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周易》卦爻辞的文学价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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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周易》卦爻辞的文学价值(一)
《周易》卦辞和爻辞是对六十四卦与三百八十四爻所蕴涵意义的确切界定,即对这些卦体爻符所代表的物象内容、人事现象及其占筮效用所作的文字表述,所谓“卦有小大,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见乎辞”(《周易·系辞》)。尽管“其旨趣都在于指示吉凶”(高亨语),而它们所反映当时时代的社会生活还是相当广阔的,如郭沫若所云三大类十二项1]。且其文笔凝练,手法讲究,思想深邃。它们是我国上古社会文史哲学合璧的结晶2],是“观物取象”、“立象以尽意”的形象直觉思维与据象占断、“定之以吉凶”的逻辑推理思维相互并用的产物,是商周人民社会生活经验与《易》辞作家象、数、理、占智慧相与渗融、互为结合的典要。从文学艺术,从中国古代文学溯源角度来观察与分析,可以发现,这部古老而费解的《易经》,实际上蕴藏着一个令人惊讶的艺术世界,可谓爻辞备诸体,卦象纳诸法3],词汇精美,意象灵动,“适供词人之寻章摘句,含英咀华”4],显示出令人敬重的文学史地位。
一、诗歌之雏型
卦爻辞中蕴含着诗歌,这已成为《易》学研究领域人们的共识5]。然而,究竟怎样的语句就算诗歌,其数量到底有多少,看法却很不一致。有的学者将一些对偶句、或散体描写的短语都笼统视为诗歌,如“君子豹变,小人革面”(《革·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屯·上六》,等等,笔者以为不甚妥当。诗歌最基本最外观的要求是其结构形式:句式整齐,语言精练,有比较明显的节奏和韵律,全诗至少四句以上(参见郭沫若《论诗三札》《论节奏》),内容上一般以“言志”、“吟咏情性”、抒发主体情感为主;艺术上则追求意象或境界的创造‘参见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以此标准衡量,上引爻辞短语似不宜以“诗”名径称。但我们仍然可以从《易经》中找到诗歌,它们当之无愧,不过数量有限。例如: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中孚·九二》)
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明夷·初九》)
从内容结构和表现形式上看,可说它们与《诗经》作品并无二致,皆以诗歌特有的比兴手法描绘形象,创造意境。“鸣鹤”写禽鸟同类应和,相与为欢,悠然自得,以兴起主人公“我”邀请对方同席共宴的友好情意,表达一种和谐、欢愉的情感,当视为朋友宴饮诗。据《周易·系辞上》载,孔子读罢此诗,曾引申发挥,大言至诚感通之理,谓言行为“君子之枢机”,“荣辱之主也”,“可不慎乎!”而郭沫若则试图将其释为恋歌:“‘吾与尔’假如我们更大胆地解释成一男一女,那会怎样呢?……那会是怎样一首有趣的恋歌呢?”(《周易时代的社会生活》)可见此诗影响非浅。“明夷”爻辞描写飞鸟力倦神疲,掩翅低垂,以兴起“君子”旅途疲惫,饥肠辘辘,抒发一种悲郁、伤感的情怀。王弼《周易注》以为“君子远难,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怀惧而行,饥不遑食”,故可视为君子避难歌。这两首诗喻象生动,形式谐美,意味隽永,它们同《诗经》中的《小雅·鹿鸣》、《邶风·燕燕》颇为相似,而无重章复沓而已。如《燕燕》云:“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其“于”字的用法,其借飞鸟以喻远行的构想,可谓如出一辙。故宋人陈骙《文则》曰:“使入《诗·雅》,孰别爻辞!”
需着重指出的是,卦爻辞中的“诗歌”多数并不好辨认,并非如此简明隶居于某一爻符之下,而是被爻题所拆散,被《易》辞作者用判词断语穿插其中,弄得面目不清。因此必须先行做一种复原工作,把被拆散的集中,把非诗歌的判断词语剔除,然后才能进行分析和评价。当然,不仅是诗歌,复原之后也可能出现其他文学样式,或显露其他创作技法。尽管这种复原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因《易》辞文本的象征性和主体思维的跳跃性,亦因接受者《周易》学养和理解角度不同会出现不尽一致的结果,甚至言人人殊,但我们仍然要朝这个目标去做,只有这样,才能对卦爻辞与文学关系有一个较为全面、较为彻底的认识。兹引
《咸》卦为例,试为文学复原并略作阐释。
《咸》卦文本
咸:亨,利贞。取女,吉。
初六:咸其拇。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九四:贞吉,悔亡。幢幢往来,朋从尔思。
九五:咸其脢。无悔。
上六:咸其辅颊舌。
文学复原
咸其拇,咸其腓。
咸其股,执其随。
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咸其脢,咸其辅颊舌。“凶”、“居吉”、“往吝”、“悔亡”等判断词语剔除后,再将其合并,可以看出这是一首以三言为主的杂言诗,共四行八句,以“咸”字为旨意贯穿始终。它的内容古今学者倒有比较一致的看法,以为言男女交感,即夫妇房事生活。依古注,此卦为“下经”第一卦,是“明人事”的。孔颖达《周易正义》曰:“此卦明人伦之始,夫妇之义。必须男女共相感应,方成夫妇。既相感应,乃得亨通……感应之下,即是婚媾之善。”《荀子·大略》云:“《易》之《咸》见夫妇。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荀子后几句话是就《咸》卦卦象而言的,其下卦为“艮”,代表山,也代表少男;上卦为“兑”,代表泽,也代表少女;“艮”在下而“兑”在上,故云“以高下下,以男下女”。“咸”字释为“感”,即因触摸、抚爱而有所感应之意。“拇”者,足趾也;“腓”者,小腿肚;“肠”者,背脊也。如是此诗不难理解。大意言新婚之夜,新郎自下而上,轻缓抚摸新娘脚趾、小腿、大腿,摩挲其背部,亲吻对方脸蛋、嘴唇、舌头,以求“感应”;新娘当然亦有所表示,所谓“执其随”、“朋从尔思”云,即款曲相从,任夫自然,遂夫所愿之意。王弼《周易注》云:“进不能制动,退不能静处,所感在股,志在随人者也”,谓新娘兴奋,已失自控,一任新郎所为。“憧憧往来”者,言二体往来“运动”以求相应。《周易正
义》曰:“始在于感未尽,感极惟欲思运动以求相应。”“憧憧”,摇曳貌。可说这是着意描写少男少女新婚之夜如何“感应”、“亨通”,如何互为亲悦的文学作品,堪称我国文学史上最早的房事诗6]。写得古朴率直,无矫揉造作之嫌,反映出华夏先民对两性之爱健康、纯朴的情感态度,是一首并不多见的商周之际的民间创作,来源于人民的现实生活。在此,有必要表明本文一个与之相关的重要观点:即《易》辞作者并非必然就是《易》诗作者;可以认为,《易》辞作者汲取了民间创作养料,有针对性地把民间诗句拆开,作为爻符之文辞,配上断语,以纳入易卦体系,指示某些占理。这样,原来的民间文学作品被改变了性质。因此,当我们对卦爻辞进行文学复原研究时,便不应被判词断语和爻题爻位所囿而被牵着鼻子走⑦。再举一例,如《渐》卦,剔除“无咎”、“利御寇”等判词后,文学复原为:
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
鸿渐于磐,饮食衔衎衎。
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
鸿渐于木,或得其桷。
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
鸿渐于阿8],其羽可用为仪。
“鸿”即大雁,“渐”谓飞行而渐进,由低往高处栖息:“干”(水边)一“磐”(大石)一“陆”(高地)一“木”(树上)一“陵”(小山)一“阿”(高山)。此诗大体以鸿雁所居不同处境象征人事情状之变化,艺术上属于诗歌比兴手法;尽管其句式不算整齐划一,然其内容之关联、结构之整体性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