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 详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详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经营证照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证照。
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外汇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国有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有决策权权限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2•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目前基本情况的基本信息查询单(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3.工商详档请提供基金管理人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
4.经营场所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经营场所,包括与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
若是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
5.经营资本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实缴的历次验资报告(包括出资原始凭证)。
6.特殊证照、许可、批复请提供基金管理人任何有关特殊行业或业务的政府批复、证书或许可(如有)。
7.财务状况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荣誉和奖励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若有),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9.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其他企业。
关联机构: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10.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目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是否质押或被查封等)的基本信息查询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初始登记或首次提交法律意见)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样本)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初始登记或首次提交法律意见)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样本)我们受贵方的委托,就贵方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下称“委托事项”)。
为完成委托事项:(一)就清单所列文件资料,请贵方尽可能齐全地提供(以复印件方式提供并加盖公章,原件供核对);(二)需要贵方说明的事项,贵方可在相应栏目中直接说明并加盖公章,亦可另文说明、加盖公章;(三)对于没有书面文件资料的信息,可能需贵司安排相关负责人接受我们的访谈。
所有因调查而获取的材料和信息我们均将严加保密。
根据委托事项的进展,我们有可能请贵司提供进一步的文件资料或说明。
为方便阅读,以下清单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相应条目对照列出。
附件高管人员调查表1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三)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四)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拟通过上述第(二)、(三)情形的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还应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方可认定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023修正版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1. 简介本文档旨在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进行解析。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发起私募基金前需要提交《法律意见书》,以确保合规性,并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
2. 《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2.1 背景调查-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在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信息、备案信息以及相关执业资格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证书、备案信息证明以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 组织架构及人员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高管及运营人员的背景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图、高管人员的履历及相关资质证明。
- 业务模式及基金运作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模式和基金运作方式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策略、风控措施、募集和投资流程等相关资料。
2.2 法律合规调查- 公司制度及规章制度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制度、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合规监管制度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章程、合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
- 募集与管理制度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集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集说明书、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
- 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等相关资料。
2.3 风险管理调查- 风险识别和评估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调查:此部分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调查。
详单中应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文件、投资者问卷等相关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详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详单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目录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经营证照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证照。
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外汇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国有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有决策权权限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2.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目前基本情况的基本信息查询单(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3.工商详档请提供基金管理人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
4.经营场所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经营场所,包括与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
若是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
5.经营资本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实缴的历次验资报告(包括出资原始凭证)。
6.特殊证照、许可、批复请提供基金管理人任何有关特殊行业或业务的政府批复、证书或许可(如有)。
7.财务状况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荣誉和奖励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若有),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9.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其他企业。
关联机构: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10.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目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是否质押或被查封等)的基本信息查询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目录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1.经营证照 (1)2.工商简档 (1)3.工商详档 (1)4.经营场所证明 (1)5.经营资本证明 (1)6.特殊证照、许可、批复 (1)7.财务状况证明 (1)8.荣誉和奖励 (2)(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2)9.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2)10.工商简档 (2)11.工商登记资料 (2)12.私募基金管理人 (2)13.财务状况 (2)(三)涉外基金管理人的审批情况(如适用) (2)14.批准文件 (3)二、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15.股权结构图 (3)16.自然人股东 (3)17.境内机构股东 (3)18.境外机构股东 (4)19.特殊股权安排 (4)20.实际控制人 (4)21.股东(合伙人)相关协议安排 (4)22.未登记的股权变更 (4)三、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 (4)23.高管人员 (4)四、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治理 (5)24.内部组织架构图 (5)25.职能介绍 (5)26.内部制度 (5)五、基金管理人的经营 (6)27.主营、兼营业务范围 (6)28.经营许可和/或批文 (6)29.业务冲突 (6)30.重大经营合同 (6)31.外包服务 (7)32.公司所涉法律与监管: (7)六、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7)33.诉讼仲裁 (7)34.政府调查 (7)35.处罚处分 (7)36.负面报道 (8)37.不良记录 (8)七、基金管理人的税务 (8)38.税收及优惠 (8)39.税务争议 (8)40.税务登记文件 (8)八、公司员工与社保 (9)41.雇员状况 (9)42.劳动合同 (9)43.社保登记 (9)44.社保缴纳 (9)九、其他事项 (9)45.守法证明文件 (9)46.无犯罪记录证明 (9)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经营证照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证照。
1.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致各基金管理公司:结合中国基金业协会于上海、北京的重要培训会内容,根据法律意见书指引,为确保本所快速、规范严格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请贵司尽快按如下清单准备相关材料:1.关于申请机构是否依法成立的主体1.1申请机构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
1.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如有),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等。
1.3申请机构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
2.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2.1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特别注意:1)应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不含的应特别提示,同时建议申请机构变更经营范围。
2)其他业务是否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
比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的。
对于可能存在冲突的,应特别提示。
3)投资咨询概念有一定的重叠之处,暂行办法中的投资咨询概念是典型的卖方业务,这类投资咨询本身就是一个牌照,需要证监会的许可。
广义上的投资咨询本身在性质上就涉及到卖方业务,比如你是做股权的、做创投的,同时做投资咨询,给所投资的企业提供一些建议,我认为这个是合理的。
如果律师认为存在风险,就在法律意见书中提出来。
倾向于去掉投资咨询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本身就是一个参考性的内容,去掉投资咨询,更有利于专业化运营的明晰。
去掉投资咨询经营范围,并不影响证券基金的运行。
3.申请机构是否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3.1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看主营和兼营业务收入)3.2公司近12个月重大经营合同。
3.3公司纳税申报表、完税凭证等。
4.申请机构的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4.1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图。
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用竖状结构图)。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材料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材料清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尊敬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本所作为贵公司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希望贵公司能够协助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声明:1.本所将依赖公司向我们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材料,并构成本所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的依据。
公司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贵公司所属的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关联单位的一切材料视为经过相应单位的同意。
3.本所律师将格守职业道德和保密约定,对接收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说明:1.请公司以【项目公司名称】作为填写主体并代表贵公司的附属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关联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和作出相关说明。
2.为规范文件的整理,请使用A4纸复印本清单中所列明的相关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以备本所存档。
3.清单中列示的材料请按照各部分的先后顺序分别单独整理提供,如有重复,请提供一份即可,并对其余部分作出相应的援引说明。
在复印资料过程中,字迹必须清晰可辨。
除非特别明示,应提供的复印资料包括该资料的全部内容,即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内容,不要少印、漏印。
4.在提供材料时,请在本清单“提供情况”一栏标注:已提供:√;待后续提供:O;无法提供或不适用:X;需要特别说明的:请在清单上“备注”栏备注或以反馈稿附件的形式说明。
5.公司在阶段性提供材料并完成本清单后,请在加注的清单上加盖公司公章,并将加盖公章和所附的清单发回本所。
6.如本次调查的公司项下有多家公司,请按本清单的要求,分别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
7.尽职调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我们可能会根据需要要求公司提供进一步的文件和信息。
如果在准备文件资料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谢谢!事项: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分)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案件金额、案件进展情况及可能对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影响。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
析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以
下是一些可能包含的内容解析:
1. 公司法律结构和组织架构: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点、公司类型(、合伙企业等)、公司成立日期、股东结构、董事会成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信息等。
2. 法律资质和许可证明: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许可证明,如证券期货经营许可证、基金管理人从业资格证书等。
3. 遵守法律法规: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证券法、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管规定等。
4. 经验和业绩: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历史业绩、主要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能力等。
5. 合规制度和内部控制: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合规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的实施情况。
6. 投资项目和交易的法律合规性: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对投资项目和交易进行了合规性审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7. 诉讼和仲裁纠纷: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涉及过重大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诉讼和仲裁纠纷的处理情况。
8. 相关风险和合规问题披露: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相关风险和合规问题,以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可能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提供《法律意见书》时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责。
投资者在阅读《法律意见书》时应仔细审查相关内容,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私募备案法律意见书需要的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7-1
7-2 83 9-4 10 10-1
注: 1、本调查清单并不代表本所律师要求的全部资料或信息。根据基金管理人设立存续、业务情况、资产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所进行的分析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本所律师将提出 进一步的补充调查文件清单,请求基金管理人提供进一步说明和/或证明文件; 2、公司应书面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的,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应保证复印件或副本与原件正本相一致;提供文件时,请同时提供文件的详细清单; 4、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或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本调查清单不得提供给其他无关的第三人。
5-4 6 6-1 6-2 6-3 6-4 7
上述子公司、分公司及关联方是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基本运营设施和条件调查 基金管理人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情况及相关身份、基金从业资格、学历、个人介绍 等材料 基金管理人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营业场所情况介绍及相应的租赁、所有或使用证明材料 基金管理人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资本金证明材料(资本金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等)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其他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 风控及内控制度调查 是否已经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包括(视具体业务类型而 定)运营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 易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 相关规范制度以及(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公平交易制度、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等 配套管理制度。 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情况调查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 (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及委任日期、从 业简历、兼职情况等) 高管人员(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 风控负责人等)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诉讼、纠纷及行政处罚调查 基金管理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是否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存在负面信 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 法企业名录;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 基金管理人及子公司目前的未决诉讼案件情况:包括诉讼或仲裁双方、诉讼解决机构、案件进度等 基金管理人及子公司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 登记申请材料调查 基金管理人拟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整套、完整登记申请材料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尽职调查清单致:【】(以下简称“申请机构”)根据申请机构的委托要求,并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规定,为出具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请申请机构回复清单中的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对于清单中的每项内容,均需作出具体且明确的答复。
请申请机构将清单答复及答复所对应的文件打印、盖章(骑缝);相关资料复印件也盖章。
德恒将根据调查进度,有可能进一步提出其他调查要求。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2017年3月1.申请机构基本情况1.1 申请机构、分支机构、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含合伙企业,下同)和其他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下同。
实际控制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申请机构行为。
)设立至今的全套工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
工商档案需从工商部门调取,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骑缝章。
1.2 申请机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资料。
1.3 申请机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批准证书、行业资质许可证书、特许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等。
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已经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1.4 申请机构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1.5 申请机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记,请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一览表材料名称备注目标公司从成立至今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 如为新设公司尚工商材料需加盖工商1 未登记为私募管理人的,提交股局骑缝印章;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登记为私募管理人东会决议等需复印加的股东会决议及相关通知、会议盖公司章。
记录等资料。
子公司指: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方成立至的其他企业;关联方2 今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指:受同一控股股东/ (如有),需加盖工商局骑缝印实际控制人/ 同一法定章代表人或负责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工商注册机构。
3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提供相关协议、资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持料。
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4 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5 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
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提供相关文件、证书奖励。
复印件,盖公司章。
6 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复印件,加盖公司登记,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章。
法人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复印件公司盖章;7 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股东一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提供该股东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名。
正案;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
8 股东现场调查表境外股东(如有)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公证认证的境复印件公司盖章;9 外投资股东的全套注册资料、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实际控制人(如有),提供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工商注复印件公司盖章;10册信息(法人)及实际控制人对自然人签字外投资相关材料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有)、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如有)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主要股东(持股5%以上)现场访11 讼、仲裁;是否存在谈问卷违法情况,包括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1213 公司组织架构图包括所有部门及所有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如有)及部门职责。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一、引言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其合规性和经营能力对于投资者利益和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成立或运作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尽职调查资料。
本文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中的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进行解析和说明。
二、尽职调查资料详单解析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注册地、注册号码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是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础,也是验证其合法合规性的前提。
2. 管理人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和股权结构对于了解管理人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意见书中需要提供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图,以及管理人股权结构的详细信息。
3. 管理人的执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执业资格和从业人员情况直接关系到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法律意见书中需要提供管理人的执业许可证书、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从业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4. 合规体系和制度建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对于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管理人的合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意见书中需要提供管理人的合规制度和规范,包括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流程等。
5. 风控体系和流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风控体系和流程是管理人能否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的关键。
法律意见书中需要提供管理人的风控体系和流程的详细说明,包括风险管理框架、风险控制方法等。
6. 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是其合法合规运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意见书中需要提供管理人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管理人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
7. 合作方尽职调查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方的尽职调查对管理人的合规性和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模版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模版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仔细地审查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财务、税务、经营等方面。
本文提供一份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模版,希望对相关人士提供帮助。
一、基本信息1. 私募基金管理人全称、注册地及经营范围。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股东情况。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基金产品的名称、投资策略、规模和份额情况。
4.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历史经营情况、经营范围变更及经营风险。
5. 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属行业的现状、市场前景、竞争情况等。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团队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及手续是否完善。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团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资格证书等。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在其他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任职的情况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4.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的离职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法律合规1.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合规情况,是否有违规行为。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情况,是否存在未备案或备案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的法律风险,包括涉诉情况、违反合同、违法经营等情况。
4. 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的法律事务的状态,包括合同拟定与履行、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
5. 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的影响。
四、运作流程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流程、风控流程及其他程序是否合理、有效。
2.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流程和制度是否合理、有效。
3. 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合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是否严谨详尽。
4.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持有、转让及清算资产时的流程、制度、程序是否规范。
5. 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的流程、制度、程序是否规范。
五、财务状况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状况、资金情况、利润水平等。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目录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0(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01.经营证照 02.工商简档 03.工商详档 04.经营场所证明 05.经营资本证明 06.特殊证照、许可、批复 07.财务状况证明 08.荣誉和奖励 (1)(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 (1)9.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10.工商简档 (1)11.工商登记资料 (1)12.私募基金管理人 (1)13.财务状况 (1)(三)涉外基金管理人的审批情况(如适用) (1)14.批准文件 (2)二、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15.股权结构图 (2)16.自然人股东 (2)17.境内机构股东 (2)18.境外机构股东 (3)19.特殊股权安排 (3)20.实际控制人 (3)21.股东(合伙人)相关协议安排 (3)22.未登记的股权变更 (3)三、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 (3)23.高管人员 (3)四、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治理 (4)24.内部组织架构图 (4)25.职能介绍 (4)26.内部制度 (4)五、基金管理人的经营 (5)27.主营、兼营业务范围 (5)28.经营许可和/或批文 (5)29.业务冲突 (5)30.重大经营合同 (5)31.外包服务 (6)32.公司所涉法律与监管: (6)六、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6)33.诉讼仲裁 (6)34.政府调查 (6)35.处罚处分 (6)36.负面报道 (7)37.不良记录 (7)七、基金管理人的税务 (7)38.税收及优惠 (7)39.税务争议 (7)40.税务登记文件 (7)八、公司员工与社保 (8)41.雇员状况 (8)42.劳动合同 (8)43.社保登记 (8)44.社保缴纳 (8)九、其他事项 (8)45.守法证明文件 (8)46.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经营证照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证照。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完整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清单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公司自成立至今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最新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档案材料需加盖工商局骑缝印章。
2分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成立至今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如有)工商登记档案材料需加盖工商局骑缝章;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其他关联方指: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金融服务机构。
3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股权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以及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如有)、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如有)、公积金开户证明(如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
同上5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证书(如有)。
同上6公司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记,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同上7法人股东现行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法人股东最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法人股东的股东及出资金额、持股比例明细表、董监高人员任职名单。
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包含每一次工作任职的职责描述)。
同上8境外股东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投资股东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如有)。
同上9实缴注册资本的银行对账单或验资报告。
10实际控制人(如有),提供实际控制人对外出资、任职的公司的营业执照、最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明细、董监高人员任职名单。
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初步清单
【】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之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清单特别提示:贵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陈述,均将被本所律师信赖,并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有关法律文书的依据。
为保证本所律师顺利完成该项目,贵司须继续填写清单的附件。
附件1:公司基本情况附件2:股权结构图附件3:关联方情况关联方包括公司子公司(指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方(指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附件4:公司员工概况截至2017年10月10日,公司共有员工5名,构成情况如下:(1)岗位结构公司有中高层管理人员xx人,科研人员xx人,计划及财务人员xx人,市场采购及营销人员xx人,质量检测人员xx人,生产制造人员xx人,其他人员xx人;(2)职称结构公司员工中具有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人员xx人,初级职称人员xx人,其他xx人;(3)学历结构公司员工中取得硕士学位xx人,具有本科学历xx人,大专以上学历xx人,其他xx人;(4)年龄结构公司30岁及以下员工xx人,30岁-39岁员工xx人,40岁-49岁员工xx 人,50岁及以上员工xx人。
附件5:承诺函致:北京ss(上海)律师事务所因本公司拟就“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事宜委托贵所对本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在此,本公司就法律尽职调查相关事宜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本公司向贵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系根据贵所提出的《法律尽职调查问卷清单》的要求收集和整理,该等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我司在问卷清单中对特定问题所作的解答和陈述)是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和有效的,所提供文件中的所有签名和印章是真实的,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且关于我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实和文件在本次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中均已提供或在本清单中作出备注,无任何隐瞒、疏漏或偏差之处,且不存任何误导性陈述。
如我公司的声明、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对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负责,并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资料详单目录一、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1.经营证照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现行有效的证照。
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外汇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证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有);国有控股的基金管理人提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有决策权权限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
2.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目前基本情况的基本信息查询单(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3.工商详档请提供基金管理人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历次变更、年度报告、良好及警示信息。
4.经营场所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经营场所,包括与基金管理人注册地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
若是自有产权,则提供产权证明;若是租赁,则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完税证明。
5.经营资本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实缴的历次验资报告(包括出资原始凭证)。
6.特殊证照、许可、批复请提供基金管理人任何有关特殊行业或业务的政府批复、证书或许可(如有)。
7.财务状况证明请提供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8.荣誉和奖励公司成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若有),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二)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的基本情况(如适用)9.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其他企业。
关联机构: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
10.工商简档请提供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印的列明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目前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股东及出资情况、股权是否质押或被查封等)的基本信息查询单。
11.工商登记资料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自设立以来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询章);如为境外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他关联机构,请提供其商业登记证、历年周年申报表、公司章程等。
12.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机构是否已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是,请予以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基金管理人登记文件。
13.财务状况请提供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涉外基金管理人的审批情况(如适用)14.批准文件如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关联机构存在境外机构股东(直接、间接),请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文件:(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FDI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开具);(3)商务部批复(适用于外商投资性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4)《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适用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5)深圳市金融办或其他QFLP试点区域主管部门核发的业务资质文件或批复;(6)《基金管理资格证书》(适用于中外合资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外资准入投资行业的证照或者批复文件。
二、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5.股权结构图请提供基金管理人目前股权结构图,结构图应披露至各个股东的最终权益持有人(实际控制人)及持股比例,即披露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用竖状结构图)。
16.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自然人股东(直接、间接)如下材料:(1)境内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境外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3)请提供自然人股东个人信息说明(调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化程度、职称、基金从业资格、工作经历、对外投资情况。
17.境内机构股东请提供境内机构股东(直接、间接)的如下材料:(1)现行营业执照;(2)最新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3)从工商行政部门打印的列明其目前股东(合伙人)及出资情况的基本信息查询单(须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18.境外机构股东请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境外机构股东(直接、间接)的全套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商业登记证;(2)历年周年申报表;(3)公司章程。
19.特殊股权安排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信托持股、委托持股、职工持股会或类似安排,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
20.实际控制人如基金管理人存在实际控制人,请提供如下材料:(1)实际控制人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文件;(2)工商注册信息;(3)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情况说明。
21.股东(合伙人)相关协议安排基金管理人股东(合伙人)之间是否签署相关协议安排,如有,请提供全部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
22.未登记的股权变更公司是否存在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权变更?如有,请提供相关协议、资料。
三、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23.高管人员1)请提供公司目前高管人员名单,并分别填写调查表。
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2)填写《高管人员的调查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最高学历院校名称、文化程度、职称、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的职业及职务情况)、目前的任职情况(包括在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单位的各项任职)。
3)请提供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
4)基金管理人最近社保、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社保、公积金缴款凭证(社保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5)基金管理人与高管人员聘用合同、业绩奖励协议、项目跟投协议等。
6)请提供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治理24.内部组织架构图请提供目前内部组织架构图,包括所有部门及下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分公司。
25.职能介绍请提供基金管理人内部组织机构的职能介绍。
26.内部制度请说明基金管理人是否已根据其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了与基金管理人相适应的现行有效的制度,如有,请提供所有的制度文件(具体制度视具体业务类型而定),主要包括:(1)公司的基本制度:三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岗位隔离制度等;(2)私募基金配套管理制度1)运营风险控制制度;2)信息披露制度;3)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4)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5)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6)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7)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8)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9)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
五、基金管理人的经营27.主营、兼营业务范围请说明基金管理人的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的情况。
请提供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机构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原始财务报表,公司近12个月重大经营合同。
28.经营许可和/或批文请提供基金管理人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而获得的由政府授予的所有经营许可证和/或批文。
公司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已登记,请提供相关登记文件。
29.业务冲突1)基金管理人的工商经营范围及/或实际经营范围中是否兼营可能与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如从事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的工商经营范围及/或实际经营范围中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是否兼营其它非金融业务,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
30.重大经营合同请基金管理人提供最近一年的所有重大经营合同,并说明合同履行的情况,包括基金管理人款项支付进度的说明,任何一方履约、违约、中止或终止合同的详情。
31.外包服务公司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包括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请提供相关的外包协议、基金管理人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制度)、对外包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
32.公司所涉法律与监管:1)公司所处行业监管部门及监管架构;2)公司所涉业务主要适用的政策法规以及执行情况;3)可预见的主要政策法规可能发生的变化;4)上述法律法规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六、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33.诉讼仲裁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最近三年尚未了结、已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是否存在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请说明其在案件中的地位(原告、被告、第三人)、对方当事人、争议事由及管辖机构、案件最新进展情况的简要介绍、对诉讼或诉求结果的预计(包括预期所需的时间等)、索赔金额、采取措施的详细说明。
请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上诉状、双方证据、代理意见、答辩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申请执行文件及款项支付凭证。
34.政府调查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目前如涉及任何政府部门以前、现在或预期将会对公司进行的调查或询问(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的报告或者重要通信,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
上述政府部门包括但不仅限于审计、税务、金融、工商、海关、行业和其它监管机构。
35.处罚处分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金融监管机构部门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如有,请说明并提供相关处罚文件、处罚的缴款凭证。
是否有到期未偿还债务等情况;是否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请提供相关证明及公司与高管人员的征信报告。
36.负面报道公司是否存在媒体负面报道,如有请提供相关报道文件及公司声明。
37.不良记录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是否:(1)受到过基金业协会或其他行业协会的纪律处分;(2)在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中是否有任何负面信息;(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如有,请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七、基金管理人的税务38.税收及优惠基金管理人适用的税种和税率及其享受的政府税收优惠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税收优惠政策,免税期,对正常适用税率的减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相关政府批文。
39.税务争议关于基金管理人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所有税务争议、税务部门对基金管理人的罚款的陈述。
40.税务登记文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及财政登记证;及其它有关的税务文件。
八、公司员工与社保41.雇员状况请概括说明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雇员状况(员工花名册),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部门、职务、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文化程度、专业、职称、证件类型及号码、工资、入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