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供电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备设施管理: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

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供电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2. 电力线路管理:煤矿应建立电力线路管理制度,包括电缆敷设、维护、运行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可靠,减少线路故障和电力事故的发生。

3. 供电安全管理:煤矿应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电气设备的检修、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电器安全用电的培训和考核等。

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4. 应急管理:煤矿应建立应急电力供应管理制度,包括应急电源的配置和检查、应急电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等。

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持,保障矿井内工作人员的安全。

5. 监督检查:煤矿应建立供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组织对供电设备设施和电力线路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加强对电气设备使用的监督,确保操作人员按规章制度操作,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通过建立和执行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煤矿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各级供电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能。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供电业务技术教育工作管理工作,组织对供电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预测并提出处理意见。

积极推广节能降耗和安全供电新技术。

矿长是供电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具体安全并负责供电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及电(线)缆管理组。

二、矿井高压供电行政管理(一)矿井的双回路主供电电源线路及矿井高压电网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二)矿井工作面高压供电不宜超过三级(中央变电所为初级)。

(三)矿井高压线路和设备技术管理由机电副矿长负责。

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调整和试验等工作。

(四)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线路、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序列号登记、建账,要注明供电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及电缆(包括架空线)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等统计数据。

及时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及图表并及时更新:1、井上下用供电系统图。

2、井上、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布置图象示意图。

3、矿坑电气设备布置图,地面高压输电线路示意图。

4、高压供电设备台帐。

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检修记录。

(五)井上下变配电站(所)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六)井下变电所应有两回及以上同理回路电缆供电,并应引自上级变电所的不同主变压器(母线段)。

正常情况下,应采用分列运行,不准随意用联络开关送电。

特殊情况下,需要合联络开关供电系统时,必须由用电队组申请,方可操作。

电缆截面的选择,须要保证在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有效保证时,其余回路仍可担负全部负荷。

中央变电所的高、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分段。

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供电电缆回路数相协调。

(七)矿井下供电。

电线选择应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其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供电管理工作,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稳定,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管理目标:确保矿井的供电设备设施良好,供电线路安全可靠,供电稳定可靠,供电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供电安全责任:矿井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供电安全责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供电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供电管理人员:矿井应当设立供电管理人员,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供电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供电设备设施的选用:供电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七条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和维护:供电设备设施的购买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矿井自身需求进行,并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检查和测试:矿井应当定期对供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九条供电设备设施的更新和升级:矿井应当根据供电设备设施的老化程度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以确保供电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供电线路管理第十条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供电线路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矿井应当定期进行供电线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线路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供电线路的保护和防护:矿井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供电线路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并进行防护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供电线路的扩建和改造:矿井在需要扩建和改造供电线路时,应当根据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并确保线路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章供电稳定性管理第十四条供电稳定性的评估和监测:矿井应当定期评估供电稳定性,并进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供电稳定性的改进和提升:矿井应当根据供电稳定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和提升供电稳定性,以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4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矿井的供电安全和生产连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井供电管理计划。

2. 矿井供电管理小组由矿长和电气工程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 供电设备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供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电缆线路必须定期检测绝缘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 供电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1. 制定矿井供电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水平。

3. 成立应急抢修队,随时待命,确保故障能够及时修复。

五、供电管理报告1. 每月制定供电管理工作报告,汇总各项指标和问题。

2. 每季度制定供电管理绩效考核报告,评估供电管理工作的成效。

3. 对供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出相应的建议。

六、培训和考核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

2. 对供电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

3.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供电管理人员发挥更大的努力。

七、安全意识培养1. 加强员工对供电安全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2. 成立安全宣传小组,进行供电安全知识的宣传。

3. 开展供电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知。

八、法律法规遵守1. 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电力安全法律法规。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供电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九、工作纪律1. 供电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严禁将个人利益置于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之上。

3.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惩处。

十、附则1. 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覆盖的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2. 本管理制度由矿井供电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修改。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2)第一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____验收管理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经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验收,其防爆性能达到要求,并填写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____使用。

煤矿单位用电管理制度

煤矿单位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单位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用电设备和场所,包括矿井、地面生产系统、生活区等。

第三条煤矿单位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管理职责,加强用电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用电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单位设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用电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用电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用电管理制度;2. 负责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3. 负责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4. 负责用电计量和收费管理;5. 负责处理用电事故和异常情况;6.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用电情况。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八条煤矿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第十条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一条禁止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第十二条煤矿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防爆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煤矿单位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用电计量与收费管理第十四条煤矿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准确。

第十五条用电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校验,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用电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公开透明。

第十七条用电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用电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用电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1. 供电管理责任制度1.1 供电管理责任的划分1.1.1 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1.1.2 供电管理责任划分为生产部门、供电设备运维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三方面1.2 供电管理责任的履行1.2.1 生产部门负责矿井用电的需求计划和安排1.2.2 供电设备运维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1.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1.3 供电管理责任的目标1.3.1 高效、安全地供电满足生产需要1.3.2 提高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1.3.3 防范供电设备故障和事故,确保人员安全2. 供电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1 供电设备维护的基本原则2.1.1 预防性维护为主,定期检修和维修2.1.2 维护工作由专职维修人员负责2.1.3 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维护计划进行2.2 供电设备维护的程序2.2.1 维护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审核2.2.2 维护工作的执行和记录2.2.3 维护工作后的验收和评估2.3 维护记录的管理2.3.1 维护记录的归档和保存2.3.2 维护记录的查阅和审查2.3.3 维护记录的分析和总结3.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1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原则3.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1.2 网络安全和防火防爆措施的加强3.1.3 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加强3.2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3.2.1 设备巡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3.2.2 供电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3.2.3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3.3 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3.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3.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4. 供电负荷管理制度4.1 供电负荷计划的制定4.1.1 根据生产需求和供电设备情况制定供电负荷计划4.1.2 定期评估和调整供电负荷计划4.2 供电负荷监测和控制4.2.1 负荷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2.2 负荷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4.2.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 供电负荷分析和优化4.3.1 对供电负荷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4.3.2 根据分析结果优化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3 提出优化供电设备配置的建议5. 供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5.1 供电设备运行监控5.1.1 运行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5.1.2 运行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5.1.3 运行监控报警和故障处理5.2 供电设备运行检修5.2.1 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5.2.2 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机检修5.2.3 运行检修记录和总结5.3 供电设备运行改进5.3.1 对供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5.3.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运行改进措施5.3.3 运行改进效果的检查和评估6.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6.1 供电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6.1.1 提高供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6.1.2 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6.1.3 防范供电事故和灾害的发生6.2 供电安全管理的措施6.2.1 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机制6.2.2 检查和评估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6.2.3 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开展6.3 供电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6.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6.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7. 供电设备能效管理制度7.1 能效管理的基本原则7.1.1 能效评估和分析7.1.2 能效改进和优化7.1.3 能效监测和控制7.2 能效管理的措施7.2.1 对供电设备的能效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7.2.2 提出能效改进的建议和措施7.2.3 能效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7.3 能效管理的验收和评价7.3.1 能效改进措施的实施和效果的评价7.3.2 能效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改进8.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8.1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8.1.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制度宣传活动8.1.2 利用内部媒体进行宣传8.1.3 开展供电管理制度知识竞赛8.2 供电管理制度的培训8.2.1 新员工的供电管理制度培训8.2.2 负责供电管理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8.2.3 定期开展供电管理制度培训和交流以上为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供电公司煤矿用户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煤矿用户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煤矿用户管理制度
煤矿作为特殊的电力用户,其电力需求具有负荷大、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

供电公司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明确了服务宗旨,即确保煤矿用户的电力供应安全、稳定、高效。

在此基础上,制度中详细规定了用户接入、用电管理、费用结算、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具体条款。

用户接入方面,供电公司要求煤矿用户在申请接入电网时,提供详尽的用电设备清单和预期用电负荷说明。

供电公司将根据这些信息评估电网的承载能力,并指导用户进行合理的电力规划。

用户还需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确保接入过程的安全性。

在用电管理方面,制度强调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供电公司鼓励煤矿用户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力设备,优化生产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同时,供电公司将定期对煤矿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和合规。

费用结算部分,制度规定了明确的电费计算方法和支付流程。

为了公平公正,电费的计算将基于实际用电量和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

供电公司还将提供多种便捷的支付方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事故处理机制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旦发生电力供应中断或其他紧急情况,供电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恢复供电。

同时,公司将与煤矿用户紧密合作,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管理制度还包含了用户反馈和投诉处理机制。

供电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及时响应用户需求。

对于用户的投诉,公司承诺将在最短时间内给出处理结果,确保用户权益。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合理、稳定、可靠地供应电力,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规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供电设备管理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台账,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以免影响供电质量。

2. 用电计划管理
煤矿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用电计划,根据生产需求和用电负荷变化,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避免用电过载和浪费现象。

3. 用电安全管理
煤矿应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电气火灾和电击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

4. 应急供电管理
煤矿应建立应急供电管理制度,配备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停电或供电中断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应急供电,保证煤矿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

5. 监测检测管理
煤矿应建立电力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用电负荷、电压、电流等关键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保证电力供应的稳定可靠。

6. 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煤矿工作人员对供电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还需要根据各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其中,煤矿供电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需要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供电管理制度。

本文就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煤矿供电现状分析煤矿供电安全问题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供电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供电安全的关键。

然而,目前我国煤矿供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供电设备老化:由于煤矿供电设备的使用时间长,设备老化现象较为普遍,设备的可靠性降低,增加了供电安全风险。

2. 供电线路管理不规范:煤矿供电线路数量庞大,线路杂乱、交叉,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线路短路、火灾等安全事故。

3. 供电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供电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缺乏应急处理能力,无法有效应对煤矿供电安全事故。

二、煤矿供电管理原则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供电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煤矿供电管理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预防和应急措施,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法律法规原则:煤矿供电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供电过程合法合规。

3. 综合管理原则:煤矿供电管理必须与其他管理系统相结合,形成一个综合管理体系,确保供电工作有序进行。

三、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为解决煤矿供电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供电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管理程序和规范操作规程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从制度建立和实施两个方面进行阐述:1. 制度建立(1)建立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煤矿应设立专门的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矿供电安全管理的协调、决策等工作。

(2)制定供电管理规定:根据煤矿供电的特点,制定具体的供电管理规定,明确供电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3)明确责任分工:煤矿供电管理必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供电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电力供应的需要,制定的一系列供电管理规定和措施。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供电保障责任分工:明确煤矿企业和供电部门各自的供电保障责任和义务,确保供电和用电的安全和稳定。

2. 供电计划制定与调度:根据煤矿的生产计划和用电需求,制定供电计划,并及时调度和安排电力供应,确保煤矿的正常生产运行。

3. 供电设备管理:建立供电设备档案,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供电设备,确保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用电管理措施:确定煤矿用电的优先级和用电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用电配额,防止过度用电和不合理用电。

5. 应急供电措施:制定应急供电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供电。

6. 动力配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稳定可靠的动力配电系统,防止供电设备故障对煤矿生产造成影响。

7. 电力计量和计费管理:建立电力计量系统,对每个煤矿进行电力计费,确保用电量的准确计量和合理计费。

8. 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用电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用电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用电安全措施的执行。

9. 变电站和配电设施管理:加强变电站和配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巡视和检查制度,确保变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0. 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加强煤矿供电过程中的环境保护与能源节约工作,提高供电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同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规定和措施的制定。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高压供电治理轨制----------------------------------------- 1第三章低压供电治理轨制----------------------------------------- 6第四章停送电治理轨制------------------------------------------- 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轨制 --------------------- 16第六章电缆治理轨制---------------------------------------------- 19第七章小型电器治理轨制---------------------------------------- 27第八章电气三大年夜爱护治理轨制---------------------------- 30第九章电气实验测试治理轨制---------------------------------- 33第十章安稳用电治理轨制---------------------------------------- 39第十一章电气外表校验治理轨制------------------------------- 43第十二章电气治理处罚条例------------------------------------- 45第十三章附则-------------------------------------------------------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体系安稳的第一义务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体系安稳工作的重要义务人。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营业技巧综合治理部分,也是矿井供电体系安稳工作的重要义务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引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体系的安稳和技巧治理工作。

煤矿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煤矿供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矿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为矿井供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供电安全措施的落实。

3.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安全管理工作。

4.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三、供电设备管理1. 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 供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电设备改造、安装、拆除等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作业安全。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查、检修,确保线路完好,运行正常。

2. 供电线路附近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供电线路周围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五、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供电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供电,并迅速上报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矿长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井供电安全保障制度

矿井供电安全保障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保障矿井供电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供电设施、供电设备和供电运行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 负责矿井供电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制定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监督矿井供电安全工作。

2. 定期召开矿井供电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矿井供电安全形势,解决供电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供电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部门1. 负责矿井供电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对矿井供电设施、供电设备和供电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三)矿井供电安全监督检查人员1. 负责对矿井供电设施、供电设备和供电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对矿井供电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矿井供电安全。

四、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一)矿井供电设施安全管理1. 矿井供电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供电设施检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矿井供电设施应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损坏、老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设施。

(二)矿井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 矿井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供电设备检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 矿井供电设备应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损坏、老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设备。

(三)矿井供电运行管理1. 矿井供电运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供电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3. 矿井供电运行应确保供电质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1. 引言为确保煤矿供电的安全和有效管理,加强对电力设备和供电环境的维护、检修和管理,订立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企业以及相关供电设施的管理部门、运维人员和使用人员。

3. 供电设备管理3.1 设备维护•全部供电设备必需依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

•每个供电设备都必需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修理和保养。

•针对紧要的供电设备,应订立维护计划,并进行定期的设备检查和维护记录。

•定期对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工作。

3.2 设备保护•全部供电设备必需设置防护措施,以保护设备免受损坏和恶劣环境的影响。

•防雷装置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置和维护。

•供电设备的接地必需符合国家规定,并进行定期的接地测试。

•供电设备四周必需保持清洁,确保通风和散热。

3.3 电缆布线管理•电缆布线必需依照规范进行,避开电缆交叉、弯曲和过长等不合理布线。

•电缆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更换和维护和修理。

•全部电缆必需进行标识,包含电缆类型、电压等级和用途等信息。

4. 供电环境管理4.1 供电环境检测•定期对供电环境进行检测,包含电气安全、防爆、防尘、防水等方面。

•对供电环境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如发现供电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需立刻采取紧急停电措施。

4.2 防火措施•供电环境必需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如禁止在供电站、配电房等场合吸烟、乱放杂物等行为。

•全部供电场合必需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响应本领。

5. 供电管理的管理标准5.1 组织架构•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确保供电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性。

5.2 制度文件•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制度文件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煤矿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煤矿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所有用电设施、设备、线路及操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对本矿用电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用电安全工作。

3.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改造等工作。

4. 用电操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操作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用电设备管理(1)新安装、改造或大修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安全鉴定。

(2)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严禁使用不合格、破损、老化、超期服役的用电设备。

2. 电气线路管理(1)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进行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2)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电气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跨越电气线路行走。

3. 用电操作管理(1)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2)操作人员应熟悉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 安全用电宣传与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用电意识。

(2)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用电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知识。

(3)对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用电事故时,立即停止供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

2. 按照事故性质和程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4.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____位置图(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____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____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____,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腰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提高煤矿供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供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由煤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供电设备鉴定与验收(一)供电设备的鉴定与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二)供电设备的鉴定与验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并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五条供电设备维护与检修(一)供电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应按照规定进行。

(二)供电设备维护与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供电设备备用和备品备件管理(一)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备用和备品备件的管理制度。

(二)供电设备备用和备品备件应储备充足,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三章供电系统管理第七条煤矿电网规划(一)煤矿应制定合理的电网规划,保障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电网规划应考虑安全、经济、环保等因素。

第八条高压供电管理(一)高压供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二)高压供电设备应设置防护措施,保障供电安全。

第九条低压供电管理(一)低压供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二)低压供电设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和断路器,保障供电安全。

第四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条电气设备检查与试验(一)电气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电流负载等指标。

(二)检查与试验应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记录检查与试验结果。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维护与保养(一)电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包括清洁、紧固、润滑等工作。

(二)电气设备维护与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停电操作(一)电气设备停电操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操作安全。

(二)停电操作应事先做好安全告知和警示。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突发供电事故处理(一)煤矿应建立突发供电事故处理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突发供电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供电安全。

第十四条火灾安全管理(一)煤矿应加强火灾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演练。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煤矿供电管理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规范煤矿供电工作,确保煤矿正常用电和供电设备的有效运行,以此维护煤矿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经济效益。

下面将从供电系统的建设、安全运行、设备维护和用电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供电系统的建设1.供电系统布置和规划煤矿供电系统的布置要合理,能够满足煤矿的用电需求,同时要考虑煤矿的扩建和改造。

供电系统的规划要符合国家的电力规划,充分考虑煤矿的远期发展需求,并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

2.供电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煤矿供电设备的选用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设备的安装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供电设备与系统的连接可靠,并配备相应的保护装置,以防止设备故障对煤矿供电系统造成影响。

3.供电系统的监控和管理煤矿供电系统应具备监控和管理功能,能够及时监测供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用电负荷,及时预警和处理供电故障,提供供电设备的故障诊断和维修服务。

同时,要对供电系统进行定期的巡视和检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故障处理记录。

二、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1.供电设备的运行检修煤矿供电设备要定期进行运行检修,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手册进行操作和保养,定期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可靠运行。

对于重要的供电设备,要进行定期的大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时间运行安全。

2.供电系统的电气安全防护煤矿供电系统要配备完善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装置等,以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保持供电设备的通风良好,防止设备过热引发火灾,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防腐、防锈和绝缘处理。

3.供电设备的备用和应急管理煤矿供电系统要考虑到供电设备的备用和应急管理,及时了解设备的维修周期和维修情况,保持必要的备用设备,以备应急使用。

对于主要供电设备,要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和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煤矿的正常用电。

三、供电设备的维护1.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煤矿供电设备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包括设备的外部清洁、光洁、防锈,设备的螺栓、连接件的紧固和润滑等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矿供电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 ------------------------------------- 1第三章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 6第四章停送电管理制度---------------------------------------- 11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 16第六章电缆管理制度 ------------------------------------------- 19第七章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 27第八章电气三大保护管理制度 ------------------------------ 30第九章电气试验测试管理制度 ------------------------------ 33第十章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39第十一章电气仪表校验管理制度--------------------------- 43第十二章电气管理处罚条例 --------------------------------- 44第十三章附则----------------------------------------------------- 5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长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矿长是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机运科是矿井供电业务技术综合管理部门,也是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机电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机运科必须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矿井电气技术管理工作,并设置防爆检查组(防爆组)、电气技术管理组(电管组),各采掘区队要配备专(兼)职电气管理员,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第二章高压供电管理制度第三条按照《焦煤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焦煤办字【2012】669号)规定,XX矿配电房三台主变压器低压6kV低总开关为分界点(6kV联络开关归供电处维护)以下由矿自行管理维护。

第四条机运科负责高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高压供电设计工作,每季度末月30日前绘制(修改)与实际相符的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图。

(二)负责高压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并向高压供电管理单位下达高压整定通知单。

(三)对高压供电事故组织召开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高压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五)每月组织进行一次井上下高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电气防爆情况、保护装置完好情况等,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第五条运转队负责分管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维护和管理,负责全矿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及高压接线盒的安装和故障处理。

(一)每年雨季前对井上下高压开关、高压电缆、变压器、高压电机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

(二)高压供电线路、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查检修。

主要内容包括接线螺栓紧固情况、设备灰尘情况、瓷瓶清洁、触头接触、保护整定核对等,并做好记录。

(三)检修高压供电线路、设备,必须编制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检修后,运转队施工负责人要进行验收,做好检修记录并存档。

(四)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五)井下高压开关壳体内必须放置干燥剂,坚持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六条井上下高压电缆线路、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登记、建账,要注明供电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及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等数据。

机运科必需有以下图纸及资料,并及时更新:(一)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参照焦煤集团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试行)(二)井上下高压供电网络图。

(三)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四)井上、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布置示意图。

(五)高压供电设备台帐。

(六)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检修记录。

上述(一)至(四)图纸,必须分别在机运科档案室、调度室、运转队值班室存放,并能随时调取查看。

第七条井下三台及以上开关的变配电点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并按焦煤集团矿井供电系统图规范(试行)及时更新。

第八条各变电所(配电点)要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制度,操作规程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各种记录应按要求规范填写。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加锁,每班必须巡回检查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和室内卫生,并填写记录。

第九条井下中央、采区变电所双回路必须分列运行,严禁随意合联络开关送电。

若正常检修、处理故障需要合联络开关运行时,必须经机电矿长同意,方可操作;若因紧急情况检修处理故障需要合联络开关运行时,必须经运转队队长或值班的副队长同意后,方可操作,运转队值班队长同时向机电副总、机电矿长汇报。

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分列运行方式。

第十条变电所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中央、采区变电所的高、低压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

第十一条电缆选用应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六至四百七十二条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井下变电所必须设置进线开关,变电所的高压馈出线,应设置带真空断路器的高爆开关。

变电所内直接向高压电动机配电的回路,应采用高压真空接触器,并配有抑制过电压的保护装置。

第十二条高压供电事故处理规定(一)变电所高压分开关跳闸后,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运转队值班和调度室汇报,并查找跳闸原因。

在确定跳闸原因后,及时排除故障,恢复供电;跳闸原因未查明,严禁送电。

(二)变电所总开关跳闸后,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运转队值班和调度室汇报,运转队应立即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及时恢复供电。

(三)凡发生高压供电事故,机运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故分析,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在高压电缆附近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重点强调对高压电缆的防护,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机运科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出具设计图纸,经机电副总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配电装置,要装设过流及具有延时的欠电压保护装置,其中总开关及带高压电动机的分开关过流保护延时为15s-20s,且带电动机的分开关应设置过负荷保护,其它分开关延时为10s-15s。

上述保护设施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三条至第四百五十九条规定进行装设,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和调整。

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

保护整定值不经机运科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第十六条井上、下变电所要按消防规程配备如下消防器材:不少于0.4m3的消防沙、4个8Kg的灭火器、4把消防锨、4个消防桶、20个消防沙袋,实行挂牌管理。

上述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和进风侧,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变电所配电工必须熟悉本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开关数量、线路走向和负荷等情况,熟练掌握两述法,做到处理事故按流程操作。

每天当班配电工要做好供电事故预想,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处理方案,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机运科必须制定《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练,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补充完善内容,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章低压供电管理制度第十九条机运科负责低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负责制订和完善低压供电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低压供电设计工作。

(二)负责低压开关整定计算、供电负荷变动的审批,并负责低压供电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绘制供电系统图等工作。

(三)负责负荷统计工作。

(四)每月组织对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

对发生的电气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低压供电设备的电气试验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机运科必须设专(兼)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负责人员,具体负责低压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工作区域低压供电设备和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低压供电管理范围划分(一)后勤科职责范围1.负责全矿地面公共场所供电(变压器以下)、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运转队各车间、机房、锅炉房、洗煤厂、污水处理站、运输区矸石山除外)。

2.负责行政办公楼、区队办公楼、培训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澡堂、大礼堂等楼体供电线路、照明线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包括行政办公楼、调度室、培训办公楼的低压配电间及中央空调)。

(二)运输区的职责范围1.负责矸石山供电、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负责副井口至矸石山轨道运输沿线供电、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负责井下主运输大巷照明线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4.负责所有电机车、主运输大巷无极绳绞车、架空乘人装置硐室供电、照明设施及信号的维护和保养。

(三)运转队职责范围1.负责地面主、副井绞车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灯房、锅炉房变电所、瓦斯泵站变电所、清水泵房供电线路、设施以及地面变压器(包括低压部分,外馈出线路除外)的维护和保养。

2.负责井下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主井装卸载硐室及矿交给的其它排水点供电线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四)皮带队职责范围1.负责井下所有胶带运输大巷的照明线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负责井下所有主煤流胶带机头硐室供电、照明设施及信号的维护和保养。

3.负责工作面煤流胶带供电、照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五)其它区队职责范围负责本区队所使用的供电、照明设施及信号的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三条井下变电所以外变配电点由主要用电单位负责,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或按就近原则指定责任单位,具体由机运科确定。

第二十四条井下变电所之间的电缆以及变电所出口外10米以内的电缆由运转队管理;变电所至临时配电点或工作面变压器的电缆,出变电所10米以后由临时配电点或工作面变压器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采掘工作面供电系统必须有设计,设计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设备、电缆的选型、计算和校验。

为便于电工停送电作业,井下低压供电距离大于500米,或垂深超过50米时,应加装低压馈电开关,以减少停、送电距离。

第二十六条井下增(减)电气设备,责任区队必须填写增(减)负荷申请表,经机运科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和部位安装。

第二十七条负荷增加审批程序:(一)区队增加电气设备时,由区队填写负荷增加申请表交于机运科电管组,申请表中需要画出供电草图,填写增加负荷原因、用电设备明细、电缆使用明细、负荷地点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