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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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

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思想历程与研究方法的考察邓宏炎【专题名称】政治学【专题号】D0【复印期号】2000年02期【原文出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武汉)1999年06期第42~51页【作者简介】邓宏炎(1968—),男,湖北松滋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编辑,硕士,主要从事哲学及编辑学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79【内容提要】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是一个科学发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从《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包括经验假设、理论论证和经验确证三个阶段。

在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中,理论知识与经验知识相互交织,逻辑方法与实证方法被同时运用,但文章着重论述了经验知识的重大作用,并强调指出在这一理论形成中马克思运用了实证的研究方法。

【关键词】马克思/黑格尔/市民社会/国家/逻辑方法/实证方法一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是相对独立的一个阶段。

拉宾在他的《马克思的青年时代》一书中,将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就是作为第二阶段出现的①(p18)。

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为《莱茵报》撰稿,在该报从事编辑工作,后来又担任主编,为该报撰写了一系列文章。

因为《莱茵报》被查封而退出该报后,着手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并在这一过程中研究欧洲主要国家近25个世纪的历史和马基雅弗利、孟德斯鸠、卢梭等人的著作,写下了未完成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和《克罗茨纳赫笔记》。

笔者认为,马克思思想发展中这一阶段的主题就是创立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一系列复杂的认识环节,决不是马克思单纯运用费尔巴哈的“颠倒法”对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念的简单的、逻辑的否定。

作为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决定性起点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实际上是一项科学发现,它的形成轨迹完全符合科学发现的逻辑,就像自然科学上的任何一项真正的科学发现一样,它也决不仅仅是抽象思辨的产物。

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

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最早由黑格尔提出。

他在他在吸收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明确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区分开来。

将市民社会看作是私人利益的体系,认为个人是市民活动的基础,也重视在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作用,认为市民社会依附于国家。

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理论是对黑格尔相关理论的批判和继承。

马克思认为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本文将通过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概念进行分析,辩证分析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以及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结构性关系。

(一)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原动力。

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早期所确立的这一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它确立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基本关系,是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马克思坚决反对国家决定社会的观点,他通过艰苦的理论探索而建立了社会决定国家的历史观,从而为科学的研究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关系奠定了唯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的基础。

(二)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化。

社会总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治和经济的二元化,其实质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二元化。

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来看,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是国家把权利(经济权利)逐步还给社会的一个重要阶段;从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来看,政治和经济相对分开,是政治和经济充分发展的前提。

(三)社会与国家的重新统一。

国家与社会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性内容,是从过程和结果的辩证关系中,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的必要性,同时又揭示了国家自行消亡的历史趋势。

因此,马克思关于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的理论,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

三.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理论研究对中国的现实意义市民社会研究于本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学界展开以来,取得了一些严肃而认真的研究成果。

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摘要:本文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一些基本观点和重要思想进行探讨分析,并指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灵魂,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史是不断创新发展的。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观点;创新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2)12-0000-01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基本观点1.国家的起源和基本特征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

恩格斯对国家的起源问题作过清晰的阐述,他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一度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国家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国家按地区划分它管辖的居民和统治范围;二是国家是居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是特殊的权力机关。

第一个基本特征是与氏族组织相比较而言的,而第二个基本特征更是反映国家本质的特征。

2、国家的主要职能国家职能的内容和界限由国家如何进行统治来决定。

从国家本质和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出发,马克思认为国家作为统治工具和社会组织形式,具有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双重特征,称之为马克思国家职能的二重性理论。

具体来说它包含三层内容:首先,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是政治统治职能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国家政治职能的实现方式与社会公共事务职能实现方式具有本质区别。

国家政治职能主要是为阶级专政服务的,暴力是它的主要实现方式,而公共事务职能的实现方式,则是服务和管理;再次,在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国家的政治统治职能将逐渐缩小,社会公共事务职能则逐步向社会转移。

政治统治职能隶属于国家的阶级性质,因此此职能最终将和国家一起消失,而社会管理职能由于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在未来社会中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张雨薇
【期刊名称】《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年(卷),期】2018(000)002
【摘要】马克思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从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发端,经由批判政治国家、批判市民社会以及扬弃市民社会这三个主要理论发展阶段,逐步成为奠定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础.从《莱茵报》时期到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早期马克思是一位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支持者,使用的是黑格尔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框架.而在《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通过\"人的解放\"思想构建了一个对市民社会批判的一元框架,并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市民社会将会被真正的共同体所扬弃的观点,完成了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唯物史观建构.
【总页数】8页(P37-44)
【作者】张雨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的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J], 宁译锐;胡皓月
2.家庭与国家之间--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J], 王磊
3.市民社会与国家:浅析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 [J], 常征
4.究竟是“社会国家化”还是“国家社会化”?——从马克思“国家—社会”结构
理论看当代中国“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J], 白立强
5.重建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哈贝马斯的市民社会理论探析 [J], 张翠;王友刚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摘要:本文从“市民社会”的概念出发,探析市民社会概念的思想脉络及其当代价值。

深刻剖析市民社会思想有助于我们理清市民社会在不同时期的思想内涵,有助于我们挖掘其科学价值,借鉴西方国家的思想,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以及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

关键词:市民社会马克思当代价值一、“市民社会”理论的思想渊源市民社会这个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在《政治学》指出市民社会是一种城邦。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则将市民社会与文明社会的同义,而其中的所谓的文明社会则是与自然界相对,指的是人类社会。

因此,可以看出市民社会在古代西方指的是国家,也等于政治社会,就是说当时市民社会的概念与政治国家的概念相同。

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思想体现《法哲学原理》一书中,他开辟了一条与洛克不同的,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思考模式。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经济活动的领域,个人所有权得到法律确认与保护的。

黑格尔第一次清晰地定义了市民社会作为政治社会的概念。

他指出:市民社会不同于家庭和国家,它经常由于利益的冲突而常有矛盾导致战争,并不能完全独立,因而就需要一个外在的强有力的机构,即国家。

黑格尔认为,在伦理观念上,家庭、国家和市民社会是有差别的,家庭属于自然伦理的普遍性领域,国家则是客观精神发展的最高体现,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

虽然黑格尔将家庭、国家和市民社会进行伦理划分,将国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认为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并且将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

二、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在莱茵报时马克思开始对市民社会进行系统的研究,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马克思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的思想扩大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的理论内涵,是对其思想的发展和扬弃。

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合”,“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的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物质交往,是全部历史的发源地和舞台”,马克思将市民社会定义为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也就是生产关系。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

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摘要: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具有强烈现实导向的市民社会引起了中国学术界的广泛而持久的关注。

然而在关注其现实导向的同时,人们却忽视了市民社会是一个具有复杂理论内涵的概念。

在西方,不同时代的思想家对其有不同的解读。

其中,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是众多思想家学说中的一个亮点。

思想的历史就是历史的思想。

本文拟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演变作一番考察。

通过考察,我们会认识到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中,市民社会概念所起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市民社会;历史唯物主义一、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过程(一)“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政治国家”鲜花是不能长在岩石上的。

众所周知,黑格尔的思想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直接理论渊源。

马克思1843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则标志着他与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彻底决裂。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法哲学进行了彻底的批判。

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也就来自这种批判的过程。

思想的历程是与实践的历程紧密相连的。

1843年3月17日,马克思辞去《莱茵报》的编辑。

是年5月底,马克思移居莱茵省的小镇克罗茨纳赫,一直住到10月底迁居巴黎。

6月19日,马克思与燕妮结婚,两周后就投入紧张的理论研究工作。

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发展过程中,这五个月被称为“克罗茨纳赫”时期,这个时期是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上的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即“克罗茨纳赫转折”。

在这一时期内,马克思写了两本著作,一个是《克罗茨纳赫笔记》,也称《历史——政治笔记》,另一个就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那么,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马克思取得了什么理论成果呢?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主要是针对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三篇《伦理》第三章《国家》的第一节“国家法”而系统地展开批判的。

因为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关于国家问题的论述“集法哲学和黑格尔全部哲学的神秘主义之大成”。

〔1〕(P253)1821年,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一书问世了。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国家观

试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和国家观一什么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马克思用“die 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和Bourgeoisgesellschaft”表达。

原主要指西欧中世纪末随着工场手工业出现的社会结构。

市民社会介乎国家与私人生活之间,是横向的经济、社会交往方式(区别于“管”与“被管”纵向结合方式),民众自主性社会组织和结构。

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理解: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称的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理解“市民社会”概念的变化: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著作中较多使用“市民社会”。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也谈到,但明显减少。

此后,马克思主张“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观的继承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在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黑格尔将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采取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

马克思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划分是认同的,并继承了这一思想。

“在政治国家真正发达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

前一种是政治共同体的生活······后一种是市民社会的生活······”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的这一法哲学思想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他处处从各种规定出发······的对立出发,并把这种对立加以强调”,并且“把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分离看做一对矛盾”。

在中世纪时期,封建统治统摄一切,市民社会中个人的特性发展以及社会组织的多元化是不可能出现的,市民社会是依附于政治国家的,两者糅合为一体。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演进逻辑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演进逻辑

民社会 决定 国家 理论是从 黑格 尔 的市 民社会 与 国
家关 系理 论 的架 构 中“ 脱 胎” 而来的, 其 形 成 过程 经 历 了一 个外部 思想 交锋 、 内在 自我批判 、 不 断绵 延 提升直 至最 终 导 出唯 物 史 观之 创 建 的 逻 辑 进
程 。

发展, “ 市 民社会 ” 的话 语体 系 日趋 炽盛 , 逐渐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成为 当前学术 界研究 的重 要范式 。在 这股方 兴未 艾 的
文中, 马 克思 明确地描 述 了“ 普遍原则 ” 与“ 特殊 利 益” 的 冲突 : “ 应 该 为 了保 护林 木 的利 益而 牺 牲 法
与 国家关 系的研 究 , 提 出 了市 民社 会 决定 国家 的
重要 命题 , 找 到 了人类 历史 的真 正发源 地 , 推开了 通 达唯 物史 观 的大 门。毫 无 疑 问 , 马 克 思 的市 民
第 1 5卷 第

武汉 科技 大学学 报 ( 社会 科学 版)
J .o f Wu h a n Un i .o f S c i . & Te c h .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Ed i t i o n )
Vo 1 . 1 5 , NO . 4
决 定 国家 理论 的 萌发 契 机
当代 意义等 问题 进 行 了深 入 持 久 的探 讨 , 并 且 取
得 了 比较 丰硕 的研 究 成 果①。然 而 , 在 一些 基 本
问题 的认识 上 , 学 者们 仍 长期 争 论 不休 , 比如 , 市
民社 会决定 国家理论 与经济 基础决 定上 层建筑 理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2 9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什么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
家的观点
1843年马克思在《关于德国经济学的研究》中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的观点。

这是他早期对政治经济学的思考,倡导对民众保护以及社会
改革的理念。

《关于德国经济学的研究》是他倡导共同财富分配机制
的重要作品。

马克思在该著作中做出的历史性贡献是他创立的社会理论:“市民社
会决定国家”的观点。

也就是说,国家的社会状况取决于其民众的社
会结构。

马克思通过对德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分析,认为德国近代史
上发生的大多数政治、经济问题可以归因于当时德国公民社会不发达,缺乏公民权利和社会进步。

在马克思看来,唯有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才能够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他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他主张政府应该采取
改革措施,加强公民社会的发展。

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全面的公民社
会中,国家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和繁荣。

总之,1843年马克思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至今仍是
关于国家政治分析与改革的基石。

他强调公民参与与发展,多年来一
直是重要的社会观念之一。

人民大2024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 PPT第四章 国家与市民社会

人民大2024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 PPT第四章  国家与市民社会
1
第一节 马克思与黑格尔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家理论
❖ 社会结构和国家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是从人们 的物质生活过程中产生出来的。
❖ 一、黑格尔所理解的社会和国家 ❖ 黑格尔反对这样一种社会契约论的杜撰,在这方面,他的主要观
点有: ❖ 第一,他从家庭开始,根据当时的观点将家庭想象为一夫一妻制的
家庭。 ❖ 第二,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11
❖ 三、“人的社会”和“市民社会” ❖ 马克思明确指出“新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根 本区别:“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 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 ❖ 社会是指人们有目的、有意识地集合起来,去享受一定精 神和物质利益的场所。
12
❖ 国家的制度之所以被认为应该消亡 ❖ 首先,由于它是强加于自主的个人身上的,而个人是利 用自己欲望的自发性和能动性来体现自己的天性的。 ❖ 其次,“由于国家制度使其成员仅仅成了另一组概念的 抽象‘人为’角色的表达”,服从制度的权威就是服从等 级制度,就是不自由。
5
❖ 在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如果需要借助作为第三方的、独立的 中介因素来使它们达成统一的话,那这本身说明它们彼此是相互 分裂的。市民社会和国家处于分裂与对立状态,国家只是在符合 自己的尺度的形式之下才能容忍市民社会的存在。这是欧洲近代 社会的一种现实,同时也是黑格尔国家学说的重要前提。正因为 特殊性和普遍性在推理中是相互对立的,它们甚至是这个推理被 提出来的前提条件,所以,中介因素无论是发挥着积极作用,还是 消极作用,都不能根本地消除这种对立,而只能使特殊性和普遍性 的关系被不断地复杂化,认为等级要素能够统一市民社会和国家, 这不过是“立宪国家批准的法定的谎言”。

试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

试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
人之间的矛盾 , 是b o u r g e o i s 和c i t o y e I l 之间 、 是市 民社
政 治解放实 现 了市 民社 会 和 国家 的分 离 , 人 的 二元化 。人既 是公 民也是 市 民 , 作 为公 民人 人平 等 , 作为市 民人人 敌对 , 所 以这 样人 就产 生分 裂 , 过着 双 重 的生 活 , 在政治共 同体 中是一 种生 活 , 在 社会 当中 是另一 种生活 , “ 市 民社会 中的生 活 , 在这 个社 会 中 , 人作为 私人进行 活动 , 把他 人看 作工 具 , 并 成 为异 己 力量 的玩 物 。 ” _ l 1 ( n ’ ’ 你把别人看作工具 , 也 就 同 时
把 自己看成 了工具 。
会的成员 和他 的政治狮皮之 间的同样 的矛盾。 ” 【 1 ] ( P 1 7 3 ) 正是因为市民社会 当中存在着 矛盾 和问题 , 所 以才需 要国家这个政治狮皮 , 来掩饰 市民社会 的矛盾 。
马克思讲的金钱崇拜 , 认为金钱成了主体 , 人成
了一个赚 钱的工具 , 使人 成 了异 己力 量 的玩物 , 所 以 说政治 国家对 市 民社会 的关 系 , 就 像 宗 教 当中 天 国
对尘世 的关 系一样 , 也 是唯灵 论 的 , 也 是一 种虚 假 的 关系 , 国家也是虚 假 的。 因此 , 在 国家 中照 样要 承认
二、 市民社会包含的主要因素
市民社会 包括 了 的物质 要素 , 同时 还包 括教 育 、 宗教方 面的精神要素 , 就是 说政治 解放虽 然在政 治上 废 除了宗 教 , 但是 宗教 只不 过发 生 了转 移 , 过去 在 国 家, 现 在转移 到了市 民社会 , 变成 了私人 的信仰 , 所 以 市 民社会包括 了私有财产的物质要素 , 以及 宗教信仰 、 受教育程度方面等精神要 素两个方面 。后来马克思思 想发生 了变化 , 认 为市民社会 主要是人 们 的经 济交往 关 系的体现 , 就是讲市 民社会决定 国家 , 或者讲市 民社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要义

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要义

会 关系 , 在 交 换 和 消 费 形 式 产生 并 发 展 到 一 定 阶 段 , “ 就 会 有 相 应 的社 会 制 度 、 相 应 的家 庭 、 等 级 和 阶 级 组织 , 一句话 , 就会有 相应 的市 民社 会 , 有 一 定 的 市 民社会 , 就 会 有 不 过 是 市 民 社 会 的 正 式 表 现 的 相 应 的政治国家 。 ” ① 可见 , 马克思 运用历史 唯物主 义 , 辩 证 地 揭 示 了 国家 的 产 生 、 国家 和社 会 的 关 系 , 堪 称 国 家 与社 会 关 系 理 论 的经 典 。
持其 阶级统 治。同时 , 被压 迫 阶级也会 利用 这一 管
理 社 会 的 机 构 表 达 自 己 的 利 益 诉 求 和 争 取 阶 级 利 益, 此 时 国家 无 形 中 充 当 了 缓 和 阶 级 冲 突 , 维 持 社 会
既 定 运 转 秩 序 的角 色 。
基 于 以上 认 识 , 马克 思 、 恩 格 斯 对 国 家 冠 以 了 “ 虚 幻 的共 同 体 ” 这 一 概 念 。不 得 不 承 认 在 这 里 马 克 思 主 义 者 即 暗含 了 国家 的 阶级 性 又 承 认 国 家 具 有
二、 国家脱离 、 驾 驭 社 会 的理 论
阐释 马 克 思 、 恩 格 斯 国家 脱 离 、 驾 驭 社 会 理 论 的
逻 辑 思 路 不 得 不 从 国家 的起 源 谈 起 。
在 生 产 力 发 展 的一 定 状 况 下 , 私有财产产生 , 导 致原始社会公有财产解体 , 阶级 随之 产 生 , 社 会 内部 由此 形 成 了不 同 的利 益 集 团 。在 不 同利 益集 团 相 互 之 间 的矛 盾 不 断 加 剧 的状 态 下 , 社 会 需 要 并 呼 吁 能

论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历史逻辑-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

论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历史逻辑-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

论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历史逻辑|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唯物史观形成的开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开始用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唯心主义实质及其保守性。

黑格尔把理念看作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市民社会"是理念发展中的一个环节,而国家是理念发展的最高体现,是决定"市民社会"的。

马克思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过程中,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马克思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真正的活动者、原动力、国家的前提,国家产生于市民社会又反转过来支配市民社会,两者之间产生了异化关系。

在这里,马克思还提出了现代国家是家庭生活和市民社会的自我异化的产物的观点。

而异化的原因是私有财产的存在,是市民社会内部的等级之间斗争的结果以国家形式表现出来。

关于什么是"市民社会"? 马克思当时和黑格尔一样是在物质生活关系体系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的,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就包含着物质生活关系决定国家的思想。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指出:"市民社会阶级"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

马克思虽然沿用了这一术语,但他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并不是随意的,他力图逐渐廓清它的外延和内涵以求对它的含义进行科学的规定。

经过1843 年从法哲学方面、1844 年从政治经济学方面对这一概念的分析,"市民社会"实质上与马克思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阐明的"经济基础"、"社会经济结构"概念是一样的。

更可贵的是他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与黑格尔截然相反,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也就是物质生活关系--交往形式的总和决定国家,而国家又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可见,马克思这一观点的提出同后来他的"生产关系决定国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显然是一致的。

另一方面, 马克思又从抽象的理性原则出发, 把民主制看成是理想的国家制度, 是其他一切国家制度的理性实质, 主张通过民主制来消除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对立, 消除人的本质的异化。

试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现代价值

试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现代价值

之一 , 马克思对市 民社会 的研究对于唯物史观的形 成和确立发 生 了重 要 作 用 。马 克 思对 市 民社 会 的 研究 , 市 民社 会 的本 质特 征 、 民社 会 与政 治 涉及 市 国家 的关 系 、 民社会 的 内在 结构 和运 作机制 等重 市
要问题 。立足 变革 中的 当代 中 国的实 际语境 , 对这
与政治国家相分离 , 使市 民社会独立于政治国家。 例如洛克, 他颠覆了西方传统政治哲学认为政治组 织决 定 社 会 组 织 的观 点 , 出 社 会 组 织 ( 民社 提 市 会) 是高 于并决 定 政 治 组 织 ( 治 国 家 ) 政 的。按 照
洛克 的社会 契约思想 , 人类为 了避免在“ 自然状
理论进 行研究 具 有 很 强 的现 实 性 意义 。中 国三
十年改革 开放 的历 史进 程 , 政党 、 使 国家 、 社会 间 的
关 系 出现诸 多 引人 关 注 的变 化 , 立共 产 党 领 导 、 建
依法治 国和人 民当家作 主三 者统一 的政 治格局 , 已 成为 中国共 产党 明确 的政 治诉 求 和人 民群 众 的广 泛共识 。研 究 马克 思 的市 民社 会理 论 , 为实 现这 将
义哲 学专业研 究生 , 海 上 204 020
[ 中图分类号 ]A 8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 43 (09 0 00 — 5 04- 4 4 2 0 )8- 0 1 0

“ 民社会 ” 马 克思 早期 思 想 中的核 心概 念 市 是
定程度的礼仪 和都市特性 ( 野蛮人和前城市文
20 0 9年 第 8期 / , - ( 总第 2 3期 ) 2
学 术 论 坛 A A E I F R M C D MC O U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的一本早期著作,也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著作。

马克思的青年时代追随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后来根据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观念来批判黑格尔的哲学思想。

费尔巴哈从宗教问题出发,阐述了一个重要思想:人的本质就是人自身。

宗教的产生是人性异化的后果。

不是上帝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上帝。

由此批判人的异化。

而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异化的社会原因。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提出:“宗教的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

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但是,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

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产生了宗教,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因为它们就是颠倒的世界。

宗教是这个世界的总理论,是它的包罗万象的纲要,它的具有通俗形式的逻辑,它的唯灵论的荣誉问题,它的狂热,它的道德约束,它的庄严补充,它借以求得慰藉和辩护的总根据。

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

因此,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

”马克思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社会和政治问题上。

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揭露了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把被他颠倒了的逻辑观念和现实事物的关系颠倒过来,指出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批判黑格尔把市民社会从属于政治国家的观点,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著名结论;批判了黑格尔主张君主、官僚决定国家制度的英雄史观,阐明了人民创造国家的思想;批判了黑格尔在国家发展问题上否认有质变的缓慢进化论,提出必须经过真正的革命来建立新国家的观点。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分析了宗教的本质,提出了把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的任务;阐明革命理论、革命暴力的作用,指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1841_1844年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形成过程探析

1841_1844年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形成过程探析

文/张小明1841-1844年是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的形成时期。

这个时期的欧洲,特别是德国复杂的社会状况是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形成的现实基础。

本文将从马克思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特别是从马克思本人在1841年到1844年的社会经历出发,探析马克思提出人类解放理论的现实原因。

一、社会背景19世纪30至40年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欧洲多数国家已经确立起来,同时,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先后发展成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

作为马克思故乡的德国,与其他国家相比,资本主义起步较晚,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还未完成。

一方面,德皇通过各种严厉的政策竭力维护专制统治;另一方面,新兴资产阶级或明或暗地提出了改革要求。

随着英法等国工人反对资本家斗争的发展,德国无产阶级迅速成熟,德国资本家已感到工人组织才是他们最可怕的敌人。

同时在国际市场上,德国资本家感到只有依靠强有力的君主制度和军国主义的容克贵族,才能保障他们同其他国家的资本家相竞争。

因而,德国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同封建势力妥协,全力支持君主专制;在思想上的表现,就是备受资产阶级和封建统治者共同推崇的黑格尔哲学。

所以,“德国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被看作是西欧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14世纪一直到19世纪40年代中期的斗争形势的一种‘浓缩’”。

[1](P8)对德国这种及其复杂的社会现实,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有过极其精彩的描述:“市民社会每个领域也是未等庆祝胜利,就遭到了失败,未等克服面前的障碍,就设置了自己的障碍,未等表现自己的宽大本质就表现了自己的狭隘本质,因此,就连扮演一个重要角色的可能性,也是不等这种可能性显现出来就已成为过去,一个阶级刚刚开始同高于自己的阶级进行斗争,就卷入了同低于自己的阶级的斗争。

”[2](P465)可以说,正是“德国社会各个领域之间……史诗式的”[2](P464)关系,为马克思集中展现了人类的阶级斗争史,使马克思敏锐地意识到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局限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性。

浅析马克思国家观的形成

浅析马克思国家观的形成

浅析马克思国家观的形成作者:苏琴来源:《速读·中旬》2015年第08期摘要:国家既是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也是平衡社会各阶级不同利益的工具。

马克思从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区别的基础上,论述国家的起源和国家的本质。

在马克思的国家理论中,“国家”和“社会”是一对最基本的概念。

本文就马克思的国家观进行理解和讲述,以致我们能更好的理解国家观这一概念。

关键词:马克思;国家观;形成;发展马克思的国家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曲折的演进历程,是其在批判继承前人有关国家的基本观点上,形成独特的适应那个时代的国家观,并随着马克思本人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思想意识的变化而日趋发展完善。

一、马克思国家观的萌芽时期1841.4——1843.3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莱茵报》时期。

在担任编辑期间,马克思提出了从现实的感性的活动中去把握个人的原则,马克思强调人的社会属性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真正本质,而对于人的本质的真正的把握必须要到现实的活动中去发现,也就是说人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而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和活动的方式。

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强调现实的人,反对黑格尔抬高国家,贬低个人。

马克思重视现实的感性的个人,重视个人对国家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在个人与国家关系的分析中,马克思实现了对黑格尔的超越。

1843年3月《莱茵报》被普鲁士政府查封,马克思“非常乐意”的“从社会舞台退回书房。

”之所以乐意退回书房,是因为他原有的黑格尔法哲学立场已不敷用,他要弄清国家与社会本质的关系。

1843年秋,迁居巴黎的马克思与好友卢格一起创办了《德法年鉴》,这一时期,马克思的国家观思想进一步发展,他认为私有财产是造成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二元对立的根源,要想最终实现人类解放必须消灭私有制。

认为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

从《莱茵报》时期到《德法年鉴》时期,是马克思国家观思想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的马克思虽然还没有发现唯物史观,但从其思考问题的角度。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唯物史观溯源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唯物史观溯源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唯物史观溯源作者:唐鸿来源:《桂海论丛》2020年第04期摘要: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建构与发展的重要哲学根基。

以唯物史观为切入点,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从国家起源和本质、国家属性及其职能、国家消亡及其充要条件等层面展开了多维度的科学阐析与论证,为新时代正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的历史演变、当代治理及未来走向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和实践启示。

关键词:唯物史观;生产力;分工;阶级;国家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0)04-0057-04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探究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重要思想结晶,其形成与发展蕴含一定的客观历史条件及深厚的思想理论渊源。

依循唯物史观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后继者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互动等理论视角,科学地考察和剖析了分工、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之间的历史与逻辑关联,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国家学说。

一、国家是生产力和交往方式发展的历史产物(一)市民社会是国家产生的基础和前提唯物史观认为,国家不是先验或永恒的,而是社会历史演变和发展的产物,“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1]。

在唯物史观诞生之前,西方哲学家们在看待国家问题时大多秉持了唯心主义态度及分析方法,其中,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就是典型代表。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理性的体现和化身,是“绝对精神”发展的一个逻辑阶段,“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2]。

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理性凌驾和控制着社会主体,既体现了世界精神,又通过中介环节即等级要素来统摄君王、官僚及市民社会,从而实现对现实实体的统治。

费尔巴哈希望能将黑格尔唯心主义思辨哲学中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颠倒过来,但遗憾的是,“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3],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批评了费尔巴哈,认为“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当他“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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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在青年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是一个比较独立阶段。

按照拉宾将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就是其第二阶段。

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为《莱茵报》撰稿,在该报从事编辑工作,后来又担任主编,为该报撰写了一系列文章。

因为《莱茵报》被查封而退出该报后,着手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写下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和《克罗茨纳赫笔记》。

马克思在这一阶段的思想主题就是创立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经历了一系列复杂过程,决不是马克思单纯运用费尔巴哈的核心思想对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念的简单的的否定。

作为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决定性起点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实际上是一项科学发现,它的形成完全符合科学发现的逻辑,决不仅仅是抽象思辨的产物。

他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看作一个认识过程,这不仅可以从马克思的实际思想历程的分析中得到证明,而且马克思对自己思想历程的回顾也证实了这一结论。

马克思在写于1859年的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

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在这一段话中,马克思将使他苦恼的疑问与问题的解决联系在一起。

而这个“苦恼的疑问”实际上就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在这里对“结果”的表述的实质也就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它是第一次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得出的。

这表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形成确实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这个认识过程从时间上看就是《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题是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

《克罗茨纳赫笔记》从内容上看它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题相同,其内容是紧紧围绕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而展开的,《克罗茨纳赫笔记》的批语直接被运用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这些充分说明《克罗茨纳赫笔记》是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形成中的重要一环。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重要的理论研究和思想演进过程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关注。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理论是标志着唯物史观开始诞生的第一原理,它在唯物史观的形成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首先,它规定了马克思在此之后的思想发展方向和研究的重点。

既然市民社会成为了国家的决定性基础,要理解国家就得先了解市民社会,而解剖市民社会就应该研究政治经济学,这就是马克思从研究哲学、历史转向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内在思想动因。

其次,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理论还以萌芽形态内在地包含了整个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得到首次充分的阐述和展开。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在唯物史观形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我们重视研究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这一段思想历程的根本原因。

《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基本上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黑格尔的国家观在他的思想中还占据统治地位,它构成马克思研究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问题的依据。

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理论前提主要是:1.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是以客观唯心主义作为哲学前提的。

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理性、普遍性、绝对观念是第一性的,由它产生和决定个别和现实世界,现实世界从属于绝对理念。

2.黑格尔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这里的“决定”是逻辑上的,具体到他的《法哲学原理》一书中,这种“决定”是由“正反合”的辩证结构来从其理论上得到论证的。

黑格尔认为社会伦理理念包含了三个环节,即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在这里,家庭代表普遍性,是直接的伦理精神,市民社会则代表特殊性,而国家就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按照黑格尔的哲学,正反合三者中,合是真理,是大全,是根据,所以国家就成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真实基础”和“最高权力”,是它们的目的,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只是达到国家的中介,作为有限性领域,它们是必须被扬弃的。

3.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

这就是说,国家是绝对观念的体现,它在本质上是精神性的东西。

而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绝对观念、理性等又是和普遍性、整体性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国家是普遍利益的代表。

而作为国家制度一个方面的法律,自然也就成为普遍理性和普遍利益的代表。

4.独立的个人利益构成黑格尔市民社会概念的核心要素。

在这种整体国家观中,个人潜在地是普遍,而国家作为现实的普遍,它是个人的真正的自我的客观化、现实化,个人利益、个人的本质规定都依存于国家并从属于国家,国家是个人追求的普遍目的。

而追求私人目的的活动,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导致普遍目的的实现。

这样,个人利益对国家的服从,从本质上说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

可见,黑格尔的国家观主要是从伦理、法律、逻辑的角度来说明问题的,而不是从社会、经济、历史的视角出发解释真实的国家,这样难免用主观臆想的联系来代替客观真实的历史联系。

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到1843年10月这一阶段中,对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由赞同到批判,这一批判的过程同时也就是马克思发现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的过程。

这个批判与创建的过程涉及到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各个方面,它大致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一)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经验假设《莱茵报》时期,国家与法一直是马克思关注的一个焦点,这在第一部分已经指出。

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发现了经验事实与黑格尔理性国家观之间的矛盾。

理论上,这时的马克思作为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对理性国家观是基本肯定的。

他在为《莱茵报》写的第一篇文章中说:“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

”这完全是黑格尔对法律的看法。

而在《第179号“科伦日报”社论》中,马克思在批判神权政治后肯定了黑格尔的国家观:黑格尔哲学“是根据整体的思想而构成自己对国家的看法。

它认为国家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在这个机构里,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同时,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理性的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

”实际上,这种对国家和法的认识正是来源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一书。

但马克思在对经验事实的实证分析中,却处处看到了与上述理论认识相反的现象。

如马克思发表在《莱茵报》的第一篇文章,在对普鲁士书报检查令的条文作了具体分析后指出:“在检查法中,自由却是被惩罚者。

检查法是对自由表示怀疑的法律。

”这与黑格尔关于法律的本质是自由的观点正好相反。

黑格尔认为立法部门是普遍利益的代表者,而马克思以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为个案,用长达近46页的篇幅,对在省议会辩论中的诸侯等级代表、贵族代表、城市代表、乡代表、报告人就一些法律条文的争论作了详细的、入木三分的解剖分析,马克思文章中指出:“我们的全部叙述指出,省议会是怎样把行政当局、行政机构、被告的生命、国家的思想、罪行和惩罚降低到私人利益的物质手段的水平。

”这实际上是对黑格尔国家观关于国家与私人利益关系的否定:(1 )林木占有者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地追求个人利益,它是以牺牲穷人利益为代价的,它并没有使普遍利益的增长;(2)国家并没有成为普遍理性、普遍利益的代表者,而是成为林木占有者手中的工具。

对此马克思写道:自私的逻辑“使国家权威变成林木占有者的奴仆。

整个国家制度和各种行政机构的作用都应该脱离常规,都应该沦为林木占有者的工具;林木占有者的利益应该成为左右整个机构的灵魂。

一切国家机关都应成为林木占有者的耳、目、手、足,为林木占有者的利益探听、窥视、估价、守护、逮捕和奔波。

”当国家为林木占有者服务时,它对穷人的利益却不闻不问,任其遭受侵害。

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中,马克思同样指出了国家不顾贫苦农民利益的事实。

这样的国家怎么能说是普遍利益的代表者呢?倒不如说,国家是私人利益的工具。

实际上,这正是马克思从经验认识中得出的结论,这一结论实际上也表明,物质利益与国家之间,是前者决定后者,而不是后者决定前者,即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是经验事实所表明的。

但由于马克思这时在理论上依然坚持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对这一事实现象便作出了与其本质相反的解释,认为这一现象是国家理念的异化,是对国家本质的暂时背离,它终究是要回到其真实本质之中的。

理论的强大摧毁了正确的经验假设。

可见,科学发现仅有经验认识是不够的。

(二)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理论论证黑格尔的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点的理论前提是客观唯心主义。

对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观点的批判,没有对其理论前提的批判就是不完整、不彻底、不成立的。

在经验假设阶段,马克思没有得出正确结论就是与其未进行理论前提的批判密切相关的。

而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马克思利用费尔巴哈把被思辨哲学颠倒了的主客体关系重新颠倒过来的方法,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哲学理论前提即理念决定现实进行了批判。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黑格尔在任何地方都把理念当作主体,而把真正的现实的主体……变成了谓语。

而事实上发展却总是在谓语方面完成的。

”这就明确指出了黑格尔在国家问题上的客观唯心主义理论前提是错误的。

在黑格尔看来,理念、绝对精神是世界的本原,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绝对精神正是由于自身的发展才产生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马克思认为这是黑格尔思想进程的“根本缺陷”。

实际上,观念、理念并不是主体,它们是思维的产物,是现实的、真正的主体的属性、谓语、宾词,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依赖于现实的主体,而不是相反。

正是在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中,马克思确立起了其理论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前提,肯定存在决定思维,而不是思维决定存在,将被黑格尔颠倒了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

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错误正在于颠倒了主体与理念的关系。

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理念发展的产物,是宇宙精神的体现,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

观念决定国家的形式和本质,这些观念如抽象的现实性、必然性、实体性等,它们实际上是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抽象范畴。

这样一来,在黑格尔那里,法哲学就只是逻辑学的补充。

黑格尔在这里正是因为其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论前提而颠倒现实的国家与国家的理念的关系。

事实上,正是现实的国家决定国家的理念,而国家理念是不能决定现实国家的。

如此看来,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从理论上就是不能成立的。

在黑格尔法哲学中,社会伦理理念经由家庭、市民社会达到国家,并在国家理念中实现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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