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工作指南
一、项目实施流程图
二、项目具体操作方法
1.企业申报阶段
企业起草项目指南。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申报条件、建设要求、支持办法、项目申请办法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格式可参考高教司产学合作平台企业申报指南范本,也可参考其他企业申报指南。起草申报指南工作完成后,企业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平台提交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指南对外公示阶段
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指南后,及时与高教司沟通确定项目内容,待高教司审批通过后,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对外发布。此时,企业官网可同步正式对外发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通知,公布项目申报指南。
3.高校申报、企业收集资料阶段
(1)各大高校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平台或企业官网查看到项目申报指南通知后,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及条件自行报名申报,填写申报书并按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提交。
(2)在此阶段,企业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准备接受各大高校的电话及邮件咨询与交流,同步收集高校申报资料。
4.企业内部评审阶段
企业自主组织项目内部评审,大致流程包括:
(1)拟定企业内部评审指导文件(方案),制定项目评审表(包
含各大评分项);
(2)项目文员做好项目评审资料整理并报送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组织公司内部评审会议,通知公司相关负责领导参与评审讨论会议(也可组织专家参与评审),填写项目评审表,最终得出初步立项结论。
5.企业提交立项资料、立项名单公示
(1)企业完成项目内部评审后,发送立项情况报告及立项名单发送高教司。
(2)高教司收到企业立项资料后审批通过并将立项公示。在高教司审批企业立项资料并同意立项公示后,企业可自行同步官网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名单公布。
6.校企专题讨论会阶段
项目立项名单公示5-7个工作日后,企业联系高校组织校企项目专题讨论会议,会议目的包含:
(1)确定校企各方项目负责人,明确双方职责,确立项目工作组。
(2)确定并落实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各个阶段的具体实施计划、实施路径、经费使用规划、时间节点、各方职责等。
(3)校企双方协商拟定最终合作协议。
7.项目实施开展阶段
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项目正式启动。在项目实施阶段中(项目周期一般为1-2年),校企双方根据实施方案,共同推进项目进展,完成项目预期。
8.项目结题验收阶段
由企业组织高校进行项目验收结题。高校负责起草项目中期报告、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结题报告发送企业。企业按照高教司要求,按规定提交项目年度实施报告、验收报告。
三、附件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7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企业申报指南范本—高教司模板
附件4.项目申请书—高教司模板
附件5.合作协议—高教司模板
附件6.项目立项情况报告—高教司模板附件7.项目结题模板—高教司模板
附件8.协同育人申报指南
附件9.协同育人申报项目清单
附件10.协同育人评审指导文件
附件11.协同育人项目评审表
附件12.协同育人合作协议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