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逆转新闻”的两篇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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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何以屡遭“逆转”
●魏如翔谢康(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逆转新闻”并非新闻术语,而是对那些由于报道失实而造成的“剧情反转”新闻的统称,其本质上是一种失实新闻。最近,“逆转新闻”屡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严重影响着媒体的公信力和记者在公众眼中的形象,也引发了人们对新闻职业道德的思考。
新闻“逆转”现象
2013年12月3日,一条标题为《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的新闻迅速扩散。该报道称:12月2日上午10点半,北京朝阳区一名中年女子在经过骑车老外时突然摔倒,自称被老外撞伤,最终要了1800元“医药费”才作罢。为了增强可信度,该文还配发了现场照片:外国小伙神情“无奈”,倒地女子则跪地抓住他不放。消息一出,受众的情绪瞬间被点燃,文中的“讹人大妈”成为舆论攻击的对象。
让人意外的是,这则消息在一天之内就发生了“逆转”:经过警方和媒体的多方调查,证实外国男子不仅撞了那位大妈,还屡次使用流利的中文对其进行辱骂。面对交警的质询,该男子未能拿出任何证件,系无牌无证驾驶。
起初被误导的人们在看到真相之后,纷纷将矛头转向媒体和记者,认为自己被不实报道所蒙蔽。一时间,媒体和记者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新闻失实、新闻职业道德等话题再次被提起。
事实上,近期的“逆转新闻”远不止这一件。如央视微博发布的“济南市民哄抢菊花”、《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事件等,有人甚至盘点了年度“十大逆转新闻”,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这种“逆转新闻”带来的心理落差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可以说,“逆转新闻”远比一般失实新闻的消极影响更加强烈。
追根溯源
1.“逆转新闻”本质上是失实新闻
“逆转新闻”与纯粹的假新闻有所不同,其本质上是失实新闻。假新闻是完全出于凭空捏造,而没有任何客观事实依据的“新闻”,即假新闻依据的“新闻事实”是想象、臆造、捏造的产物,是通过想象思维虚构的“事实”。①失实新闻,是指具有新闻事实根据,却没有全面、正确、恰当报道新闻事实而形成的新闻。②显然,“逆转新闻”属于“失实新闻”的范畴,与“假新闻”有所区别。“逆转新闻”依附于真实发生的事件之上,却由于记者对事件的歪曲解读而造成人们对事件认识的偏差。以“北京老外撞人”事件为例,最初的失实报道并不是记者的凭空捏造,而是有真实事件作为基础。问题出在对事实的解读上,由于记者并未亲临现场,仅根据照片呈现的“事实”和发帖者的报料以讹传讹,造成报道与真实情况不符。
2.预设结论导致新闻“逆转”
近年来,“扶老人被讹”的新闻屡见不鲜,可能对记者产生了一种“铺垫作用”:在看到一组老人跪地与年轻人纠缠的照片后,就想当然地认为年轻人是助人,年长者是在讹人。在这则报道中,记者看到照片后就设定了“老外扶人遭讹”的结论,再根据这一结论反推事件的细节过程,这其中存在明显的逻辑错误:不是从事实出发得出结论,而是根据结论想象事实。对记者来讲,只有事实才是最可靠的报道依据,靠思维惯性写出来的新闻会面临很高的“逆转”风险。记者要秉持探索真相的精神,而不是预设结论、带着偏见想象事实,这种做法只能让“逆转新闻”越来越多。
3.新闻职业的“虚幻正义感”
媒体作为公共信息的提供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社会有机论的视角看,新闻记者作为一种职业,与其他职业的有机联系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运行,谈不上“高人一等”,记者不应以职业的相对重要性作为产生道德优越感的资本。社会对新闻记者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就是“报道事实”,只有在报道事实的基础上才能衍生出舆论监督等其他功能。
人们常说记者的职责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笔者认为,这句话是对合格记者的由衷赞颂,却并非对新闻职业内涵的最佳概括。很多人误认为记者天然就是“正义的化身”,这种对新闻记者职业过于崇高的想象造成了很多记者心中“虚幻的正义感”。
受众的“迷信”是造成媒体和记者怀有“虚幻正义感”的外在因素。梁启超认为“舆论是一种天地间最大的社会制裁之力”,③媒体是这种力量的掌控者,这也带来民众对记者和媒体的过高期许,“有事找媒体”即为一大表征。受众对媒体的过度依赖与畸形信任,加剧了记者对于自身正义感的想象。
4.职业道德观念的淡漠
新闻职业道德属于道德范畴,不具有强制性,但这种内部约束往往比外部约束更加有效。然而,从“北京老外撞人”事件中,有些媒体对新闻职业道德的漠视可见一斑。记者在报道中并未交代消息来源,但其中的许多细节描写让人感觉到,事件发生时记者似乎就在现场,譬如:“女子死命抱住男子所骑车不撒手”、“女子多次瘫软抽搐”等语句。如果记者撰写稿件时还存有“职业道德”的观念,何以下笔如此随意?
贻害无穷
1.媒体公信力下降
网络时代,获取信息的方式大大增多,但大众传媒仍然是公众心中最具权威性的信息渠道。信息渠道的增多加剧了媒体间的竞争,但竞争不能不择手段。
马克思曾说:“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④对整个新闻界来讲也是如此,如果说较高的公信力尚能让媒体在激烈的竞争中自保,那么通过扭曲新闻事实以图吸引受众眼球则无异于饮鸩止渴。媒体的公信力下降并非从“逆转新闻”开始,但的确被“逆转新闻”所加剧。
2.社会信息沟通不畅
新闻失实趋向常态,必然造成社会信息沟通不畅,带来潜在的社会秩序紊乱的风险。大众媒体作为公共信息发布机构,其公信力的下降无疑将引起受众对其发布信息可靠性的怀疑,影响受众对客观环境的想象,从而难以做出合理的环境适应性行为。比如,“北京老外撞人”与之前一系列“扶老人被讹”的新闻相联系,很容易给人们造成一种“老人摔倒扶不得”的错觉,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消解了人们助人为乐的意识,在根本上不利于整体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3.威胁新闻自由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认为:“不自律,他律就会以正当的理由出现,结果牺牲的是传媒自由活动的空间。”⑤新闻界内部的自律是获取新闻自由的重要保障,若自律的手段无法有效发挥作用,那就只能依赖他律的方式来进行约束。媒体的“权力”很大,直接影响着受众对事件的认知与理解。但在掌控这种“权力”的同时,媒体又常常忘记与之共生的责任。媒体的新闻自由来源于媒体的责任,如果缺失了对社会的责任,新闻自由就无从谈起。众多的“逆转新闻”显示出的是媒体对新闻自由的滥用,这只能导致针对新闻界的更多外在力量的束缚。
注释:
①②杨保军:《假新闻、失实新闻内涵辨析》[J],《今传媒》,2008年第3期
③方汉奇:《中国新闻传播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④马克思:《摩塞尔记者的辩护》[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
⑤陈力丹:《致命的窃听——〈世界新闻报〉事件对我国传媒的镜鉴》[J],《新闻前哨》,2011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