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史志编纂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7.03
•【字号】陕政字[2007]94号
•【施行日期】2007.07.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陕政字[2007]9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精神,根据我省古籍保护和整理出版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在省古籍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组成人员予以充实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堂堂副省长
副组长:庄长兴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尚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天行省文化厅厅长
余华青省社科院院长
成员:祝作利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希文省教育厅厅长
唐俊昌省科技厅厅长
马尔立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刘维隆省财政厅厅长
董旭阳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荣省文物局局长
李炳武省文史馆馆长
刘培仓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古籍保护办公室和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分别设在省文化厅和省社科院。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三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1•【字号】粤办函[2010]306号•【施行日期】2010.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委员会的通知(粤办函〔2010〕30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委员会(原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同时撤销)。
组成人员如下:主任:肖志恒(省委常委、副省长)副主任:谭一鸣(省委副秘书长)杨绍森(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强(省地方志办主任)委员:刘少荣(省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顾作义(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穗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陈文学(省委政研室副巡视员)黄功绵(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吴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文传道(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廖兆龙(省科技厅副巡视员)温卫平(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骆招群(省民政厅副厅长)戴运龙(省财政厅副厅长)李长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建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杜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敏(省水利厅副厅长)谢悦新(省农业厅厅长)黄永智(省外经贸厅巡视员)黄飞(省卫生厅副厅长)江效东(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谢昌晶(省体育局副局长)朱遂文(省统计局副局长)屈家树(省海洋渔业局副局长)梅其洁(省旅游局副局长)林琳(省侨办副主任)王世彤(省外办副主任)陈圣河(省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新家(省社科院副院长)谭云龙(省地方志办巡视员)XXX和(省地方志办副主任)王克光(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匡国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张宗武(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向晋成(省烟草专卖局局长)唐金华(省军区副参谋长)《广东省志(1979-2000)》编纂工作任务完成后,该编纂委员会自行撤销。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大事记编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大事记编撰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9.11
•【字号】凉府办函[2012]228号
•【施行日期】2012.09.1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政府大事记编撰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2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府大事记编撰工作,更好地发挥大事记在服务全域凉山全面开发开放、跨越式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经州政府领导同意,成立大事记编撰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滕中平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石一鲁实州政府秘书长
邹学军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军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学谦州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成员:骆国兴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杨华平州政府办综合秘书科科长
吉克史俊州政府办秘书一科科长
李平州政府办秘书二科科长
赵作黑州政府办秘书三科科长
刘建康州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潘德悝州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杨明伟州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锐州政府目督办副主任
邓迎春州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政府研究室,由刘建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州政府大事记编撰日常事务。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历史文化丛书编辑委员会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历史文化丛书编辑委
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字[2010]8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02
【实施日期】2010.03.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历史文化丛书编辑委员会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在这里诞生和发展起来的姜炎、周秦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
为了深入挖掘弘扬宝鸡历史文化,更加全面、准确、系统地梳理、展示和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扩大宝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实现文化旅游产业突破发展,市政府决定编撰出版发行一套反映宝鸡历史文化的系列丛书,并成立宝鸡市历史文化丛书编辑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编:原市委常委、宣
1 / 1。
关于成立XX集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集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
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公司档案管理各项工作,更好服务公司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XX集团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依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单位档案工作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召集档案工作会议,审议公司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审议年度档案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审议公司档案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抓好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领导档案应急安全管理和档案违法违规事件查处;组织领导档案鉴定处置工作等。
二、档案工作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
(二)工作职责
1.档案管理日常工作和具体职责设在综合管理部,负责开展和推进公司档案工作的各项业务。
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公司档案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公司档案工作发展方向、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2.督促、指导、检查各单位(部门)日常档案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召开档案工作会议、档案业务培训;发生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进行应急响应、处置救援、善后处理。
4.发现档案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协助领导小组对重大违规事件进行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
5.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形成鉴定意见,报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02.10.29
•【文号】国办发[2002]59号
•【施行日期】2002.10.29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文化部副部长
袁贵仁教育部副部长
朱佳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成员:雒树刚中宣部副部长
金冲及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
于广洲国家计委副主任
金立群财政部副部长
侯建良人事部副部长
杨牧之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单霁翔国家文物局局长
郭树银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戴逸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任继愈国家图书馆馆长
郑欣淼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院长
邢永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XXXXXX关于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
XXXXXX关于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通知各科室、各项目公司、监理公司:为提高我局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档案整体建设,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XXX 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档案管理网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副组长: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档案及档案事务。
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办法等。
2、制订本单位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统计本单位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督促、检查、指导档案立卷部门对项目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5、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
6、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单位工作、管理提供服务。
7、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档案管理网络名单序号单位(部门)1 办公室2 设计单位3 施工单位4 监理单位5 分管领导兼职档案员附件一档案工作领导职责1、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本局档案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X和XXX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上级档案部门各项规定,并在本局组织执行。
3、积极宣传档案法规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档案工作在各项业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以发挥。
4、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局各项档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5、领导并监督本局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人员给予处罚。
附件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认真研究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X和XXX《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苏州教育文史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苏州教育文史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1.25•【字号】苏教办〔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苏州教育文史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直属学校(单位):1月4日,市委书记曹路宝在苏州百年老校协会来信(弘扬范公精神、保护百年老校等建议)上批示:“感谢老校协会的建议,请金洁同志阅处。
应可考虑积极采纳,重点挖掘好苏州府学等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让更多人关注保护好苏州城市的文史、教育资源。
”为贯彻落实好曹书记批示要求,加大苏州教育文史挖掘、保护力度,经研究,成立苏州教育文史研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周志芳苏州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华意刚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赵鸣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高国华苏州市教育局正处职干部成员:葛敏亚张家港市教育局副局长顾泳常熟市教育局副局长顾新华太仓市教育局副局长徐怿昆山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卫明吴江区教育局副局长戴建平吴中区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杨明华相城区教育局副局长谢芳姑苏区教体文旅委副主任顾纯青工业园区教育局副局长陆纯高新区教育局副局长黄萍苏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沈昀苏州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处长叶敏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苏州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赵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副处长杨文峰、苏州市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副主任邢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报送的联络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承担苏州教育文史研究的具体工作。
苏州老年大学常务副校长陶旭东、苏州市教育学会副会长褚天生、苏州百年老校协会副会长钟连元为专家组召集人,苏州市地方教育史志研究会工作人员为组员,并根据工作任务需求视情聘任其他相关专家。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26•【字号】信政办〔2014〕43号•【施行日期】201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4〕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89号)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二级志书编纂工作均衡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办事处)志书(以下简称乡镇志)编纂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乡镇志编纂工作地方志作为全面系统记述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在储存信息、传承文化、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乡镇志真实记录农耕文明和聚落文化,是市、县区两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对推动信阳历史文明传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编纂乡镇志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保证乡镇志编纂质量各地要树立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认真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
要坚持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有机统一,系统、翔实记述乡镇(街道办事处)发展历程和时代特征,切实做到观点正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记述准确、文字精炼、印制规范。
要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审核,保证志书质量,杜绝不合格的志书出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志书资料收集、初稿编写等工作,内部评审后由县区史志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修改后形成送审稿报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验收。
志书出版后3个月内,报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备案。
三、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乡镇志编纂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政策性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专家参与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各方支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成立《杭州市交通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杭交发[2008]183号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成立《杭州市交通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成立《杭州市交通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杭交发〔2008〕183号)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集团各单位: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杭州交通系统将开展《杭州市交通志》的编纂工作。
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人员,经研究,决定成立《杭州市交通志》编纂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陈伟(市交通局局长)副主任委员郑明甫(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德宝(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朱玉龙(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范建军(市交通局副局长)韩勇(市交通局纪委书记)索学金(市交通局副局长)钟文强(市交通集团副总经理)委员洪发生(市交通局副总工程师、建管处处长)费建利(市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赵慈杰(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张次生(市交通局组人处处长)汤优烈(市交通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傅霖法(市交通局计财处处长)胡斌(市交通局安保处处长)赵尚良(市交通局法规处处长)陈捷(市交通局行管处处长)王伟(市交通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曹国银(市港航管理局局长)王一川(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国宪(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汪雪祥(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局长)赵益民(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徐建达(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局长)孙国樑(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曹坚木(杭州技师学院院长)邵登明(杭州汽车技工学校校长)吕永华(杭州交通信息中心主任)楼渭林(杭州市交通设施建设处处长)王德润(杭州长运运输集团公司董事长)刘为民(杭州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董事长)权太杭(杭州港航有限公司董事长)俞渭成(萧山区交通局局长)王洪元(余杭区交通局局长)赵庆林(富阳市交通局局长)应有龙(临安市交通局局长)赵志荣(建德市交通局局长)濮樟明(桐庐县交通局局长)郑志光(淳安县交通局局长)《杭州市交通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韩勇(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副主任赵慈杰(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朱明敏(市交通集团办公室主任)张丽萍(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办公室主任和编纂人员组成,负责《杭州市交通志》编纂的日常工作。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3•【字号】•【施行日期】2011.03.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将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全面记述全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绵竹市拱星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为加强对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如下:一、《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编纂领导小组组长:徐郭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张爱平市政府副市长王群市政府秘书长王宏玖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绍泉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高天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蔡德熙市财政局局长孔德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张长平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援建指挥部总指挥查桂山市史志档案办主任组员:宋吕银市教育局局长叶海波市民政局局长刘时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居锦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唐勇兵市水利局局长赵留贯市农委主任顾弘庆市卫生局局长唐志林市审计局局长丁亚市规划局局长李向市建工局局长何新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正龙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援建指挥部副总指挥赵叶靖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高亚梓泰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邹祥凤姜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徐克俭兴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孙耀灿海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小兵高港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唐文奇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二、《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群市政府秘书长副主任:王宏玖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长平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援建指挥部总指挥何新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孙正龙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援建指挥部副总指挥查桂山市史志档案办主任陈维市史志档案办副主任三、《江苏援建志·泰州分志》编辑室组成人员陈维市史志档案办副主任卞赋章市经协办主任XXX善市史志档案办方志处处长陈龙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处处长张金涛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祁海松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处处长万象新市援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申万霞市史志档案办方志处副处长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
工作领导的报告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国办发[1985]33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1985.04.19
【实施日期】1985.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的通知(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国办发〔1985〕33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要对地方志编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
尚未建立地方志编纂班子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情况,逐步组建班子,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
有关编制、经费、出版等问题,由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
(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
我国有着悠久的编修地方志的优良传统。
现存的八千余种地方志,记载周详,内容丰富,为世界各国所罕见。
周恩来同志生前十分重视编纂新地方志的工作,早在五十年代末成立地方志小组时,就指定曾三同志主持其事。
当时不少地区已开始了新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十年动乱期间,地方志工作被迫中断。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中央领导同志的倡导,我国地方志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一九八一年成立了中国地方史志协会,随后又恢复了中国地方志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0.06.08
•【字号】湘交政法[2010]229号
•【施行日期】2010.06.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湘交政法〔2010〕229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航海学会航海史研究专业委员会五届二次工作会议暨《中国水路交通史》丛书编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湖南省水路交通史》分册编写工作,厅决定成立《湖南省水路交通史》编写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詹新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朱三明厅原副巡视员
陈健强省地方海事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吴觉明省湘江航运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
成员:刘金山厅办公室主任
王跃明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姚利群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陈益农省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徐登科省远洋运输公司党委副书记
杨锡安省湘江航运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朱三明(兼)
副主任:汪政省地方海事局调研员
李毅省湘江航运建设管理局调研员
成员:周隆瑾原省航运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陶致远原省航道管理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唐禄平湖南远洋运输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址设在: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老办公楼(长沙市八一路)
二○一○年六月八日。
史志工作管理规定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区 史志工作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史志工作管理,提升史志业务建设,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史志工作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史志
本规定所称史志包括:企业史、企业(专业)志和企业年鉴等。
3.1.1 企业史是研究和阐述公司发展历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研究著作;
3.1.2 企业(专业)志是全面、系统、客观记述公司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3.1.3 企业年鉴是全面、系统、客观记述公司情况的年度性、连续性的资料性工具书。
4 职责
4.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1.1 是公司史志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编研业务指导工作;
4.1.3 负责制定公司史志工作管理规定、史志工作年度计划、史志编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中指组发[1998]01号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中指组发〔1998〕01号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将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原《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停止使用。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对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编纂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第五条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
各级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
各地在上届志书完成后,要着手为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从政策上和业务上指导全国修志工作,对修志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地制定规划提出建议和要求,督促检查各地修志工作,组织交流经验和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史志机关工作制度
史志机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史志机关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史志机关工作应坚持依法修志、存史、育人、服务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地区的历史与现状。
第三条史志机关应依法设立,明确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史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史志机关应设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史志工作的领导。
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第五条史志机关应设立专门的史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史志工作。
史志工作机构应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史志工作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三、工作程序第六条史志机关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编纂任务和编纂方案。
根据国家和地方编纂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史志编纂方案,明确编纂任务、编纂范围、编纂周期等。
(二)组织编纂队伍。
按照编纂方案,组织编纂队伍,明确编纂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开展调查研究。
编纂人员应深入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掌握实情,确保史志内容的客观真实。
(四)撰写志书。
编纂人员根据调查研究成果,按照编纂方案和志书编纂规范,撰写志书。
(五)志书评审。
完成志书初稿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志书内容进行审查、修改和完善。
(六)志书出版。
将评审通过的志书送交出版社出版,确保志书质量。
四、工作制度第七条史志机关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一)编纂工作制度。
明确编纂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规定编纂程序、编纂规范和时间节点,确保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资料收集制度。
规定资料收集的范围、方法和途径,确保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评审制度。
明确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人员,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四)保密制度。
加强史志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关于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电大〔2010〕18号苏城院〔2010〕15号
关于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2008〕第27号令)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苏教办〔2008〕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唐金土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尤佳春王爱国叶兆祥史灿方刘惟民刘振华
刘健青金丽霞范建新姜华姜亚金瞿学良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行政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2010年1月20日印发
共印55份
-2-。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志书编纂工作的通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志书编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舞政办〔2014〕37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志书编纂工作的通知舞政办〔2014〕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3〕8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乡镇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4〕23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街道)志书编纂工作,用3年时间完成编修任务。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地方志书是全面系统记述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编纂工作是地方政府的职责。
乡镇(街道)志书作为中华民族聚落文化和农耕文明的典型载体,对推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编修精品佳志。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舞钢市乡镇(街道)志书编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志书编纂工作领导小组和志书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部,实行主编负责制。
党委(党工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编纂委员会主任。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作为工作的主体,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把编纂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公条件到位。
三、编纂规范(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坚持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有机统一。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和田地区城市地图集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和田地区城市地图集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5•【字号】和行办发〔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5.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测绘正文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和田地区城市地图集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行办发〔2017〕4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和田地区城市地图集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城市地图集编纂工作有序开展,行署决定成立和田地区城市地图集编纂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阿力甫·阿不力米提行署副专员副组长:禹志强地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阿不都艾海提·阿尤甫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林志勇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尹如洪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仪地区经信委党组书记麦麦提敏·阿卜都拉地区农业局党组书记陈宝军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马新喜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王建军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江波地区住建局局长如孜巴克·如孜地区民政局局长张耀锋地区统计局局长阿力甫·艾买尔地区环保局局长刘大兵地区旅游局局长陈勇地区文广局局长艾合买提江·居玛地区民宗委主任乃比江·XXX都卡德尔地区扶贫办主任刘景忠地委史志办主任李飞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臧佩铸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谭华地区卫计委纪检组长徐德录和田机场党委书记、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地区城乡地图集编纂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李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17年5月25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成立史志编纂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为加强公司史志的编纂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地将公司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及崇高精神永载史册,彪炳千秋,公司决定成立编纂工作领导组。
组长:赵泽华
副组长:秦敬忠、李秀文、李凤英、贾文全
成员:张贵、刘晓伟、王跃清、李寅隆、李伟玉
崔志刚、赵林波、王卫强、刘艳、智国
马骏、李涛、张源圣、高文娟、苏临鹏
陈虎、侯新亮、段晓鹏、李丽宾、宫婷婷领导组下设编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
具体负责篇目审定、文稿拟制及修改等有关工作。
主任:李寅隆
副主任:李伟玉、崔志刚、赵林波、高文娟
成员: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近期工作要点:
一、4月6日前,综合办负责将公司《年度工作报告》电子版发至集团编辑办。
二、4月10日前,人力资源处负责收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调研员)、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以及受到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表彰的候选人员的信息报综合办。
三、4月15日前,综合办负责将2011年度公司《重大事项条目材料》整理出来,月底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四、5月份完成候选人员的基础信息登记及先进事迹材料编写工作。
五、6月份完成候选人员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