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员工管理办法(3)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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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员工管理办法(3)1
一线员工管理办法(暂行)
为规范公司一线员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一线员工,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技工人员。
第一章机构设置及管理
一、机构设置
一线员工由工程运维部负责管理,统筹公司各项目用工的派遣。
二、施工班组长岗位职责
1、熟悉图纸、熟悉施工现场、对施工要有一定的预见性,搞好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汇报解决。
2、每天填写《施工记录》,内容包括人员签到、安全交底、任务分配和工作量,每月25日交回内勤存档。
3、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带领工人熟悉安全和技术交底,使工人在进行各项施工工作之前做到工作心中有数。
4、要有近期工作安排,及时上报符合图纸要求、规格型号及数量准确
的材料计划(使用前两天),结合工期进度计划调整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准备到位,任务分工明确。并在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向项目部汇报当天的工作完成情况。
5、施工过程中时刻监督落实工人安全帽、安全带、登高、临边、搬运、特殊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6、做到每天工完料净脚下清,剩料、废料及时收回库房、废料堆,不得扔在施工现场,废料堆内不得有除工程废料以外的其他物品。
7、严格控制材料、机具及设备的使用,严禁大材小用,长料短用和违规使用机具设备。不得私自出借材料、工器具。
8、积极认真的配合上级部门及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
第二章任务配置方式
一、项目用工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
二、任务分配:
1、派遣:由工程运维部派遣施工班组或人员完成施工任务。
2、项目施工:项目部申报《一线员工用工申请表》,由工程运维部统一调配员工到项目部。
第三章人员管理
一、工程运维部负责一线员工的日常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负责用工计划的审核配置
根据施工任务或项目部提交的《一线员工用工申请表》,核定派遣相应工种和人数,并根据施工过程中任务量的变化和现场施工条件,合理增减施工人数,避免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2、负责与一线员工签订《安全协议》、评定试用期结束后的技术等级、职级考核、违纪处理及纠纷处理。
3、负责建立一线员工档案,根据《施工任务单》按月统计一线员工的数量、调动情况和任务绩效考核等。
4、下达派遣《施工任务单》,收集施工班组的施工记录。
5、工程运维部对一线员工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做到合理用工。
二、项目部负责一线员工在项目部期间的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用工需求计划的申报
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填写《一线员工用工申请表》,并于进场前至少5个工作日上报工程运维部,工程运维部根据申请与项目部协商调配相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人员配置不足、窝工或者技术力量薄弱等情况需要人员调整时,项目部应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调配申请,由工程运维部调查核实后协调解决。
2、负责一线员工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被派遣到项目部的一线员工的施工和管理全权由项目部负责,并向工程运维部及时反应员工的劳动效率、技术水准、劳动纪律等工作状态。
3、负责一线员工的安全管理
员工进场后项目部必须做好项目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并
在施工过程中按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监督员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负责一线员工的动态管理,内容包括: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工程运维部提出申请。
(2)项目部有权申请退回员工,具体退回情形:
a、项目交验完工;
b、不符合项目施工专业要求的;
c、不服从项目管理的;
d、因工程量减少而富余的人员;
e、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项目部申请后工程运维部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与项
目部协商,如确需退回,工程运维部及时安排。
三、管理流程
1、日常管理:由工程运维部负责。
2、施工管理:由项目部负责。
3、派工流程
派工流程
第四章劳动纪律
一、考勤
(一)、一线员工无施工任务时,考勤及劳动纪律按公司制度执行。(二)、被派遣到项目部的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按项目部规定执行。(三)、由工程运维部派遣完成施工任务的班组或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工作期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
2、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班组长说明并报告工程运维部准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4、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
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5、旷工: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6、病事假、迟到、早退及旷工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7、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否则不予结算。
二、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