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
为帮助广大教师准确把握《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英语课程标准》),确保我省高中英语课程改革取得成功,根据我省高中英语教学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江苏省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以下简称《教学要求》),供教学参照。
依据《英语课程标准》,高中英语课程的总目标是: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英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英语学习的目的,培养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形成有效的英语学习策略;发展综合语言运用能力。
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形成是建立在语言技能、语言知识、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等素养整合发展的基础之上的。语言技能和语言知识是综合运用能力的基础,情感态度是影响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学习策略是提高学习效率、发展自主学习能力的先决条件,文化意识则是得体运用语言的保障。
根据高中学生认知能力发展的特点和学业发展的需求,高中英语课程应强调在进一步发展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基础上,着重提高学生用英语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注重提高学生用英语进行思维和表达的能力;形成跨文化交际意识和基本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进一步拓宽国际视野,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使命感,形成健全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为学生未来发展和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高中英语课程的目标以义务教育一至五级的目标为基础,共有四个级别(六至九级)的目标要求。其中七级是高中毕业必须达到的级别要求,八级和九级是为愿意进一步提高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的高中学生设计的。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模块1—5的学习后,应达到七级目标要求;在完成顺序选修课程模块6—8的学习后,应达到八级目标要求;在完成顺序选修课程模块9—11的学习后,应达到九级目标要求。七、八、九级目标总体描述如下:
针对我省高中英语教学的实际情况,《教学要求》主要是对《英语课程标准》中七级和八级目标中的语言技能和语
言知识部分进行目标描述,并提出教学建议(见附录一表1.1、表1.2、表2.1和表2.2)。为便于教师教、学生学,我们将语言知识中高中语法部分的教学任务单独列表,分别按必修和顺序选修要求进行目标描述(见附录一表3.1和表3.2)。每个语法项目分别设有“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和“教学建议”等栏目。各栏目的具体安排是:“学习内容”列出高中阶段学生应学习的内容;“学习要求”主要是针对学习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教学建议”主要是对如何完成教学内容、教学中的应注意的方面或重点难点、学习内容范围、能力要求等方面提出教学建议。
为帮助教师在高一起始阶段做好初、高中教学的衔接工作,我们还列出《英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英语学习五级目标中语言技能和语言知识中词汇和语法部分的要求(见附录二表1和表2)以及义务教育阶段语法学习内容(见附录三),供教学中参照。
评价是英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中英语课程评价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努力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鼓励学生、同伴、教师和家长共同参与;实现评价形式的多样化,包括听力、笔试、口试等。提倡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主观题型和客观题型相结合。
形成性评价应采用多种形式,如课堂学习活动评比、家庭作业评定、课外活动参与评比、学习效果自评、学习档案、问卷调查、访谈、家长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平时测验等。可采取用描述性评价、等级评定或评分等评价记录方式,注意评价的正面鼓励和激励作用。所有学校均应逐步实施形成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主要指模块结束考试、等级水平考试或结业考试等定量评价。终结性评价考试为非选拔性考试,应注意以下几点:
1、命题要以《英语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考虑学生认知水平的发展;
2、考查内容应以所学内容为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语言能力,杜绝偏题怪题;
3、试卷应包括考查学生听力、语言知识掌握、阅读理解和书面表达能力等方面的题型;
4、试卷中应增加有助于学生思维表达的主观题量,使主客观题比例适当。
附录一
表1.1 语言技能目标描述及教学建议(七级)
表1.2 语言技能目标描述及教学建议(八级)
表2.1 语言知识目标描述及教学建议(七级)
表2.2 语言知识目标描述及教学建议(八级)
表3.1 语法学习内容、要求及教学建议(七级)
表3.2 语法学习内容、要求及教学建议(八级)
附录二
表1 语言技能目标(五级)
表2 词汇、语法目标(五级)
附录三
义务教育阶段语法学习内容
1.名词
(1) 可数名词及其单复数 (2) 不可数名词
(3) 专有名词 (4) 名词所有格
2.代词
(1) 人称代词 (2) 物主代词: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名词性物主代词
(3) 反身代词 (4) 指示代词
(5) 不定代词:many, much, a lot of, lots of, plenty of, some, any, all, both, each, either, none, someone,
somebody, nobody, anybody, something, anything, nothing
(6) 疑问代词
3.数词
(1) 基数词 (2) 序数词
4.介词和介词短语:用在时间名词前的介词;用在地点、方位前的介词;描述事物运动方向的介词(across, along,
through, round, from, up, down, over, to);because of;in order to; as a result
5.连词: and, but, when, while, before, after, until, as, as soon as, because, as, since, so
6.形容词(包括比较级和最高级)
7.副词(包括比较级和最高级):频度副词;表顺序的副词(first, then, next, afterwards, finally);表方式的
副词(quietly, gently; easily …);常用于完成时态中的副词
8.冠词(定冠词和不定冠词)
9.动词
(1) 动词的基本形式 (2) 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
(3) 助动词: used to (be used to);
(4) 情态动词:can, could 表示能力;can, could 表示可能性;may, might 谈论可能性;should, ought to, must
谈论应该怎样;need谈论需要; dare;用should, ought to, had better, have to, must谈论建议;用can, could, may, might 谈论许可
(5) 不定式:常与不定式连用的动词;用动词与不定式转述某人的命令、请求和建议;疑问词加不定式
10.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