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上海市游泳馆场馆合理用能指南
上海市游泳馆场馆合理用能指南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能源资源的日益紧缺,合理利用能源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课题之一。
上海市作为中国重要的城市之一,游泳馆场馆作为大型公共场所,也需要制定合理用能指南,以减少能源浪费,降低环境影响。
本文将从游泳馆场馆的设计、设备选用、能源管理等方面,为上海市游泳馆场馆合理用能提供指导。
首先,在游泳馆场馆的设计方面,应充分考虑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因素。
合理规划建筑布局,优化建筑形态,尽量减少能源损耗。
在选用建筑材料时,应选择具有良好隔热性能和保温性能的材料,减少能量的传导损耗。
此外,充分利用自然光和自然通风,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系统的依赖,进一步减少能源的消耗。
其次,在游泳馆场馆的设备选用方面,应选择具有高效能源利用率的设备。
游泳馆的主要能源消耗来自于照明、空调和水处理等系统。
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应选择LED节能灯具来替代传统的荧光灯,LED灯具具有更高的光效和更长的使用寿命,能够显著减少能源消耗。
在空调系统的选用方面,应选择高效节能的空调设备,并配备智能控制系统,通过合理调节温度和湿度,避免能源的浪费。
对于水处理系统,应选择节水设备,如水循环处理系统,合理回收和利用污水,减少水的浪费。
另外,游泳馆场馆的能源管理也是关键的一环。
应建立科学的能源管理制度,明确能源使用的责任和权限,制定能源管理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
通过监测能源的消耗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能源的浪费和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通过能源的监测和管理,制定能源的使用计划和目标,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能源的消耗。
定期开展能源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用户的能源节约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节能氛围。
最后,为了更好地推动上海市游泳馆场馆的能源合理使用,政府应加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监管。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游泳馆场馆能源使用的要求和限制。
加强对游泳馆场馆能源使用的监管,定期进行能源的审核和评估,对能源消耗较高的场馆进行整改,推动能源的合理利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6.15•【字号】沪质技监标〔2015〕278号•【施行日期】201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条件与标准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31/T910-2015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31/T911-2015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DB31/T389-2015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1/T550-2015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4-2015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此5项地方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6月15日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标〔2015〕278号)附件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沪质技监标〔2015〕278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等5项上海市地方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地方标准《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DB31/T910-2015区域雷击风险评估技术规范DB31/T911-2015儿童用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塑料中甲酰胺含量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DB31/T389-2015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1/T550-2015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554-2015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此5项地方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用能标准的制订与应用--朱伟峰
3.3 分项用能指标研究
2.4.2分项能耗指标
能耗指标项目
总能耗 空调系统能耗 照明能耗 制冷机组 冷源 热源 冷冻泵 冷却泵 采暖泵 分项能耗指标分析表kWhe/(m2〃a)
拟合公式
Y=265.1X1+122.2X2+333.3X3+25X4 Y1=114.6X1+68.7X2 +127.6X3 Y2=35.1X1+19.0X2 +110.7X3+25X4 Y1-1=27.0X1+18.7X2 +50.3X3 Y1-2=34.7X1+22.4X2 +61.3X3 Y1-3=49.8X1+23.2X2 +15.3X3 Y1-4=6.2X1+4.2X2 +8.9X3 Y1-5=6.1X1+3.3X2 +7.8X3 Y1-6=3.0X1+2.8X2 +2.8X3
上海市不同类型公共建筑
用能标准的制订与应用
朱伟峰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汇报内容
1 背景
2 上海5个大型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介绍
3 上海大型公共建筑分项用能指标及诊断标准介绍
1、 背 景
1.1、上海市建筑用能基本情况
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占比: 2000年17.5% 2010年18.6% 民用建筑总能耗: 现状 2000年965万tce 2010年2085万tce 公共建筑面积占25%(大型的约2000幢) 公共建筑能耗占55%
纯类型建筑样本能耗指
标偏差分析: 综合性建筑分项用能指 标与纯功能类型建筑用 能指标偏差较小(15%
能耗指标值(kWh e /m 2 ·a)
上海商务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上海商务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我在这上海的商务办公建筑领域摸爬滚打也有些年头了。
咱就说这合理用能啊,就像在一个巨大的迷宫里找宝藏一样,宝藏是那节能又高效的法子,迷宫就是这错综复杂的办公建筑的用能体系。
我每天在这些高楼大厦里穿梭,看着那些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着光,像是一个个巨大的水晶盒子。
楼里的人啊,行色匆匆的,男的大多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女的穿着精致的套装,高跟鞋踩在地上哒哒响。
可这些光鲜的背后呢,是那能源像水一样哗哗地流走啊。
我就碰见过这么个事儿。
有一回我去一个挺有名的商务楼检查用能情况。
那楼的物业经理啊,长得胖胖的,脸上的肉把眼睛都挤得小了些,看见我就满脸堆笑地迎上来,说:“您可来了,我们这楼啊,感觉这能耗就像个无底洞似的。
”我四处看了看,那灯啊,大白天的也全开着,空调呼呼地吹着冷风,我就有点哭笑不得。
我对那经理说:“您这是在烧钱啊,大白天的自然光能利用就挺好,空调温度也不用调这么低。
”经理挠挠头说:“之前没太注意这个,就觉得得让楼里亮堂,让租户舒服。
”其实这商务办公建筑合理用能啊,不是啥特别难的事儿。
就好比家里过日子一样,得精打细算。
那些办公设备啊,就像家里的电器,不用的时候就得关上。
像复印机、打印机这些,好多人用完就走,也不关,那电就这么浪费了。
还有那些办公区域的布局,要是能根据采光和通风好好规划一下,能省不少能源呢。
我又去了另外一个写字楼,那里面的环境就不一样了。
楼道里的感应灯很灵敏,人走过去才亮,人一没就灭了。
我就跟那里面的工作人员打听,有个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扎着马尾辫,特别热情地跟我说:“我们这楼啊,经常有人给我们培训节能知识呢,大家都很注意这些事儿。
”我听了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啊,就像大热天喝了一碗凉丝丝的绿豆汤。
在这上海的商务办公建筑里,合理用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时候我也着急,看着那些浪费能源的现象,就想上去跟人说道说道。
可这事儿也得慢慢普及,就像种树一样,一棵一棵地种,总有一天能成一片森林。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29•【字号】沪府办规〔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1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机管局修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储备第三章项目实施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五章节能量认定第六章资金管理第七章国资管理第八章项目激励第九章附则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鼓励社会资金和力量投入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公共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机管局负责实施。
市机管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市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各区机管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域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第四条(对象及方式)公共机构建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一)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未达到同类公共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相应标准或超过能耗定额基准值的;(二)建筑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如空调、锅炉、照明、动力等,能效水平未达到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二级以上的;(三)建筑用能大型设施设备列入年度大中修、专项维修或设施设备使用到期拟进行报废更换计划的;(四)采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的。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0.27•【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上海文化”品牌建设以及相关保障与促进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人民城市建设”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基本、优质均衡,开放共享、服务群众的原则,彰显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日常管理,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 T550—2015代替DB31/ T550-2011 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 organ office buildings2015 - 06 - 15发布2015 - 10 - 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峰、倪一飞、张晓卯、金皓敏、何晓燕、林晓昕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郭建利、陶粮民、倪旦红、陈闽翔、何锦丛、黄薇、陈家俊本标准和原标准《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 550-2011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标准名称调整:标准名称由原《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调整为《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2.适用范围调整:由原“十一五”期间纳入建筑能耗统计范围的上海市市级机关扩展为全市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参公单位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3.对标指标调整: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除保留合理值外,增加了先进值;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以标准煤指标为评价指标,以等效电为参考指标,在标准煤指标未达标情况下,可参考等效电指标进行对标管理;4.建筑面积调整:结合机关办公建筑的实际情况,将建筑体量的划分区间由20000 m2改为10000 m2;此外,对含有大于100 m2数据中心的机关办公建筑,扣除机房能耗后再进行对标管理;5.空调形式调整:在空调形式分类上增加了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
本标准的历次修订版本为DB31/T550-2011。
上海市地方标准- 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一、概述近年来,随着上海大型商业建筑的不断增多,其用能问题日益凸显。
针对这一现状,上海市地方标准制定了《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旨在通过对大型商业建筑用能进行规范与指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指南将为大型商业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提供具体的要求和建议,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背景介绍1. 上海市大型商业建筑发展现状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其商业建筑规模不断扩大。
大型商业建筑裙体包括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超市、大型餐饮场所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型商业建筑的数量和规模均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2. 大型商业建筑用能问题大型商业建筑以其庞大的建筑面积和复杂的用能系统而消耗大量的能源,包括电力、供热、供冷等。
然而,一些大型商业建筑存在着能源利用效率低、能源浪费严重等问题,给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指南内容《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境内大型商业建筑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阶段,旨在提高大型商业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能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总则本章节主要阐述了大型商业建筑合理用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本指南的制定依据和目的,为后续内容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
3. 设计阶段要求在大型商业建筑的设计阶段,应根据建筑属性和用途合理设置供能系统、建筑外立面、采光和照明等设施,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4. 施工阶段要求在大型商业建筑的施工阶段,应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品质。
5. 运行管理要求一旦大型商业建筑建成投入使用后,需要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进行能源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现象,提高大型商业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6. 设备维护要求大型商业建筑的运行和管理过程中,各种供能设备需要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其性能稳定和能源利用效率。
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公共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第二条(职责分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机管局负责实施。
市机管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各区(县)机管局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域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第三条(对象及方式)公共机构建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一)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未达到同类公共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相应标准;(二)建筑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如空调、锅炉、照明、动力等,能效水平低于同类设施设备系统一般能效水平;(三)实施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四)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应用项目;(五)其他可以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
对办公建筑分散于多个区域的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多区域联动方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有多家单位合署办公的办公建筑,可以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或由多家单位共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管理服务。
第四条(预算安排)能源管理合同期内,公共机构的能源费用预算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认定及有关合同约定的基准核定。
按照能源管理合同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列入部门预算,视同能源费用列支。
能源费用(含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预算及支出不应超过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上一年度能源费用的预算及支出。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1•【字号】沪府发〔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4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是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结构,加快旧区改造、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2003年以来,本市先后在7个区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还存在着市政公建配套设施配套不完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不顺等不足。
为切实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基地市政公建配套建设和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基地(以下简称“建设基地”)的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作为保民生、保增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举全市之力,将建设基地建成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良好、工程优质的和谐社区。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优先,同步配套。
将建设基地市政公建配套设施作为规划优先考虑重点,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规划原则和“同步规划、同步配套”的建设要求,统筹指导,有序推进,加快促进居住区的完善。
2.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基本需求。
上海市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 T550—2015代替DB31/ T550-2011 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 organ office buildings2015 - 06 - 15发布2015 - 10 - 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峰、倪一飞、张晓卯、金皓敏、何晓燕、林晓昕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郭建利、陶粮民、倪旦红、陈闽翔、何锦丛、黄薇、陈家俊本标准和原标准《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31/T 550-2011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标准名称调整:标准名称由原《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调整为《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2.适用范围调整:由原“十一五”期间纳入建筑能耗统计范围的上海市市级机关扩展为全市市级和区(县)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参公单位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3.对标指标调整: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除保留合理值外,增加了先进值;在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指标中以标准煤指标为评价指标,以等效电为参考指标,在标准煤指标未达标情况下,可参考等效电指标进行对标管理;4.建筑面积调整:结合机关办公建筑的实际情况,将建筑体量的划分区间由20000 m2改为10000 m2;此外,对含有大于100 m2数据中心的机关办公建筑,扣除机房能耗后再进行对标管理;5.空调形式调整:在空调形式分类上增加了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
本标准的历次修订版本为DB31/T550-2011。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确保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规范能耗监测日常管理行为,进一步满足节能减排工作的信息需求,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管理委”)委托,负责上海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建科院”)受市建设管理委委托,具体负责市级平台建设实施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第三条市市场管理总站的职责1、负责对市级平台建设、运行过程进行检查、监督;2、负责监督市级平台运营费用预算的执行;3、负责拟定管理文件和编制各级平台运行相关的技术标准;4、会同市建科院组织协调各类运行管理和指导解决相关技术问题;—2—5、组织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开展相关专业培训;6、负责核查市级平台软硬件设备资产。
第四条市建科院的职责1、按照市建设管理委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施市级平台建设;2、负责编写市级平台年度运行维护及相关工作计划;3、负责编写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度用能状况分析报告;4、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和数据传输规约等技术要求,做好与相关各级平台数据传输对接管理工作;5、负责实施平台系统完善、升级及运行维护工作;6、配合管理部门对相关各级平台运行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7、负责完成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对全市年度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上报,并将年度数据更新至平台能耗统计模块;8、完成年度全市建筑能源审计数据的录入、汇总,同时对历年建筑能源审计数据开展汇总、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并将数据更新至能源审计模块;9、负责制定平台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平台运行安全及信息数据保密等各项工作;10、设置专门的平台软硬件设备资产台账,每年进行核查,并向市市场管理总站报送所购置的软硬件设备资产清单。
上海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的指南
DB31 市地方标准DB 31/ T554—2015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the large-scale public cultural buildings2015-06-15发布 2015-10-01实施市质量技术监视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那么起草。
本标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化播送影视管理局、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视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化播送影视管理局、建瓴工程咨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永峰、倪一飞、贝兆健、晓卯、汪飞亭、剑波、凌凌、俞进进。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傅海、俞伟、周卫星、金皓敏、淳怡、闽翔、洪康、袁波、严玲、凌焕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围本标准规定了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围和计算方法与管理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本市公共机构围的建筑面积≥5000㎡的图书馆、建筑面积≥2500㎡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0㎡的博物馆,在运行过程中各类建筑与附属设施能源消耗量的测算与评价。
其他同类型文化设施建筑可参照执行。
2、规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但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但凡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那么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那么3、术语和定义GB/T 13391、GB/T 18106界定的以与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图书馆 library是指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类资料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3.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community cultural activities center是指由政府主办,以满足社区群众根本文化需求为目标,主要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摘要:1.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的背景和意义2.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其功能3.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标准和要求4.实施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建议和措施正文:一、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的背景和意义上海市作为我国的大型城市,城市居住区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标准对于其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上海市居民对于生活质量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不断提高。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的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有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其功能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金融邮电设施:提供邮政、电信、银行等服务,方便居民办理相关业务。
2.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学校、图书馆等,提供居民学习和教育的场所。
3.医疗卫生设施: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提供居民医疗服务和药品购买。
4.文化娱乐设施:包括公园、电影院、体育场馆等,提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5.商业设施:包括商场、超市、餐馆等,提供居民购物、餐饮等服务。
6.社区服务设施:包括居委会、派出所等,提供居民社区管理、治安维护等服务。
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标准和要求在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时,应遵循以下标准和要求:1.设施布局合理,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2.设施建设质量优良,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3.设施服务水平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4.设施维护管理到位,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实施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建议和措施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可以采取以下建议和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认识和支持。
2.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资金需求。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共同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工作合力。
4.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上海市公共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在公共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研究
上海市公共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在公共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研究张明慧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摘要:2011年以来,上海市机管局联合市发革委等多家单位制订、完善了上海市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体系,有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率。
文章分析了《指南》的特点、应用情况,揭示了贯彻执行《指南》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有关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指南》、发挥《指南》作用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公共机构、合理用能、指南、应用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分析、有关建议DOI:10.13770/ki.issn2095-705x.2018.06.005 Application Study of Rational Energy Consumption Guidelines of Shanghai Public Institute Public in Building En-ergy Saving FieldZhang MinghuiShanghai Energy Saving Supervision CenterAbstract:Since2011Shanghai government and institute manage-ment bureau united municipal reform and development committee to draw rational energy consumption guidelines of Shanghai public institute build-ing in order to promote public institute energy saving and improve public institute energy using rate.The article analyzes characteristics and appli-cation situation of guidelines and proposes existing problems,reasons and suggestions of implementing guidelines to perfect guidelines and function guidelines as enlightenment.Keywords:Public Institute,Rational Energy Consumption,Guide-lines,Application Situation Analysis,Existing Problems Analysis,Related Suggestions公共机构节能专题PUBLIC INSTITUTE ENERGY SAVING COLUMN上海节能No.062018节约能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2004修正)
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2004修正)【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4【实施日期】2004.07.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1997年9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0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发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司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等20件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市公共文化馆的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馆在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中的作用,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文化馆,是指政府设置,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和指导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包括市文化馆、区(县)文化馆和街道(乡、镇)文化馆(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馆的设置、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置原则)公共文化馆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市和区(县)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置市文化馆和区(县)文化馆;街道(乡、镇)行政区域内设置街道(乡、镇)文化馆(站)。
第五条(主管和协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局)是本市公共文化馆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馆的管理。
各级财政、规划、人事、物价、建设和房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文化行政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设置规划)市文化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公共文化馆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2002)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管理办法》部
分条款的决定(2002)
【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公布日期】2002.11.18
【实施日期】200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文化馆
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2002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发布)
一、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文化馆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区(县)文化行政部
门应当参加公共文化馆的竣工验收。
二、删去第十一条第二款。
三、第十四条修改为:
公共文化馆可以开展多项文化娱乐活动。
其中,利用公共文化馆的设施和场地开展文化
娱乐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市文化行政部门同意;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同意。
在征得上述文化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审批手续。
本决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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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重大文化设施 制度
上海市重大文化设施制度上海市作为中国的经济和文化中心之一,拥有众多重要的文化设施,这些设施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也成为了城市的重要标志和名片。
为了保障这些文化设施的顺利运营和管理,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和政策。
一、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制度上海市政府非常重视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划。
其中,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制度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规定,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必须优先考虑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布局,确保市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文化服务。
同时,政府还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不断优化文化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方案,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文化设施管理机构制度为了保障文化设施的顺利运营和管理,上海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文化设施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制定文化设施的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文化设施的运营情况、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等。
同时,这些机构还会对文化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文化设施资金保障制度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保障资金的充足和有效使用,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设施资金保障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以确保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得到充分的资金支持。
四、文化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为了吸引和培养优秀的人才,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设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等,以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五、文化设施评估和考核制度为了保障文化设施的优质服务和高效率运作,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设施评估和考核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对文化设施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运营效果等进行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市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文化服务。
同时,政府还会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对文化设施进行奖惩和整改,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总之,上海市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文化设施制度和政策,保障了文化设施的顺利运营和管理,为市民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优质的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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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31/ T554—2015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
Rational use of building energy guide for the large-scale public cultural buildings
2015-06-15发布 2015-10-0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永峰、倪一飞、贝兆健、张晓卯、汪飞亭、李剑波、陈凌凌、俞进进。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倪前龙、傅海、俞伟、周卫星、金皓敏、赵淳怡、陈闽翔、陈洪康、袁波、严玲、凌焕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纳入本市公共机构范围的建筑面积≥5000㎡的图书馆、建筑面积≥2500㎡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000㎡的博物馆,在运行过程中各类建筑及附属设施能源消耗量的测算与评价。
其他同类型文化设施建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13391、GB/T 181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图书馆library
是指政府举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类资料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3.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community cultural activities center
是指由政府主办,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主要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
3.3 博物馆museum
是指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以及人类文化遗产的实物场所,并对具有科学性、历史性或者艺术价值的物品进行分类,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
欣赏的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机构、建筑物、场所。
3.4 统计报告期statistics period
进行统计的具体时间期限。
本标准中按照自然年度,即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建筑用能building energy consumption
是指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费,即为维持建筑功能所消耗的能量,包括照明、采暖、空调、电梯以及办公设备等的能耗。
3.6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E)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year of large cultural building
统计报告期内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为维持正常运行所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kgce/a)。
3.7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e)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year of unit building area of large cultural building 统计报告期内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综合能耗与建筑面积的比值。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每年[kgce/(㎡·a)]。
4、用能指标要求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用能单位应根据其管理部门当年节能工作要求,开展本标准能耗对标工作,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4.1 图书馆建筑用能指标
图书馆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应符合表1合理值规定,宜通过节能改造和加强管理来达到表1先进值规定。
表1 图书馆建筑综合能耗用能指标
4.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用能指标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应符合表2合理值规定,宜通过节能改造和加强管理来达到表2先进值规定。
表2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筑综合能耗用能指标
4.3博物馆建筑用能指标
博物馆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应符合表3合理值规定,宜通过节能改造和加强管理来达到表3先进值规定。
表3 博物馆建筑综合能耗用能指标
5、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5.1.1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大型公共文化设施正常运行过程中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实际能耗的各类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为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煤气等。
能源的计量应符合GB17167的要求。
5.1.2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参见本标准附录A。
5.2 计算方法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应符合GB/T 2589和本标准
的相关规定。
5.2.1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应按照本标准公式(1)进行。
∑=⨯=n
i i i p E E 1)( (1)
式中 E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kgce/a );
n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消耗的能源品种数;
i E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日常办公中消耗的第i 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
i p ——第i 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5.2.2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应按照本标准公式(2)进行。
S
E
e =
(2) 式中 e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年[kgce/(m 2·a)];
E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年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
(kgce/a );
S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 6、管理要求
6.1 大型公共文化机构应依据本标准第四章的规定实施用能指标控制管理,并按照《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节能规划目标和年度节能目标的完成。
6.2 大型公共文化机构室内环境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2007]42号文有
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6.3 大型公共文化机构应积极依靠物业服务公司,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合理实行能源分类、分项计量,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用能现象。
根据自身特点推广与采用安全高效的空调冷热源设备、LED照明、智能控制、空气源热泵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有条件的机构可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6.4 大型公共文化机构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节能技改,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管理水平。
6.5 大型公共文化机构应因地制宜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将节约理念贯穿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模式中,使之成为每个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气氛。
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
表A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