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指南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3•【字号】穗府[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08]6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属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仍执行原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定;不属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上述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工”)。
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延缴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除外)不属于本规定所称职工的范围。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的比例征集。
具体行业基准缴费费率划档办法按《广州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表》(附后)执行。
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工伤事故发生频率和程度,以及基金的收支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缴费费率的具体标准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根据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状况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对用人单位在行业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制度。
具体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安监部门根据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以后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等因素,一年进行一次浮动调整和奖励。
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
⼴州市⼯伤保险若⼲问题的规定⼴州市⼯伤保险若⼲问题的规定第⼀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伤保险条例》和《⼴东省⼯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商户、民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劳动关系的职⼯或者雇⼯参加⼯伤保险,缴纳⼯伤保险费。
属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营利组织仍执⾏原⼯伤保险政策和规定;不属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营利组织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伤保险,缴纳⼯伤保险费(上述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上述职⼯、雇⼯以下统称“职⼯”)。
⽤⼈单位聘⽤的离退休⼈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延缴养⽼保险的在职职⼯除外)不属于本规定所称职⼯的范围。
第三条⼯伤保险费根据⼀、⼆、三类⾏业的⼯伤风险程度分别按上年度⽤⼈单位职⼯⼯资总额的0.5%、1.0%、1.5%的⽐例征集。
具体⾏业基准缴费费率划档办法按《⼴州市⼯伤保险⾏业基准费率表》(附后)执⾏。
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伤事故发⽣频率和程度,以及基⾦的收⽀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缴费费率的具体标准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根据⽤⼈单位安全⽣产、⼯伤预防状况和⼯伤事故发⽣率等对⽤⼈单位在⾏业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实⾏浮动费率和奖励率制度。
具体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卫⽣、安监部门根据⼯伤事故发⽣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以后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伤保险费使⽤等因素,⼀年进⾏⼀次浮动调整和奖励。
第五条⽤⼈单位有下列⾏为之⼀的,应当补缴⼯伤保险费:(⼀)少报职⼯⼈数,未给部分职⼯办理参保及缴纳⼯伤保险费的;(⼆)未按时或未⾜额缴纳⼯伤保险费的。
未参加⼯伤保险的职⼯发⽣⼯伤或者职⼯在⽤⼈单位⽋缴⼯伤保险费期间发⽣⼯伤的,由⽤⼈单位按照《⼯伤保险条例》和《⼴东省⼯伤保险条例》及本规定的⼯伤保险待遇项⽬、标准向⼯伤职⼯⽀付费⽤。
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伤保险费,其职⼯在参保单位⽋缴前发⽣⼯伤的,⽋缴期间的⼯伤保险待遇由⽤⼈单位⽀付;参保单位在3个⽉内为全体⽋缴职⼯办理补缴的,由⼯伤保险基⾦予以补⽀⼯伤职⼯的有关⼯伤保险待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14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州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14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本市工伤认定工作,保障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5〕10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工伤认定业务属地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市工伤认定受(办)理业务统一由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并负责协调处理工伤认定案件所涉及的信访咨询、投诉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本市跨行政区工伤认定案件的受(办)理责权,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受伤害职工已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办)理。
(二)受伤害职工未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本市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办)理;用人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由其生产经营地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受(办)理。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之间就工伤认定案件的受理有分歧的,应报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确定。
三、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合理配置保障资源,强化工伤认定业务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标准和服务质量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工伤保险认定及赔偿流程
工伤分类
视同工伤:退役军人旧伤复发48小时抢 救无效公共利益活动
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和吸 毒、自杀
二、工伤认定
(一)属于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从事临时性指派工作受伤;
参加单位组织的报告会受伤;陪客户跳舞等娱乐活动受伤;上班时干私活。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伤认定
案例三
因工事故与非因工事故究竟有 什么区别?
李某和赵某均为某物业公司的职工,同住在一间宿舍内。由 于两人生活习惯不同,产生了矛盾。一日,李其乘赵某不在宿舍 ,在赵某的水壶中放入了泻药。赵某当天回来喝水后感觉肚子疼 痛难忍,频繁上厕所。赵某花费了大约五千块的医疗费。在查明 事情原因后,赵某就找李某赔偿其医药费。李某家中一贫如洗。 赵某无奈,只好找部门领导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领导以事故 不是因工造成的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请求。赵某感到很纳闷,该事 情是发生在单位内,怎么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参加工伤保险管理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 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 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及赔偿 专题培训
2024年10月18日
目录
CONTENTS
1 工伤概念 2 工伤认定 3 工伤保险
Part 01
广州工伤医保报销标准
广州工伤医保报销标准
广州工伤医保报销标准是指在广州市范围内,根据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标准。
以下是针对广州工伤医保报销标准的相关内容。
1. 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广州工伤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工伤人员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费用,如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康复费用等。
2. 报销比例:广州工伤医保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采取分类报销和比例报销相结合的方式。
一般来说,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0%。
3. 报销限额:广州工伤医保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有一定的报销限额。
具体的报销限额根据不同的医保政策而有所不同。
4. 报销材料:工伤人员需要提交相关的报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和住院证等。
在提交报销材料时,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报销流程:工伤人员在就医过程中,需要选择广州工伤医保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并根据医保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申请。
具体的报销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工伤医保机构。
6. 报销时间:一般来说,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间较长。
一般需要在就医后的一段时间内提交报销材料,并在经过审核后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工伤医保报销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享受工伤医保报销的过程中,工伤人员需要不断了解最新的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建议工伤人员在就医前,与就医机构进行确认,以确保该机构是广州工伤医保指定的机构,以便顺利进行报销。
广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广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对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给予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广州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备受到广大劳动者的关注。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以便广大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
首先,对于工伤保险的赔偿对象,广州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等,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而对于工伤保险的范围,广州规定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因工死亡。
其次,广州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医疗费用的赔偿,二是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补助金的赔偿。
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广州规定在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补助金的赔偿,广州规定根据工伤程度和工伤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具体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
另外,广州还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各项赔偿待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广州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工伤程度来确定的,所以在申报工伤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工资证明和医疗证明。
同时,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赔偿时,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进行虚假申报或者骗取赔偿。
总的来说,广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享受工伤保险赔偿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工伤,以便及时得到相应的赔偿待遇。
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增强保险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广州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和伤害。
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能够在职工遭受工伤时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减轻职工和企业的负担。
那么,当不幸遭遇工伤时,应该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
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申请工伤保险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申请主体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理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 15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4、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中山报工伤流程
中山报工伤流程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受到伤害或患病的情况。
对于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以下是中山市工伤报工伤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伤残认定程序1.伤残鉴定申请:劳动者在受伤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职工伤残鉴定委员会评定:单位应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市职工伤残鉴定委员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伤残程度。
3.鉴定结果通知:市职工伤残鉴定委员会将伤残鉴定结果通知劳动者和所在单位。
二、报普通工伤程序1.报案:劳动者在受伤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案给当地公安机关。
2.初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进行初审,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材料和相关调查,初步判断工伤的性质。
3.调查:公安机关根据初审结果,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事发地点、时间、原因等方面的调查。
4.二审:公安机关将调查结果提交给二审机关,由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伤残或职业病的认证。
5.伤残鉴定:工伤认定委员会将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并给出相应的鉴定结果。
6.批准赔偿:工伤认定委员会将认定结果通知劳动者和所在单位,单位应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报职业病程序1.确诊:劳动者出现职业病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确诊,并取得相关的医疗证明和鉴定报告。
2.报案:劳动者应将确诊的职业病情况报告给所在单位,并在三天内到当地职业卫生监督机构报案。
3.调查: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将组织对职业病进行调查,包括工作环境、劳动者个人职业史等方面的调查。
4.鉴定: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将对调查结果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并给出相应的鉴定结果。
5.批准赔偿:如果被确定为职业病,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将通知劳动者和所在单位,并要求单位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即是中山市工伤报工伤的流程。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应尽快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同时,劳动者还应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鉴定报告等,以便于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程序。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流程是什么?
You pretend to work hard, you are the only one who deceives yourself. Never use tactical diligence to cover upstrategic lazines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流程是什么?工伤认定的流程包括了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工伤认定审批以及出具工伤认定责任书。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流程是什么?1、工伤申请登记: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辖区社保处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按照《接待登记簿(工伤)》的内容认真填写留存备查。
2、受理工伤认定时限: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受理时限,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受理时限,并填写《延长申请时限受理表》。
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对书面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均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4、社保处将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及有关资料,在接收申请5日内,报局工伤行政主管部门。
5、工伤认定申请信息录入:工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社保处报送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在规定时限(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6、材料补正: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将缺少的所有材料全部列出。
7、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包括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但自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黄埔区工伤待遇申领表
黄埔区工伤待遇申领表摘要:1.工伤待遇申领表概述2.工伤待遇申领流程3.黄埔区工伤待遇申领表特点4.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解答正文:一、工伤待遇申领表概述工伤待遇申领表是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在符合工伤认定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待遇所需的重要文件。
本文主要介绍黄埔区工伤待遇申领表的相关内容,包括申领流程、表单特点及注意事项等。
二、工伤待遇申领流程1.工伤认定:首先,职工需要向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经过调查核实后,符合工伤条件的职工将获得工伤认定结论。
2.领取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后,职工或其家属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部门领取工伤待遇。
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结论、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
3.填写工伤待遇申领表:在领取工伤待遇时,需填写工伤待遇申领表。
表单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基本信息、工伤认定信息、待遇申请金额等。
4.审核及发放待遇:社保部门将对提交的工伤待遇申领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工伤待遇将发放至职工或其家属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黄埔区工伤待遇申领表特点黄埔区工伤待遇申领表在填写内容上与其他地区的申领表相差不大,主要包括以下特点:1.详细的个人信息:申领表要求填写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便社保部门核实身份及待遇发放。
2.明确的工伤认定信息:表单中需填写工伤认定结论书编号、认定日期等,以确保待遇申请与工伤认定结论相符。
3.详细的待遇申请金额:申领表要求详细列明职工申请的各项工伤待遇金额,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津贴等。
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填写工伤待遇申领表时,需同时提交工伤认定结论、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供社保部门审核。
四、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解答1.填写表单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待遇审核及发放。
2.待遇申请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虚报、冒领。
3.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社保部门有权不予受理。
4.若在申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社保部门咨询或求助。
广州工伤保险管理条例
广州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广州市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
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工伤保险管理活动。
一、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广州市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待遇对于经工伤认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四、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劳动保护设施的完善度,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对于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工伤保险报告、认定、支付等程序。
五、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防护设施,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六、监督管理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工伤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
七、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总之,广州市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将有利于提高广州市劳动者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广州市社保业务6.5
缴费单 位到办税服 务厅办理缴 费项目核定 及申报方式 的确定 。
A
登记岗
B
开户银行
C 办税服务厅
步骤
D
社保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的登记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并在次日 起30天内到注册地对应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 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录入地税部门没有采集而社 保又需要的数据(例如待遇发放所需银行信息、 经办人等),并发放社保登记证。
外地享受养老待遇,本市协助办理生存认证手续,应到居住 地或暂住地所属的退管部门办理:
1, 海珠区退管办 地址:细岗路7号 电话:89223215/89222621 2, 越秀区退管办 地址:东华西路189号2楼 电话:83808629-201/204 3, 荔湾区退管办 地址:周门路14号 电话:81034792/81034790 4, 原芳村区退管办 地址:花地大道中20号2楼201室 电话:81406292 5, 白云区退管办 地址:柯子岭景云路22号 电话:26091970 6, 天河区退管办 地址:龙口西路73号 电话:87514587 7, 黄埔区退管办 地址:荔香路168号二楼 电话:82282080/82293992 8, 番禺区退管办 地址:市桥镇平康路48号 电 话:84692939/84692958 9, 花都区退管办 地址: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号 电话:86969335 10, 广州市退管办 地址:西华路新桥街5-7号3楼 电话:81094193 11, 增城市退管办 地址:荔城镇挂绿路25号 电话82729239 12, 从化市退管办 地址:街口镇河滨南路43号 电话:87965460
缴费基数上、下限:
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则 300%为封顶 。 例子:2011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63,养老保险上限10089,下限 2018.
广州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2)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①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②路线图(标明:住所地址、单位地址、出事地点、勘查人、绘图人以及日期)。③住所地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④驾驶证、行驶证。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在,致受伤,
是属(填工伤或非工伤)。
公章
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主管部门工伤确认意见
职工于年月日时,(星期)
在,致受伤,
是属(填工伤或非工伤)。
无主管部门。
公章
年月日
用人单位工伤申请须知
需要提供的资料(凡复印件加盖公章)
1、基本资料
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
广州市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单位:编号06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日
贴相片
(盖骑缝章)
本市联
系地址
联系
电话
邮码
入职时间
工种
户籍所在地
受伤
时间
年月日星期上午
下午时
受伤部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险号
抢救医院
现治疗医院
受伤或患职业病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伤病名称)及治疗经过
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
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广州市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广州市工伤保险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在岗而受到工伤的职工。
第三条广州市工伤保险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
第四条广州市工伤保险包括基本工伤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
第五条职工应享受的基本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适当提高基本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第六条职工在岗期间因工负伤,经诊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作出工伤认定。
第七条职工在岗期间因工负伤,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一)给予职工及时救治,保证职工身体康复;(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三)支付职工的基本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职工因工伤致残,单位应进行职业康复和技能培训,帮助职工重新就业。
第九条职工因工伤死亡,单位应支付职工的丧葬补助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直系亲属一定比例的抚恤金。
第十条补充工伤保险是指职工个人自愿缴纳的额外工伤保险,单位可以自愿为职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补充工伤保险费。
第十一条补充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每年年初公布。
第十二条职工在岗期间因工负伤,经诊断符合补充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支付职工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工伤保险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对工伤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一)工伤事故抢救1、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将工伤职工送往本市医院进行抢救,并在事故发生后2天之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情况。
事故单位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伤害对象,伤亡程度,事故原因及医疗救治情况。
注:重大事故应在事故当天通知社保部门到现场勘验取证。
2、病情稳定后,事故单位要将工伤职工转往工伤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武昌辖区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有10家:广州军区陆军总院、武汉市三医院、湖北省武警总医院、武汉市七医院、省梨园医院、武铁局武昌医院、紫荆医院、武锅医院、湖北大中医院、武汉新江南医院。
工伤保险康复医院1家:武汉市紫荆医院。
辅助器具配置单位3家: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奥托博克假肢矫形器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艾格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3、事故单位将工伤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后,要向医院医保办告知此人是工伤病人,以便医院在工伤范围内用药。
工伤抢救和治疗前后,事故单位应用现金垫付医疗费,不要使用医保卡。
(二)工伤认定申报1、申报时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交通事故、民事纠纷等),申请时限可以延长至90日。
如未能在规定时限申报,工伤前期费用由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经办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申报所提供的资料:(1)事故伤害者个人申请书(签字、压手印)。
(2)个人委托书(指个人委托单位办理此工伤的委托书。
签字、压手印)。
(3)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劳动合同文本或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首次就诊原始病历、住院出院小结。
(7)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广州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广州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一、认定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12、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申请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申请主体及申请期限1、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0日内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东莞社保工伤认定申报
东莞社保工伤认定申报工伤认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进行认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东莞社保工伤认定申报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填写《东莞市工伤社会保险认定申请表》。
在申请表上填写基本的个人信息、所属单位信息以及具体的工伤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原因等。
申请表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家属填写,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意填写清晰、准确,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个人受伤情况的不同,证明材料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是因工作产生的意外伤害,需要提供现场照片、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如果是职业病,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书、工作环境检测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等。
证明材料要求真实有效、齐全,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到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人事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初审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4.社保机构的审核与认定。
社保机构将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并可能会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在审核过程中,社保机构会向申请人或其家属发放询问函,要求进一步说明情况或提供补充材料。
在审核认定是否工伤的结果时,社保机构有权利拒绝申请,也可以作出部分或全部认定为工伤。
5.结果通知与赔付。
社保机构在审核认定工伤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或其家属认定结果。
如果认定为工伤,社保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并提供相关的就医和康复指导。
如果不同意认定,申请人或其家属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进一步申请复核。
在东莞,工伤认定申报是一个公正、透明的程序,为受伤职工提供了合法维权的途径。
申请人或其家属在申报工伤时需要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申请表,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广州社保工伤证明
广州社保工伤证明尊敬的领导:我是广州市天河区某公司的员工,担任销售经理职位。
在工作中不幸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导致我受伤,并且经过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因此,我特此申请办理工伤证明,希望能获得您的支持和帮助。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我的工伤是由于在执行公司任务期间,因为跟部门同事推销产品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当时我正在前往客户公司的路上,由于突然出现一辆闯红灯的摩托车,我不得不紧急刹车,结果摔倒在地,导致右手和双膝受伤。
经过医院的检查,我被诊断为右手骨折,双膝受伤。
我特此奉呈如下医院的证明材料:1. 门诊病历:包括首次就诊、检查结果和治疗记录,证明我确实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
2. 诊断证明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证明我所患病情属于工伤。
3. 医学鉴定报告:经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我的伤情符合工伤的特征。
4. 审核意见书:经过公司内部的审查和核实,公司同意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并支持我申请工伤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证明是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一旦工伤事故鉴定成功,我就可以享受工伤抚恤金、医疗费用报销以及伤残津贴等一系列的工伤保险待遇。
这对于我和家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能够帮助我渡过这段艰难时期,恢复健康并重新回到工作岗位。
我真诚地希望您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帮助我顺利办理工伤证明手续。
同样,也希望公司能够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帮助,做出认定该事故为工伤的决定,并确保我能够及时获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我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材料,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再次感谢您和公司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我相信,在您的帮助下,我一定能够顺利办理工伤证明,恢复健康,并继续为公司做出贡献。
衷心感谢!您的员工xxx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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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指南
办理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以及职工损害程度等根本状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供应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根据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办理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损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损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因特别缘由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损害之日起30日内,
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
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依据需要对申请人供应的证据进展调查核实
4、打算: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打算,并出具《工伤认定打算书》;对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打算,并出具《工伤认定打算书》。
作出工伤认定打算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打算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办理地点
广州市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办理期限
1、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的,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打算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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