生产能力中,符合新建项目准入条件的25000千伏安及以上电炉生产能力仅占4.1%。
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小企业多达787户,生产能力405万吨,分别占企业总数和总生产能力的50.1%和18.3%,这些小企业有可能成为整改过程中最受“青睐”的一个群体,由此可见,行业危机突现。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信贷机构应在业务中尤为注意。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答记者问2006/04/26国家发展改革委讯---------------------------------------------------------------------------------------------------4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环保总局、电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56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75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75号公告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能源》
【年(卷),期】2005(027)001
【总页数】1页(P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K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J],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J],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公告 [J],
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J], 无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4号 [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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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铁合金行业产业政策及环保标准
2018年第1期 总第270期铁合金FERRO-ALLOYS2018NO.1Tot270D01:10.16122/ki.issnl001-1943.2018.01.010浅谈我国铁合金行业产业政策及环保标准宋耀欣刘培骁邸久海庞建明蒋伯群(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国100081)摘要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是国家宏观调控铁合金行业的重要措施,文章集中介绍了我国现阶段铁合金 行业的各项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并且指出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 措施是铁合金企业行业准入和环保达标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铁合金产业政策环保标准中图分类号TF66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1-1943(2018)01-0044-05 INDUSTRIAL POLICIES AND ENVIRONMENTAL STANDARDSOF FERROALLOY INDUSTRY IN CHINASO N G Yaoxin,L IU P eixiao,D I Jiuh ai,PANG Jian m in g,JIA N G B o q u n (New Metallurgy Hi-Tech Group Co., Ltd., China Iron & Steel Research Institute Group,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 National industrial policie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are important measures of the state macro-control of ferroalloy industry.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industrial policies and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of ferroalloy industry in China at present. Then, it points out that the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industry access system, strict accomplishment of the pollutant emission requirements and taking correspon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are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industry acces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of ferroalloy enterprises.Keywords ferroalloy, industry polic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a—刖S铁合金行业是我国钢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钢铁行业乃至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行业 的作用。
发改委制定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发改委制定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XX年第 76 号为遏制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电石、铁合金、焦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一、《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二、《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三、《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76号公告附件一: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为有效遏制当前电石行业盲目投资,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规范电石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对电石行业提出如下准入条件。
一、生产布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编制电石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本地区电石行业的发展,抑制盲目扩张。
(一)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城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路两侧,居民聚集区和其它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精密制造产品等周边1公里以内,不得新建电石生产装置。
(二)新建或改扩建电石生产装置必须符合本地区电石行业发展规划。
鼓励新建电石装置与大型工业配套建设,以便做到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
在电石生产能力较大的地区,地方政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工业生产区,做到集中生产,便于三废集中治理。
二、工艺与装备(一)为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
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台炉容量≥25000KVA;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炉容量≥12500KVA。
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1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为促进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引导和规范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总则(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
鼓励现有企业对照本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努力提升工艺技术、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水平。
(二)本规范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采用矿热炉生产的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镍铁,其他铁合金品种(含高炉生产的镍铁)暂不纳入规范条件。
(三)本规范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酸浸获得锰盐溶液,经电解槽电解生产的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须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应布设在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以及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工艺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硅铁、工业硅矿热炉应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矿热炉应采用全封闭型,镍铁矿热炉采用矮烟罩半封闭或全封闭型,矿热炉容量≥25000千伏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矿热炉容量≥12500千伏安),同步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应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节能、安全及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的贮存应采用封闭料场,加工处理采用高效节能的预处理系统,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及回收处理装置。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 为遏制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电石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在对电石、铁合金、焦化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评估、信贷融资、电力供给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为遏制铁合金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对铁合金生产企业提出如下准入条件。
一、工艺与装备 (一)铁合金矿热电炉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或全封闭型,容量为25000KVA及以上(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00KVA),变压器选用有载电动多级调压的三相或三个单相节能型设备,实现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
中低碳锰铁和中低微碳铬铁等精炼电炉,可根据产品特点选择炉型,容量一般不得低于3000KVA。
锰铁高炉容积为300立方米及以上。
(二)原料处理、熔炼、装卸运输等所有产生粉尘部位,均配备除尘及回收处理装置,并安装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烟气和废水等在线监测装置。
各类铁合金电炉、高炉配备干法袋式或其它先进适用的烟气净化收尘装置。
湿法净化除尘过程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进入闭路循环利用或达标后排放。
采用低噪音设备和设置隔声屏障等进行噪声治理。
所有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铁合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配备火灾、雷击、设备故障、机械伤害、人体坠落等事故防范设施,以及安全供电、供水装置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设施。
所有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设施必须与铁合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国发 2010 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节能减排,现就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加快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抑制重复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够强,部分地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责任不够落实,当前我国一些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已经成为提高工业整体水平、落实应对气候变化举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
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住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难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1.发挥市场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税收杠杆调节,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
2.坚持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何为产业政策
何为产业政策最近,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和林毅夫就产业政策展开了一场空前的论战,由于双方都在我国经济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因而吸引了不少经济学者参与和普通民众的围观。
对于这场争论,与其说是争论更不如说是反思。
因为虽然争论针对产业政策而发,但俩人眼中的产业政策明显是有巨大差异的。
尽管如此,他们的争论使得目前我国产业政策中的一些问题比较充分地得到暴露。
笔者认为,相比于产业政策有无效果、要不要产业政策等吸引眼球的结论,争论中对中国目前产业政策的反思更有价值。
产业政策俨然成为当下最流行的话语,但是很多读者并不了解产业政策的来龙去脉,下文笔者就产业政策的来龙去脉做一些介绍。
一、产业政策的界定虽然产业政策的研究文献浩如烟海,但学界对于产业政策的界定并不统一。
即使如张维迎和林毅夫这样的重量级经济学家,他们对产业政策的理解也不尽一致。
事实上,对于产业政策,学界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界定。
但是,按照政府作用强度和方式,可以把产业政策分为功能性产业政策和选择性产业政策。
功能性产业政策重点是政府通过人力资源培训、研发补贴、市场服务等形式完善整体产业发展基础功能进而提高产业竞争力,功能性产业政策一般不针对具体产业。
而选择性产业政策重点是政府通过补贴、税收、法规等形式直接支持、扶持、保护或者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赶超。
我们看到一些关于产业政策的主流界定都是选择性产业政策,张维迎与林毅夫争论的焦点也主要在于选择性产业政策。
《现代日本经济事典》对产业政策做了比较全面的概括,认为“产业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经济和社会目的,以全产业为直接对象,通过对全产业的保护、扶植、调整和完善,积极或消极参与某个产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交易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干预商品、服务、金融等的市场形成和市场机制的政策的总称”。
上述定义强调了产业政策的内容特征,在日本学术界具有一定代表性。
欧美研究者则更多地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维护有效竞争的功能特征来界定产业政策,这与欧美的市场相对发达和政策具有功利主义传统等背景有关。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2.03.18•【文号】国办发[2002]23号•【施行日期】2002.03.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买卖合同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OO二年三月十八日关于从严控制铁合金生产能力切实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二OO二年三月四日)近年来,针对我国铁合金工业生产能力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以及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生产能力分散等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先后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和《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明确提出:2000年底前淘汰18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电炉,2001年底前淘汰32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电炉,新建铁合金电炉、高炉项目属于重复建设项目。
同时,国家经贸委、环保总局等部门还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我国铁合金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中(国经贸产业[1999]633号)提出,从1999年起到2005年,停止新建各类铁合金电炉(炉窑)和高炉。
两年来,各地区加大铁合金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先后压缩淘汰一批落后的铁合金生产能力和设备。
到2000年底,全国淘汰和关停18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电炉等落后设备441台套,减少生产能力74万吨;关停铁合金生产企业1210家,铁合金生产企业户数减为803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20•【文号】发改产业[2004]2930号•【施行日期】2004.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巩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成果规范其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29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发改产业[2004]941号)要求,今年5月份以来,各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的生产企业和在建、拟建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提出了进一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规范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已报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通知如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三个行业发展和清理整顿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近几年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在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低水平盲目扩张、生产能力过剩、浪费资源、污染加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主要情况是:(一)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电石生产企业441个,生产能力1262万吨;在建项目162个,生产能力484万吨;拟建项目41个,生产能力189万吨。
铁合金生产企业1303个,生产能力1600万吨;在建矿热炉311台,生产能力300万吨;拟建矿热炉97台,生产能力200万吨。
焦炭生产企业1304个,焦炉2710座,生产能力2.4亿吨;在建项目245个,生产能力1.2亿吨;拟建项目53个,生产能力3540万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冶金工业管理【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04.05.01【实施日期】2004.05.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银监会、电监会《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5月1日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的若干意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银监会、电监会二00四年四月)电石和铁合金行业是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近年来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纷纷新建、扩建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甚至大量建设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电石、铁合金生产装置。
东部地区一些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还将落后的生产能力转移到中西部地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分别为700万吨和1000万吨,在建生产能力分别为300万吨和500万吨,预计2005年电石和铁合金生产能力将分别超过1000万吨和1500万吨,生产能力超出预期市场需求的一倍以上。
电石和铁合金工业大规模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严重环境污染,而且加剧了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电石、铁合金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的势头,现就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行业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04.05.13
•【文号】银发[2004]106号
•【施行日期】2004.05.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对电石和
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
(银发[2004]10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国务院要求,抓紧对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电石、铁合金行业贷款投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辖区特点的信贷风险预警控制体系,加强政策督导,协调督促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及清理整顿工作。
各分支行对电石、铁合金行业调查摸底情况及当地清理整顿措施,请于2004年5月28日前报告总行。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略)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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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关于推进铁
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发改产业[2006]567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6.04.05
【实施日期】2006.04.0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
(发改产业[2006]5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环保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电监会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
号)精神,现将促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九五”末期以来,我国铁合金工业随着钢铁工业需求的快速增长迅猛发展,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铁合金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产量、消费量和出口量分别占世界的40%、30%和30%左右,但发展中始终伴随着生产能力过剩、工艺装备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生产集中度低等问题。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对电石和铁合金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2号),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年第76号)。
两年多来,各有关方面贯彻宏观调控措施,铁合金行业结构调整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铁合金行业投资规模大幅下降。
2005年投资比上年下降近70%,在建和拟建项目生产能力均比上年同期下降40%左右。
二是产量增幅大幅度回落,出口量明显下降。
2005年铁合金产量虽然比2004年增长16%,但增幅下降20.6个百分点,全年出口同比下降20.6%。
三是淘汰了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0年以来,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电炉生产能力111万吨。
现有生产能力中,25000千伏安及以上特大型电炉比2000年增加1.36倍;5000千伏安及以上电炉生产能力占总电炉生产能力的81%,比2000年提高了42个百分点。
但目前结构不合理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一是生产能力严重过剩。
我国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1570家,生产能力2213万吨,主要分布在贵州、内蒙、广西、山西、甘肃、四川、湖南、宁夏、云南等煤炭、电力、锰矿等资源比较丰富的中西部地区。
2004年,铁合金产量867万吨,出口219万吨,进口40万吨,国内消费量688万吨。
2005年铁合金产量1067万吨,出口174万吨,进口37万吨,国内消费量930万吨。
目前铁合金行业生产能力利用率仅48%,并且仍有在建项目161万吨,拟建项目123万吨。
二是工艺装备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
现有电炉生产能力中,符合新建项目准入条件的25000千伏安及以
上电炉生产能力仅占4.1%。
按照产业政策规定,5000千伏安以下电炉生产能力中,应限期淘汰的生产能力约160万吨,占电炉总生产能力的8.1%。
一些企业忽视环保设施建设,据初步统计,目前铁合金企业环保达标的仅占31%,污染限期治理整改任务非常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