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论坛: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
2015年:江西正团职军转干部安置计分标准
2015年军转安置:江西正团职军转干部安置计分标准关键词:军转军转公选张为臻军转政策军转网军转论坛江西正团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按照正团职军转干部军龄、任职年限、立功受奖和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军转干部个人的总积分,本暂行办法制定的标准,计算军队转业干部个人总积分。
总积分由基础分、条件分、附加分三个部分组成:1.凡符合转业条件的军转干部,其基础分均计为60分。
2.条件分计分标准:(1)军龄计分:按军龄每满一年计2分,未满1年计1分。
(2)任职计分:担任正团职职务每满一年计3分,未满1年计1分。
其中,担任正团职领导职务的,每满一年另加计2分,未满1年加计1分。
(3)学历计分:军队转业干部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大专学历的计1分,大学本科学历的计2分,研究生学历的计3分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计2分,获单项证书的计1.5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2.5分,研究生学历的计3分。
具有两个以上学历的,以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计分。
以上三项计分截止统计日期日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确定的转业时间。
3.附加分计分标准:(1)奖励加分。
在部队服役期间,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获得相关奖励的,按照下述方法计分:获国务院或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计20分;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计15分;荣立一等功的首次计10分,此后每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首次计6分,此后每次加3分;荣立三等功的首次计2分,此后每次加1分。
在单位主官岗位上任职满1年的,所在单位获上述奖励,按对应分值计分。
受国务院、中央军委表彰的首次计8分,此后每次加4分;受解放军各总部(不含二级部和非编制单位,下同)表彰的首次计4分,此后每次加2分;受大军区级单位表彰的首次计2分,此后每次加1分;受省部级或军级单位表彰的首次每次计1分,此后每次加0.5分。
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但总分值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档次的首次计分分值。
2014年军转快讯:温州市军转干部考核办法 团职
2014年军转快讯:温州市团职军转干部考核办法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温州市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温州市团职军转干部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军转干考试网整理,供2014年温州市军转干部参考。
一、军队转业干部的考核量化计分以军转办接收的军转干部个人档案为依据。
二、考核量化计分由基础分、加分、扣分三个项目组成。
(一)基础分项目:军龄分、现任职务分、学历分。
(二)加分项目:艰苦地区或岗位分、立功分、科技成果奖励分、参战分。
(三)扣分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降衔(级);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三、具体量分标准(一)基础分项目1.军龄分: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从入伍之日起算到转业当年3月底止,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地方院校毕业入伍的享受军事院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2.现任职务分:正团领导职务15分,正团非领导职务14分,正团每满1年加0.5分。
3.学历分:以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为准。
大专1分,本科2分,硕士研究生5分(仅获学历或学位单项的为4分),博士研究生8分。
(二)加分项目1.艰苦地区或岗位分:驻守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潜艇、舰艇工作每满1年的加0.2分。
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飞行、潜艇、舰艇工作每满1年的加0.4分。
艰苦、边远地区范围按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劳动人科字〔1983〕064号文件执行,一、二类岛屿按国发〔1989〕14号文件规定执行。
2.立功分:立功加分从入伍后开始计算。
三等功首次1.5分,以后每次1分,最高4分;二等功首次5分,以后每次2分,最高15分;一等功计15分。
获大军区、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计18分、25分。
3.科技成果奖励分:科技成果获省、大军区级三、二、一等奖的分别计3、6、9分。
多人合作的项目,其成果(著作)排名应在前3位。
军转论坛:北京石景山区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
军转论坛:北京石景山区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关键词: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军转干军转干考试军转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关键词】北京石景山军转军转干部军转安置军转考核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规范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推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的分配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突出功臣模范和有特殊贡献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重点,以规范考核量化赋分标准为手段,促进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二、考核赋分标准1.军龄计分以档案记载的入伍批准时间为始,以批准转业当年度3月31日为止,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立功受奖(不含集体功)计分平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分;平时获二等功、战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5分;战时获二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0分。
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分别加12、8、4分;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的分别加8、4、2分。
因同一原因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计分项加分。
3.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计分依据档案记载的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年限证明,满五年加5分,超过五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和类别的确定,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4.惩戒计分警告处分每次减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5分,记过处分每次减10分,记大过处分每次减15分,降职(级)或降衔(级)处分每次减20分,撤职处分每次减25分。
因负领导责任受到上述处分的按相应标准减半扣分;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计分项减分。
5.滞留部队干部计分对于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干部,如上年度安排行政管理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减12分;如上年度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减5分。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浙江省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浙江省量化考核计分标准【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本文为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搜集整理的一则浙江军转考试资讯,内容为《浙江省军转干部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计划参加2013年浙江省军转干考试的考生们可以作为政策参考。
浙江省军转干部量化考核计分由军龄分、职级分、优待分、奖励分、学历学位分、惩戒扣分6部分组成。
具体量化标准如下:一、军龄分每年计1分。
二、职级分1.正团职计25分,副团职计20分。
其中:任现职满3年加1分,以后每满1年加0.5分。
2.技术5级计21分,技术6级计20分,技术7级计19分,技术8级计18分,技术9级计17分,正营职(含相应职级的文职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下同)计16分,副营职计14分,正连职计12分,副连职计10分,排职计8分。
上述基础上,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加1分。
三、优待分1.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5年计1分,满10年计4分,满15年计7分,满20年及以上计10分。
2.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时间可累计合并计算。
同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不重复计算年限。
四、奖励分1.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5分,被大军区(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0分,上述荣誉称号获得者累计奖励总得分分别不超过30分、25分。
2.获一等功的每次计15分,获二等功的每次计10分,获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上述立功者累计奖励总得分分别不超过20分、15分和10分。
3.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1次。
战功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层次计分。
上述奖励不含集体奖励。
4.有参战经历的计4分。
五、学历学位分大学本科计1分,研究生(或硕士以上学位)计2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
六、惩戒扣分1.行政处分扣分:警告每次减2分,严重警告每次减4分,记过每次减6分,记大过每次减8分,降职(级)或降衔(级)每次减10分,撤职每次减12分。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淄博市营职考核计分办法
军转干考试1军转论坛:军转干部淄博市营职考核计分办法【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下文是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搜集整理的一则山东省军转干考试信息,具体为《2012年淄博市军转干部营职以下考核计分办法》。
即将转业的军转干部们可以作为加分参考。
一、加分项目1.军龄分。
军龄每满一年计1分,计算整年后剩余时间,半年及半年以内的计0.5分,半年以上的计1分。
入伍前参加工作时间不计为军龄。
2.受奖励分。
依据部队《纪律条令》给予的奖励实行加分。
平时立三等功计3分;平时立二等功或战时立三等功计8分;平时立一等功或战时立二等功计13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战时立一等功计18分;在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的,参照战时立功计分。
多次受奖励的,只按最高奖励等次计分一次。
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但未因此立功的在原计分基础上增计1分。
3.获科技进步奖分。
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3位人员分别计18分、13分、8分;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3位人员分别计13分、8分、3分;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3位人员分别计7分、4分、1分;对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前2位人员分别计5分、1分。
获得科技进步奖同时立功的,或因同一事项多次获得科技进步奖的,只按最高奖励等次计分一次。
4.其他加分项目。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每满一年计0.5分,计算整年后剩余时间,半年及半年以内的计0.25分,半年以上的计0.5分。
认定边远艰苦地区以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时间,以档案记载和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的证明材料为准。
同一时间区间内符合多个加分项目的,只按最高项目计分一次。
二、减分项目1.受行政警告处分每次减1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2分,受行政记过处分每次减3分,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每次减4分。
按行政营、连排职和专业技术移交的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
按行政营、连排职和专业技术移交的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及照顾安置办法(试行)(2011年修订)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制,不断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规范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央和本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推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的分配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突出功臣模范和有特殊贡献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重点,以规范考核量化赋分标准为手段,促进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二、考核赋分标准1、军龄计分以档案记载的入伍批准时间为始,以批准转业当年度3月31日为止,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立功受奖(不含集体功)计分平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分;平时获二等功、战时获三等功奖励的每次加5分;战时获二等功奖励的每次加10分。
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分别加12、8、4分;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名的分别加8、4、2分。
因同一原因获多项奖励的,按最高计分项加分。
3、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计分依据档案记载的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年限证明,满五年加5分,超过五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和类别的确定,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4、惩戒计分警告处分每次减3分,严重警告处分每次减5分,记过处分每次减10分,记大过处分每次减15分,降职(级)或降衔(级)处分每次减20分,撤职处分每次减25分。
因负领导责任受到上述处分的按相应标准减半扣分;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计分项减分。
5、滞留部队干部计分对于无正当理由滞留部队的干部,如上年度安排行政管理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减12分;如上年度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的减5分。
对滞留部队干部的考核减分按年度累加计算。
三、照顾安置1、荣立一等功奖励、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十五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如安置到市级或城六区行政机关的,可相应增加行政编制。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
军转考试: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关键词】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军转干部考核量化计分由基本素质分、综合表现分和政策照顾分三部分组成,由部队转业办依照军转干部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市军转办统一制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计分表》,并经军转干部本人确认后移交市军转办复核、汇总。
军转干部计分排序是根据军转干部考试成绩和考核分数进行综合排序,并确定最终名次。
本文为长沙市的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即将转业的2013年军转考生可作为政策参考。
一、基本素质计分(一)军龄计分。
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分,未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所差年限数×0.1)分。
地方大学毕业直接入伍和入伍前参加工作的,在校学习和工作年限比照军龄计算。
(二)职务计分。
职务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任职务为准。
正排职(技术十四级)计3分;副连职(技术十三级)计6分;正连职(技术十二级)计8分;副营职(技术十一级)计11分;正营职(技术十级)计13分;技术九级计16分;技术八级计18分;技术七级计21分。
担任连营主官的加4分;担任连营级领导职务的加2分。
(三)任职时间计分。
任现职满最低年限的计2分,超过最低年限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任职时间以周年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四)军衔(警衔)计分。
军衔(警衔)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授予军衔(警衔)为准。
少尉计3分;中尉计6分;上尉计9分;少校计12分;中校计15分;上校计18分;大校计21分,现军衔(警衔)满4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文职级按相对应的军衔(警衔)级别计分。
(五)学历学位计分。
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中专计1分;大专计3分;大学计4分;同时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6分;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8分;只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6分;获得博士学位的计10分。
军转政策:廊坊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核记分办法
军转政策:廊坊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核记分办法依据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档案材料,按转业干部在部队的军衔、职务、军龄、奖惩和享受政策照顾情况分别记分。
一、基本情况加分标准1.军衔。
少尉2分,中尉4分,上尉6分,少校8分,中校10分,上校12分。
2.职务。
排职2分,副连职3分,正连职4分,副营职5分,正营职6分,副团职7分,正团职8分。
任现职每年0.5分。
3.军龄。
五年为起点1分,每增加一年 0.5分。
4.八级以下技术干部基本情况加分标准比照同职级行政干部基本情况加分标准执行。
二、奖励情况加分标准嘉奖一次1分,三等功一次4分,二等功一次8分,军区荣誉称号一次12分。
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一次2分,团级先进工作者一次2分,师级先进工作者一次3分,军级先进工作者一次4分,军区先进工作者一次5分。
三、享受政策照顾情况加分标准在边防、海岛、高山、高寒等艰苦地区服役者、接触核材料者或从事飞行、潜艇工作者每年0.5分。
四、减分标准1.受行政警告处分一次2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一次4分,受行政记过处分一次6分,受行政记大过处分一次8分,受降职、降级或降衔处分10分,受撤职处分12分(一次同时受两种以上处分的,按最重一种处分减分)。
2.受党内警告处分一次4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次6分,受留党察看处分8分,受开除党籍处分10分。
第八条考核的组织实施:市军转办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组吸收市人事局有关科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
考核组按照分工,采取查阅转业干部档案的方式,并经过初审、复审、终审等程序,确定每名参考人员的考核成绩。
第九条考试考核结束后,及时向参考的转业干部公布考试考核成绩。
参考人员对个人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查询。
市军转办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考试考核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告知本人。
(信息来源:廊坊市人事局)。
青岛市军转干部安置考核办法
xx市军转干部安置考核办法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服役年限(军龄)、职务级别、团职领导职务任职年限;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潜水、核专业工作年限;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由部队组织授予的奖励、给予的处分等项目。
二、赋分标准(一)基本素质赋分。
包括军龄赋分,职务级别赋分,任职年限赋分。
军龄赋分:每年计2分(从入伍之日算起)。
职务级别赋分:排职20分,副连职22分,正连职24分,副营职26分,正营职28分,副团职30分,正团职32分,技术7级34分,技术6级36分(技术干部按对应的行政职务赋分。
如技术8级对应正团职赋分,依次类推)。
团职领导干部任职年限赋分:团职领导干部(含相应文职领导干部)任现职务级别每满一年加1分(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特殊专业赋分。
根据国办发[xx]14号和国发[1989]14号文件的规定,对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潜水、核专业工作5年以内加1分,满5年不满10年加2分,10年以上加3分。
以上项目不重复累加,只对各时间段合并年限后计分。
(三)立功受奖、惩戒赋分。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的奖励、惩戒项目,只取一个分值最高奖励(惩戒)项目进行加(减)分。
荣誉称号30分,一等功20分,二等功10分,三等功2分,嘉奖1分。
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取前3位,第一位10分,第二位5分,第三位3分;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取前2位,第一位4分,第二位2分;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取第1位,计2分。
受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扣2分,受行政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5分,受行政记过处分扣8分,受行政记大过处分扣10分,受降职(级)或降衔(级)处分扣15分,受行政撤职或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0分。
三、组织实施军转干部安置考核工作,由军转干部所在部队组织实施。
(一)各部队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赋分标准,对进xx市区安置的军转干部进行考核打分,填写《军转干部考核情况表》。
军转论坛:马鞍山市2012年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军转论坛:马鞍山市2012年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马人〔2005〕82号【关键词】马鞍山军转干部计划安置考试考核一、适用对象当年从部队转业、符合我市市区安置条件的担任营级及以下职务的干部(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
二、考核考核根据转业干部的档案,按照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的工作表现、能力素质、贡献大小等因素,以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
(一)基础分1.转业干部入伍地是我市市区的15分。
2.转业干部在我市驻军部队服役满5年的3分,满10年的6分,15年以上的10分。
3.转业干部与配偶结婚时,配偶户口在我市市区的5分。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的,按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分,不累计计分。
(二)军龄分以转业干部在部队服役的时间计算,军龄每满1年为3分。
入伍时间以应征入伍所在地人武部批准时间或军事院校学员参军登记表记载的时间为准。
转业截止时间以部队移交档案的最后时间为限(当年的3月底)。
从地方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院校毕业入伍的,在大专院校学习期间每满1学年为2分。
(三)职务分按转业时职务不同,职务分设定为:排职3分,副连职5分,正连职7分,副营职9分,正营职11分;技术14级3分,技术13级5分,技术12级7分,技术11级9分,技术10级11分,技术9级12分,技术8级13分。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转业干部,按移交档案时职务计分。
1.转业干部和技术干部任现职时间以档案中的任免机关批准日期为准。
口头任命或代理职务的不计分。
2.转业时任现职满3年加0.5分,以后每满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转业干部任现职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底。
3.因犯错误免职、降职的,以免职、降职以后的职务计算。
(四)学历分转业干部取得中专毕业证书的1分,大专毕业证书的3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5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10分,博士生毕业证书的20分。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安置的工作分配与就业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安置的工作分配与就业关键词:军转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安置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张为臻公选中公教育军转干事业部遴选军转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
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
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
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数的15%增加行政编制,所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市(地)、县(市)级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军转考核计算公式
军转考核计算公式一、什么是军转考核?军转考核是指军人退役后,通过参加考试或评审等方式,获得相应证书或资格,进入民用单位就业或从事其他职业的一种制度安排。
军转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军人在服役期间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确保其在转业后能够顺利适应民用工作。
军转考核的评价标准是通过计算公式来确定的。
这个公式通常由各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制定,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内容:1. 基础知识考核:包括军人在服役期间所学习的基础知识,如语文、数学、外语等。
这部分考核通常会根据不同职业的要求进行不同的权重分配。
2. 专业技能考核:根据军人所从事的军种和岗位,考核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技能水平。
这一部分的考核内容可能包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军事技能等。
3. 综合素质考核:评估军人在服役期间培养的各方面素质,如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这一部分的考核通常会通过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
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军转考核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总分 = 基础知识考核得分× 基础知识权重 + 专业技能考核得分× 专业技能权重 +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权重三、军转考核计算公式的意义军转考核计算公式的意义在于对军人退役后的能力进行客观评估,为其顺利过渡到民用单位就业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公式计算得出的总分,可以反映出军人在不同方面的综合能力,帮助用人单位更好地了解军人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军转考核计算公式也对军人自身具有指导作用。
军人在退役前可以通过了解考核的内容和权重,有针对性地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以取得更好的考核成绩,并提高自己在转业过程中的竞争力。
四、军转考核计算公式的局限性尽管军转考核计算公式在评估军人能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公式的权重分配可能存在主观因素,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权重设置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云南省考核赋分标准
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云南省考核赋分标准【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本文为一则云南省军转信息,内容为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搜集整理的《云南省省级部门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赋分标准》。
2013年预计转业至云南省的军转干部们可以参考其中的加分标准。
一、军龄计分达到或超过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的,自入伍当年起每年计1.2分,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的每年计0.6分。
不满一年按相应月均分值计算。
二、职务计分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任职务为准。
从排级职务(含相应职级行政文职干部和技术干部)开始计算,每一职级计5分。
三、任职时间计分在本级职务任职最低年限内,每任满一年计1.2分,超出本级职务任职最低年限的,每任满1年计1.8分。
不满一年的按相应月均分值计算。
受行政降职处分的,降职前的职务时间视同降职后职务时间合并计算。
四、军衔(文职级别)计分军衔(文职级别)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授军衔或确定的文职级别为准。
从少尉军衔(含对应的文职级别)开始计算,每一衔级计5分。
五、学位、学历计分1.取得博士学位的计10分,取得硕士学位的计8分,取得学士学位的计6分。
2.取得研究生学历的计5分,取得本科学历的计4分,取得大专学历的计3分,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的计2分。
3.学位、学历认定以批准转业当年3月31日(含)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为准,学籍等材料必须齐全真实。
学位、学历分只计最高一项。
取得双学位、双学历以上的只记其中一次。
六、个人奖励加分1.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基准分90分。
2.被大军区(各兵种)或省、部级授予荣誉称号的基准分80分。
3.一等功基准分70分;二等功基准分60分;三等功基准分10分。
4.获地方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记功奖励的,比照军队记功奖励执行。
因完成同一任务获两次以上奖励的,只计算一次最高分。
“嘉奖”、“先进个人”、“积极分子”等部队一般性表彰不计分。
[安置资讯]山东日照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赋分标准规定
[安置资讯]山东日照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赋分标准规定关键词:军转张为臻赋分标准军转安置军转培训军转考试根据日照市2014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山东日照军转干部加分标准如下:考核赋分标准(一)加分标准1、基础分:10分。
2、军龄分:每满一年加1分。
截止时间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3、职务分:正排职(技术14级)加10分,副连职(技术13级)加13分,正连职(技术12级)加16分,副营职(技术11级)加19分,正营职(技术10级)加22分,副团职(技术9级)加25分,正团职(技术8级)加28分,依次类推。
4、任职分:任现职级每满一年加1分。
截止时间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5、立功受奖分:获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加20分,获平时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平时三等功分别加15分、10分、5分。
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加15分、10分。
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的,可参照战时立功标准加分。
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获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平时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奖励的按受奖次数累计加分,获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奖励的每增加一次加二分,获平时三等功奖励的每增加一次加一分(最多加三次)。
张为臻老师指出,因同一原因多次立功表彰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6、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时间分:满15年的计5分,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截止时间为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二)减分标准1、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减3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的减6分,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减9分,受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减12分,受行政降级处分的减15分,受行政撤职处分的减18分。
2、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减3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减6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减9分,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减12分。
符合市直单位接收安置条件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由本人根据公布的考核标准及内容自主核算考核分数,经日照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和日照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依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档案材料复核后公布。
2014湖北省直军转干部考核计分说明
军转干考试
2014湖北省直军转干部考核计分说明(参考版)
军转干考试培训专家整理的湖北省直军转考核计分说明,参考湖北军转办2013年8月公布的《关于省直军转干部考核计分情况的说明》,供2014年参加湖北省直军转考核的考试参考。
军转干考试培训专家提醒,河北省省直军转考核计分依据为湖北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湖北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办法>的通知》(鄂转干[2013]1号)文件的要求,湖北省严格按赋分标准计分。
在适应性培训期间,由转业办、联络员转交每个转业干部签字确认。
2013年的签字确认过程中,部分转业干部对本人计分存有疑义,申请了复核。
提出复核的共38人,经核实档案材料,有14人的计分有一定出入,及时进行了更正,另有24人经核查档案无误,未予更改。
更正的部分主要涉及几个方面:涉及军龄分的4人,立功受奖分的2人,边远艰苦地区和舰艇特殊岗位的2人,学历5人,领导职务1人。
考核分公布后,转业干部对考核分有疑义的可以通过所在部队联络员向省军转办申请核查。
更多2014军转考试信息请关注:军转论坛。
2014军转快讯:湖北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办法
军转干考试湖北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赋分办法2013年7月,湖北省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部门《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12]1号)有关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了全省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培训专家为您转述如下,供2014年湖北军转考试参考:一、考核原则军队转业干部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二、考核内容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核赋分的主要内容为:服役情况、任职情况、奖惩情况、学历情况、特殊情况。
三、赋分标准(一)功绩计分1、服役年限计分:军龄每满一年计0.5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职务计分(转业时的最终职务):(1)任职时间计分:任副团级以上职务的,任职每满一年计0.5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领导职务计分:任副团以上领导职务的加2分。
3、奖励计分:军队转业干部同一事项获多项奖励的,只计其中最高奖励分;所有奖励分,不得超过本人所获最高奖项上一等次单项奖励分值;集体功不计个人分。
(1)所获最高奖励为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1次计30分;多次立功的,按其奖项相应分值加分,累计计分不超过38分。
(2)所获最高奖励为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1次计20分;多次立功的,按其奖项相应分值另加分,累计计分不超过28分。
(3)所获最高奖励为荣立二等功的,1次计10分;多次立功的,按其奖项相应分值另加分,累计计分不超过18分。
(4)所获最高奖励为荣立三等功的,1次计2分;多次立功的,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
4、学历计分:(1)最高学历:大专计2分,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计3分,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计4分,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博士学历计5分。
(2)职前学历:入伍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计3分。
学历计分各地可以根据安置工作的需要加以细化。
5、特殊情况计分:边远艰苦地区(4类、5类、6类地区)、舰艇、飞行、海岛等特殊岗位服役,每满一年,计0.5分。
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江西省考核计分办法
军转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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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军转:军转干部江西省考核计分办法
【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下文为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搜集整理的一则江西军转考试信息,具体内容为《江西省2012年军转干考核计分办法》。
2013年预计转业至江西省的军转干部们可以作为考核加分方面的参考。
军转安置部门会同部队转业部门对转业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计分。
考核分包括军龄分、立功受奖加分和惩处减分,具体标准如下:
一、军龄分
军龄按每年1分累计加分。
二、立功受奖加分
1.获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首次加30分,再立每次加10分;
2.荣立二等功首次加15分,再立每次加5分;
3.荣立三等功首次加5分,再立每次加2分;
4.如各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则先按一等功计分,二、三等功则每次分别按5分、2分计算;
5.任主官满1年者(不含以副代正),集体功可按个人功计算;
6.转业前在舰艇或从事飞行工作,或在边防、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每年加0.5分,既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又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两项可以累计计分,艰苦边远地区确定范围按国发〔1989〕14号和国办发〔2001〕1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惩处减分
1.受降职(含降级、降衔)或以上处分扣10分;
2.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8分;
3.记过或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扣6分;
4.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
5.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2分;
6.一次错误受党内外两种处分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处分等级计算扣分。
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南昌市阳光安置新模式
军转干考试 1军转论坛:军转干部南昌市阳光安置新模式【关键词】军转网 军转论坛 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江西省南昌每年承担着巨大的军转干部安置压力,但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党委坚持把军转干部安置作为巩固国防、人才强市的重要工程,走出了一条“量化考核、择优选岗”的新路子。
前不久,南昌市2012年转业的13名正团职干部纷纷奔赴地方新的工作岗位。
令人欣喜的是,在南昌警备区组织的回访中,接收单位对新分配来的转业干部交口称赞;部队对转业干部安置的岗位纷纷叫好;转业干部更是对转业安置结果由衷地满意。
“…三方满意‟得益于…量化考核、择优选岗‟的军转干部安置模式。
”南昌市委组织部部长陈德寿介绍,自2007年施行以来,全市运用这一模式接收安置团以上转业干部231人,为官兵树立了创先争优的正确价值导向。
“量化考核”,就是根据军转干部资历和在部队期间的贡献进行考核,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量化积分,尔后根据积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安置岗位。
每年市委组织部都会按照转业干部人数150%的比例,从全市党政机关抽出相应岗位,供转业干部挑选。
“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谁也不用找,找谁都没用‟。
”2012年,某部处长江燕在转业安置的正团职干部中积分第一。
选岗时他第一个来到现场,最终挑选了市科技局副局长的实职领导岗位。
不少转业干部服役期间与地方接触少,对地方岗位不了解。
一开始施行“择优选岗”时,要求转业干部当场定下意向,有的转业干部明明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岗位,最终却选择了其他位子。
结果因为专业不对口、能力有短板等因素,发展受限。
如今,在选岗过程中不再要求当事人现场决定,而是给他们一天的时间考虑。
在选岗结束后,市委组织部还对全市的转业干部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任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
“量化考核、择优选岗”,这一模式为广大官兵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
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实施办法
福建省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团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工作,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凡采用依序择岗、竞争上岗办法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计分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依序择岗计分办法依序择岗是指对军队转业干部功绩量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由军队转业干部依序选择职位的安置办法。
营职及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也可采用笔试分(满分为100分)和功绩量化分相加进行排序。
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功绩量化计分基础上优先择岗。
功绩量化分由基础分、加分和减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分1.职务分:排职(专业技术14级、办事员)计1分;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二级科员)计8分;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一级科员)计15分;副营职(专业技术11级、副科级)计22分;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正科级)计29分;副团职(专业技术9级、副处级)计36分;正团职(专业技术8级、正处级)计43分;专业技术7级计50分。
任现职(级)时间按每月0.2分累加。
2.军(工)龄分:按每月0.1分累加。
3.军(警)衔分:少尉(文职九级)1分,中尉(文职八级)5分,上尉(文职七级)10分,少校(文职六级)15分,中校(文职五级)20分,上校(文职四级)25分,大校(文职三级)30分。
现军(警)衔时间按每月0.1分累加。
(二)加分1. 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一等功、战时二等功及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首次加15分,从第二次起按每次8分累加。
2. 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奖励的,首次加10分,从第二次起按每次5分累加。
3.服现役期间个人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首次加5分,从第二次起按每次3分累加。
4.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加10分,10年以上的,每满1年累加1分,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三)减分在任现职(级)期间,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降衔(级)、撤职等军纪处分的,分别减1、2、3、4、5、6分;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的分别减1、3、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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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论坛: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
【关键词】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军转干部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军转干部考核量化计分由基本素质分、综合表现分和政策照顾分三部分组成,由部队转业办依照军转干部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市军转办统一制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量化计分表》,并经军转干部本人确认后移交市军转办复核、汇总。
军转干部计分排序是根据军转干部考试成绩和考核分数进行综合排序,并确定最终名次。
本文为长沙市的军转干部考核及计分排序办法,即将转业的2013年军转考生可作为政策参考。
一、基本素质计分
(一)军龄计分。
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分,未达到现职最低服役年限的,按军龄每年计(2-所差年限数×0.1)分。
地方大学毕业直接入伍和入伍前参加工作的,在校学习和工作年限比照军龄计算。
(二)职务计分。
职务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任职务为准。
正排职(技术十四级)计3分;副连职(技术十三级)计6分;正连职(技术十二级)计8分;副营职(技术十一级)计11分;正营职(技术十级)计13分;技术九级计16分;技术八级计18分;技术七级计21分。
担任连营主官的加4分;担任连营级领导职务的加2分。
(三)任职时间计分。
任现职满最低年限的计2分,超过最低年限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任职时间以周年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四)军衔(警衔)计分。
军衔(警衔)以部队批准转业时所授予军衔(警衔)为准。
少尉计3分;中尉计6分;上尉计9分;少校计12分;中校计15分;上校计18分;大校计21分,现军衔(警衔)满4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
文职级按相对应的军衔(警衔)级别计分。
(五)学历学位计分。
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中专计1分;大专计3分;大学计4分;同时获得双学士学位的计6分;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8分;只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计6分;获得博士学位的计10分。
计分按最高等次核定,不累计计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时间截止到批准转业当年的3月31日,学籍等材料必须齐全。
二、综合表现计分
(一)奖励加分。
在服役期间,被国务院或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计60分;被各大军区、军兵种授予荣誉称号的计50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计40分;荣立二等功的计30分;荣立三等功的计6分。
战功按上述标准提高一各层次计分。
同一类奖项累计总分不超过上一个层次奖励分值。
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奖励的计20分;受解放军四总部、各大军区、军兵种表彰
的先进个人计10分。
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0分、30分;获全军军队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被国家各部委表彰为先进个人的计10分;被省级党委、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计25分、记一等功的计20分、二等功的计15分、三等功的计6分;被省级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的计6分。
立功受奖计分可以累计计算,因同一事件多次立功受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二)惩戒减分。
现职期间受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处分的减20分;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职、降衔处分的减17分;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减14分;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减11分;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的减8分;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减5分。
因负领导责任受到上述处分的按相应标准减半扣分。
不同的惩戒实行累计减分,但累计扣减的总分不超过上一层次处分的分值。
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只按最高处分减分。
三、政策照顾计分
(一)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岗位工作加分。
在一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0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在二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2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7分;在三类地区工作满10年的计14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9分;在四类地区、一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计16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1分;在西藏自治区、二类岛屿工作满10年的计18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3分;从事飞行、舰艇或在涉核岗位工作满10年的计14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
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者从事飞行、舰艇以及在涉核岗位工作不满10年的每年按0.6分计分。
上述加分以部队任职命令为准。
(二)参战加分。
为保卫国家安全,参加作战一年以上的计20分,一年以内的计10分。
参加国际维和的参照作战计分。
(三)伤残加分。
因战致残的计10分;因公致残的计4分。
(四)参加国家、军队和地方重大任务的视情况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由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认定。
四、计分排序
(一)计分排序工作由市军转办统筹协调,部队转业办配合进行。
考试的笔试成绩按40%计分,考核的量化计分按60%计分,二者相加即为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综合成绩。
(二)根据军转干部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汇总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照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军龄时间依次确定前后顺序。
(三)市军转办将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和综合成绩在长沙人事信息网站进行公示,时间
一周。
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市军转办提出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