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平等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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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平等与效率

公平: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或制度所具有的基本属性。

当代中国:政策上从公平优先到公平与效率兼顾再到效率优先的多次调整。

1968年东西方社会风暴。巴黎五月风暴,美国反战和黑人权利,中国的文化大革命。

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布什2000年竞选口号: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

2003年9月28日,英国工党年会口号是“一个对所有人都公平的未来”;10月6日,保守党年会口号是“一个对每个人都公平的约定”。

国际劳工组织2001年11月成立“全球化社会影响问题世界委员会”,它在2004年发表了“一个公平的全球化:为所有人创造机会”的报告,提出“我们力求实现的是一个基于被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尊重人权和个人尊严,有很强社会内容的全球化进程:一个公平的、包容的、民主化管理,为所有国家和人民带来机会和切实利益的全球化进程”。

一、公平的概念或本质公平

1、公平与平等

英语:justice一般译为汉语中的公平、正义、公道、合法等;含义与之相近的还有译为公平的fairness、equity;而equality一般译为均等、平

等、同一、相等,奥肯(Arthur M Okun)的《平等与效率》英文是“equality and efficiency,the big tradeoff”。

justice与equality,公平与平等的含义并不相同。

公平的内涵大致来说比平等要大;平等可视为在特定条件下的公平的一种存在形式,如法律、机会、权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人人平等;但平等也可能是非正义的,如劳动者收入初次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公平概念主要指“justice”,即人人在确定资源配置的方式和结果的法律、规则、权利等方面的平等一致无歧视,特别是指社会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上的统一公平的制度安排,而不是指资源配置最终结果的均等。

2、公平的分类

大致可以把名为“公平”的存在分为两类:一是作为一种学术思想和社会观念的公平或本质公平;二是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和政府政策的公平或分配公平,包括公平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包括补偿性、报应性)分配。可以说,本质公平是分配公平的理论分析,分配公平是本质公平的实践措施。

本质公平和分配公平都内含了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作为行为规

则、程序、标准、方式的形式公平或程序公平;二是作为行为内容和结果的状态公平或实质公平。

3、本质公平

本质公平是关于在实施公平上应有的规则、程序、标准、方式、分配结果等内容的主观理解和定义。

有关本质公平的几种观念(理论):一是古希腊学者的公平观念。二是天赋人权论者的公平观念。三是功利主义者的公平观念。四是康德主义的公平观念;四是自由主义的公平观念。五是社会主义的公平观念。

社会主义思想家提出公平不能仅仅局限在政治权利方面,而且必须扩大到社会、经济、文化的领域。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公平的实际内容是消灭私有制和阶级。斯大林把无产阶级的公平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在推翻和剥夺资本家以后,一切劳动者都平等地摆脱剥削而得到解放;废除私有制,实现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公平劳动和按劳分配,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共同劳动和按需分配。

4、公平的内容和本体

公平观念及分配公平中的内容有二:

(1)公平关注的对象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物质性条件,

即经济、政治、文化、自然等各种资源,以及在占有配置资源上的方式、数量、结构、形式等状况的福利、效用比较。人们在理论上研究公平问题或在实践上实施公平制度,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个体和社会最优化地占有和使用各种资源。福利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资源配置状态的问题。

(2)公平是关于各种资源的占有和配置的具体制度或方式的比较分析;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对资源问题形成了不同的占有、使用、转让、收益方式,并由此产生了不同的占有、配置资源的状态或结果。古典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资源占有、分配的权利或制度问题,边际革命后的新古典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生产、消费等资源配置问题。

公平所关注的对象和追求的目的实际上也是人类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如果分析比较关于公平的各类理论和实践,可以发现:公平关心的是人与人之间在社会经济资源上的关系问题,资源因什么方式被占有和配置,分配公平按什么标准、规则、程序等制度或形式而实施,这才是公平范畴的核心结构、存在本体和实质特征;而且,这些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存在方式就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式和规则,这又往往通过法律制度表现为规定并保护人(国民、公民、居民、人民)的各种权利(如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政治权利等)以及政府的权力。更明确地说,人类占有和配置资源的标准、规则、程序等制度或形式,以及法律所规定和保护的居民的权利状况是公平的核心结构。由此,初步结论就是:公平的本质即公平存在的本体(本位)和基础就是社会对各种资源的占有配置

和保护状况的制度规定,而资源特别是经济资源的占有配置状况是决定制度、法律或权利及权力性质的主要和核心因素,应该建立一种权利本位、效率取向的公平理论和公平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权利是本是体,公平特别是过程和结果公平是末是用。

5、权利为本体的公平

权利是人们为占有和配置使用各种资源、进而生产和创造各种价值、最终分配和消费各种有价值的物品而采取行为的方式、方法和社会规定的资格、可能。在现代社会,权利主要是基于一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形成的既有或应有权利,这些权利并由宪法和法律制度所规范,由法律赋予的公民个人及其组织机构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即法定权利,权利是标志人们从事社会活动的行为自由的目标、方式、方向、范围、程度的法学范畴。权利在种类上可以分为民事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和政治权利等。

二、公平的实施或分配公平

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资源的哪种或哪些占有配置方式是好的即公平的占有配置方式,法律应该如何规定和实施权利。这实际上又包括了两类问题:一是资源的占有配置方式即公平的判断标准、实现方式;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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