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判断三步法
每日“知”慧-判断创造性三步法...
每日“知”慧-判断创造性三步法...审查指南在对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审查一章中规定,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这三个步骤,被业界简称为“三步法”。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客观分析并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多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下述情况,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1)所属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2)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3)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到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创造性判断中结合启示的探索
创造性判断中结合启示的探索摘要:结合启示的判断是创造性三步法中的关键步骤,现有技术是否具有结合启示的判断因素包含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取是否恰当,区别特征的作用是否相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认定准确等。
本文主要围绕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取是否恰当来探讨结合启示的判断。
关键词:创造性;结合启示;最接近现有技术一、引言专利法第22条第3规定“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专利审查指南》(2020版)规定判断发明是否明确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一般性判断方法(“三步法”),即第1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第2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第3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第三步为“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即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了将第二步中确定的区别特征应用到第一步确定的最接近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
该步骤既包括对现有技术公开的事实的认定过程,也包括基于认定事实进行的法律适用过程,相比于“三步法”的第一、第二步,更容易带入主观性的内容[1]。
因而为保障创造性判断的客观性,不仅要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同时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确定现有技术能否给出技术启示,其中技术启示的判断则需要从发明构思、技术问题、技术手段的作用、技术特征之间的关联性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二、以案说法1、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无改进动机案例1为一倾斜度可调的摄像模组,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高像素或大光圈的摄像模组在镜头倾斜方面特别敏感,当镜头倾斜严重时,会造成拍摄的图片边角模糊的情况,为了保证拍摄的图片的清晰度,在加工摄像模组的过程中需要使用特殊的搭载设备,才能保证摄像模组拍摄的图片四个角的清晰度一致,但是,此类搭载设备昂贵,搭载效率低。
基于此,该申请是为解决在生产摄像模组的过程中,当镜头相对感光芯片倾斜时导致的拍照模糊问题,提出了一种在生产摄像模组的过程中调节镜头倾斜度的方案。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判断
关于专利,如果通过比较现有的解决方案,发现存在差别后,即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判断是否具有创造性,即判断与现有技术的差别是否是一般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即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举例:过滤器,假如已经有筛网(比如滤布)过滤器,现在要申请滤料过滤器专利,过滤原理都是一样的(机械过滤),能不能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实用新型?这涉及到如何判断专利的‘创造性’突出或不突出的问题。
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就必须具备如下特点:(一)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即: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如果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不能申请专利;非显而易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可以申请专利。
(二)显著的进步: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
有益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等等。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判断的?创造性的判断通常按照三个步骤进行:第一,通过检索后,确定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
例如,与本技术方案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相同或最接近,或公开了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最多的技术方案。
第二,确定本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的区别点以及该区别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判断该区别点是否是公知常识,或者该区别点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在披露本技术方案的对比文件或其他对比文件中已经公开。
如果本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的区别点是公知常识,或该区别点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已经在该技术方案所在的对比文件或其他对比文件中公开,则本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创造性评判是指评价一个作品或想法是否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独特性的过程。
在评判一个作品的创造性时,有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而“三步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创造性评判。
而在实际运用“三步法”时,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因为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和技巧。
下面就让我们来浅谈一下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我们需要了解“三步法”是什么,它是如何帮助我们进行创造性评判的。
所谓“三步法”,指的是联想、组合和摒弃。
在创造性评判中,我们可以通过这三个步骤来评判一个作品或想法的创造性。
通过联想,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个作品或想法的原始概念,了解其创造性的起点和根基。
然后,通过组合,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作品或想法的组成部分和结构,从而判断其创造性的深度和广度。
通过摒弃,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作品或想法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从而判断其创造性的成熟度和完整度。
实际运用“三步法”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灵活运用。
我们需要考虑作品或想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从而选择合适的评判方法和技巧。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还需要考虑自己的评判标准和偏好,从而避免主观偏见和片面看法。
我们还需要考虑时效性和实用性,从而保持评判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我们还可以运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评判的交互式展示。
我们可以通过联想,展示作品或想法的原始概念和根基,从而吸引评价者的兴趣和好奇心。
然后,通过组合,展示作品或想法的具体细节和相关关联,从而吸引评价者的想象力和探索欲。
通过摒弃,展示作品或想法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从而引导评价者进行深入思考和实际应用。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引导评价者进行创造性评判,并且增强他们的评判能力和判断力。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的三步法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的三步法运用作者:孟文婷来源:《信息技术时代·上旬刊》2019年第02期众所周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评判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可被授权专利权的三大要素。
其中创造性的判断对于专利申请者以及其他从事专利审查和代理工作的人群来说是一个难点所在,也是容易引发争议和争议较多的问题。
基于此,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对创造性评判中的三步法运用给予简单的阐述。
《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指出,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通常经过检索,可以确定步骤(1)中所述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三个步骤之中,步骤(3)是三步法判断中的焦点,步骤(2)是评判步骤(3)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准确定位区别特征和技术问题对于创造性判断来说至关重要。
案例: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一种信息数据保全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加速度传感模块、计时模块、中央处理模块、存储模块以及另一备用终端。
所述加速度传感模块在检测到智能终端加速度达到一阈值时,计时模块开始计时,达到一定时间后,存储模块中的数据发送至备用终端。
三步法判断:步骤(1),经检索,确定对比文件1(CN103428901A)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其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及其数據保护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加速度传感器采集移动终端的加速度;处理器判断采集到的加速度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是,则控制云端连接模块与云端服务器建立连接,将存储模块中的数据上传到云端服务器。
本发明的移动终端及其数据保护方法,能在移动终端掉落时,将存储模块中的数据上传到云端服务器,保护终端数据。
步骤(2),将权利要求1和对比文件1的特征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明确地公开了数据保护系统(即权利要求1的信息数据保全系统)、加速度传感器(即权利要求1的加速度传感模块)、处理器(即权利要求1的中央处理模块)、存储模块(即权利要求1 的存储模块)。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创造性评判是指对一些创新性的思想、作品或决策进行评价的过程。
在创造性评判中,常常会运用到“三步法”,即收集信息、评价信息、做出决策。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这个过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首先,收集信息这一步骤并不是简单地搜集一些资料或事实。
对于创造性评判而言,收集信息更应该是一种主动探索、了解和发现的过程。
可以从多个维度去搜寻信息,包括历史背景、环境影响、成本效益、市场需求等。
因此,在执行这一步骤时,我们需要注重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对信息进行分析和比较,在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进行取舍,充分挖掘信息的多面性和丰富性。
其次,评价信息这一步骤也是需要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的重要环节。
评价尺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定制化设置,灵活自主。
同时,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采用多角度、多样性的视角进行评价,吸纳更多的想法和意见。
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对评价标准进行重大调整,以适应新颖或复杂的事物。
最后,做出决策也需要高度的创造性和灵活性。
当评价后,我们可以有多个可选的方案。
在选出一个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各种方案的优劣进行权衡考虑,同时仔细考虑各种实施后的可能影响。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以决策的思维程序套路去执行,而需要从创造性的角度去思考,尝试不同的思维路径和决策策略。
在团队决策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团队氛围的建设和沟通协作,提高整体决策效率和质量,在创造性评判的过程中实现多赢。
综上所述,创造性评判过程中的“三步法”需要在灵活应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创造性思维和决策能力,从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吸纳各种想法和意见,以达到更优秀的评判结果。
每日一问专利权的创造性如何认定?
每日一问专利权的创造性如何认定?
Q:专利权的创造性如何认定?
A: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判断步骤有三:1、确定最接近的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也可以表述为: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以解决申请权利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问题)。
建议:
(一)权利申请文件为拟申请专利权利内容的基本载体,其既应详实评述技术特征,还需要细致分析技术所应用的领域,因为值得注意的是:相似技术的他种用途也同样彰显发明人的想象力、创造力。
关注此细节,有利于提升权利申请文件的准确度,增加发明专利过审的概率,避免不必要的程序成本;
(二)发明专利申请权利人应该结合实践规律,加大技术检索投入,合理确认“最接近技术”的范围,并结合技术方案的手段、功能、效果,反复推演“申请技术——接近技术”的内部联系,提炼总结技术方案的核心创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确权成本、维权成本,确保发明的“创造性”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创造性评判是指在评估创造性问题时,采取一系列科学的方法和步骤来评估创造性水平和创造性成果的过程。
创造性评判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是“三步法”。
这种评判方法是在基于创造性评价理论的基础上,通过三个步骤来评估创造力的程度和质量。
本文将对“三步法”的背景和运用进行初步探讨。
“三步法”是一种常用的评价创造性的方法,它分为问题提出、解决过程和解决方案三个步骤,分别对不同方面的创造性进行测评。
在问题提出阶段,评判者需要评估创造者是否能够针对给定的问题找到新颖独特的思路。
在解决过程阶段,评判者需要评估创造者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是否能够采取创新手段和方法。
在解决方案阶段,评判者需要评估创造者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解决问题并具有实际可行性。
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评估,可以全面地评估创造性成果。
在实际运用“三步法”评判创造性时,也需要考虑其灵活性。
因为创造性评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同的创造性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评判标准和方法。
在运用“三步法”时,需要根据具体问题的特点灵活运用,调整评判标准和步骤。
在问题提出阶段,评判者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背景来确定评判标准。
对于某些问题而言,创造性的要求可能更加强调新颖性和突破性,而对于某些问题而言,创造性的要求可能更加强调可行性和实用性。
在评判问题提出的创造性时,需要根据具体问题的特点来确定评判标准,使评判结果更加准确和科学。
在解决方案阶段,评判者可以根据解决方案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来评判创造性成果。
创造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当能够解决问题,并且具有实际可行性和创新性。
创造者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满足实际需求,是否能够带来实际效益,都是评判创造性成果的重要标准。
在实际应用中,评判者可以综合运用以上几个方面的评判标准,根据具体问题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运用“三步法”。
创造性评判是一项复杂且具有主观性的工作,评判者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也会对评判结果产生影响。
在评判创造性时,评判者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并结合创造性评价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科学而准确的评估。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1. 引言1.1 介绍创造性评判创造性评判是指评估新颖、独特和有创意的想法、方案或产品的过程。
在创新驱动的时代,创造性评判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发现并实现创新的潜力,促进持续的发展和竞争力。
创造性评判与传统评判的最大不同在于其注重的是创新性和独创性。
传统评判往往更注重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和实用性,而创造性评判则更关注解决问题的新颖性和独特性,着重于激发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1.2 引入“三步法”在创造性评判中,为了有效地引导和发挥团队成员的创造力,我们需要运用一些方法和工具来帮助我们进行评判和决策。
“三步法”是一种常用且实用的方法之一。
三步法包括明确问题与目标、生成和发散想法、评价和选择最佳想法三个步骤,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团队成员进行创意思考和判断,从而达到更加有效和高效的决策结果。
在实际应用中,三步法可以帮助团队成员更清晰地理解问题的本质,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并且通过集体的头脑风暴和讨论,从多个角度和思维角度出发,生成各种想法,在评价和选择阶段再进一步筛选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通过灵活运用三步法,可以帮助团队在创造性评判中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最终达到更加创新和出色的决策结果。
【200字】2. 正文2.1 了解“三步法”的原理创造性评判中的“三步法”是一个广泛应用于创意思维和创新设计中的方法论。
在运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评判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其原理。
该方法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问题与目标。
在创造性评判过程中,需要清晰地界定问题和确定目标。
只有明确了问题的本质和要解决的目标,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下一步的思考和行动。
生成和发散想法。
在“三步法”中的第二步是通过生成和发散想法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创新方案。
这一步需要进行大量的头脑风暴和创意思维,激发团队成员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以便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评价和选择最佳想法。
在“三步法”的第三步中,需要对生成的想法进行评价并选择最佳的方案。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在创造性评判中,我们常常会运用到“三步法”来评判一个创意的好坏。
这种评判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评判创新性、评判可行性和评判价值。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我们往往会发现这三个步骤并不是线性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
因此,我认为在创造性评判中,我们应该对“三步法”进行灵活运用。
首先,评判创新性。
创新性是衡量一个创意是否新颖、独特的标准。
在评判创新性时,我们通常会关注创意的新颖程度、突破性和与现有知识、经验的关联性。
然而,在实际评判中,我们应该更加灵活地考虑创意的创新性。
一个创意虽然可能不是完全全新的,但它可能在一些领域进行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或者将多个现有创意进行了创新性的组合。
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死板地判断创意的创新性,而是应该思考它在何种程度上对现有知识、经验进行了突破。
其次,评判可行性。
可行性是衡量一个创意是否实际可行、可落地的标准。
在评判可行性时,我们通常会考虑创意的技术可行性、资源可行性和市场可行性。
然而,在实际评判中,我们应该更加灵活地考虑创意的可行性。
一个创意可能在技术上存在一些困难,但是通过适当的改进和资源配置,仍然可以实现。
或者一个创意可能在现有市场环境下难以实现,但是通过开辟新的市场或者改变现有市场,仍然有可能成功。
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严格地要求创意的可行性,而是应该思考如何克服挑战,寻找实现创意的可能性。
最后,评判价值。
价值是衡量一个创意是否有益于个人、组织或社会的标准。
在评判价值时,我们通常会关注创意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
然而,在实际评判中,我们应该更加灵活地考虑创意的价值。
一个创意可能在经济上没有直接的盈利,但是它可能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或者对环境有积极的保护作用。
或者一个创意可能在短期内无法带来经济效益,但是它可能为组织或社会创造了长远的价值。
因此,我们不应该过于狭隘地看待创意的价值,而是应该思考如何从多个方面评估创意的真正价值。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创造性评判是指针对创造性作品进行评价和判断的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和多元的过程。
在创造性评判中,评价者需要考虑到作品的原创性、创新性、艺术性等多个方面。
而在评价过程中,“三步法”是一种常见的灵活运用方法,通过对作品进行分析、评价、反馈,来达到全面、客观的评判结果。
本文将就“三步法”的灵活运用进行浅谈。
创造性评判中的“三步法”是指对作品进行评价的三个主要步骤,即分析、评价和反馈。
在这三个步骤中,分析是对作品进行客观的描述和分解,评价是对作品进行好坏、优劣的评估,反馈是向作者提出建议和指导。
这三个步骤相互衔接、相互作用,是评价者能够全面理解、客观评价和有针对性提出建议的重要手段。
灵活运用“三步法”需要评价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批判性思维。
在分析环节,评价者需要对作品的创新点、表现形式、艺术技巧等进行深入剖析,要善于发现作品中的特点和亮点,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不足和缺陷。
在评价环节,评价者需要具备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要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作品的优劣评价,不受主观情绪影响。
在反馈环节,评价者需要能够妥善地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传达给作者,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作者的接受和理解程度,能够给出中肯有效的建议。
灵活运用“三步法”需要评价者具备跨学科的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在创造性评判中,作品往往涉及到多个领域和学科,需要评价者具备跨学科的知识和思维能力,能够从不同的角度来对作品进行分析和评价。
评价者还需要具备综合分析的能力,在对作品进行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到作品的整体性、创新性、表现力等多个方面,不能仅仅滞留在局部和细节上。
灵活运用“三步法”需要评价者具备沟通交流和合作协调的能力。
在创造性评判中,评价者和作者之间需要进行频繁的沟通和交流,评价者需要善于倾听作者的意见和想法,同时也需要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评价者还需要与其他评价者进行合作协调,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讨论,从而得出更为全面和客观的评价结果。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创造性评判是指在创造活动中对创意进行评估和选择的过程。
创造性评判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复杂性,因为创意通常是非常主观的,而且创意的价值往往是因时而异的。
为了提高创造性评判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人们提出了许多评判方法和工具。
其中一种常用的方法是“三步法”,它有助于评判者在评估创意时思考全面、系统和客观。
“三步法”是指创造性评判过程中的三个关键步骤:收集信息、点评创意和做出判断。
下面将对这三个步骤予以阐述,以了解如何灵活运用“三步法”来进行创造性评判。
首先是收集信息。
在这一步骤中,评判者需要了解创意的背景信息和相关参考资料,以获得对创意的全面理解。
评判者可以通过与创意提供者交流、阅读相关文献和参考资料等方式来收集信息。
评判者还可以借鉴过去的创意评估经验,以帮助评判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当前的创意。
评判者还可以与其他评判者一起进行讨论和交流,从而获取其他人的观点和意见。
通过收集信息,评判者可以获得对创意的全面了解,从而有助于进行更准确和客观的评判。
接下来是点评创意。
在这一步骤中,评判者需要对创意进行分析和评价。
评判者可以使用一些评判标准来对创意进行评估,例如创意的独创性、创意的实用性、创意的可行性等。
评判者还可以将创意与已有的创意作比较,以确定创意的优劣。
评判者还可以通过将创意与目标群体的需求和期望进行对比,以确定创意的适应性和可接受性。
通过点评创意,评判者可以对创意进行全面和系统的评估,从而提高评判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最后是做出判断。
在这一步骤中,评判者需要根据对创意的评估结果做出决策和判断。
评判者可以根据创意的优势和劣势、创意的潜在价值和风险等因素来做出判断。
评判者还可以根据创意的实用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考虑创意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评判者还可以考虑创意的成本和效益,以确定创意的经济和商业价值。
通过做出判断,评判者可以将创意进行分类和排序,从而更好地选择出有价值的创意。
需要强调的是,“三步法”并非创造性评判的唯一方法,而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摘要】在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首先介绍了“三步法”的基本概念,即观察、思考和执行。
随后探讨了“三步法”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实际运用,包括创意创新、问题解决等方面。
在灵活运用中,需要注重在不同情境下灵活调整“三步法”的顺序和方式,以达到最佳效果。
也提出了在使用“三步法”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如避免过度依赖模式化思维等。
通过实例展示了“三步法”在实际中的应用,进一步说明了其重要性和灵活性。
结论部分强调了“三步法”对于提升创造性评判能力的重要性,鼓励读者在实践中多加尝试和探索。
通过不断练习和应用,“三步法”将成为评判创造性的有力工具。
【关键词】三步法、创造性评判、灵活运用、引言、介绍、应用场景、注意事项、实例展示、结论1. 引言1.1 引言评判是一个人们在决策和选择之间进行思考和判断的过程。
在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是一种常用的评判方法,它可以帮助评判者更好地分析和评价创造性作品。
本文将从“三步法的介绍”、“三步法的应用场景”、“三步法的灵活运用”、“三步法的注意事项”和“三步法的实例展示”这几个方面来探讨“三步法”在创造性评判中的灵活运用。
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三步法”。
三步法是指评判者在评价某一作品时,可以通过三个步骤来进行分析和判断,包括描述、分析和评价。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评判者系统地审视作品的各个方面,从而更准确地做出评判。
在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可以应用于各种场景,比如评价一幅画的创意性、评判一篇文章的表达能力、或者评估一个产品的设计创新性。
通过三步法的运用,评判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作品的优劣之处,为创作者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反馈。
2. 正文2.1 三步法的介绍创造性评判中的“三步法”是一种系统化的评判方法,旨在帮助评委或者评价者在评判创造性作品时更加客观和有条理。
三步法包括问题阐释、信息查找和方案确定三个步骤。
问题阐释阶段是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明确,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确定评判的标准和目标。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创造性评判是指对创意或创新作品进行评价和判断的过程。
在评价的过程中,传统的
评判方法可能不足以全面评估作品的创造性,因此提出了一种灵活运用的方法,即“三步法”。
“三步法”是指通过三个步骤来评判创造性作品。
第一步是鉴赏,即对作品进行感性
的评判。
在这一步骤中,评委或评价者要感受作品中的情感和美感,并理解作者的创作意图。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从主观感受的角度来评价作品的有趣性、新颖性和个性化。
第二步是分析,即对作品进行理性的评判。
在这一步骤中,评委或评价者要对作品进
行细致的分析和解构,并从技术、逻辑和结构等方面进行评价。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从客观
角度评价作品的创造力,看它是否有独特的思考方式、以及是否能够带来新的见解和解决
问题的方式。
在实际评判中,可以根据情况对“三步法”进行灵活运用。
这意味着不同的创造性作
品可能需要不同的评判重点和方法。
在评价科技创新作品时,重点可以放在分析和评估上,强调作品的技术难度、创新性和实用性;而在评价艺术创作时,重点可以放在鉴赏和分析上,强调作品的情感表达和美学价值。
“三步法”还可以与其他评判方法结合使用。
可以将“三步法”与“SWOT分析”相结合,即在评价作品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基础上,进行鉴赏、分析和评估;或者将“三步法”与“五力模型”相结合,即在评价作品的竞争力、供需关系、替代品、进入障
碍和竞争对手的基础上,进行鉴赏、分析和评估。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评价作品的创造性和
市场竞争力。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创造性评判是评价个体或团队创造性能力和表现的过程,是对创造性思维和行为进行评价和判断的一种方法。
在创造性评判中,常常会使用“三步法”来进行评判,即问题定义、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产出。
这种方法可以帮助评判者全面地了解被评判者的创造性能力和表现。
在实际应用中,仅仅依靠“三步法”可能会限制评判的灵活性和全面性。
对于“三步法”在创造性评判中的灵活运用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问题定义是评判创造性能力的第一步。
问题定义涉及到评判者选择何种创造性能力进行评判,以及如何界定和定义这些创造性能力。
在实际应用中,“三步法”可以被灵活运用在问题定义的过程中。
评判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性地对创造性能力进行评判,也可以根据被评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问题定义的调整和修正。
在评价一个团队的创造性能力时,评判者可以根据团队的具体情况,选择性地对团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产出进行评判,也可以根据团队的具体情况对这两个方面进行界定和定义。
这样可以使问题定义更加贴合被评判者的实际情况,也可以使评判更加全面和准确。
创造性思维是评判创造性能力的第二步。
创造性思维涉及到评判者对被评判者的创造性思维方式和过程进行评判。
在实际应用中,评判者可以运用“三步法”来全面地评判被评判者的创造性思维。
评判者可以根据“三步法”的要求,对被评判者的创造性思维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创造性思维的特点、过程和方法等。
在具体实践中,评判者可以结合被评判者所展现出的创造性行为和成果,全面地了解其创造性思维的特点和过程,从而对其创造性思维进行准确的评判。
这样可以使评判更加全面和准确,也可以使评判者更加全面地了解被评判者的创造性思维。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
浅谈创造性评判中“三步法”的灵活运用“三步法”是一种常用的创造性评判方法,包括生产(flux),评估(flow)和选择(focus)三个环节,在评估创新方案时,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来促进创意的创造与选取。
然而,“三步法”的具体运用需要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灵活处理,本文将对其进行浅谈。
生产(flux)环节:创造创新选项生产(flux)环节是指创造创新选项的过程。
在这一阶段中,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创造尽可能多的创新选项。
可以通过大量的头脑风暴、交互式讨论和资源共享等方式,从不同的视角、角度和思路,产生大量的创意选项。
在这一阶段中,有几个需要注意的点。
首先,应该鼓励发散性的思考,以便在创造性评判中留下足够的余地,从而避免在问题解决过程中陷入思维定势。
其次,需要注意尽可能地多产生有效的选项,这样才有可能获得尽可能多的优秀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是因为需要去掉不好的方案。
评估(flow)环节:对创新选项进行评估评估(flow)环节是指在创造出大量创新选项之后,对其进行评估、筛选和排序的过程。
在这一阶段中,需要通过不同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对各个选项进行深入研究、评估、量化和分类,以便挑选出最好的选项。
评估的方式可以采用分析法、模型法、比较法等多种方式。
在这一阶段中,需要注意的是,首先需要主动评估创新选项的创造性和实际可行性的平衡,以避免评估过程的偏见或保守。
其次,评估方法和工具的选择应该根据评估的选项特点和诉求的需求量身定制。
选择(focus)环节:选择最好的创新选项在评估过程完成之后,还需要在选择(focus)环节上确定最佳的创新选项。
在这一阶段中,需要结合评估结果,采用决策模型或者决策技术,决定哪些选项可以采取行动,并规划实施计划。
也就是说,选择环节是为了将评估最好的选项付诸实现,并积极推动其实施,以取得最优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环节需要真正做到选取最好的方案,而不是选取相对最好的方案。
选择最优方案的过程通常涉及到多种意见和情况,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综合权衡多个因素,并能够灵活判断,以取得最好的结果。
1.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反思及“整体比较法”的提出
一、 创造性标准的设置作为可专利性判断的两大标准,新颖性的概念是专利法中的基本概念与专利要件之一,其与创造性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具体的适用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创造性设置的初衷及“三步法”的由来。
1.新颖性专利法基本宗旨之一是鼓励和保护创新1。
因此,专利法有“喜新厌旧”“推陈出新”的特质。
早期的专利制度中,只要专利申请体现出“新”的一面,就能授予其专利权,并美其名曰“新颖性”。
用新颖性来评价专利申请,有其客观、高效的优点,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专利申请不能是已经存在的现有技术,只要客观上与现有技术拉开一定距离,就认为申请具有新颖性2。
因此,新颖性一直是专利制度中基本概念与专利要件之一。
依此标准,是否具有新颖性也很好检验。
通常,比对方式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即只能用现有技术中的一篇文献(或者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技术方案)与专利申请相比,且很容易看出来两者是否相同,因此,新颖性判断的结论具有客观性,较少产生争议。
新颖性判断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
本文称之为新颖性“四要素”。
举例来说,两个“同性”的双胞胎,出生时间有前后,两人从各方面来比都“一模一样”,我们就说在后出生的孩子,相比在先出生的孩子,没有新颖性。
但是,如果是“龙凤胎”,就算两人长相、身高、体重一样,甚至性格或行为举止也一样,但由于性别不同,就不能不具有新颖性的认定。
2.创造性新颖性要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主要的专利要件创造性标准是在新颖性标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早期的专利要件没有创造性的要求。
后来,随着现有技术的文献不断增加,发现即便是专利申请符合新颖性要件,但如果其“新的程度”不高,与现有技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反思及“整体比较法”的提出□ 马云鹏摘 要:作为《专利审查指南》明文规定的审查基准,“三步法”已成为专利审查及司法实践中评价创造性的重要标准,在理论和实务上似乎也成为大家公认的“法宝”,如果不能通过“三步法”的检测,一项发明基本上就丧失了其可专利性。
“三步法”审查发明专利创造性应对策略
•论以“三步法”评价创造性的过程中常见的降低创造性的若干手段与应对策略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低不仅取决于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本身,而且取决于采用的审查方式。
创造性是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的核心条款,实务通常采用“三步法”进行审查。
严格贯彻“三步法”的程序性规定和实体性要求,对于客观、公正、准确评价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重在归纳分析以“三步法”审查专利申请创造性的过程中常见的降低创造性的手段,并据此提出应对策略。
一、“三步法”的内容及意义《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三步法”内容为: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判断是否显而易见。
“三步法”的三个步骤前后相序、逻辑关联,共同构成判断创造性之(突出)实质性特点的基本过程。
“三步法”第一步属于事实查明范畴,在相同检索条件下,不同审查员确定的最接近现有技术在大多数情况下较为一致,其客观性强于主观性。
第二步、第三步属于价值判断范畴,根据区别特征归结技术问题及判断专利申请是否显而易见,均或多或少会掺杂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其主观性强于客观性。
由于创造性判断过程中难免出现主观成分,“三步法”是否被正确理解运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利申请的创造性程度,严格遵循“三步法”要求,有助于减少评价失衡或错误。
二、常见的降低创造性的若干手段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过程因各种原因,容易低估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度,导致公众与申请人间的天枰偏向公众一方,甚至出现评价错误,严重损及申请人利益。
以下给出运用“三步法”各步骤中常见的降低创造性的手段。
(一)对于“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步骤该步骤作为“三步法”第一步,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
该步骤运用时常见的降低创造性的手段包括:1、以非“一个技术方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该手段包括三个层面,即以非“方案”、非“技术”方案或者非“一个”技术方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这三个层面呈现关联递进关系,均将不同程度降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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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判断三步法
【发表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庄俊雄
【案件来源】无讼案例网
【关键词】创造性、技术方案、现有技术
【摘要】判断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首先应该先确定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发明专利申请与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再次,通过该区别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看能否找到现有技术中能够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启示作用的技术方案。
【基本案情】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因确认“惰钳式门”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主要理由是:判决书认定事实有误。
如将无效决定理由中所述“对比文献1披露了权利要求1中除H型衬套之外的全部技术特征”写成“对比文献1几乎覆盖了MY厂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而无效决定从未使用“几乎覆盖”的含糊措辞;如认定对比文献2中使用H截面滑动套的“目的是与锁定装置相配合,解决中间车轮的接地承载问题”;又如判决书在未作具体分析的情况下,罗列了该发明与对比文献2在解决方案上“格栅斜杆与立柱直杆的排列方式”等几点不同之处,均与事实不符。
故请求二审法院对原审法院判决书中判断创造性上的适用法律不当和认定事实有误之处及其结论予以改判。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个人评析】专业处理专利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法务官邱戈龙认为,判断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首先应该先确定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发明专利申请与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再次,通过该区别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看能否找到现有技术中能够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启示作用的技术方案。
在本案中,“惰钳式门”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和特征两个部分,将该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对比文献1披露了该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全部技术特征,而对比文献2并未进一步披露该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特征部分的区别技术特征。
因此,涉案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