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淄川区实验小学学校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勤奋工作,竞争进取,积极献身于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在学校中开展学科带头人选拔活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选拔范围: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二、学科带头人的条件:
学科带头人是教学工作的拔尖人才,是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一流,教学研究成果突出,组织能力强,教学业务过硬,在学科中有较高威望,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支部的基本路线,思想解放,遵纪守法,具有时代观念的创新意识,有良好的师德和献身精神,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在指导培养教师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在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下列成绩:
1、有省、市级以上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专著,或教学研究论文两篇以上
2、执教区级以上公开课,或在区级教学评优中获一等奖以上,教学成果明显,并有所创见,在全区有较大影响。
3、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形成一套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方法,教学成绩突出。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选拔学科带头人,实行平等、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受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以在教学和教学研究领域的突出贡献为主要依据,
严格条件、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优中拔尖。
选拔区级学科带头人,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
1、学校向全体教师认真宣传选拔带头人的范围、条件和办法。
2、个人申报,学校按照条件组织层层选拔评审。参加区评选的学科带头人要填写《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报学校审批。
四、待遇:
校级学科带头人享受校级优秀教师荣誉和待遇。校级学科带头人在享受荣誉期间,由学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购买本学科所需图书资料和外出考察学习的费用。
学科带头人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工资晋级、分配住房等方面应予优先考虑。
五、义务:
(一)学科带头人承担培训教师的任务,负责为青年教师讲授学科教学的方法和经验。
(二)课堂教学定期开放,接待全校教师听课学习。
(三)每年对学校的学科教学工作进行一至二次的教学视导,不断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四)当好全校学科教学的参谋,承担学科教学改革试验项目,提出改进学科教学的建议、意见、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写出具有一定价值的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指导全校学科教学工作。
(五)每年的工作情况按时向学校写出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