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新高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定于“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全省宪法知识竞赛

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山东建设纲要》及常用法律知识。

省厅组织拟定题库。竞赛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应用题、视频题除外),在内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部分试题将以不同题型出现。

竞赛分初赛、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赛由各市组织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参加,获得第一名者代表本市参加全省预赛;预赛由省厅分东、西两片进行。东部赛区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由潍坊承办。西部赛区包括:枣庄、济宁、泰安、临沂、莱芜、德州、聊城、菏泽、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由枣庄承办。获得赛区前三名的代表队参加决赛;决赛在山东齐鲁电视台举行。

每支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必要时可设1名替补,其中应有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预、决赛的队伍,着装要求整齐划一。

11月10日前,省厅下发竞赛复习范围、试题题库;

11月25日前,各市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参加预赛队伍;

11月27日和29日,分别进行东部、西部赛区预赛,产生决赛队。

12月4日前后,在山东齐鲁电视台进行决赛,邀请省领导、司法厅领导出席并为获奖单位、个人颁奖。

比赛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织奖5个,最佳选手奖3名,优秀选手奖15名。团体一等奖和最佳选手奖颁发奖杯,团体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选手奖颁发证书,组织奖颁发奖牌。

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视频题四种形式。(每个参赛队的基础分为200分)

1、必答题。答题方式分为个人必答题、队必答题,内容不限,题型为判断、填空、简答、应用题。个人必答题每人1题,限时30秒,按选手编号从1-3号轮流作答,其他队员不可以代答或补答,也不

能进行任何提示,违者该队取消此题答题资格,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队必答题每队1题,限时60秒,题型为应用题(以案例形式出现),答题时由各队选派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2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必答题环节各参赛队可以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但时间不重新计算,选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已经选过的题目不能再选。

2、抢答题。抢答题题量按每人1题设计,题型不限,每题限时60秒。主持人直接口头提问,各参赛队只有在主持人读完题目,并下达“开始”命令后,方可按铃抢答,在主持人“始”字音落之前响铃视为违规,取消违规参赛队下一题抢答机会,本题做废。答题时由各参赛队选派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对加10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扣除相应分数。抢答题环节各参赛队不得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主持人宣读完题目5秒后,无参赛队抢答,此题作废。

3、风险题。设20分、30分、40分题,内容不限、题型不限。每个分值内题量按每队1题设计,题目分值与难度对应,答对给予加相应的分,答错或不能回答的扣相应分。答题时由各参赛队选派一名队员回答,其他队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充,答题时限分别为50秒、70秒、90秒。各参赛队可视自身积分自由选题或弃选,选题只有一

次机会。各参赛队可以要求主持人重新宣读题目,但时间不重新计算,选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已经选过的题目不能再选。

此前环节答题结束后,出现相等分数不能确定排名顺序时,分数相同的参赛队需进行加时比赛,题量按同分队伍每队1题设计,每题10分,形式为抢答题。

决赛阶段除采取上述形式外,将增设视频题,并穿插现场互动,以增强可视效果和活跃现场气氛。由主持人在题库中任选5题由现场其他参加活动人员(参赛队和参赛工作人员除外)作答,观众以举手快慢来赢取做答的机会,答对者获得一份纪念品。

根据竞赛现场情况,有关环节和形式(比如抢答形式)可能作细微改动,届时将提前通知。

(一)主持人

1、要读清题目,不得暗中提示。

2、不得有意拖长时间,影响选手做答。

3、在听清答案后,判定无误后给分;主持人在未能听清答案或选手所答答案与正确答案有所出入,但不能判定其对错时,必须请评委判定。

(二)评委

评委设3人,由厅领导、专家组成。

1、必须公正严明,做到对错分明。

2、必须熟知各题答案的正确性。

3、应更正主持人无法评判以及评判错误的题目,评委一时不能判定正误时,要讨论确定。

(三)参赛者

1、各参赛队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尊重对手,服从评判,服从比赛组织方的领导和安排,遵守各项规则。

2、各参赛队须仔细参阅和熟悉竞赛规则,避免因规则不清楚对竞赛成绩造成影响。

3、参赛队不得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视为该队弃权。比赛开始前10分钟,各参赛队进入赛场,按抽签顺序在比赛台就坐,并测试抢答器性能,同时不得在比赛中更换队员。

4、参赛队员答题须用普通话作答,声音洪亮清晰;每次答题结束后要向主持人说“回答完毕”,选手回复“回答完毕”后不得再对所答内容进行补充或更改。

5、参赛队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或者手机、移动设备等上台比赛,比赛中选手应关闭携带的通讯工具,保持现场安静。未答题选手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队做答。

6、参赛者对主持人、评委有异议时,不得当场顶撞,可在竞赛结束后,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请求解决。

本次活动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主办,山东齐鲁电视台协办。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成立全省宪法知识竞赛领导小组,马灵喜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厅法制宣传处,下设竞赛组织组、竞赛试题组、竞赛会务组,具体负责整个竞赛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宪法知识竞赛,是加强宪法宣传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是“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要把参与竞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派最好的队伍参赛。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不断丰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代表队参加预赛、决赛阶段的交通、住宿费,由各参赛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