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试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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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试行)
京联职[2011]3号
毕业综合实践是高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职毕业综合实践的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综合实践的指导思想
坚持就业导向的原则。毕业综合实践一方面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另一方面,还要结合就业领域,满足高职毕业生就业的需要。
坚持毕业综合实践与顶岗实习一体化的原则。高职毕业综合实践是顶岗实习的延伸与深化,实施过程中应与第6学期前的顶岗实习统筹考虑,切实加强毕业综合实践的内涵建设。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工科类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应综合运用已学的知识,解决本专业有关的工程技术问题;文科类学生应综合运用已学知识分析、论证、综述或解决与专业有关的各类课题;艺术类学生应有作品及设计说明。
通过毕业综合实践,完成某一具体又相对完整的工作任务,既锻炼和培养了学生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文献资料,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又锻炼了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既满足适应未来职业岗位的需要,又满足学生今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毕业综合实践的组织管理
毕业综合实践的组织管理实施校、院、系三级管理。校高职处负责统筹管理全校毕业综合实践管理的工作安排;负责对毕业综合实践的开题、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阶段的抽查与检查工作;负责毕业综合实践的评优工作等。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管理一般由院教务处或教科办负责,具体负责落实
学校毕业综合实践管理的具体安排及过程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高职毕业综合实践手册;各系负责具体安排本系各专业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组织落实本系教师指导毕业综合实践的教学任务,做好高职毕业综合实践的过程管理工作。
三、毕业综合实践管理的工作流程
1.落实毕业综合实践单位与选题:原则上各相关学院在第五学期17周-19周,落实高职毕业综合实践单位;组织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报告选题,填写毕业综合实践选题申报表(见附件1)。20周下达任务书(见附件2);第六学期第1-3周,对发生变化的毕业综合实践课题进行调整;第4周向校高职处报送毕业综合实践报告题目统计表(见附件3)。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选题一般要和就业领域相结合。
2.毕业综合实践的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六学期第7、8周左右,各相关学院组织毕业综合实践的中期检查工作,学校组织毕业综合实践的抽查。
3.毕业综合实践的答辩:一般在第六学期第16周左右,学院组织对毕业综合实践成绩优秀和及格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学校组织专家抽查。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优秀率须控制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4.毕业综合实践的评优:第六学期17周,报送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统计表(见附件8)、毕业综合实践总结报告,并按照一定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综合实践的评选。
四、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内容与成果形式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引言或前言
主要写项目(工作任务)的来源与目的意义。毕业综合实践的项目(工作任务)一般都要求来自就业岗位或就业单位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项目(工作任务)的实践应该有利于提高毕业生的应职应岗能力尤其是应职应岗专业能力。
2. 项目(工作任务)任务分析
在深刻理解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中任务与要求、给定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本项目(工作任务)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清主次,认定关键问题或难点问题,并提出评价标准的大致要求。
3. 方案初选
在明确问题及评价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初步方案,阐述多种方案的比较过程,选定最优方案。
4. 方案的详细设计
方案的详细设计是确保其规范性、可操作性与实施质量的前提。这部分内容应按设计内容与过程顺序规范地撰写。
5.项目(工作任务)总结评价
根据项目(工作任务)的任务要求,结合本项目(工作任务)的评价标准,对本方案的优缺点进行如实的总结评价。
6.文献资料
可根据不同类别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7.成果形式
不同类别专业应结合专业特点,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工科类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应有一定量的设计图纸、实验线路或装置示意图、数据处理图表、程序流程图等;文科类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应根据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完成相应的实践报告或调研报告;外语类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原则上应用外文书写;艺术类学生的毕业综合实践应有设计图稿、实物作品或模型及设计说明,留档应有学生作品的照片或动态影像光盘。
8.高职毕业综合实践的格式排版要求参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体例框架参见附件5。
五、毕业综合实践考核办法和成绩评定
原则上,校企双方应共同参与毕业综合实践的考核。其中企业的评价权重为40%;学院的评价权重占60%。毕业综合实践仅在校内进行的,原则上也要求企业人员参与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的评定,校、企双方评价权重,可由各相关学院自行确定。
毕业综合实践的成绩评定按平时(过程考核)成绩的45%、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含实物)成绩的55%,折算成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为进一步锻炼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学校鼓励学院组织对所有高职学生进行毕业答辩,按照平时成绩、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含实物)、答辩三方面的评定成绩,权重分配可由学院灵活把握。所有的学生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成绩评定表和相关材料均由学院存档。
六、其它要求
各相关学院可在此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或补充条例,原相关办法与本办法有不同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毕业综合实践题目申报表
2.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书
3. 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毕业综合实践题目统计表
4.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毕业综合实践指导记录表
5.北京联合大学高职学生综合实践进度检查表
6.北京联合大学高职学生综合实践答辩记录表
7.北京联合大学高职学生综合实践鉴定表
8. 北京联合大学高职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统计表
9.北京联合大学毕业综合实践报告体例框架
北京联合大学高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