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变更、签证中的潜规则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健全工程成本控制的规章制度,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益,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减少工程施工、计量、结算中因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不及时、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统一格式《工程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工程变更方案审批单》、《工程签证审批单》制定统一表格,一律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办理.二、工程设计变更规定(一)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方案必须有书面通知,应在施工前手续办理完毕;(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直接下发,由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执行;(三)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组织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后,转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由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执行;(四)由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监理单位以文件形式上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查(或通过设计院)确认后,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返交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执行;(五)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须先填写《工程变更方案申请单》说明其事由,附对应的详细变更理由、增减工程量预算书、图纸等相关数据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审核,最终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复《工程变更方案审批单》为准,返交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后实施;(六)由于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或自身失误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和费用增加,或对图纸审阅认识不足,出现尺寸有错误,或选用图集有误,重新改正,调整至合理性,不属于设计变更,不增减工程造价。
三、工程签证的有关规定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图纸以外实际发生的额外工程零星事件及费用的确认。
(一)工程签证按以下程序视为有效:(二)当发生工程签证项目,必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工程师在场见证,作为签证发生的前提条件。
(三)施工单位对工程签证必须在相应事项完成后7天内申报,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四)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审批单》时,要求附上工程量预算及详细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如事先确定总价,则按总价计算,如事先确定单价,则按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五)《工程签证审批单》必须连续编号,要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和事先、过程及完成后的照片。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工程变更、签证要点
工程工程变更、签证要点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一、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确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1、设计变更的确认: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签发,格式执行建委规定的表格。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
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3、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等均不能作为变更、签证的依据,更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1、承包人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应根据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执行。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与顺延。
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接受甲方按该部分工程造价30%的违约处罚。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三、变更、签证价款的确认: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2、发包人应该在收到工程造价变更报告之日起14日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工程造价变更报告自送到之日起第15日,则认为生效。
如何做好签证?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
如何做好签证?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OCT十月马上接近尾声,经历了各种考试的洗礼,我们的脚步依旧不能停,小伙伴们,学起来!大神来喽!目的一、首先我们要知道作为一个造价人员为什么做签证,也就是做签证的目的: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注意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做签证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证一定要及时,一种是签证事件发生后,要马上报签证资料;一种是增项或者变更,发生前要签证,签字后施工;2、签证的形式,文字说明不了问题的,或者表述不清楚的,一定要附图纸;签证的描述要求准确、详细(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隐蔽签证最好附图纸,无法用图纸表示的或者没有图纸的,必须在隐蔽前核实工程量,并在签证上写明。
3、能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金额特别大的除外)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的(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能够签文字说明的最好不要附图;4、签证单要有日期和编号,方便查阅和结算列项。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签证?二、什么情况需要做签证1、合同或者清单外增加的项目,需要签证工程量,如果增加项目在原合同或者清单中没有单价参考,同时需要签单价或者注明单价确定方式(比如执行2012定额等);2、隐蔽工程或者无法在图纸上表述的项目,需要签证工程量,如果原合同或者清单没有单价参考的,同时需要签单价或者注明单价确定方式(比如执行2012定额等);3、零星项目或者无法执行定额的项目,最好签单价,并注明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方便结算;比如局部修补、维修,算不到工程量且很耗工日的项目。
4、垃圾外运工程量比较大的改造工程,垃圾外运按车签定单价,并做好外运登记,最后按照签证单价及外运车数进行结算;拒签怎么办?三、如何对待业主拒签。
乙方所填写的签证内容要详细,明确,没有歧义,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能过看签证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的内容,最好使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会给人造成模糊概念。
低价中标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
核心提示: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
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签证主要有三类: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
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出具人)和客体(使用人)都不一样,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而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
目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出具的手续。
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位发起申请,由于利用签证多结工程款的做法较普遍,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
因而,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就要想方设法将签证变成由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实在不行也要成为建设单位签发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才是现场经济签证。
增强签证单有效性固定签证成果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位总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
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
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就不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就不附图(草图、示意图)。
审计签证和设计变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签证和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
审计签证和设计变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签证和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审计签证和设计变更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签证和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有发生,是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重要因素,在工程管理和审计过程中对工程联系单签证和设计变更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推行护照级别管理:明确有权签证的人员及其签证权限,涉及较大工程价款变化的签证,必须经建设单位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方可生效。
实行签证级别管理有利于提高现场管理效率,更能防止超权限签证的发生,降低工程造价突破概算的风险。
审计时应着重审查超权限签证,对无法验证其真实性的超权限签证应视为无效签证。
二、秉持护照时效性原则:明确施工单位报送签证的时效,一般签证应在工程发生后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在一周内复核签字,确保签证的时效性原则得到贯彻。
即使签证并编制预算便于决策者准确地把握签证工程对工程造价带来的影响,加强对项目投资情况的总体掌控;及时签证更是确保工程量、价记录准确的唯一方法。
很多工程量超过一定时限就难以准确测量,隐蔽工程在隐蔽后更是无从核对,而且事后签证还容易造成重复签证的情况发生。
有的施工单位故意不办理相关签证,等到结算时才一股脑拿出来,导致工程价、量不清,变成一笔糊涂帐,导致最后结算时双方预算员矛盾激化,问题、纠纷难以处理。
在签订合同时即应对过期签证制定惩罚性措施,明确规定因施工单位签证不规范,反复修改、拖延以致超过时效作废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以此杜绝施工单位事后签证行为。
审计过程中发现因签证办理不及时造成原始资料不真虚或遗失的,应当融合现场事实做出推论,无法做出精确推论的,应当按有助于建设单位的原则以较低量、价排序或婉拒扣除。
三、规范签证内容:(内容的规范性)护照应当统一格式,按合约分类顺序编号,明晰列举护照原因、施工时间、施工边线、作业内容及其工程量。
对作业内容的定义应当严格、明细表,图文融合,例如挖出运土方应画出来平面图,标明基底宽度尺寸、深度,土类,放坡情况,与否存有掘进和再降排洪措施,运距,作业方式等(就是机械挖出还是人工挖出、就是夏利车汽车运还是翻斗车运),工程量的排序过程理应完备公式,易于对照图文展开审查和精确套项。
工程签证的12个坑,你掉进去几个
工程签证的12个坑,你掉进去几个1、签证概念理解不正确,将签证与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索赔等混为一谈。
2. 未经核实随意签证。
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往往不经核实随意签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签证不及时。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
这就要求甲乙双方就当时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会出现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甚至在结算审核过程中还在补办签证手续。
4.有的发生了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现象;有的发生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现象。
5、不按实际工程量签证。
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虚增工程量,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不报。
而对那些隐蔽工程签证,施工单位利用其隐蔽性,多计工程量。
这需要我们更加关注减项的内容,及时办理减项签证。
6、签证不规范。
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施工单位两方方共同签字,现场签证的内容也应该具体明确、便于计量。
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签证内容也往往存在较多缺项,给工程结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7、盲目签证、重复签证。
施工单位利用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方面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对投标包干的项目或者不应该签证的项目进行签证。
8.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发及签证等的流程存在较大问题。
比如:设计变更未经过合约部,直接交给项目部或施工单位进行变更施工,导致结算时合约额大幅度超支,使成本管理形同虚设。
大量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施工单位出具的洽商形式体现。
9.项目部签发的工程指令没有固定格式,仅仅以信函的形式发给承建商要求做某些事情,也未抄送合约部及相关领导,函件也无统一编号。
10.工程指令编写内容越权。
项目部编写的指令内容中出现很明确的对合同范围的界定,或对综合单价的认定等。
11、目前,有的项目工程师的签字环节令人担忧,签字的形式五花八门,有的签字潦草,辨认不清;有的签字评语文不对题,前后矛盾;有的签字的实质性不强,常见的签署签证的方式有:(1)只签名:这种情况只能称阅过,未发表同意与否的意见。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中的潜规则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或设计单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
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一、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签证主要有三类: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
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出具人)和客体(使用人)都不一样,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而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
目前设计单、建设单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发起出具的手续。
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发起申请,由于利用签证多结工程款的做法较普遍,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
因而,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就要想方设法将签证变成由设计单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实在不行也要成为建设单签发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才是现场经济签证。
二、增强签证单有效性固定签证成果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总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
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
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就不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就不附图(草图、示意图)。
签工程合同居然还有这些常见陷阱
签证工程量比合同多怎么办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签证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存在偏差是常见的问题。
当签证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多时,应该如何处理?本文将分析这一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原因分析签证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多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 设计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需要调整,导致实际施工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出现偏差。
2. 现场条件变化: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可能会对施工产生影响,导致实际施工工程量增加。
3. 施工技术: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方法、施工工艺等可能导致工程量的增加。
4. 工程质量要求: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可能会影响工程量的计算,如质量要求提高,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
5. 人为因素:工程量计算错误、签证审核不严等人为因素也可能导致签证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多。
二、解决方案当签证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多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 沟通协调:首先,项目各方主体应加强沟通协调,充分了解签证工程量增多的原因。
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要密切配合,共同分析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2. 设计变更:如果签证工程量的增加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应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根据变更后的设计文件调整工程量。
3. 现场签证:对于因现场条件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加,应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手续,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
4. 优化施工技术:针对施工技术导致的工程量增加,项目各方主体应共同努力,研究采用更优的施工技术方法,降低工程成本。
5. 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各方主体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避免因质量要求提高导致的工程量增加。
6. 严格签证审核: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签证单的审核,确保签证工程量的准确性,避免因签证错误导致的工程量增加。
7. 合同管理:合同签订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量的风险,约定工程量增减的处理办法,明确各方责任。
三、预防措施为避免签证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多的问题发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1. 加强设计管理: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减少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中的潜规则(doc 7页)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中的潜规则(doc 7页)工程设计变更、签证中的潜规则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
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签证主要有三类: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
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出具人)和客体^考试吧一级建造师^(使用人)都不一样,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而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
目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出具的手续。
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位发起申标时所发现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以及投标技巧,通过设计变更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设计变更,特别是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是当前施工企业创利的重要手段。
第一,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位已设计,其辅助性结构或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注明由施工企业设计、设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如大型结构的预埋件、构造配筋、加固方案等,这相当于帮设计单位干活,自然是施工企业创利的最佳机会。
第二,当设计要求与施工企业已熟悉的施工工法不一样时,施工企业会想办法让设计改变工法,采用省时省工省机^考试吧一级建造师^械、有利于施工企业创利的工法。
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加强成本控制,严格管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明确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内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基本要求1、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基建部须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2、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必须依据安全、合理、有效、为公司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
设计变更还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已实施工程的进度,气候条件以及工期的制约的影响,避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
3、基建部要加强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管理,建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台帐,按月对各类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严格控制投资。
4、为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基建部现场代表应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积极沟通、通力协作,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有关问题.二、变更设计分类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筑规模、结构内型、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3)平面布局、房型及层高的改变;(4)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6)非上述变更,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50万元以上者。
2、Ⅱ类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但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
主要有以下内容:(1)建筑物基础形式变更(包括桩基、条基及其他类型的变动)或其工艺工序的变更;(2)建筑预留预埋的变更影响面较大,返工严重者;(3)建筑主体框架局部结构形式的改动。
(4)外立面材料安装、铺贴的局部变更;(5)绿化树种的局部更改;(6)景观照明的局部更改;(7)室外停车位的移动或数量变更;(8)个别房间使用功能的变更;(9)室外显示屏位置、尺寸或显示方式的变更;(10)楼梯栏杆扶手形式的变更;(11)室外艺术钢结构的加工安装及涂装情况更改;(12)由用电容量的增加导致变更供电设备的改变;(13)弱电系统任一项子项的变更及设备更换;(14)设备及控制室的改变;(15)供暖/制冷设备改变;(16)供水、回水及卫生器具设备改变;3、Ⅲ类变更设计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功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10万元(含10万元)者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在工程管理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更重要的是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调整金额在工程总价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技改和技措工程中比例更大。
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全过程管理的一项大事,更是控制整体造价的重要环节,所以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标签: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注意事项1、设计变更定义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这种改变和修改不仅包含设计工作中本身在可能存在的漏项、错误等原因的改变,同时也包含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对质量要求、功能等的要求发生改变而引起的设计修改以及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从施工角度或实际情况提出的合理华建议可能引起的变更。
分析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设计变更能够成立的最重要条件就是由设计单位出具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文件夹,因为涉及到责任划分及符合相关法规条文,此条件就为必须条件,不能出具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均应视为无效。
2、工程签证定义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以上定义的关键词是“未含有又实际发生的费用”。
在所涉及到的关系中,主要是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合同协议关系。
3、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程序哪种情况下可以是设计变更,哪种情况下是工程签证,在此不过多研讨,可以在完全深刻理解各自的定义的基础上区分处理。
由于我监理方的工作是以程序控制为主,在工程管理中科学的程序是确保各项目标得以顺利完成的保证。
下面就从此角度进行叙述。
3.1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工程变更签证注意事项
工程变更签证注意事项工程变更签证注意事项变更、签证在执行的过程中,有如下需要注意的地方:1) 要保证乙方对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及时、完整的执行,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量的支付变更签证价款。
如有违约情况出现,制定相关的惩罚或补偿措施。
仅有约定而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在对方不履行承诺的时候,又为如何惩罚和补偿而争议。
2) 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必须加盖指定的印章(或负责人签字),否则乙方可以不予接受,反之亦然。
这种情况在相关的负责人比较复杂,并且观点、要求及权限等差异很大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
3) 办理的变更、签证需满足合同约定下的计价方式下的要求,这是进行变更、签证结算的前提。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使用事先约定的标准格式,且要连续编号,妥善保存。
在单据交付时,双方都必须设置交付纪录表,并且不得拒签。
这样看似很教条,其实在实际工作中作用巨大。
工程中有很多的突发情况,也因此有很多的口头的指令,事情过后一段时间或者相关责任人因故离开,或者有第三方介入,或者同样的事情发生重复等等,都会有理说不清。
这种情况在工程复杂且工程方案多变的情况下显得尤其重要。
因此,再急的事情,在金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也应该有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事情的发生,并且约定计价方式定方可实施,且亦应约定最晚的补办正规手续的期限。
5) 在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的时候,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
通常施工方在办理的时候仅会描述实际情况,而到了签证结算的时候才会发现拆除材料的可利用率及回收问题。
6) 临时用工方面,应该特别签订取定的人工单价是否已含管理费、利润。
材料批价方面应注明是否已含规费及税金。
7) 每月的月末,甲乙双方宜就本月已经确定的的变更签证的费用进行综合核对及确认,并按照工程款同比例支付。
这样一方面可以使甲方很好的控制工程成本,另外也解决了因为时间太长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使施工方的进度款得到保障。
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工作实施、难点分析及相关办法措施
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核工作实施、难点分析及相关办法措施1、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
(1)严格设计变更和签证的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变更和签证的情况列举。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一定数额以上的现场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监理方和业主方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变更和签证。
首先,变更之前要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经建设单位各相关技术部门审批确认是否需要变更,在由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单位发出指令且有明确的指令编号,即变更和签证依据。
变更和签证实施后,施工单位上报“变更及签证造价审核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经监理单位对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后上报建设单位。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变更和签证流程表。
2、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
在规定时间未报或漏报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业主将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部分工程计量及支付的权利,不予以计量支付该费用,施工单位不免除施工方的责任。
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探析
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探析建筑工程在设计过程当中势必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各种不可预料的问题,这时候往往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适当的变更,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前施工的实际需要。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在施工过程当中都有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情况下都会增加建筑工程的成本,延长施工的工期,导致建筑工程最终的造价的上升以及建设效率的低下,因此要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文章对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以及工程签证进行了探讨。
标签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措施建筑工程在设计过程当中势必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各种不可预料的问题,这时候往往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适当的变更,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当前施工的实际需要。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在施工过程当中都有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一般情况下都会增加建筑工程的成本,延长施工的工期,导致建筑工程最终的造价的上升以及建设效率的低下,因此要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損失。
文章对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以及工程签证进行了探讨。
1 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为了使建筑工程具有更好的质量以及消除设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往往需要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对原本的设计进行适当的变更。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根据提出变更要求的主体的差异,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
1.1 在建筑工程进行施工之前,施工企业以及设计单位之间要进行技术交底,共同探讨设计中的问题,如有不明确的地方施工单位应该及时的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解决。
施工单位对于施工图中某些细节的改变都可以算是设计变更,如果双方协商之后,设计单位同意变更,那么就需要增加新的图纸以及说明。
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隐蔽签证、进度款审签的有关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隐蔽签证、进度款审签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隐蔽签证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为了使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更好的把握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隐蔽签证及工程进度款的审签流程,规范经济行为,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需要,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隐蔽签证事关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造价,有关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企业,对工程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地,准确地、客观地、科学地开展此项工作。
第二条施工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了解和掌握有关合同,定额及政策规定,精通施工规范,熟悉施工图纸及施工内容。
第三条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工程设计变更、现场隐蔽签证、进度款审签,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设计变理、现场签证、进度款审签暂行办法》,否则,不能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二章规定第四条设计变更的程序(一)设计变更的提出:设计驻场、承包人、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任何一方提出,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见附表一。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增减;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5.必要的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二)设计变更审查: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审查后,并拿出设计变更方案——项目指挥部对设计变更方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对方案进行审查,对引起造价变动金额进行确认——再按审批权限上报****公司工程部。
(三)设计变更审批权限:涉及工艺技术方案、主机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安全或造价变动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需报请****公司投资发展部、生产技术部组织论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或技术总监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设计变更通知书的下达:由设计单位做出(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项目指挥部按规定程序签字——按合同约定的程序送达承包人。
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探析
建筑工程设计的变更和工程签证探析摘要:要加强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管理,就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将相关人员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明确的规范在相关管理条例中,比如监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以及项目预结算人员等等,对各级管理人员针对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加以规范;此外,还要对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进行严格的区分,尽管二者均属于预备费用范畴,但是它们有着严格的划分,设计单位要针对设计变更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按照设计变更处理所产生的费用;而现场施工人员则签发工程签证,根据发生的原因处理所产生的费用。
关键词: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一、设计变更的含义与内容设计变更顾名思义即是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变更的主要目的是对工程设计做进一步完善,对施工现场发生变化或者设计中存在的错误进行修正,以保证设计质量与施工质量。
通常设计变更有两种,一种是原设计单位发出地变更通知单,另一种则是施工单位征得设计单位意见后采取的设计变更,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在工程设计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会组织设计方与施工方共同参与设计交底会,会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针对施工图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征得与会各方同意后的内容,均属于设计变更的范畴,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增加新的图纸或者设计变更相关说明,均由设计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另外一种是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设计未曾预料到的情况,因此需要针对这类问题进行设计变更。
比如安装工程管道时,设计方案中未考虑设备与管墩在原标高处的安装位置,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原设计方案中管道的走向或者标高做出变更,那么就可以在征得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的意见后办理设计变更,针对这种设计变更要将项目、具体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以及相关参数等内容注明,而变更后的施工图也要经过设计、施工以及建设单位三方的签字确认。
第三种情况是在工程投建后,建设单位觉得有必要改变某些施工工艺,或者某些具体的工程项目需要增减等,在征求设计单位意见后所做的设计变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设计变更、签证中的潜规则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沟通,利用签证单填写等过程,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微薄的利润。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
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签证主要有三类: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经济签证和工程联系单。
这三类签证的内容、主体(出具人)和客体^考试吧一级建造师^(使用人)都不一样,其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而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
目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出具的手续。
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位发起申
请,由于利用签证多结工程款的做法较普遍,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
因而,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就要想方设法将签证变成由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实在不行也要成为建设单位签发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才是现场经济签证。
增强签证单有效性固定签证成果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位总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
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
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就不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就不附图(草图、示意图)。
施工企业按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的原则填写涉及费用的签证。
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到内容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
再有,签证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根据不同合同类型签证内容,施工企业尽量有针对性地细化填写。
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
能附图的尽量附图。
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利用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利用设计变更创利的手段施工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工程施工外,利用招
标时所发现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以及投标技巧,通过设计变更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设计变更,特别是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是当前施工企业创利的重要手段。
第一,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位已设计,其辅助性结构或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注明由施工企业设计、设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如大型结构的预埋件、构造配筋、加固方案等,这相当于帮设计单位干活,自然是施工企业创利的最佳机会。
第二,当设计要求与施工企业已熟悉的施工工法不一样时,施工企业会想办法让设计改变工法,采用省时省工省机^考试吧一级建造师^械、有利于施工企业创利的工法。
如在短肢剪力墙中用大钢模施工代替组合钢模施工。
第三,申请变更设计图中既难做又不值钱(或报价低)的项目,相应地增加报价高的工程量,如去掉檐廊装饰,增加基础深度、桩布置密度、梁柱截面尺寸配筋等。
第四,让设计单位将规范(或定额中)已包含在工程项目中的附加工作内容,写入设计结构要求中作为强制要求,如灌注混凝土桩要超灌1m,地下结构必须外放20cm等。
实例1:某工程设计交底时要求钻孔灌注桩超灌1.5m,入岩0.6m,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当地定额中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规定为设计桩长另加一个桩径,已考虑了超灌的素砼因素。
施工企业按设计要求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的1.5m 另行计算,增加费用。
第五,为赶工期而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企业要让设计出变
更通知,说明是为了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而提高等。
实例2:某工程设计为100mm厚钢筋混凝土楼板,已能满足荷载要求,现施工企业提出水电埋管难度较大,为便于施工,要求设计变更为120mm厚楼板;原设计为C25级混凝土,施工企业为提前拆模加快进度,要求改用C30级混凝土。
设计单位仅从设计角度考虑,同意将板厚100mm改为120mm厚,C25改用C30.建设单位认为设计已认可不会有问题,也表示签章。
这样其楼板增厚20mm和C30与C25级混凝土的差价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造价无形提高。
施工单位也达^考试吧一级建造师^到了创利目的。
其实楼板增厚20mm和改用C30级混凝土的问题属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措施,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都有办法处理此事,改厚楼板或代用高级别混凝土,其差价一般由施工单位自行消化,不予调整。
可让设计出变更通知,此费用就合理地转嫁至建设单位。
利用工程联系单创利的手段工程联系单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一种方式,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在工程参与各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联系工作事宜时使用,其较其它指令形式缓和,易于被对方接受。
常见的有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两种。
其传递流程有两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利用一些建设单位签发和管理不规范,如有些建设单位对建设单位代表授权过大、没有切实可行的^考试吧一级建造师^内
控程序逐级请示领导审批、建设单位代表缺乏签证价款控制的意识和素质不高、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等,常采用后一种传递流程主动沟通,利用其在专业技术上的优势,迷惑建设单位,增加工程造价。
增加现场经济签证,合理加大工程量施工企业一般通过研究合同的细节,熟悉合同单价或当地定额及有关文件的详细内容,善打“擦边球”,将在施工现场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而在合同条款以及定额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及时以签证形式和建设单位、监理人员交换意见,利用建设单位代表不了解工程结算方面的知识来达到虚报、多报工程量而增加造价的目的。
常见的增加现场经济签证现象。
在施工中施工企业以各种理由,采用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增加造价来提高利润。
现场经济签证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这为施工企业增加现场经济签证提供了机会。
一、现场经济签证不规范,有些建设单位代表接受施工企业施予“恩惠”,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增加现场经济签证。
二、不及时签证,事隔多日才补办签证,导致现场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有些施工企业任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利用在建筑工程结算中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差和人工费的调整的不同,争取得到的利润。
如,某工程对镀锌钢管价格的确认,既没有标明签署时间,也没有施工发生的时间。
按照当地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指导价,一、二月份DN20镀锌钢管单价与三、四月
份的单价相差额150元。
合同约定竣工结算时此材料按公布的市场指导价执行,施工企业取三、四月份的镀锌钢管单价增加了价款。
三、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增加签证价款。
例如,某大楼施工图设计要求基坑用素土回填,施工时分A、B 两区施工,B区先完成地下室施工,施工企业提出为保证A区开挖安全,在A、B公共边B区侧基坑回填2:8砂石,仅此项签证就比用外购土回填增加签证价款30万元。
四、施工企业对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
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这是允^考试吧一级建造师^许的,但只能作为独立费。
而有些施工企业往往在签证单最后写上一句:“……列入直接费。
”建设单位代表又不理解直接费与独立费的不同(前者可以参加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于是签字认可。
加大工程量签证的手段。
当某些合同外工程急需处理时,施工单位往往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并要求签证;当处理一些复杂、耗时较长的合同外工程时,施工企业经常请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去现场观看,等时过境迁(一般不超过签证时效)他们只记事情不记尺寸时,再去签证;对某些非关键部位但影响交通等的工程,故意拖时完成,建设单位为了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工,腾出交通通道,通常会要求施工单位赶工,这样施工单位就可以赚取建设单位部分赶工措施费;地
下障碍物以及建好需拆除的临时工程,施工单位等拆除后再签证;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情况下,施工企业办理材料代用单时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以上就施工企业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中的一些创利手段作了概括。
从施工企业而言,由于招标时压价太多,不这么做也许就会亏损,但这些做法毕竟是不正当的,有损企业诚信,不利于建筑行业的正常发展。
要改变这种状况,还需要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