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8.29•【字号】•【施行日期】2007.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浙江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快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2007〕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是指区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所占比重较大,产业链较健全,近年来发展较快,经济效益较好,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县(市、区)、镇(乡)。
具体分三类:(一)综合强县。
是指县域内农业主导产业集聚度高、产业规模所占比重较大、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县(市、区)。
首批认定20个左右。
(二)单项强县。
是指单个主导产业集聚度较高,在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县(市、区)。
每个产业首批认定10个左右。
(三)强镇(乡)。
是指1个主导产业突出,相对于其他农业产业有绝对优势,在省内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镇(乡)。
首批认定200个左右。
二、认定标准(一)基本要求。
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须符合下列要求。
欠发达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1.参加打分的产业应是省政府确定的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农业主导产业;2.已制定该产业的发展规划;3.每个重点乡镇有1个农业科技示范区(片),每个重点村有1户科技示范户;4.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0%以上;5.”浙江农民信箱“实现村村通。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8.23•【字号】浙农综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农综办〔2013〕5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3年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农办〔2013〕9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全省计划立项建设4个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每个设区市农发办可向省农发办推荐1个项目,省农发办将组织竞争立项,择优选项。
各地在申报指南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申报指南(试行)积极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园项目,对于助推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助推浙江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3〕2号),为更好地择优选项,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任务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目标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开发理念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转变、开发布局向突出优势特色农业转变,同步推进农业合作化经营、同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一中心,按照扶优、扶特、扶大、扶强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扶持创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高的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运作规范、组织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考评的通知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强龙兴农示范工程的意见》(浙农计发[2007]2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决定对2005-2006年实施的29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开展考核评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对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组织做好本县(市、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后,务必于12月5日前报厅产业信息处。
二、省厅将于12月10日起对自评基本分达85分及以上或总分95分及以上的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进行复评。
对省级考核评价达到标准的,将授予“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称号;对未能达到标准的,所在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向省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人:袁益钧;联系电话:*************。
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2.自评报告的相关附件目录3.2007年度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名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1: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单位名称(盖章)自评得分:项目指标及赋分序数标准满分自评分得分备注一、园区规划(15分)1选址合理。
园区交通方便,土地平整,连片集中无纠纷。
选址科学,生态环境好。
32总体规划。
有总体规划,功能定位准确,区块布局科学,投资估算合理,资金筹措方式可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供销经联字[2010]3号【发布部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0.05.27【实施日期】2010.05.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经联字[201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除外)供销合作社,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规范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0]4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的扶持范围和重点、扶持对象、立项条件、扶持政策、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等,鼓励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更好地实现公开、公正、公平、科学选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联合组织编写了《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有关单位据此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及财政部门(农发办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办),请根据供销总社随后下达的分省分类项目申报通知中有关分省预算指标、申报数量和申报时间等要求,将项目申报联合行文及项目相关资料上报至供销总社及国家农发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立足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浙江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强省和农业大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本区域布局规划。
一、规划背景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地形多样,土壤肥沃,具备发展多种特色优势农产品的自然条件。
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品质、安全和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加,为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浙江省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够合理,产业集中度不高,品牌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竞争力有待提升等。
因此,科学规划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对于推动浙江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选择(一)茶叶浙江是我国的茶叶主产区之一,茶叶品种丰富,品质优良,如西湖龙井、安吉白茶、开化龙顶等。
茶叶产业在浙江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浙江省的传统优势产业。
(二)水果浙江省水果种类繁多,其中柑橘、杨梅、葡萄、草莓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水果产业已成为浙江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三)蔬菜浙江省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特色蔬菜产区,如慈溪的西兰花、嘉善的番茄、临海的西兰花等。
蔬菜产业在保障市场供应、丰富居民菜篮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中药材浙江省中药材资源丰富,如铁皮石斛、浙贝母、杭白菊等。
中药材产业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和发展潜力,是浙江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
(五)水产浙江省是我国的水产大省,拥有丰富的海洋和淡水渔业资源,如舟山的带鱼、黄鱼、梭子蟹,湖州的淡水鱼等。
水产产业在浙江省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区域布局规划(一)浙北平原区1、重点发展蔬菜、水果、花卉等产业。
利用平原地区土地肥沃、交通便利的优势,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6.03.21•【字号】浙财农发字[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农发字〔2006〕6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省监狱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的规定,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应创新机制,强化管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投资政策。
第六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浙江省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省指导建立一批不同模式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现就实施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绿色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充分运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立足我省的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的先发优势,因地制宜、突出产业特色、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更加安全优质,走出一条新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路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园区的选址、定位应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特色产业。
园区规划应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新农村发展规划等相协调。
二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同时,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主导产业向纵深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多元化投入原则。
因地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运作方式、产权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业主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是坚持突出创新,效率优先原则。
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科技与管理创新力度,把创新的理念贯穿于园区的建设发展。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3.11.07•【字号】湖农发〔2023〕102号•【施行日期】2023.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社发局):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储备项目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项目类别主要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包括渔业产业、蔬菜产业、水果产业、蚕桑产业)、农产品加工和产地仓储保鲜设备购置项目、现代种业项目、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四类项目。
二、补助标准和建设内容1.特色优势产业--渔业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200万元;重点支持渔业连片养殖100亩以上,或设施化养殖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完善道路、水渠、电力、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支持应用智慧渔业、设施渔业等先进技术和模式,新建类项目鱼塘改造、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等。
2.特色优势产业--蔬菜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蔬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系统,水肥一体化设施,环境控制系统,数字化农业系统,集约化育苗设施,智能化植保系统等。
3.特色优势产业--水果产业项目。
补助标准为按实际投资额的50%补助,最高100万元;重点支持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标准大棚50亩以上)的水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喷滴灌设施,果园专用施肥、打药、开沟、湿度温控、弥雾装置、修剪、枝干粉碎等机械设备,监控、防虫等数字化设备。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正文】一、规划背景与目的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浙江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为提高农产品的特色和质量,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应运而生。
本规划旨在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发挥各地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形成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格局。
二、规划的范围和内容本规划的范围涵盖整个浙江省的各地市县,重点关注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市场潜力大的区域。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特色农产品的定位与发展策略根据各地的自然条件、气候特点和土壤状况,确定主打的特色农产品,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例如,在绍兴地区,以龙井茶和海鲜为主打农产品,在丽水地区,以有机蔬菜和苹果为主打农产品。
2.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与优化根据各地的农业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合理划分农业生产基地,规划基地的用地、种植和养殖品种等。
同时,注重基地的产业结构优化,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户采取合作社、经纪人等形式开展农产品生产。
3.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
鼓励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同时,推动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监测和抽检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5.人才培养与技术支持加强对农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特色农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创新。
三、实施措施与时间安排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各地区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的支持力度。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3.项目建设:推动各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和加工企业的建设。
4.人才培养:加强农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
东阳市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方案
东阳市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方案我市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于2011年3月底经营到期。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在总结前两年运行情况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经市农业局党委研究,提出以下方案:一、建设目的:主要通过展示展销东阳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农产品,“绿色、高效、现代”的新型农产品。
宣传推介我市优质农产品,引导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通过展示展销中心在农产品生产企业与消费者间架起一座桥梁,为企业宣传推介优质安全农产品搭建一个展销平台,进一步扩大我市农产品的社会影响,提高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经营场地和营运时间:在财政、国资部门的支持下,展示展销中心场地由原来通江路6号底层3间街面房约100平方米,增加到5间街面房约150平方米。
营运时间由原来两年延长至三年(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底止)。
三、经营范围:1、符合农产品质量标准、包装规范的东阳本地农产品品种要达到总量的70%以上。
2、考虑经营主体效益,可以适当经销外地农产品,品种总量控制在30%以内,集中区域布置,具体外地农产品进场须经市农业局书面同意。
3、不得经营农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
农产品进场价格由经营主体和生产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协商确定。
同一农产品销售价格在东阳范围内原则上保持一致,以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四、政府支持环节:1、房屋租金相对优惠,在装潢费上给予适当补助。
展示室占房屋1间,内容和装潢由农业局统一设计规划,相应费用由农业局负责。
营销部分装潢、柜台添置等由农业局给予一次性20%的补助,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协助经营主体组织东阳名特优农产品进入展示展销中心。
为确保东阳本地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优势农产品进场,对拒绝进场的单位在有关农业扶持政策上不予倾斜。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一、引言1.1背景介绍1.2目的和意义1.3研究主题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指南旨在规范和指导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促进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提高浙江省地方标准的水平和质量。
二、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原则2.1依法合规原则2.1.1遵循相关法律法规2.1.2立项程序合规2.2市场需求原则2.2.1重视市场需求2.2.2充分调研市场情况2.3技术先进原则2.3.1采用先进技术和标准2.3.2推动技术创新2.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原则2.4.1服务经济发展2.4.2服务社会需求三、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程序3.1立项申请3.1.1立项申请材料3.1.2提交审批程序3.2立项评审3.2.1专家评审3.2.2评审结果公示3.3立项批准3.3.2批准文件颁发四、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管理4.1立项管理机构4.1.1设置相关机构和人员4.1.2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4.2立项管理制度4.2.1立项管理规定4.2.2文件管理和信息公开4.3立项进展监督4.3.1定期汇报和评估4.3.2立项进展跟踪和监督五、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质量保障5.1立项依据和技术支撑5.1.2技术支撑和保障5.2立项管理流程5.2.1流程规范5.2.2问题解决和整改5.3立项结果评价5.3.1评价标准和指标5.3.2立项成果公示和验收六、结论与展望6.1总结回顾6.1.1回顾工作成果6.1.2总结经验和教训6.2展望未来6.2.1未来工作规划6.2.2发展方向和目标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对地方标准的需求与日俱增。
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指南将为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工作,提高地方标准化水平和质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立健全的浙江省地方标准的立项指南,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度,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背景和目标1.1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居民对各类农产品的需求,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能够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效益,方便居民购买到新鲜、优质的农产品。
1.2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建设一个现代化、规模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丰富的农产品种类,并能够提供配套服务,如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等,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二、项目内容2.1建设规模2.2设施设备本项目的设施包括市场大楼、商户摊位、冷库、配电设备等。
市场大楼应具备现代化的设计和建筑技术,商户摊位应设计为方便农产品陈列和交易的形式,冷库应能够保持农产品的新鲜度。
2.3配套服务本项目还计划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如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等,以方便农产品的流通和销售。
并且还计划引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在线交易服务,方便农产品的购买者和销售者进行交易。
三、项目实施计划3.1前期准备在项目实施之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市场的需求和潜在客户群体。
同时还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确定项目的实施方案。
3.2设计和施工在完成前期准备之后,应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市场大楼、商户摊位、冷库等设施。
根据设计方案,招标选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3.3配套和启动在建设完成后,还需要进行市场配套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还需要进行市场运营策划,招募商户和推广市场。
3.4运营和管理在市场正式启动后,应建立健全的运营和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市场规章制度、推广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等。
四、项目投资和资金筹措4.1项目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为xxx万元,其中包括设备投资、建筑投资、运营资金等。
4.2资金筹措项目资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措,包括政府投资、银行贷款、社会资本投资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引入合作伙伴,共同投资项目。
五、项目效益和风险评估5.1项目效益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效益,提供便利的农产品交易环境,满足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2.31•【字号】浙政办发〔2022〕81号•【施行日期】202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8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科技惠农富民,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和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构建技术、平台、人才、产业和体制优势,使创新成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鲜明标志,为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10个以上,形成农业科技重大成果100项以上,在农机装备、现代食品加工等领域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全省主要农作物及畜禽良种覆盖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8%和91%,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5万元/人,农业(除海洋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1万元/亩以上。
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具有显著优势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到2035年,初步建成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质量等领域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领先、有浙江辨识度的农业原始创新策源地、高端平台聚合地和数字农业融合发展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一)重塑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4年浙江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As of 2024, the Zhejiang province has implemented a new local standard project proposal guideline, which aims to standardize the process of setting up local standards for various industries. The guideline is crucial in ensuring that the standards set ar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s and are relevant to the specific needs of the region.截至2024年,浙江省实施了新的地方标准项目立项指南,旨在规范各行业制定地方标准的流程。
这一指南对于确保制定的标准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并符合本地区的具体需求至关重要。
One of the key aspects of the guideline is the emphasis on stakeholder engagement throughout the standard setting process. This involves involving various relevant parties such as industry experts, government representatives, and consumer advocates to ensure that the standards are comprehensive and inclusive.指南的关键之一是在整个标准制定过程中强调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这涉及到邀请各方、行业专家、政府代表和消费者倡导者,以确保标准是全面和包容的。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0.09.21
•【字号】浙农产发[2010]5号
•【施行日期】2010.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公布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名单的通知
(浙农产发〔2010〕5号)
各市、县(市、区)园区办、农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和省农业园区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园办〔2010〕1号)精神,在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设区市园区办和人民政府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了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创建点62个、特色农业精品园创建点118个。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根据设施装备优良、技术模式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到位、示范效应明显的要求,加强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与特色农业精品园建设方案,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为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国农办〔2015〕68号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农办〔2015〕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现将《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查看、下载),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5年9 月28日附件: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农办〔2015〕52号)要求,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
通过推动产业化经营与土地治理两类项目有机结合,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衔接,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中支持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扶持范围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上需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每个县级单位不超过 2 个,其中,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县(市、区、师、分局)不超过3 个。
东阳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方案
东阳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方案东阳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方案一、项目背景1\1 项目概述东阳市是一个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拥有大量的名特优农产品。
然而,由于缺乏一个专门的展示展销中心,这些农产品无法得到有效的推广和销售。
因此,建设一个东阳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1\2 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打造一个集农产品展示、展销、交流和合作交易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提升东阳市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项目规划2\1 地点选择展示展销中心将选址于东阳市中心地带,交通便利,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
2\2 设施布局展示展销中心将设立展厅、销售区、会议室、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其中,展厅将展示各类名特优农产品,销售区将设立专柜销售。
2\3 设备配置根据展示展销中心的功能需求,配备相应的展示设备、销售系统、会议设备等。
三、项目内容3\1 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厅将分为不同的展示区域,展示东阳市各类名特优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禽产品等。
3\2 农产品展销销售区将设立专柜,展示和销售名特优农产品。
提供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便于消费者购买。
3\3 交流合作会议室将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定期举办农产品推介会、产销对接会等活动,促进农产品企业和买家之间的合作。
四、项目实施计划4\1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选址、建设方案设计、设备采购等工作,预计耗时3个月。
4\2 中期建设阶段包括施工、设备安装、布局装修等工作,预计耗时6个月。
4\3 后期运营阶段包括展示展销、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预计持续经营。
五、项目风险与对策5\1 市场竞争风险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展示展销中心将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来增加竞争力。
5\2 设备运维风险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展示展销中心将制定严格的设备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
六、项目预算根据规划和实施计划,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500万元。
附件:1\地质选址评估报告2\设施布局图纸3\设备采购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规定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和监管措施。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4.03•【字号】浙农计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计发〔2007〕10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不发),厅各单位: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是农业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为切实做好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项目前期准备,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意见,请及时函告。
附件: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附件:浙江省农业厅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储备库是农业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项目储备库建设坚持高标准、规范化,遵循“规划引导、突出重点、结构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实行分级储备、动态管理。
第三条纳入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范围:要求厅立项安排、由厅归口管理的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由厅负责组织申报和审核、争取中央立项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等项目。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立项指南
浙农计发…2012‟32号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更好地支持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将201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要求,通过强化资金统筹和项目带动,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产品标准化、经济生态化,有效保障我省农业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浙江省农业厅 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二、项目实施区域和资金扶持环节,要以“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现代种业发展等规划实施为依据,与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和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引导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投入和统筹用于“两区一中心”等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要突出支持重点,按照省政府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及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统筹资金加大“两区一中心”建设扶持的意见要求,结合政策、产业、体系扶持资金的分类,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优先扶持列入“两区一中心”建设规划和省重点工程的项目,以及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及区域。
产业类资金存量继续统筹70%以上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量全额用于“两区”建设,项目建设优先落实在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创建点内,建设地点相对集中连片,加快产业拓展、集聚、提升,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三品一标”建设;体系类资金向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倾斜,着力完善设施配套和改善服务条件,积极推行“3+X”服务模式,并重点配套服务“两区”农业生产。
同时,项目实施要有利于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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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项指南一、建设原则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是一项起点高、涉及面广、示范作用大、带动性强的重点农业工程,各地要切实把握以下建设原则:一是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产品发展重点,从各地区域优势和资源特点出发,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的要求,以产品生产区域为单位投资建设;二是基地建设要面向特色优势农产品整个产业的发展,构建优势产业群体,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名牌产品,推进产业升级,各地要积极鼓励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建设主体承担基地项目建设任务,坚持产业化开发,实现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三是要重视现有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示范,着力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四是要注重机制的创新,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扩大基地建设规模,提高基地建设标准,着力把核心基地和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园区;五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行绿色技术,发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推进生态省建设,实现农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同步提高。
二、建设重点和主要建设内容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省将重点扶持蔬菜瓜类、茶叶、柑桔和特色小水果、蚕茧、花卉苗木、双低油菜、食用菌、中药材、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生产基地、畜牧示范小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基地建设内容重点是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商品化生产,加强生产性基础设施(不含加工设施)的配套完善,改善生产环境,推广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化产品品质,按照标准化技术规程进行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扩大产品出口。
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种植业生产基地1.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对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治理,推进基地“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建设,完善配套产品质量控制、产销信息服务等产后服务功能设施。
2.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农产品开发。
实施农业标准化,按标准化技术规程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产品分级包装、保鲜、贮存、加工和注册商标等措施,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品牌农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3.产品优质化建设和高效成套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要通过品种改良和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
重点是加强成片基地品种和技术的优化改造,大面积推广优良品种,应用无公害生产技术、高山和海岛“微蓄微灌”高效节水技术、设施农业栽培技术等高效种植技术以及规模化、商品化的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基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畜牧示范小区1.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浙江省畜牧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示范小区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畜牧字[2004]28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畜禽栏舍、放养场地,或对现有规模养殖场的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改造、扩建,重点突出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吸引规模农户进小区(基地)集中饲养,建成现代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畜牧示范小区。
2.标准化饲养和高效无污染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
重点是推广应用良种和先进饲养管理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处理技术、疫病防治技术等,配套完善畜产品安全检测设施和设备,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三)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支持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突出优势产品、重点区域,采用企业连结基地带动农户的形式,把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作为建设的重点,使其成为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窗口,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先进科技的场所,为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原料的产地。
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茶叶、花卉苗木等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名优出口农产品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主要建设内容。
三、项目申报和投资方式(一)项目申报1.申报条件。
各地要根据《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选择体现当地优势,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主导产业,突出一个主导产品,以当地相关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或农业局相关事业单位为建设主体,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申报1--2个项目(申报2个项目的必须是不同类型的项目,如1个种植业基地和1个畜牧小区或出口基地),2003年下达且尚未完成(未通过县级验收)的项目2004年不得申报续建。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种植业生产基地(A)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现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原则上核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并具备相应的设施条件(如已完成标准农田建设,路渠配套等)和一定的种植基础;(B)产品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基地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带的形成,并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C)当地政府重视,积极性较高,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建设资金落实。
(2)畜牧示范小区(A)符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发展潜力较大,小区建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B)项目选址、养殖规模符合小区《建设标准》。
(3)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A)当地重视出口农业的发展,优高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有工作计划和支持鼓励政策;(B)所选品种具有当地区域特色,竞争力强,出口优势或潜力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需要重点培育的产业;(C)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出口规模,农产品国际贸易有一定的基础;(D)现有出口农畜产品已有一定规模,要求花卉苗木年出口产值在100万元以上;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等基地产品供加工出口的占60%以上;畜禽养殖达到中等出口养殖场水平,生猪年出口5000头以上、禽类年出口5万只以上、蜂和兔产品出口额在50万美元以上。
2.申报方法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并就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评估论证,重点要突出对产品销售体系(渠道)和其市场前景的分析论证。
申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评估论证意见)由各县(市、区)农财两局联合行文,于2004年6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一式5份,抄报省财政厅1份。
(二)投资要求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工商业主和农民投入为主。
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控制在100万元(畜牧小区60万元)以内,省补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核心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品牌农产品开发、畜牧示范小区的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其它各类资金来源必须逐一明确。
各地要加大对核心基地、小区建设的投入,按照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争取在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省批准下达的建设计划和投资规模组织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计划等,于省计划下达后1个月内报省农业厅相关业务处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省对各地的项目建设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将定期进行检查、审计,确保项目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项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基地建设规定的内容,不得挪作他用。
省补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1999]5号)的要求,建立专账,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加快我省种子种苗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育繁推一体的新型种业体系,做大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推动和引导我省农业加速向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粮食生产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根据浙委[2004]1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浙江省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规划》,特编制《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下称项目指南)。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做好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建设重点实施省级种子种苗工程,旨在组织和引导全省农作物(畜禽)种业企(事)业的优势力量,加强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部门和种业企业的合作,加大优良农畜产品品种的选育与引进,以提高种子种苗质量和集约化供种为目标,健全良种引进、培育和推广体系,加快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业开发,大力培育种业龙头骨干企业,促进种子种苗产业的现代化,提高我省优势农畜产品的良种率。
2004年省级种子种苗工程重点是加强以下项目建设:一是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
主要是围绕我省优势农作物品种,重点在优势产区建设提升一批具有一定基础的区域性粮油和瓜果菜桑茶、中药材、花卉等园艺作物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提高优势作物集约化供种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建设。
按照区域布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开展以粮油、名特产品为主的农作物品种区试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新品种的开发繁育能力。
三是具有种业特色、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且发展后劲足的优势种业企业生产性良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是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以种猪、种羊、种禽等为重点的种畜禽场、品种资源场和优势品种种畜禽项目建设。
二、选项原则在项目选择与安排上,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符合全省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育繁推销一体化发展方向,优先考虑已纳入国家或省各类项目建设计划、准备启动建设的项目;二是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主要选择对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品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重大影响的区域性、骨干性良种项目;三是向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倾斜,项目建设能带动本地区种子种苗、畜禽良种产业的发展,对浙江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新型种业体系建设具有推动作用;四是选择技术力量较强、配套条件较好、具备一定基础(具有项目使用的自有土地以及明显的品种优势)的项目进行完善和改扩建。
三、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1.区域性优势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优势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建立引繁种(果茶等良种繁育基地为母本园、采穗圃、苗圃)、组培快繁设施以及检验仪器设备、农机具购置等生产性建设。
2.农作物品种区试站项目主要是试验场田间设施、考种室、挂藏室、储藏室以及考种仪器设备配套等建设。
3.畜禽良种工程。
种畜禽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标准化种畜禽舍,适量引进优良种畜禽,购置仪器设备等生产性设施建设。
地方良种及品种资源场以开发促保护,重点支持开发势头良好及列入资源保护的畜禽品种,优先考虑对已有的种畜禽场畜舍改扩建、仪器设备购置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