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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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疫苗使用管理制度
1.产房疫苗实行专人管理。
2.所有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疫苗领用。产房新生儿接种疫苗由榆阳区CDC统一供给,本院药剂科按照产房申领计划指定专人领取,疫苗领取、运输、存放、使用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做到账目正规齐全,帐物相符。
4.存放规定
4.1产房疫苗入库前,应检查其有效期、包装完整性、药液质量等,确保疫苗安全与有效性。
4.2库存遵循“先近效期、后远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原则。
4.3疫苗冰箱专用,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同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4冷链设备专人管理,每日上、下午观察、记录冰箱温度并记录,每月下旬除霜。
4.5通常情况下,产房疫苗库存以1月量为宜。
5.接种要求
5.1助产士应遵医嘱为新生儿接种疫苗,每次接种前应核对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5.2早产、低体重或有其他合并症的新生儿暂不予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