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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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2023年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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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振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比条例为把我校建成21世纪的现代化学校,造就一支高素养的现代化师资队伍,建立系统、规范、科学的师资管理制度,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盐城市滨海县东振中学学科教改带头人、教学能手评比条例》,对有关工作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比条例,其目的是在各个学科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气,提高我校老师知名度,切实提高我校老师的群体素养,形成优化老师队伍的机制。

其次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我校依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老师从岗位合格到成才的进展规律。

为建立起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合理进展的运行机制,各类老师不设定额,不受年资限制。

二、职责第三条:教学能手职责:1、胜任学校支配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同学成果,具有肯定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同学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当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同学的课外活动。

3、胜任指导实习生和培育老师的任务。

4、担当教科研工作,上公开课,作专题讲座,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乐观作用。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职责:1、担当学校支配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同学成果,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同学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当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同学的课外活动。

3、担当培育合格老师和骨干老师的任务。

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讨论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条件:1、喜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乐观参与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赤水市元厚小学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根据参考《赤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和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如下:一、评选对象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三年评选一次。

评选对象为赤水市元厚小学在职在编的教师。

贵州省特级教师、赤水市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赤水市学科带头人不再参与校级评选。

二、评选名额评选时对照条件,坚持标准,确定名额。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1.个人申请。

教师个人向学校办公室提交《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业绩原始证明材料2. 群众测评。

召开学科组教师会议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3. 专家评审。

学校建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照标准评出赤水市元厚小学首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三日。

4.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的结果和公示后的反映研究确认,发文公布。

四、评选结果的运用1、县级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中推荐产生。

2、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中,获得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

3、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先推荐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学员。

4、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先聘为中层干部或推荐为校际领导班子成员。

5、优先推荐参与教学竞赛或执教县级以上示范课。

6、优先安排跟岗学习或国培计划。

附件1: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附件2: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赤水市元厚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基本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

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

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

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一、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二)评选条件1、教坛新秀(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教龄在 3 年以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在教学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2、教学能手(1)具有 5 年以上教龄,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2)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3)在教学研究和改革方面有一定的成果,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学科带头人(1)具有 8 年以上教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课堂教学考核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评价教学水平和效果。

4、综合评审结合教学业绩、教育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5、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管理与考核1、职责与任务(1)教坛新秀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案例。

(2)教学能手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学科带头人要引领学科教学研究和改革,组织学科教研活动,每两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2、考核方式(1)建立成长档案,记录教师的发展历程和业绩成果。

(2)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专业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既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骨干教师称号。

市教育局对师德良好、勤奋敬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较高教研学术水平造诣的中小学教师授予“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西宁市中小学教学新手、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学(含职业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各科教师。

评选重点是教学一线的教师,一直兼任本专业教学与教科研工作的中层以上干部、教研员可参加评选。

特级教师不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

第四条西宁市教育局负责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评选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市教育局负责建立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评价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西宁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总数分别控制在专任教师总数的3%、5%、1.8%、0.2%以内。

评选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数并参考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分配到县(区)。

第六条县(区)和市直属学校、区(县)级及校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七条市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教学新秀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名师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

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方案

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方案

为落实“以人为本,以质量和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树名师,育名生”来“促质量,显特色”,积极引导教师与时俱进,乐于奉献,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年评选一次市实验中学年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对象市实验中学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和教研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职一线上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教学能手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改革创新意识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教龄3年以上。

4.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突出。

5.近三年,担任过高三教学,教学成绩优秀。

6.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或所任教班的满意率排前三名。

7.教学常规工作符合要求,教案、作业、辅导等各项工作在同学科教师中得到普遍好评。

8.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独立教学研究,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三条:(1)近三年来,主持或参加了市级以上课题。

(2)近三年来,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3)近三年来,优质课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

(4)本年度,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奥赛学科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非奥赛学科3人次以上获得市级以上奖。

(5)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称号。

(6)近三年来,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或作过市级以上学科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二)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勤奋好学,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30岁以下,教龄1年以上。

4.有一定的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

5.课堂教学受学生欢迎,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0%以上或所任教班的满意率排前三名。

6.教学成绩良好。

7.教学常规工作符合要求,教案、作业、辅导等各项工作在同学科教师中得到普遍好评。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二篇)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为了激励和表彰中学教师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具体内容如下:一、评选范围和对象1. 评选范围包括中学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2. 评选对象为在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良好教学质量和卓越教学能力的教师,包括中学教育教学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二、评选标准1. 教学能手评选标准:a.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学习成绩显著提高。

b. 教学评价良好,学生和家长对教学效果满意。

c. 教学创新能力强,具有独特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d. 教学研究深入,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e. 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和师德师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头和示范作用。

2. 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a. 对学科有卓越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够引领学科发展。

b. 带领学科团队,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改进。

c. 结合学科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d. 具有良好的教研能力,能够组织学科教研活动和师资培训。

e. 能够及时了解学科前沿动态,不断更新和提高自身的学科知识水平。

三、评选程序1. 学校组织评选工作,设立评选委员会。

2. 教师申报或由学校推荐候选人,提交个人材料和业绩证明。

3. 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议。

4. 经过初评和复评,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

5. 结果公示并进行表彰。

四、奖励措施1. 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将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

2. 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和福利待遇。

3. 可以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学研讨会,并享受专门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五、监督与评估1. 学校教育局或教育主管部门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获奖教师进行评估和跟踪,确保持续改进和发展。

六、宣传推广1. 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和贡献。

2. 组织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进行课题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实施。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一、学科带头人(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并受聘5年以上,具有经考核认定的市教学能手称号或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品格塑造方面有丰富经验,帮扶改变学困生有成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教科研训人员学科育人指导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与指导工作,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成效明显。

胜任申报学科循环教学,工作量足(教科研训人员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课堂教学水平高,在教学方式变革方面起带头作用,曾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或教学基本功竟赛中获奖;学生测评满意度和同行测评满意度均不低于9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有一定数量且层次较高。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总量不少于2篇(教科研训人员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教科研训人员2篇)。

以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所提供论文中需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5.在推动本地区或本校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在全县(市、区)同学科中有一定影响,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起草、学科教学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组织县级学科教研活动,做出实质性贡献。

近5年来,开设县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应邀开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平均每年至少1次(教科研训人员2次)。

教坛新秀

教坛新秀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第三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为本校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获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教师可申报本校高一级别的荣誉称号)。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四条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

3.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必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必须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聘任3年以上。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一票否决”):(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2)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的;(3)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家长钱物的;(4)近三年所带班级期末联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考成绩在平行班级中排名较差的;(5)学生评教中满意度低于80%的;(6)不顾大局,不服从学校分工的;第五条教坛新秀应具备的专业条件:1.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得到师生的认可和称赞。

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比较突出;能承担对外开课任务并获得好评,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过示范课,在评优课、基本功等竞赛活动中获奖。

3.近5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文章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2篇以上。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最新版】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最新版】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XX市各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成长规律,科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条每两年评选一届,其中市名校长、名教师奇数年评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偶数年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1.资格资历。

担任正职校长职务3年以上。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

2.师德师风。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个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任职期学校近3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3.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承办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或人才培养任务,对本地区学校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教育科研。

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近5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学校管理类项目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校管理类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校管理类专著。

第五条中小学名教师1资格资历。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县(区)中小学名教师。

5.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是“四有”好教师的示范。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O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6.教育教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

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第一条为了推动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和发展,提高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所任学科中具有卓越教学能力、丰富的学科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教师。

第三条中学教学能手是指在所任学科中具有突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和同事的普遍认可和赞誉的教师。

第四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的程序如下:
(一)学校组织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负责评选工作。

(二)学校通过宣传、征集、推荐等途径,广泛征集教师的申报材料。

(三)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结合教学观摩、教学评估、学生和同事的评价等,进行初步评审。

(四)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候选人名单。

(五)学校组织候选人进行教学展示以及学术交流等环节。

(六)评选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根据候选人的教学展示和学术交流情况,结合评审意见,确定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七)学校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送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评选结果,进行激励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荣誉称号、加薪、晋升、培训机会等。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培养和支持,为其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发展机会。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激发全体教师工作的责任心与荣誉感,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素质,形成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依据教师从合格到岗位成才的发展规律,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荣誉称号,逐步建立起优秀教师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合理发展的运行机制。

一:总体目标力争为我校培训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治学严谨、基本功扎实、教学有特色的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学科带头人队伍。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2、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

3、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和精湛的业务能力。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活动。

5、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6、具有广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基本素质要求经过评选命名的各科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带头人是我校的教学骨干,已经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

但是,要真正成为名符其实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带头人,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需要对照以下基本要求继续努力提高。

1、正确的教育理念现代教师应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理念。

对教育工作的深刻理解:要认识到教师从事的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发展、民族与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和每个家庭幸福与希望的重要事业,从而形成对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做到以素质教育为本:把发展人的智力、开发人的个性放在首位。

参与教改与教育科研:努力寻求科学的教育方法,同时在教育活动中不断的完善自己,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使自己成为“专家型”“科研型”教师。

2、良好的职业形象教师劳动特点是劳动者与劳动工具的统一,教师自身形象对学生的发展有强烈的示范型与感染性。

教师的仪表、工作作风、言谈举止和良好习惯,是教师良好素质的外化,而教育魅力源于做人的楷模。

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

对祖国对人民有深厚的感情;对教育事业有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对学生有高尚的情感;对自己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泰州市教坛新秀、、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泰州市教坛新秀、、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市教育局负责泰州市教坛新秀、、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全市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四条泰州市教坛新秀、、总数分别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5、1.5、1以内。

评选推荐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市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数并参考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分配到市区。

第五条市区和市直学校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第六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等教育机构含民办、行业办学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七条泰州市教坛新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2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

4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中等学校必须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包括高级讲师小学幼儿园必须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并聘任3年以上必须具有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并聘任3年以上。

6必须是相应的市区级教坛新秀、、。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推荐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模板】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模板】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2010年修订)第一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一、昆山市“教坛新秀”:35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3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需“123工程”考核合格。

)二、昆山市“教学能手”:4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需具有2年以上的“教坛新秀”称号)。

三、昆山市“学科带头人”:45周岁以下并具有2年及以上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对引进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上优秀老师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中学(职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在读),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昆山市“教坛新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二)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学习教育理论的体会文章,或在昆山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或学科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中获等级奖,不少于2篇。

(三)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六认真”常规要求》。

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实绩好,是学校公认的青年骨干教师。

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暂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名师工程,为教师的发展搭建平台,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教师,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学校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类别及条件1、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的职责,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志团结协作,有较高的威望。

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优秀。

教育思想先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敢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突出,有较高水平的成果,能主持或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

热情关心其他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很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有较大贡献。

2、具体条件二、评选程序对照参评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郓城一中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申请表》,学校考评小组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初步建议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一周。

三、组织领导与管理学校成立名师评选考评小组”,由校长、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评选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考评小组要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审推荐资格,且下一次评选时不得申报。

获得上述荣誉的教师须每年填写《郓城一中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考核登记表》接受考评小组的考核,如不能为人师表,履行职责,经考评小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荣誉称号。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评选细则

 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评选细则

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根据《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周教体发〔2021〕19 号)的要求,制定区级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如下: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日常评选工作。

二、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评选根据《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的要求,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

(一)确定推荐名额各学校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数的12%的比例确定;区教坛新秀推荐名额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应参评人数的30%比例确定。

(二)评选分值与权重区首席教师评选分值与权重,先按照材料评审(50分)和课堂教学评比(50分),总分100分的方式确定区首席教师候选人选,候选人选再按照述职答辩、评审团评议的方式确定区首席教师人选;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分值与权重,按照材料评审(50分)和课堂教学评比(50分)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区教坛新秀的评选分值与权重,按照材料评审(30分)和课堂教学评比(70分)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三)评选程序1.学校推荐。

各学校根据《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和区教体局下发的推荐名额,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并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体局。

2.资格审查。

区教体局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学校上报的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候选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中规定相应评选层次的条件。

3.材料评审。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计分。

业绩佐证材料须区级及以上级别,分为表彰奖励类、课堂教学类、教研科研类。

参加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每人每类证书最多提报5件,参加区教坛新秀评选,每人每类证书最多提报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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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著。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
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泰州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著(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著、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

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职责
第十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

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
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

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

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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