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直各有关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在县直各有关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目标,进一步活跃机关青年工作,全面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同时针对我县机关单位团员越来越少,青年越来越多的形势,结合《县直单位目标考核办法》,团县委经研究决定在县直各有关单位推行组建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建青工委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县直单位逐渐形成了团员越来越少,青年越来越多的局面,团青比例严重下降,部分单位原有的工作体系已不能有效覆盖整个机关青年群体,团组织的工作平台越来越小。在团员不足3人,但40周岁以下青年比例达到30%的单位,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建立青工委,延伸团的工作手臂,构建有效覆盖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网络,是单位青年和团县委之间的联系纽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跃机关青年工作,在团员不足3人,但40周岁以下青年比例达到30%的单位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努力构建新型机关青年工作体系和组织网络。
三、青工委的性质和组织机构
青工委是由党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年工作事务的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延伸,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机关青年工作。青工委的组建基础及服务对象为本单位、本系统40周岁以下青年(含40周岁)。
1、县直各单位青工委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青工委主任一般由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党委(党组)领导或一名年纪较轻的领导担任;副主任设1-2名,副主任、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员一般由有关部门的优秀青年代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2、青工委实行委任制或民主选举制。实行委任制的,委员候选人由单位全体青年推荐,经单位党组织研究任命。实行选举制的,委员候选人由单位全体青年推荐,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提交选举,由青年(代表)大会差额(候选人比应选人多1-2人)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须抄报团县委备案。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应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青年群众基础好、勇于为党政领导分忧、热心为青年服务的优秀青年干部中考察推荐。
3、青工委实行届期制,届期原则上与机关党委一致。青工委委员调、离职或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履行职责时,应及时召开青工委委员会议进行增补。
四、青工委的主要职责
1、谋划青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青年工作方针,根据形势和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要求,研究制定单位青年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抓好工作的落实。
2、协调青年事务。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负责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青年工作,建立健全适应青年工作发展要求的工作机制。
3、了解青年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办法,研究和掌握青年的思想状况,对青年工作及青年群体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凝聚青年力量。引领机关青年积极投身新时期房县建设,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策划、运作工作和活动载体,组织、凝聚青年,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尽职奉献。
5、促进青年成长。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作风形象。引导青年加强学习,促进青年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开展青年人才的培养、举荐、表彰、宣传等工作,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
6、服务青年需求。认真倾听青年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解决青年实际困难,真心诚意为青年办实事;组织开展深受青年喜爱的各类活动。
五、有关要求
县直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筹备,稳步推进,力争在2011年12月前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同时将青工委的成立文件(机关党委下发)报团县委备案,以作年底考核依据。
附:应组建青工委的单位名单。
XXXX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