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豆 色 拉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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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豆色拉油 GB 7653—87

Soybean salad oil

━━━━━━━━━━━━━━━━━━━━━━━━━━━━━━━━━━━━━━━大豆色拉油系指大豆毛油经脱胶、脱酸、脱色、脱臭(脱脂)等工序加工精制而成的

高级食用植物油。主要作凉拌油或作蛋黄酱、调味油的原料油。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大豆色拉油。

1 特征指标

折光指数(n**20):1.4730~1.4770

比重(20/4℃)0.9210~0.9250

碘价(gI/100g):123~142

皂化价(mgKOH/g):188~195

2 质量标准

──────────────────┬──────────────────项目│指标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气滋味│无味、口感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Y20R2.0

──────────────────┼──────────────────水分及挥发物(%) │≤0.10

──────────────────┼──────────────────杂质(%) │≤0.05

──────────────────┼──────────────────酸价(mgKOH/g) │≤0.3

──────────────────┼──────────────────过氧化值(meq/kg) │≤10

──────────────────┼──────────────────冷冻试验(0℃冷藏5.5h以上) │澄清、透明

──────────────────┼──────────────────不皂化物(%) │≤1.0

──────────────────┼──────────────────烟点(℃) │≥220

──────────────────┴──────────────────

3 卫生标准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 2707~2763—81)执行。

4 内装量

不低于表示重量。

5 掺杂物

本品不得掺有其他油类。

6 检验方法

6.1 透明度:按GB 5525—8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6.2 气滋味:按GB 5525—85执行。

6.3 色泽:按GB 5525—85执行。

6.4 水分及挥发物:按GB 5528—85《植物油脂检验水分及挥发物测定法》执行。

6.5 杂质:按GB 5529—85《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执行。

6.6 酸价:按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执行。

6.7 过氧化值:按GB 5538—85《植物油脂检验油脂酸败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执行。

6.8 不皂化物:

6.8.1 乙醚法:按GB 5535—85《植物油脂检验不皂化物测定法》执行。

6.8.2 石油醚法:见附录A。

6.9 比重:按GB 5526—85《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执行。

6.10 折光指数:按GB 5527—85《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6.11 碘价:按GB 5532—85《植物油脂检验碘价测定法》执行。

6.12 皂化价:按GB 5534—85《植物油脂检验皂化价测定法》执行。

6.13 烟点:见附录B。

6.14 冷冻试验:见附录C。

7 包装、储存和运输

7.1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卫生要求。容器上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和重量。

7.2 应储存于低温、干燥和避光处。

7.3 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渗漏、污染及标记脱落。

附录 A

不皂化物(石油醚法)

(补充件)

本附录适用于一般的动植物油脂,不适用不皂化物含量多的鱼油和饲料级的脂肪。

A.1 仪器和用具

A.1.1 刻度分液漏斗500mL。

A.1.2 锥形瓶250mL。

A.1.3 冷凝管(与锥形瓶配套)。

A.1.4 电热恒温水浴锅。

A.1.5 索氏脂肪抽提器(底瓶250mL)。

A.1.6 电热恒温箱。

A.1.7 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A.1.8 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A.1.9 滴定管。

A.2 试剂

A.2.1 95%乙醇(分析纯)。

A.2.2 50%氢氧化钾水溶液。

A.2.3 石油醚(分析纯)。

A.2.4 0.02N氢氧化钾溶液(准确标定)。

A.2.5 1.0%酚酞指示剂。

A.3 操作方法

A.3.1 准确称取混合均匀试样约5g于锥形瓶中,加30mL乙醇和5mL氢氧化钾溶液,接回流冷凝器缓慢煮沸1h至皂化完全。

A.3.2 将皂化物移至萃取用的刻度分液漏斗中,并用乙醇冲洗至40mL刻度,然后用蒸馏水洗涤转移至总体积为80mL并用少量石油醚洗瓶,并将洗瓶的石油醚倒入刻度漏斗中,室温放置,冷却后加入50mL石油醚。塞上塞子并剧烈振动至少1min,然后静置分层,清晰后, 放出下层皂液至另一分液漏斗中、将石油醚层留在原来的分液漏斗中。皂液每次用50mL 石油醚重复萃取,至少6次以上每次都应剧烈振动,将石油醚合并到原来分液漏斗中,用25mL 10%乙醇(水溶液)洗涤合并液3次,每次都应剧烈振动并弃去乙醇层(注意切勿放掉

石油醚层)。将石油醚萃取液转移到恒重的脂肪抽提器底瓶中,在水浴上蒸发回收石油醚后,于烘箱中干燥、冷却、称重,直至恒温。

A.3.3 称量之后,在残留物中加入60mL50℃左右的含指示剂并预先中和至淡红色的乙醇,用0.02N氢氧化钾标准溶液滴到淡红色为止。

A.4 结果计算

V·N·282

残留物中脂肪酸重量(g)──────=0.28NV …………………………(A1)

1000

W1-0.28N·V

不皂化物(%)= ─────────-×100 ……………………(A2)

W

式中:W——试样重量,g;

W1——残留物重量,g;

N——氢氧化钾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N;

V——滴定所消耗氢氧化钾溶液体积,mL;

0.28——每毫克当量油酸的重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2%,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

一位。

附录 B

烟点

(补充件)

本附录适用于一般油脂

B.1 仪器和用具

B.1.1 试验箱。

B.1.2 温度计0~300℃。

B.1.3 样品杯。

B.1.4 加热板。

B.1.5 石棉板。

B.1.6 热源:煤气灯或电炉。

B.2 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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