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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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处理流程2019年

酒驾处理流程2019年

酒驾处理流程2019年一、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大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二、酒驾该如何进行处罚(一)饮酒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驾照,并5年内禁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对于饮酒的评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几乎可以视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驾车上路,当被检测时,就不可能出现漏网之鱼。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以下简称“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

(二)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醉酒是一种在饮酒后已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再进行驾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

根据“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交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规定

交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规定篇一:最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最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导读:本文主要介绍最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全文的知识。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调查取证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五章行政处罚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其他规定第八章附则【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9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XXX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场处理程序第一节现场处罚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适用第三章非现场处理程序第一节非现场处罚第二节收缴机动车、牌证和强制排除妨碍第四章处罚的执行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条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酒驾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酒驾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指由相关执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酒驾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所发放的证件。

这些措施主要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而采取的,旨在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限制。

以下将详细介绍酒驾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种类和特点。

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凭证(吊销证):吊销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指在酒驾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执法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的证明文件。

吊销证的发放将限制违法人员的驾驶资格,使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合法驾驶机动车。

吊销证是一种有效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酒驾再次发生,并起到警示其他驾驶人员的作用。

2.查封机动车凭证(查封证):查封证是针对酒驾违法人员的机动车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即执法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的机动车进行查封的证明文件。

通过查封证的发放,执法机关可以将违法人员的机动车暂时限制其使用,以确保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使用该车辆。

查封证的发放不仅可以对违法人员施加一定的经济压力,还可以有效地降低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凭证(暂扣证):暂扣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指的是执法机关在酒驾违法行为被查处后,依法对违法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暂扣的证明文件。

暂扣证的发放将使违法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合法驾驶机动车。

通过暂扣证的措施,执法机关可以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并对违法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可以保护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4.驾驶证记分凭证(记分证):记分证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用于记录酒驾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积分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每次酒驾违法行为都会被执法机关追加记分,并在记分达到一定标准时,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吊销驾驶证等。

记分证的发放可以有效地约束酒驾违法行为人,促使其改正错误行为,并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总结起来,酒驾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凭证、查封机动车凭证、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凭证和驾驶证记分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指在交通违法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所发出的证件。

该凭证具有扣留车辆、吊销驾驶证、拘留违法人员等强制措施的法律效力,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强制手段。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发放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发放相应的凭证。

凭证一般会载明违法行为人的基本信息、处罚决定、强制措施内容等。

凭证的内容应明确,不得含糊其辞,以确保违法行为人清楚知晓自己的处罚情况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发放有两个主要目的。

首先,通过凭证的发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保证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凭证被伪造或篡改。

其次,凭证的发放可以告知违法行为人自己的处罚情况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确保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所警示和反思,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违法行为人必须按照凭证上规定的强制措施履行自己的义务。

例如,若凭证上载明了扣留了违法行为人的车辆,违法行为人必须将车辆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直到达到解除凭证所规定的条件。

若凭证上载明了吊销了违法行为人的驾驶证,违法行为人在吊销期限内不得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同时,对于因交通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人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监管其是否履行了凭证所规定的强制措施义务。

若发现违法行为人没有按照凭证要求进行行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究刑事责任等。

综上所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交通违法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所发出的证件。

凭证的发放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凭证的内容应明确,不得含糊其辞。

凭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违法行为人必须按照凭证上规定的强制措施履行自己的义务。

交通事故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扣车和扣行驶证,拖车

交通事故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扣车和扣行驶证,拖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事故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扣车和扣行驶证,拖车篇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扣了怎么办1.扣押原因。

《交通处理程序》第28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扣留部门应当妥善保管。

此条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我们的爱车虽然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但它是有安全保障,因为交警部门负有妥善保管被扣留车辆的义务。

另外,扣押行为只是有关部门寻求证据的需要,这也是扣押我们车辆的原因所在。

对于交警大队扣押车辆所出具的扣押凭证,我们一定要保管好,这不但有可能作为事故的证据,也是我们以后取回自己的车辆的直接凭证。

2.扣押时间。

被扣留车辆最快什么时候和最迟要多久才能回到我们手里,这是各位司机朋友迫切想要知道的问题,这涉及到2个法律条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38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另外,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据此,最早取回时间应该在25日内,延长取回时间应该在65日内,朋友们只需耐心等待,就可以取回自己的爱车啦。

3.对于无主车辆或是经通知领取而未领取的车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4条规定: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对此,驾驶员若是逃逸或检验鉴定后经通知不取车最多三个月车辆就会被有关部门自行处理掉,若是还想取回自己车辆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取回自己的车辆,否则可能永远也取不回来了。

篇二: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有无权力扣留事故车辆和交纳押金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有无权力扣留事故车辆和交纳押金戚谦【摘要】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违章怎么处理交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违章怎么处理交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违章怎么处理交罚款现在有些新车主,新车落地后一个月内,基本上都会中招,这个起因于我们当前的驾驶员交通意识的严重缺失。

再者,有了交通违章罚单后怎么办?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违章处理方式,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1、办理条件当事人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窗口办理。

2、办理流程交通违章处理流程: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对违章通知单进行微机录入——对暂扣的证件、车辆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不扣车、不扣证——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注明“外商”字样——请当事人签名——做登记转案处理。

3、工作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辽宁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4、受理时限交通违章处理业务窗口8小时工作时间内随来随办。

5、收费标准违章肇事机动车保管费5元/辆日,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

6、办事结果向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公开办事结果。

交通违章的处罚规定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一、交通违法的处理: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罚款+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二、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三、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四、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五、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公安机关执法资格中级考试交通管理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单项

公安机关执法资格中级考试交通管理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单项

、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李某的机动1 。

车驾驶证,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并使其醒酒后,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如李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B. 证至考试合格之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C.1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生效前,扣留1日折抵暂扣期限D. 日 DC【本题答案:AB】、驾驶员于某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应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于某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证,日起( )作出处罚决定。

A.24小时内日内B.2 C.3日内D.7日内 CDA【本题答案:B】3、驾驶人于某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应对其处以(),公安机关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于某接受处理之日起.罚款A. B.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C.吊销机动车驾驶证D.行政拘留D【本题答案:CA】B、驾驶人于某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对其予以4小时内2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于某接受处理之时起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A. B.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C.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D. C:【本题答案AB】D5、驾驶人于某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对其处以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于某接受处理之时起()作出处罚决定。

A.24小时内B.2日内日内C.3.D.7日内 DB】【本题答案:AC6)。

、某交警大队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并制作笔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A.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录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B. 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复核结果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中注明对当事人陈述、C.申辩进行复核,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D.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上注明 D 】C【本题答案:BA、交通警察小王适用简易程序对机动车驾驶人甲的道路交通违法行7 元,下列小王做法正确的是(为罚款100 )。

赵凯、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凯、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

赵凯、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公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09【案件字号】(2020)冀05行终2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怀勇赵国凯周晓明【审理法官】李怀勇赵国凯周晓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凯;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当事人】赵凯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当事人-个人】赵凯【当事人-公司】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代理律师/律所】韩占泽河北律己彼律师事务所;王晶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韩占泽河北律己彼律师事务所王晶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韩占泽王晶【代理律所】河北律己彼律师事务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赵凯【被告】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一大队【本院观点】上诉人赵凯因饮酒后驾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92mg/100ml。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鉴定结论证明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赵凯因饮酒后驾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92mg/100ml。

其后,上诉人赵凯经过抽血检测,并经河北省邢台桥东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3.8mg/100ml。

上述检测结果均已经达到刑事中醉驾标准,且对上诉人赵凯的该行为,已经以危险驾驶行为予以刑事立案,故对上诉人赵凯的抽血检测行为,已经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审查的范围。

上诉人赵凯应对抽血检测行为在刑事案件中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上诉人赵凯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37
1709 的车辆的
第104条第2项、《省条例》第64条第1项
驾驶)
《法》第92条第1款、第3款、《省条例》第60
38
171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的 条
扣车
《法》第91条第2款、《省条例》第59条第1项 扣驾证、拖移机动车
39
171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违法处理》第16条第1项
省条例》第62条第1项
扣车、收缴牌证
55
5013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56
5015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法》第96条第1款、《省条例》第62条第2项
扣车、收缴牌证
57
5016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8
5017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
扣车、收缴标志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
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
《法》第106条
59
5024 的
强制排除妨碍
60
5029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100条第3款
收缴、强制报废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 《法》第22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104
61
5035 继续驾驶的
驾驶的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条例》第28条、
车的
第104条第1项《省条例》第64条第1款第1项
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 驾驶)
扣驾证
拖移机动车(无人替代 驾驶)
11
1011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97条第1款第1种行为、第15条、《省 强制拆除、收缴非法装

酒驾提取血液的程序强制措施凭证

酒驾提取血液的程序强制措施凭证

酒驾提取血液的程序强制措施凭证(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大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酒驾该如何进行处罚(一)饮酒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吊销驾照,并5年内禁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对于饮酒的评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几乎可以视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驾车上路,当被检测时,就不可能出现漏网之鱼。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以下简称“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

(二)醉酒驾驶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5年内禁驾。

醉酒是一种在饮酒后已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再进行驾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

根据“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人们开车没有注意交通规则导致受到行政强制措施处罚,一般来说交警部门是会出示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进行实施,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否可以撤销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吗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可以撤销。

交警在确认行为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事实后,扣留了其的机动车驾驶证,未依法扣留其车辆,如果是系适用法律错误,则该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如果交警只是扣留了其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并没有扣留车辆,面对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撤销的。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学习相关。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驾驶证:□□□□□□□□□□□□□□□□□□
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在___________
附件3
版心尺寸:80X150毫米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编号: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பைடு நூலக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______处接受处理。被扣留驾驶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
对上述内容有无意见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备注:_____
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凭证(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交当事人,一联存档。
_____________实施_____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据见附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证
□收缴非法装置□检验血液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在60日内向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

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

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1. 引言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是一种证明交通处罚措施执行的文件。

它起到记录处罚事实和保护处罚权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的定义、种类、特点以及使用方法。

2. 定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指的是交通管理机关根据交通管理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所使用的一种书面凭证。

该凭证是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的记录,同时也是交通管理机关执行处罚的合法依据。

3. 种类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根据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包括:•现场处罚决定书:交通管理机关在现场对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会填写现场处罚决定书并交予当事人,该决定书即为一种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

•限制出境通知书:当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到有关部门的限制出境时,交通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发放限制出境通知书,该通知书也是一种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

•车辆扣留凭证:当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到车辆扣留时,交通管理机关会向车主发放车辆扣留凭证,该凭证是一种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

4. 特点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标明违法事实: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详细记录了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等。

这些信息能够确保当事人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强制执行依据: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是交通管理机关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合法凭证。

当事人收到凭证后,即使不同意处罚决定,也需要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

•法律保护作用: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确保了处罚决定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申诉和辩护,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反驳凭证所载的交通违法事实。

•便于查验和核实: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的统一规格和标准化内容,使得相关执法人员可以方便地查验和核实凭证的信息,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罚。

5. 使用方法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使用方法一般如下:1.凭证颁发:交通管理机关会以书面形式将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交予当事人,凭证上会标明处罚决定和相关的处罚期限。

处罚醉驾有什么流程

处罚醉驾有什么流程

处罚醉驾有什么流程(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三)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醉驾属于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在构成交通违章的同时也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一旦被抓住,就要对醉酒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那么大家知道我国关于醉驾行政处罚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处罚醉驾有什么流程?(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大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二、关于醉酒驾驶处理流程要点:1、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2、呼气检测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3、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4、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6、醉驾事实被查清后,依法移送起诉。

我国是严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此时行为人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怎么处理

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怎么处理

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怎么处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实施强制措施的凭证。

在处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内容:理解凭证的类型和意义、了解处理的具体步骤和程序、探讨如何应对和处理凭证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类型和意义。

凭证主要包括罚款收据、违法通知书和扣留车辆通知书等类型。

这些凭证的核心目的是警示违法者,约束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凭证也是交通违法者缴纳罚款或处理相应违法行为的依据。

因此,我们应该明确凭证的类型和意义,以便于更好地理解和处理凭证相关问题。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处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一般而言,处理凭证的步骤包括查证、发函通知、限期处理、罚款缴纳等环节。

具体而言,当交通管理部门拍摄到违法行为的证据后,会发出违法通知书或扣留车辆通知书等凭证,并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时间内处理相应的行为。

违法者需要根据凭证上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或处理相应责任。

如果不按要求处理,将面临继续追缴罚款、扣留车辆等强制措施。

因此,我们要了解处理凭证的具体步骤和程序,以便于按照规定进行有效处理。

最后,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应对和处理凭证的相关问题。

处理凭证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如关于凭证真伪的质疑、对罚款是否合理的疑问等。

为此,我们应该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合法维权。

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对待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缴纳罚款或处理相应责任,避免出现进一步加重处罚或影响信用记录等问题。

在处理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我们应该理解凭证的类型和意义,了解处理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同时要善于应对和处理凭证的相关问题。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更好地促进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维护。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
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分,____实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据见附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扣留—□机动□非机动□驾驶
□收缴非法装□检验血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6日内
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
持本凭证1日内___________处接受处理。

被扣留驾证,无正当理由
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驾驶证
对上述内容有无意
当事人签字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交通警察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审查的标准——以扣押为例

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审查的标准——以扣押为例

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审查的标准——以扣押为例摘要: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审查尚无法定标准,而《司法解释》中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确认违法认定有所模糊,其中认为程序轻微违法的界限尚不明确,本文以行政强制措施——扣押为例,探究对于当事人的实际权力是否造成侵害应如何认定,如何举证。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确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滥用职权、是否越权,证据是否确凿、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是否显示公正、是否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审查标准。

确认行为违法后当事人的相关权益应如何保障仍是我们需要进行探究的问题。

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司法审查;扣押;法定程序一、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关立法及目的(一)相关立法《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应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以及《行政强制法》中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一般是对尚未查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强制措施凭证

强制措施凭证

饶阳县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当事人______________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在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8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见附页): □扣留:□机动车□行驶证□非机动车□驾驶证□收缴:□非法装置□牌证□标志因事故调查、收集证据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需扣留事故车辆(行驶证)______日(20日内);需扣留驾驶证______日(15日)。

请在接到本《凭证》起________日内到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接受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本《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民警签章:备注:(公安交管管理部门盖章)注:一联存档年月日饶阳县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编号:当事人______________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在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了交通事故。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怎么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怎么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到交通违法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后,要出具强制措施凭证,那么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如何进行处理?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要怎么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向违法人员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后,效对管理部门要让当事人在强制措施凭证是签名,并且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并且通知当事人执行强制措施的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采取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交通违章处罚标准1、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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