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清单计价宣贯

08清单计价宣贯
08清单计价宣贯

关于《08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宣贯

清单计价 2009-06-29 20:31 阅读48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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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

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08规范的出台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竣工结算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无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以由造价员签名并加盖造价员专用章;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审查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

业专用章。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遵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5、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

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至于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则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协商解决。

二、对08规范中有关内容的明确和调整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

①对08规范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

②“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增加“10.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

“11. 副食品调节基金”和“12.赶工措施费”。

③安装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3.15脚手架”项目。

④市政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4.11模板”项目。

⑤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措施项目中增加“5.1脚手架”、“5.2模板”、“5.

3支撑与绕杆”项目。

2、其他项目清单

①暂列金额中增列“优良工程增加费”,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地市

级及以上优良标准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计算“优良工程增加费”。

②材料暂估价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采用如下分摊

原则:

①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于分部分项工程和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应为计取风险费用,属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按2%的费率执行,属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按6%的费率执行。

投标人应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风险费用。

②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承包人可承担10%以内(含10%)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10%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

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工程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工程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

应的税金。

③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

整规定执行。

④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臵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

前提。

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

3、措施项目费在执行国家08规范和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补充计价规

定如下: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属框架结构的按0.8%、属砖混结构的按0. 6%的、属市政工程的按0.8%的费率,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为基数计取。该项费用也可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但检测试验不合格导致重复检测试验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②副食品调节基金属市区和已经开征的县市的工程项目按0.2%的费

率,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为基数计取。

③当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工期比照定额工期缩短15%以上(不含15%)的,应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合计为基数计取1%赶工措施费。

4、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①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5%~10%计取。工程变更、签证等费用从此项

扣支,余额归发包人。

②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地市级及以上优良标准的,应按有关规定计算优良工程增加费,地市级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3%的费率计算,省、国家级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4%的费率计算,如工程质量未达到招标人提出优良标准的可按合同金额的3%进

行罚款处理。

③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项列支,如塑钢门窗、玻璃幕墙、防水等,价格中包含除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

④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

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5、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

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需填报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

6、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臵、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

报价。

7、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8、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

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直接采

用已有的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

似,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项目单价。

③合同中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在消耗量定额及工、料(签证期信息价)、机价格的基础上考虑中标价与控制价下浮率重新组价。

9、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

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含10%)时,其综

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②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

③工程量变化造成规费、税金等变化的应作相应调整。

④工程量变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⑤调整原则: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较原综合单价低,减少后剩

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较原综合单价高。

⑥调整的方法: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

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⑦调整公式:

(1)当Q1>1.1Q0时,承包人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向发包人提出P1;

经发包人、承包人核实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C=1.1Q0×P0十(Q1-1.1Q0)×P1

(2)当 Q1<0.9Q0时,由发包人在核实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时向承包人提出 P1;经发、承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C=Q1×P1

式中:C是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

Q1是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3)当S1<0.9S0时,由发包人按本规定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按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M1=M0×(S1/S0+0.1)

式中:S1是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S0是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M1是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

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10、措施费用调整。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

施费用进行控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措施费用应予调整:

①发包人招标文件中未编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中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编列的且实际施工中被采用的措施项目,其措施费用不另行计

算;

②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措施费用增

加的应予调整;

③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发包人所提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造成措施费用

增加的应予调整;

④因发包人原因并经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

整。

11、承包人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实施计日工项目的费用应按下列

规定计量与支付:

①人工用量应为工人到达工作现场开始,直至离开现场为止的定额工作时间,应扣除用餐和休息时间,与工班一起工作的领班也应计入,但不得计

入管理人员的工时消耗。

②材料消耗量应按实际数量计算。材料费按计日工项目表中适用的综合单价乘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实际材料用量计算支付。材料由现场仓库或现场堆放地运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将按照计日工项目表中的机械台班综

合单价支付。

③机械台班消耗量应按已进场并用于计日工项目的机械设备的机械设备实际台班消耗量计算,包括机械从停放地转移到工作现场的合理往返时间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滞时间。机械费按计日工项目表中适用的综合单价乘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台班消耗量计算支付。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调整部分(具体见附件)

1、“材料暂估单价表”改为“材料暂估价格表”,增加“材料编码”、“数量”与“合价”列,“材料名称”与“规格、型号”分列,其中所列暂

估价格材料均为承包人供应。

2、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使用表格增加“工料机价格表”(表-15-1)且对于单个材料合价小于200元的进行合并显示,属发包人提供工程材料的还应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表-15-2)。

3、为便于工程计价增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技术措施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当招标文件要求使用08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时,该表中的材料费明细栏目可按材料合价的大小排序显示前五项,其佘材料并入其他材料费内。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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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 修编概况(原文略) 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 1、03规范 2、08规范 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 1、分为1+9册 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 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 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 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 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内容详解 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 【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条文】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08条文】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范”相比,将“工程量清单”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范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 ★【条文】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6日 《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河北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 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和计算规范,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内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范,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秦皇岛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2013年8月5日,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以冀建质[2013]59号文件,发布了本规程,自2013年8月5日起实施。 二、修订原则 坚持既贯彻国家规范,又紧密结合省情的原则,按照政府宏观控制、市场公平竞争形成价格的基本要求修订本规程。具体要求是: 1.清单规程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2.严格按有关标准规定编写,技术内容要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数据和参数的依据真实可靠。 3.严格执行“13规范”强制性条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延伸强制性条款的含意。4.继续运用“09规程”的成功做法、经验,注重可操作性。 三、章节设置及主要变化 本规程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程”正文、附录、条文说明等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共16章,222条,与09规程比较,增加了97条,调整了42条,删除了14条,具体如下: 主要变化如下: 本规程吸收了13规范中适合我省实际情况、表述更准确或更具操作性的内容,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一是增加了2章,即工程造价鉴定和工程计价资料与档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 ?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

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由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和合价,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并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如下优势: (l)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定额计价方法是同一份图纸资料,由各家投标单位自行计算工程量进行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竞争的是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而不是真正的价格的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竞争价格,有利于公平竞争。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能够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因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都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的风险由招标方承担,工程?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便工程结算。中标以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就成了合同价的基础,业主

2008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2020)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 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可编辑)

江苏省2013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稿(可编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孙璐 2013年7月 13《规范》的变化 13规范相比08规范,增加了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含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支付、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部分条款制定依据: 《合同法》、《招投标法》、高院司法解释、九部委56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费用组成》、08条文说明 重点 1、术语定义 2、强制性条文 3、价款调整条款 4、程序性规定规范架构变化对比表 三、正文部分的变化【条文说明】 1、当Q1,1.15Q0时, 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两种调差方法: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谢谢大家~ A.2 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材料与设备调差 1、当投标价低于基准单价: 施工期间材料涨幅超过风险系数,材料涨幅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1,结算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基准单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基准单价-投标价)-基准单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材料跌幅 超过风险系数,材料跌幅 1-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结算单价投标价-(1-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投标价投标价-(投标价-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施工期间价格+投标价×风险系数材料与设备调差 2、当投标价高于基

2020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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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讲解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3规范: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03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8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03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主要区别: 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03规范要求同一个单位工程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而08规范要求同一个招标工程(或称为一个标段)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补充清单08规范: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

2013河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文件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6日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宣贯材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规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计价、工程结算等一系列活动,维护投资者、承包人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省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安排,我站组织编制了2013年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本规程的必要性和编制过程 2012年12月25日,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造价计算规(以下简称“13规”),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同时废止。 2013年清单计价规和计算规,在专业设置、项目设置、工作容、表格、技术规定等方面,都与2008年清单计价规和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有较大的变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2013规,需要对2009年清单计价规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为了使清单计价活动前后相辅相成,我站起草了2013年《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文本》,现进行到征求意见阶段。 2013年6月,我站组织了部分市造价站、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共40人在市集中修订本规程,历时10天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 2013年7月19日,省标办组织有关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专家组认为,本次修订既贯彻国家规强制性条文,又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成功做法、经验,方便实用,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 ,自2013年8月5日起实施。 二、修订原则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住建部2018年10月11日在网站上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工程册、信号工程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意见的函"(建标造函〔2018〕208号),并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在2018年10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住建部定额司。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很快会与大家见面。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这次工程量清单修订后,住建部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必须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也就是说以后建设工程要求全国按照新修订的规范,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从而促进工程量计量、计价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从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划分看,2018清单计价字母划分更细致、更合理,更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计量的实际情况,对计量规则的规定和描述更加的清晰和规范,从而避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因工程量计算规则描述不详产生的争议,使今后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变得更加容易。 意见稿对清单综合价进行了编制扩大,如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一般情况下现浇混凝土模板项

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对一般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等所有费用)应计入综合单价中。以后模板不再单独列入措施中了。 粗略看了工程量清单2018的意见稿,感到变化还是不少,感受到新规范的的应用对造价工程的开展会更好,更方便,期待工程量清单计价新规范的早日到来。 2018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2018年工作要点》中提到,将修订、完善工程量清单: ? 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项目组成、费用构成、编制方法,统一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 ? ? 统一消耗量定额编制规则,工程造价综合指标指数和人工、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标准。 ? ?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 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 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 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 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 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 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 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 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 页脚 第一篇 修编概况(原文略) 一、规修编的历史回顾 1、03规 2、08规 二、13规形式上的重大变化 1、分为1+9册 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 三、13规修编的原则 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 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的特点 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 2、适用围的扩大:专业围和计价方式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容详解 相当于08规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计价规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对应的就是计量规。 ·1·

1 总则 【概述】规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总则共7条,与“08规”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条文】1.0.1 为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08条文】 1.0.1为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的目的是“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相比,将“工程量清单”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 ★【条文】1.0.2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2·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宣贯教材

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宣贯资料 令狐采学 “13”规范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母规范,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其配套使用的工程计价、计量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将为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对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该规范共包括1个计价规范和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定额计价方法是各投标单位造价人员的计算水平的竞争,未能真正体现施工企业综合实力的真正的价格竞争。相比与定额计价,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l)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所有投标人均在统一的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力考虑风险因素竞争价格,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了市场经济规律。(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可以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

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对投标人来说,要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这样符合风险分担,责、权、利关系对等原则。(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了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传统“事后算总帐”转入到现行的“事前细算账”的一个过程。对工程整个实施阶段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加强工程实施过程造价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者集中力量评估、分析、测算自身各项费用单价高低的情况,合理选择具有竞争性的施工组织和措施方案,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竞争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由招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和合价,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并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如下优势:(l)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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