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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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动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考核,以确保其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总经理批准的供应商除外)。
3.权责。
(1)采购部门、质检部门、生产部(使用部门)、企管部、办公室(有必要时)、询价中心负责对供应商的考评。
(2)企管部、采购部门、质检中心(有必要时)、办公室(有必要时)、询价中心负责对供应商的联合考查。
(3)采购副总、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二、供应商管理程序
1.供应商选择与初步评价。
(1)由采购部门、质检中心、询价中心及其他部门视公司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2) 采购部门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价时,需确定采购的材料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品、危险品,需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所有"供应商调查表",同时复印抄送询价中心,做客户备案。
(4)由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调查表"进行初选,挑选出值得初评的供应商。其他部门推荐的供应商,且完备"供应商调查表"的,直接进入初评程序。
(5)采购部门召集本部门及研发中心、企管部、生产部(使用部门)、询价中心相关人员,对初选供应商进行初评。
(6)通过初评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表"。
2.现场评审。
(1)公司根据所采购材料对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的材料分为关键、重要、普通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组织企管部、询价中心、研发中心(有必要时)、生产部或使用部门(有必要时)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分别填写"供应商评定表"。
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需达到70分,不足70分将不直接定为合格供应商资格。
(3)对于普通材料的供应商,一般不进行联合现场评审,由采购部门、询价中心,分别进行评估。
3.《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
(1)采购部门负责与现场评审合格的关键、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和普通材料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2)《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采购部门一份、询价中心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材料的一种契约。
4.样品需求与供应商送样。
(1)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索取或采购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5.样品的确认。
(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研发中心、或质检中心、或使用部门、或设计部门完成样品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2)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或不合格,标志检验状态。
(3)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进行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检中心(或使用部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
6.合格供应商名单。
(1)在"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评定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样品确认表"四份资料完成后,采购部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总经理批准。
(2)原则上,每种材料,需要至少有三家合格供应商,两家以上备选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对于唯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如果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员优先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并且至少寻找二家供应商,做为询价、议价对象;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需从非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处采购时,必须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批准。
(5)"合格供应商名单"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修订,删除不合格供应商。重新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总经理批准生效。
7.采购。
(1)对于关键、重要材料,采购人员需先进行小批量的试订单采购,如连续两批合格,则可进行大批量采购。
(2)对于提供关键和重要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需明确其在第一批送货前提交产品批准资料(含质检单、生产批次、我司确认书等),如供应商不能提交,质检中心有责任帮助培训供应商,以使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与公司处于同一水平。
(3)初次发现供货质量下降,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供方,限期整改并换货;连续二次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连续三次质量不合格,退货并经总经理批准,免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并从合格供应商名录删除,不容许在其处进行采购。让步接收程序,按照体系文件执行。
(4)对供方提供的物资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整改无效的,一次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三、供应商的考核。
1.考核对象: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2.采购员需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应记录由于供应商原因引起分批发运造成的超额费用。
3.考核频率:关键材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每半年考核一次。一般材料可半年考核一次,亦可一年考核一次,并填写生产商周期评估表。
(4)考核结果的处理。
A级供应商(策略供应商):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为,优先采购。
B级供应商(良好供应商):考核结果在89--75分为,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
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C级供应商(合格供应商):考核结果在74-- 60分为,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方式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向其采购,还是减少采购量。
D级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对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为,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
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9.供应商抽查
询价中心或采购部门有权独立或联合企管部,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不定期抽查评估。
并对抽查评估:
60分以下的供应商上报采购副总,即时予以整改、暂停供货、供应商变更等临时性处置措施。
60—89分的,上报采购副总裁决,是否需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进行整改。
四、采购部门考核
供应商信息登录、考核,是否完备,由企管部和询价中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每发现一次从未评定为合格供应商处进货,由企管部发出通报,采购副总签批,扣罚采购员50元,扣罚采购部门主管100元。
抽查结果,将独立计入计入采购部门部门绩效考核,与采购员个人绩效考核。
五、本制度由询价中心制定,询价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六、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试行三个月。
七、公司此前发布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