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损失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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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损失的核算

(一)废品与废品损失的概念

1.废品的含义

废品是指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才能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或产成品。不论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废品,还是在入库后发现的废品,都应包括在内。

2.废品的种类

废品分为可修复废品和不可修复废品两种。可修复废品,是指经过修理可以使用,而且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合算的废品;不可修复废品,则指不能修复,或者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废品。

3.废品损失的含义

废品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

需要指出:

(1)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不应作为废品损失处理;

(2)产成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损失,也不作为废品损失处理;

(3)实行包退、包修、包换“三包”的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

质量检验部门发现废品时,应该填制废品通知单,列明废品的种类、数量、生产废品的原因和过失人等。成本会计人员应该会同检验人员对废品通知单所列废品生产的原因和过失人等项目加强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的废品通知单,才能作为废品损失核算的根据。

(二)废品损失的核算方法

1.核算科目的设置

为了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在会计科目中应增设“废品损失”科目;在成本项目中应增设“废品损失”项目。

“废品损失”科目是为了归集和分配废品损失而设立的。该科目应按车间设立明细帐,帐内按产品品种分设专户,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应根据不可修复废品计算表:

借:废品损失

贷:基本生产成本

【例】某企发现不可修复废品乙产品6件,每件定额成本400元(其中直接材料260元,直接人工100元,制造费用40元),残料共130元验收入库。会计分录如下:(1)发现不可修复废品乙产品时:

借:废品损失——乙产品 2 400

贷: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 2 400 (2)残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130

贷:废品损失——乙产品 130 (2)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

借:废品损失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

【例】某企业6月份废品甲产品领用材料1 000元,应分配修复人员工资800元,制造费用1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时:

借:废品损失——甲产品 1 000

贷:原材料 1000 (2)核算应分配工资及制造费用:

借:废品损失——甲产品 1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

制造费用 1000

计算废品净损失:将上述业务通过登记废品损失明细账

借: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 2 800

——乙产品 2 270

贷:废品损失——甲产品 2 800

——乙产品 2 270

(3)废品残料的回收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出:借:原材料(或其他应收款)

贷:废品损失

(4)“废品损失”科目上述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就是废品损失,分配转由本月同种产品的成本负担:

借:基本生产成本

贷:废品损失

通过上述归集和分配,“废品损失”科目月末没有余额。

2.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

进行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先应计算截至报废时已经发生的废品生产成本;然后扣除残值和应收赔款,算出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

(1)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

在采用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的方法时,由于废品报废以前发生的各项费用是与合格产品一起计算的,因而要将废品报废以前与合格品计算在一起的各项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废品的实际成本,从“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贷方转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

如果废品是在完工以后发现的,这时单位废品负担的各项生产费用应与单位合格品

完全相同,可按合格品产量和废品的数量比例分配各项生产费用,计算废品的实际成本。按废品的实际费用计算和分配废品损失,符合实际,但核算工作量较大。

(2)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的方法

在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不可修复废品的成本时,废品的生产成本则按废品的数量和各项费用定额计算。

按废品的定额费用计算废品的定额成本,由于费用定额事先规定,不仅计算工作比较简便,而且还可以使计入产品成本的废品损失数额不受废品实际费用水平高低的影响。也就是说,废品损失大小只受废品数量差异(差量)的影响,不受废品成本差异(价差)的影响,从而有利于废品损失和产品成本的分析和考核。但是,采用这一方法计算废品生产成本,必须具备准确的消耗定额和费用定额资料。

2.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

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

在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中,不设立“废品损失”科目和成本项目,只在回收废品残料时,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并从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帐的“原材料”成本项目中扣除残值价值。“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帐归集的完工产品总成本,除以扣除废品数量以后的合格品数量,就是合格品的单位成本。

二、停工损失的核算

(一)停工损失的概念

停工损失是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工资及福利费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为了简化核算工作,停工不满一个工作日的,一般不计算停工损失。

(二)停工损失的核算方法

为了单独核算停工损失,在会计科目中应增设“停工损失”科目;在成本项目中应增设“停工损失”项目。

“停工损失”科目是为了归集和分配停工损失而设立的。该科目应按车间设立明细帐,帐内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或专行,进行明细核算。

停工期间发生、应该计入停工损失的各种费用,都应在该科目的借方归集:借记“停工损失”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和“制造费用”等科目。

(1)发生停工损失时,其会计分录:

借:停工损失 XXX

贷: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 XXX

(2)应向过失单位或者保险公司索赔的款项,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XXX

贷:停工损失 XXX

(2)对于自然守灾害等引起的非正常停工损失,其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XXX

贷:停工损失 XXX

(3)季节性、机器设备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其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 XXX

贷:停工损失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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