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017)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2018.02] (1)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2018.02] (1)](https://img.taocdn.com/s3/m/cb3e31dd58fafab069dc02d6.png)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为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2014)的基础上,修定了本《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
1基本规定1.1基本职责1.1.1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1.1.2工程文件应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达到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事后补编。
1.1.3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1.1.4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与纸质档案相符的电子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馆。
1.2建设单位职责1.2.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声像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套数(至少二套原件)、费用、质量、移交时间以及电子版竣工图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1.2.2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1.2.3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1.2.4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5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含声像档案和电子档案)。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db02236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27.png)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6.09.19•【字号】珠建建[2006]163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建建〔2006〕163号)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规定,我局制定了《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予印发,于2006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珠海市建设局二○○六年九月十九日附件: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珠海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结构(以下统称工程结构)的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结构的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工程结构的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结构验收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应遵照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及标准,在主体分部(子分部)工程完工后30天内进行自查,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并将自查结果、施工技术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二)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填写《珠海市建筑工程结构验收申请表》,格式(详见附表一),并将审查结果和施工技术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复查。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332d6a4c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8c.png)
珠海市建筑节能验收流程一、验收申请1. 建设单位在建筑项目竣工后,向相关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2. 提交的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概况、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情况、自检报告等。
二、资料审查1. 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2. 资料审查主要关注建筑节能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自检报告是否真实准确等。
3. 如果资料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三、现场检测1. 资料审查通过后,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进行现场检测。
2. 现场检测主要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进行检测,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节能标准。
3. 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验收判定1. 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测的结果,进行验收判定。
2. 如果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均符合相关标准,且自检报告真实准确,现场检测数据合格,则判定为合格。
3. 如果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则判定为不合格。
五、合格通知1. 如果验收判定为合格,行政主管部门将发出合格通知,允许该建筑投入使用。
2. 合格通知应包括建筑节能验收的结论、使用注意事项等。
六、不合格整改1. 如果验收判定为不合格,建设单位需进行整改。
2. 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需重新提交验收申请,并重新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测。
3. 如果整改后仍不合格,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并再次进行验收。
七、复查与备案1.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定期复查,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仍符合节能标准。
2. 复查结果将进行备案,作为建筑节能管理的重要依据。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12-28更新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12-28更新](https://img.taocdn.com/s3/m/cec4b079ddccda38366baf04.png)
A B C D
(六)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地面、抹灰、外墙防水、门窗、吊顶、轻 质隔墙、饰面板、饰面砖、涂饰、裱糊与 软包、细部各子分部 幕墙子分部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A
B C
(七)
建筑屋面分部
基层与保护、保温与隔热、防水与密封、 瓦面与板面、细部构造各子分部 建筑屋面分部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A B
序号
文件名称
档案预验 城建档案 建设单 收必备 馆归档 位保存
电子 文件
备注
一 二 三 四 五
(一) (二) (三) (四) A B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 地质文件(A类) 项目管理文件 监理文件(B类) 施工文件(C类) 施工项目管理资料通用文件 施工技术资料通用文件 工程测量记录 地基与基础分部
地基子分部(天然地基、岩石地基、复合地 基) 基础子分部 基桩工程 基础工程(承台、筏板等) 基坑支护和边坡子分部 土方子分部 地下防水子分部 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B) C D E F
(五)
主体结构分部(地下结构和上部结构)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管混凝土结构 、型钢混凝土结构子分部 钢结构、铝合金结构、木结构子分部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 主体结构分部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B
C
D
(十五) (十六) (十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泡沫灭火系统工程 火(二) 1 工程档案信息数据盘
燃气工程 室外工程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文件 竣工验收文件 竣工图 声像及电子文件 声像文件 电子文件
● ● ● ●
附件C:竣工图折叠方法
(八)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 (九) 通风与空调分部(含消防防排烟系统) (十) 建筑电气分部 (十一) 智能建筑分部 (十二) 建筑节能分部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203d402360cba1aa911da4f.png)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粤建管字[2001]3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治理工作,明确验收及备案程序与内容。
依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范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都市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铁路、给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广东省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治理工作。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治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的机构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
备案机关应依照当地实际情形设立专门办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七条竣工验收备案是一种程序性的备案检查制度,是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约束的强制性操纵手段,竣工验收备案不免除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报送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文件,同意监督检查并取得备案机关收讫确认的行为。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前预备工作:(一)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一),经该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6125a77458fafab069dc0250.png)
5.《广东省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原件)
(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提供)
审批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第2号);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1.工程验收报审表(原件);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3.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原件);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汇总表(原件);
(六)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广东省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原件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提供审批依据1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017版)
事项名称
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核发
受理条件
齐备以下材料: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四份);
(二)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办理时间、地点
地址:珠海市吉大吉石路21号、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办公楼406室
联系咨询电话:3324202服务质量投诉:3324234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备注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017版)于2017年5月8日启用。
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
![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20ff88cb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c8.png)
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7)为加强我市市政工程文件验收归档工作,统一我市市政工程档案的验收及归档标准,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与《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原《珠海市市政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2015)基础上,修订本指南。
一、基本职责(一)建设单位的职责1.工程文件的形成与积存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与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声像文件与电子文件)的套数(至少二套原件)、费用、质量、移交时间与要求设计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图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3.建立健全图纸更换、补充制度。
更换、补充图纸,务必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图,也可委托其它单位进行。
4.对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在开工前进行放线、在放线后进行验线、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
其测量费用,应当纳入地下管线工程造价。
5.负责组织、监督与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存与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存与立卷归档工作。
6.收集与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7.收集与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对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向城建档案馆出具电子文件质量保证书。
8.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9.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前,务必先参照有关要求对全套工程资料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的同时,要提交建设单位对全套预验收资料的审查意见(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7)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7)](https://img.taocdn.com/s3/m/ffaae7d3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9c.png)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7.26•【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二号《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已由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7月26日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9年6月24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7月26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三章项目审批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项目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但抢险应急工程和总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工程项目除外。
抢险应急工程和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可以简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另行制定。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国家及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事指南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事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484fa6cfa21614791611284b.png)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21-4-15 23:16:12 浏览人数:21812一、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核准(一)核准对象:施工企业。
(二)核准内容:施工企业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核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四)核准资料:1、提交如下资料:1)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并联审批)(一份);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及支付计划原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原件备查);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站窗口办理);5)《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份);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复印件(原件备查);7)资料员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按建质[2021]91号和珠府建[2002]123号文执行)。
2、持上述所需资料到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站窗口由经办人核准。
3、安全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现场准备情况。
4、经安监站检查合格并网上审核后,手续即办妥。
(五)标准时限: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责任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检查对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检查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三)检查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0、43、44条。
(四)检查资料:1、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资料。
2、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资料、技术交底资料、班前活动资料、安全自检资料、安全隐患的“三定”整改措施、危险性较大作业的专家论证资料、持证上岗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管理制度等。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b9b261d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a8.png)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06.09•【字号】珠规建建[2013]55号•【施行日期】201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珠规建建〔2013〕55号)横琴新区公建局、各区(功能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以下简称《决定》)已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的审批权限下放各区实施,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权限下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决定》,从2013年2月8日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由各区(功能区)建设局负责实施。
金湾区和斗门区根据法定权限已经实施,横琴新区公建局按《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规定依职权实施,其他各区(含香洲区)现为下放实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管理权限所涵盖的内容:(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二)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三)对所许可的建设工程行使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权,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四)对所许可的建设工程行使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实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五)对所许可的建设工程行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和造价管理行使行政执法权;(六)查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七)解决项目工程款纠纷及民工工资纠纷等问题;(八)调查处理与项目有关的投诉;(九)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应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实施;安全监督工作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完整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85bb884d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e0.png)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51047—201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县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二、办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10月19日住建部第2号)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一)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二)建设项目通过规划、环保、消防、防雷等部门竣工验收;(三)涉及建筑节能的项目,节能审查已通过;(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六、申请材料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
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
1。
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复审: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表》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表》](https://img.taocdn.com/s3/m/587e5f4d1a37f111f0855b03.png)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工程名称 珠加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A5厂房 监督注册号 F080033 电脑代号验收范围 16275.961 栋、3 层验建设单位 珠海市卡都九洲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梁建坤 收M 勘察单位珠海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院 项目负责人 何庄鹏 位设计单位 珠海艺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袁国宵 及施工单位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张永升 员 监理单位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伟平序 号竣工验收 条件1 口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口有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GD30133 口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GD30044 口有勘察、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GD3005 GD30065 口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 口有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淤7 口有公安消防验收准许使用文件 淤8 口有电梯准用证明文件9 口有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限民用建筑) 10 口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建设单位意见:□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条件中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暂不具备,未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保 证在投入使用前元善。
:匚程拟定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 E3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公章)年 月日2、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及程序可参照〈〈工验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执行。
建设单位联系人: 电话: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表工程名称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验收范围栋、层质量监督室意见质量监督组意见:□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条件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暂不具备,建议先进行竣工验收,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资料要求建设单位投入使用前补齐。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80d9771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63.png)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0.11.17•【字号】珠规建验[2010]3号•【施行日期】2010.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珠规建验〔2010〕3号)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规划分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各质检站,施工图审图机构,市测绘院,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项目建设按规划实施,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
该办法自2010年12月18日起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以下简称规划验收),是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相关的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的复核和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严格依照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
确需变更规划许可证件批准内容的,必须依法到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且建设单位必须签署相关承诺书后,方可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
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以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建设工程应同时申请规划验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和审图需重点解决的若干质量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和审图需重点解决的若干质量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2a12c49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b6.png)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和审图需重点解决的若干质量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日期】2015.05.04•【字号】珠规建质〔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和审图需重点解决的若干质量问题》的通知珠规建质〔2015〕40号各有关单位: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不少是设计因素引起的,这些质量常见问题既是建设部《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的治理对象,又是我市工程质量强市工作重点。
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根据近几年工程设计和审图的实际情况,梳理了《建设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和审图需重点解决的若干质量问题》(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解决所列的具体问题。
1、对于正在设计的工程,应加强校审,避免所列问题重复出现。
2、对在建工程应逐一对照检查。
对未施工的工程部位存在附件所列问题的,应作设计变更并完善设计程序;对已施工的工程部位存在附件所列问题的应提出补救措施。
二、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公司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牵头单位,应组织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编制所列问题的审查办法和诚信扣分办法。
三、各施工、监理单位,对所列问题应加强会审,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建设、设计单位提出。
四、各建设单位对解决附件所列问题而增加的费用应予列支。
五、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附件所列问题的抽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5年5月4日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和审图需重点解决的若干质量问题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归纳了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的常见问题,请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应在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环节严格把关。
一、综合类(房建与市政、验收与备案)1、对地下室顶板、裙楼顶板、露台、下穿地道等外露结构面,缺施工阶段防晒、限载设计要求。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docx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docx](https://img.taocdn.com/s3/m/66ffe32751e79b8969022642.png)
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为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水平,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形成、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90 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 50328-2014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117-2017) 、《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 2016 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整理指南》(2014) 的基础上,修定了本《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验收归档指南》 (2017) 。
1基本规定1.1 基本职责1.1.1 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1.1.2 工程文件应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达到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事后补编。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1.1.3 建立健全图纸更改、补充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1.1.4 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与纸质档案相符的电子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馆。
1.2 建设单位职责1.2.1 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声像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套数(至少二套原件)、费用、质量、移交时间以及电子版竣工图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1.2.2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1.2.3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1.2.4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档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49bbd87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c4.png)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
方案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
1. 背景和目的
•珠海市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
•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需要进行联合验收。
2. 策划组织及职责
•策划组织设立专门的验收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负责编制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工作。
3. 验收实施步骤
准备工作
•抽取样本工程,进行实地勘察。
•确定验收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
验收准备
•筹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工程图纸、施工合同、验收报告等。
•邀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验收。
实施联合验收
•安排联合验收时间和地点。
•按照预定的步骤,对工程逐项进行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
验收结果汇总
•验收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每项工程进行评分。
•汇总评分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4. 验收结果处理
•验收报告由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验收合格的工程可正式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5. 优化措施及改进建议
•培训验收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加强施工监督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定期评估和改进验收标准和方法,提高验收效率和准确性。
注意:该方案仅作参考,具体实施细节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珠海市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目录
![珠海市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目录](https://img.taocdn.com/s3/m/910fe346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30.png)
珠海市工程竣工报告资料目录
本文档提供了珠海市工程竣工报告所需的资料目录,详细列出了必备的文件和信息。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 工程位置:[工程位置]
3.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5.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
6. 工程期限:[工程期限]
二、工程设计文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 工程施工图纸
4. 工程变更设计文件(若有)
三、工程验收资料
1. 完工证书
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 工程竣工图
4. 工程竣工报告书
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若有)
四、质量检测报告
1. 水泥品质检测报告
2. 钢筋质量检测报告
3. 非破坏性检测报告
五、工程清单
1. 构件质量检验报告
2. 设备清单
3. 施工工艺操作规范
4. 特殊工程技术措施报告
六、施工监理资料
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现场施工日志
4. 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报告
以上是珠海市工程竣工报告所需的资料目录,希望能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结算备案制度
![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结算备案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09462c4d4d8d15abe234ede.png)
珠海市建设局文件珠府建[2003] 98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结算备案的通知各区(经济功能区、科技工业园)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工作,维护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师的从业管理,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我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结算备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将施工合同个别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审查,凡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合同约定内容不齐或约定不明确的条款;责成双方协商修改后方可备案。
合同备案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签发施工许可证。
二、实行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备案制度。
工程施工验收时。
承包方应提交由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审定的工程结算资料,无工程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齐的工程不能进行施工验收。
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资料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由造价管理部门对合同造价条款的履行情况、工程计价办法及计价规则、编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等进行备案前审查。
符合规定的方可办理备案。
结算资料未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的。
质量监督部门不办理施工验收备案和评审优良工程。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备案须报送资料。
工程遣价咨询单位结算审核报告书(原件)一份: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调整合同工程造价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工程结算书计算机软盘一张(注明采用软件名称)。
四、每项建设工程结算的备案前审查时间为二个工作日。
审查中如发现工程结算有明显高估冒算,随意压价,阴阳合同违规违纪行为。
除责成相关单位及人员纠正外,并按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五、报道资料中编审竣工结算的造价.工程师的从业业绩记入个人档案库。
珠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珠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https://img.taocdn.com/s3/m/40fd9596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c33ba67.png)
珠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珠海市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向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本文将从珠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定义、法律法规依据、备案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珠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定义珠海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珠海市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等各类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行为。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4.《珠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三、备案流程1.合同签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备案的相关条款,确保合同备案的顺利进行。
2.准备材料:根据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合同备案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工程概况、单位资质证书等。
3.网上申报:登录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合同备案的网上申报。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备案申请。
4.现场核验: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进行现场核验。
5.备案编号:审核通过后,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为工程项目发放备案编号,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6.领取备案证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凭借备案编号,到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备案证书。
四、所需材料1.合同原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原件一份。
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等。
3.单位资质证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1.备案时间: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进行备案,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提供)
审批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第2号);
3.《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时间
地点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珠海市吉大吉石路21号、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办公楼406室
联系咨询电话:3324202 服务质量投诉:3324234
(八)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九)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1. 珠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2.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文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3. 商品住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表(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4.商品住宅《珠海市通信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备 注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2017版)于2017年5月8日启用。
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珠府办函[2017]13号);
5.《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珠建房[2006]103号);
6.《珠海市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细则》珠规建市[2014]20号;
7.《关于公布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操作细则的通知》珠规建房[2015]7号。
1. 工程验收报审表(原件);
2.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3.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原件);
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汇总表(原件);
(六)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七)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事指南(2017)
事项名称
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核发
受理条件
齐备以下材Leabharlann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四份) ;
(二)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五)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办理条件
1.符合受理条件;
2.未达受理条件不予通过。
审批程序
受理:符合竣工验收备案范围的工程;
审核:自收到申请备案资料当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受理决定,或一次告知需补正全部内容。
批准:文件审查符合要求,法定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法律效力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