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电厂防大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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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0103-2015

编写:

审核:

批准:

2015-011发布 2015-011实施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1 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编制目的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编制依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1.3 适用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错误!未指定书签。

4 事件分级错误!未指定书签。

4.1Ⅲ级错误!未指定书签。

4.2Ⅱ级错误!未指定书签。

4.3Ⅰ级错误!未指定书签。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1

5.1 应急指挥机构1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错误!未指定书签。

6 预防与预警错误!未指定书签。

6.1 风险监测错误!未指定书签。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错误!未指定书签。

6.3 预警结束错误!未指定书签。

7 信息报告错误!未指定书签。

7.1 应急值班电话错误!未指定书签。

7.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错误!未指定书签。

7.3 速报内容5

8 应急响应5

8.1 响应分级5

8.2 响应程序5

8.3 应急处置错误!未指定书签。

8.4 应急结束错误!未指定书签。

9 后期处置错误!未指定书签。

10 应急保障7

10.1 应急队伍7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7

10.3 通信与信息错误!未指定书签。

10.4 经费错误!未指定书签。

10.5 其他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培训和演练8

12 附则8

12.1 术语和定义8

12.2 预案备案9

12.3 预案修订9

12.4 制定与解释9

12.5 预案实施9

13 附件9

前言

本预案由企业突发事件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预案起草单位:生产技术部

本预案主要起草人:

本预案主要审定人:

本预案批准人:

本预案由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2015年首次发布。

防大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大雾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热电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突发大雾天气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坚持一保人身、二保厂房、三保设备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大雾对交通安全有明显影响。大雾易导致追尾、相撞等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滞留、拥挤,甚至可能影响到运行人员的正常交接班。

3.2 浓雾中由于空气湿度大,且含有较多的污染物质,很容易在输变电设备的表层结露,,当超过其抗污能力时,就会出现线路闪烁、微机失控、开关跳闸,从而发生停电、断电故障,严重时可导致全厂停电事故,影响工农业和其他各行各业生产和人们生活用电,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

3.3 大雾对户外作业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大雾天气,户外施工作业如燃运铁路运行、翻车机作业等都可能因能见度低而影响正常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3.4 大雾使空气污染更加严重,直接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大雾出现时,大气停滞少动,连续雾天会导致污染物难以扩散,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甚至引起某些疾病的发生并使死亡率升高。

事件分级

大雾天气对发电厂来说主要是防止交通事故和设备污闪事故,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级:

4.1 Ⅲ级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电网系统周波下降到48.5。

4.2 Ⅱ级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电网系统周波下降到48。

4.3 Ⅰ级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电网系统周波下降到47.5。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

成员: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管理部部长、设备部部长、项目部部长、锅炉车间主任、汽水车间

主任、电仪车间主任、仓储部部长、企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5.1.2 应急救援办公室

指挥部在生产技术部设防大雾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由生产技术部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预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5.1.3应急处置工作组

5.1.3.1生产技术部应急组:由生产技术部部长、副部长、各运行专业技术组组长、各运行班值长、各专工组成,生产技术部部长为组长,下设7个分小组:(1)运行值长应急小组:由当班值长、各专业班长组成,当班值长任组长。

(2)锅炉专业应急小组:由锅炉各班班长及值班工组成,当班锅炉班长任组长。

(3)汽机专业应急小组:由汽机各班班长及值班工组成,当班汽机班长任组长。

(4)电气专业应急小组:由电气各班班长及值班工组成,当班电气班长任组长。

(5)脱硫专业应急小组:由脱硫各班班长及值班工组成,当班脱硫班长任组长。

(6)化学专业应急小组:由化学各班班长及值班工组成,当班化学班长任组长。

(7)输煤专业应急小组:由输煤各班班长及值班工组成,当班输煤班长任组长。

5.1.3.2设备部应急组:由设备部部长、副部长、各检修专业技术组组长、专工、安全主管人员组成,设备部部长任组长,下设3个分小组:

(1)电仪专业应急小组:由电气车间主任、书记、技术员、安全员、各班班长组成,电仪车间主任任组长。

(2)汽机专业应急小组:由汽机车间主任、书记、技术员、安全员、各班班长组成,汽机车间主任任组长。

(3)锅炉专业应急小组:由锅炉车间主任、书记、技术员、安全员、各班班长组成,锅炉车间主任任组长。

5.1.3.3供应部应急组:由供应部部长、副部长、高级主管、安全员、主管组成,供应部部长任组长。

5.1.3.4安全管理部应急组:由安全管理部部长、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管理部部长任组长。

5.1.3.5企管部应急组:由企管部部长、副部长、各主管、安全员组成,企管部部长任组长。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

(3)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2.2 应急救援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

(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2.3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

5.2.3.1生产技术部应急组:在热电厂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组织机组“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运行值应急事故处理中的各项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件”造成事故处理中运行值与各单位的互相配合及协调工作。确保应急事故处理中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力争使损失降至最小。负责组织召开事后分析会,总结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实事求是地提出对本预案的修改意见。

(1)运行值长应急小组:负责及时向生产技术部领导及公司领导汇报,紧急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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