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实务笔记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刑事辩护实务是指律师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进行辩护的实际操作过程。
以下将介绍几个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并用易于理解的术语解释它们。
1. 刑事案件分析能力刑事案件分析能力是指律师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
律师需要仔细研读案件材料,了解案情,理解控辩双方的主要论点,并结合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分析,以制定出合适的辩护策略。
2. 证据收集与调查能力证据收集与调查能力是指律师能够有效搜集和调查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律师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如调查取证、询问、勘验等方法,获取有利于被告的证据。
同时,律师还需要分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将其整理成为有力的辩护材料。
3. 辩论和辩护技巧辩论和辩护技巧是指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运用的技巧和策略。
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观点,并能够灵活运用辩护技巧,如反驳、质询、辩证等,以达到最佳的辩护效果。
4. 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理论水平是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必备的基本能力。
律师需要熟悉刑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判例,清楚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庭规则,以便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进行辩护。
执业风险防范执业风险防范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的能力。
以下将介绍几个执业风险防范的方法和技巧。
1. 合规管理律师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自己的执业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尽量避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律师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规审查、风险评估、合规培训等,以确保自己的执业活动合法合规。
2. 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执业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行应对。
律师可以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关注行业动态和案例研究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
3. 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是保证执业风险防范的重要因素。
律师应始终以客户利益为重,坚守职业操守,遵守保密义务,严守诚信原则,确保自己的执业行为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并承担起应有的职业责任。
《刑事辩护实务》课件
目 录
• 刑事辩护概述 • 刑事辩护实务流程 • 常见刑事辩护策略 • 刑事辩护技巧与注意事项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刑事辩护概述
刑事辩护的定义
总结词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告方的指控,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和辩 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活动。
准备辩护提纲,撰写辩护词。 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
整理证据材料,准备质证意见。
出庭辩护
在庭前会议上与法官沟通辩护观 点。
在庭审过程中进行举证、质证和 辩论。
针对公诉方的指控提出反驳,维 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后续工作
庭审结束后,律师撰写辩护总 结。
根据判决结果,与当事人商讨 上诉或申诉事宜。
详细描述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的反驳和辩解活动。辩护人代表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针对控告方的指控,提出证据和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的重要性
要点一
总结词
刑事辩护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等 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沟通
明确表达辩护观点,注意 倾听公诉人、法官的意见 ,寻找共同点,争取达成 共识。
灵活应变
根据公诉人、法官的反应 ,灵活调整辩护策略,提 高辩护效果。
防止辩护失误的注意事项
熟悉法律法规
确保熟悉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避免因法律适用不当而导致辩
护失误。
全面了解案情
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 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或误解案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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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分析
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分析刑事辩护实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代表被告人进行法律辩护的实践活动。
通过分析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可以深入探讨辩护策略、法律逻辑和案件审理过程,提高律师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素养。
本文以一起实际案例为基础,进行案件分析和辩护策略的探讨。
案例背景:甲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抓获。
甲某的辩护律师乙律师在审理过程中采用了一系列辩护策略,最终使甲某免于刑事责任。
下面将从案件分析和辩护策略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案件分析:甲某被指控盗窃,其辩护律师乙律师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
在此案中,乙律师发现关键证据是监控视频,在视频中只能看到甲某进入了被害人家中,但无法确定其有盗窃行为。
此外,乙律师还发现被害人的贵重物品并未找回,也无证据证明甲某将其隐藏。
辩护策略:1. 质疑证据的合法性:乙律师对监控视频的合法性进行质疑,要求提供证据保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视频篡改等可能。
如果证据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将有利于削弱检方的指控。
2. 辩称甲某的合法性:乙律师通过调查证明甲某与被害人家庭存在业务往来,提供相关收据证明甲某的合法目的。
通过证明甲某进入被害人家中是出于正当原因,可以动摇检方的指控。
3. 质疑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乙律师在法庭上激烈质问检方的关键证人,引导其自相矛盾,疑惑其证言的真实性。
通过剖析证人证言,逐渐打破检方对甲某的指控。
4. 以证言反证:律师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证人见到甲某在盗窃发生时并未在现场,通过以证明事实与证人证言的不符,质疑证人可信度,以此进一步辩护甲某。
以上是本案中律师乙的辩护策略,通过仔细分析案件背景、辩护策略的运用,乙律师成功为甲某辩护,使其免于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实务的核心在于对案件的准确分析和巧妙运用各类辩护策略。
在本案中,律师乙准确把握证据链和各类法律规定,通过质疑证据的合法性、证人证言真实性的利用,成功为甲某辩护争取了良好的结果。
结语:刑事辩护实务案例分析是加强律师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刑事诉讼法实务重要环节与关键技巧解析
刑事诉讼法实务重要环节与关键技巧解析导言刑事诉讼法实务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法官等执法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审理和判决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重要的环节和关键的技巧需要我们特别关注和掌握。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实务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技巧进行解析,从而提高执行刑事诉讼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重要环节一: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法实务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这个阶段,警方的侦查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很多人对于侦查阶段的重要性往往忽视或者不够重视。
事实上,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中,律师应该积极参与,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具体来说,律师应当在侦查阶段尽快与被告人取得联系,并了解案件的情况、查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等问题,确保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重要环节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法实务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在这个阶段,法官要负责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判决。
在审判阶段,律师起到了扮演捍卫被告权益的重要角色。
律师应当充分了解被告人和涉案人员的状况,掌握证据的确凿性和有效性,在庭审过程中巧妙地运用法律条文和规则进行辩护。
同时,律师还要注重和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沟通与配合,维护诉讼公正和案件的正常进行。
关键技巧一:调查取证技巧在刑事诉讼法实务中,调查取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律师和执法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调查取证技巧。
首先,律师要了解证据的形式和种类,并在调查过程中妥善保护现场,规避可能的证据被破坏的风险。
其次,律师要善于收集和分析证据,判断证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确保在庭审过程中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
最后,律师要善于采用合法的手段获取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关键技巧二:辩护技巧辩护技巧在刑事诉讼法实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律师需要根据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细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首先,律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条文和规则为被告人辩护,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法律依据。
其次,律师要善于运用辩证法和辩论技巧,在庭审过程中与检察官展开对话和辩论,发掘案件的疑点和漏洞,为被告人争取辩护的空间。
刑事律师办案常用笔记模板
中心主题:刑事律师办案常用笔记模板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律师的角色至关重要。
刑事律师不仅要充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还要形成系统的辩护策略。
为帮助刑事律师更高效地工作,以下是一个实用的办案笔记模板,可供参考和使用。
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庭: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办法官: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信息:o被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o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o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o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案情概述•案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经过:o简要描述案件的经过,主要事件:三、法律适用•适用法律条款:•相关司法解释:四、证据清单•证据种类:o物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书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证人证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鉴定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其他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辩护思路•主要辩点:•辩护策略:六、后续工作计划•需要收集的证据:•需要联系的人员:•下次会议安排:o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o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案件总结及反思•案件总结:•反思:o当前阶段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之处?需改进的地方:通过以上模板,刑事律师可以将案件的各个环节清晰、系统地记录下来,以便于后续的工作和沟通。
律师实务法期末复习重点
律师实务单选20×1 名词解释4×5 简答题3×10 实务操作3×10一、小小知识点1、律师协会的职责2、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外部管理的主体P13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3、律师职业的权利义务(刑诉)什么情形无需履行保密义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正在实行紧迫…律师知道,但无需履行保密义务。
4、律师代理的回避同一律所管理的同一律师能否作为同一案件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实习律师不能作为辩护人出庭5、律师会见需要什么资料三种6、签订刑事辩护合同是否必须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或意见7、签刑事辩护合同时,律师应不应当对案件的定罪量刑做预估8、(刑诉)刑事案件上诉主体包括哪些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律师享有独立上诉权近亲属和辩护人上诉需经得被告人同意9、申请执业律师的条件10、合伙制律所里合伙人相关责任承担的问题11、不属于律师咨询的要求唯利是图二、名词解释(6选4)1、律师资格2、律师事务所3、法律援助4、破产管理人5、质证6、律师见证三、简答题(6选3)1、律师执业的具体权利2、律师执业的具体义务3、律师咨询的要求4、开展辩论的具体要求3.3 13.35、律师参与谈判的注意事项6、律师参与见证的注意事项四、实务操作(4选3)1、律师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的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可以提供的法律帮助是3、律师不能以介绍费的方式或者分发案件代理费的方式承揽案件4、作案时能否为了案件以其他方式诋毁律师。
刑辩三人谈:刑辩业务核心技能_笔记
《刑辩三人谈:刑辩业务核心技能》阅读笔记目录一、书籍概述 (2)1. 书籍背景及作者简介 (2)2. 书籍内容概览 (3)二、刑辩业务核心技能解析 (4)1. 案件分析与策略制定 (6)1.1 案件事实梳理 (7)1.2 证据收集与评估 (8)1.3 策略制定及应对方案 (10)2. 辩护技巧与口才表达 (12)2.1 辩护思路的清晰表达 (13)2.2 法律条文的精准引用 (15)2.3 庭审中的应变能力 (15)3. 客户关系建立与维护 (16)3.1 客户沟通与信任建立 (18)3.2 风险评估及告知义务 (18)3.3 客户关系维护与转介绍 (19)三、案例分析与实践应用 (21)1. 典型案例解析 (22)1.1 案例分析的目的和意义 (24)1.2 典型案例介绍及解析 (25)1.3 从案例中学习刑辩技能 (26)2. 实践应用指导 (27)2.1 庭审实战模拟 (29)2.2 辩护文书撰写 (31)2.3 经验总结和反思 (32)四、行业趋势与展望 (34)1. 刑事辩护行业的发展现状 (35)1.1 市场规模和增长趋势 (36)1.2 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 (37)1.3 发展趋势预测 (38)2. 刑辩律师的角色定位与能力提升 (39)一、书籍概述《刑辩三人谈:刑辩业务核心技能》是一本关于刑事辩护业务的专业书籍,旨在为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提供一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刑辩业务核心技能培训体系。
本书通过对刑事辩护业务的深入剖析,结合丰富的案例分析,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刑事辩护方法和技巧。
全书共分为六个章节,涵盖了刑事辩护的基本理论、证据收集与分析、案件调查与辩论、诉讼策略与技巧、法律适用与裁判文书撰写以及刑事辩护团队建设等方面。
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全面掌握刑事辩护业务的核心技能,提高自己的辩护水平,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1. 书籍背景及作者简介《刑辩三人谈:刑辩业务核心技能》是一本关于刑事辩护业务的深度探讨与专业指导的著作。
刑事辩护实训心得
刑事辩护实训心得引言概述:刑事辩护实训是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法律实践的重要环节,通过参与实际案件的辩护工作,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的应用和实践,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刑事辩护实训中所获得的心得体会。
正文内容:1. 实践案例选择1.1 选择典型案例:在刑事辩护实训中,我学会了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实践。
这些案例通常具有一定的社会关注度和争议性,能够更好地展示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技巧。
1.2 案例分析与研究:在选择案例后,我会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和研究。
这包括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研究以及前人类似案例的参考,以便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提供充分的准备和依据。
2. 辩护策略与技巧2.1 制定辩护策略: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制定切实可行的辩护策略。
这需要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条文,以及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辩护方向和主要观点。
2.2 辩护技巧的运用:在辩护实践中,我学会了灵活运用各种辩护技巧,如证人质询、辩护陈述和法庭辩论等。
这些技巧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观点、驳斥对方的指控,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 法庭实践与表达能力3.1 法庭礼仪与规范:在刑事辩护实践中,我学会了遵守法庭礼仪和规范。
这包括穿着得体、言行举止得体、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等。
遵守这些规范能够增强我们在法庭上的形象和信誉。
3.2 口头表达能力的提升:通过参与实际辩护工作,我逐渐提升了口头表达能力。
在法庭上,我们需要清晰、准确地陈述观点,用有力的语言说服法官和陪审团。
这需要我们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扎实的语言表达能力。
4. 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4.1 法律伦理的遵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我们要时刻遵守法律伦理,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底线。
我们要坚守职业操守,严守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
4.2 保护被告人权益:作为辩护律师,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全力以赴为被告人提供最优质的辩护服务,确保其获得公正的审判和合理的判决。
律师实务之刑事案件法庭论辩技巧(1)
3、关于庭前会议。《刑诉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前, 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 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此阶段被有的检法作为套取辩 方证据及观点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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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重点不突出,胡子眉毛一把抓,效果会 较差。对有两个律师的可协商分一下主次,或分工 一下辩论的问题,比如有实体辩、程序辩之分,总 之,第一位发言的辩论内容,第二位发言时不要重 复,但两位律师之间要注意互补,而不要为了表现 自己在发言时互争互抢。
7、对证据不足的辩护。
在质证阶段已简要提出质证意见,在辩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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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请取保候审难。
辩护律师提出申请后,由于法律上没 有设定答复的限制或救济条款,所以,办 案机关一般不予理睬,至多口头答复“案 情需要不予取保候审”。
• (3)调查取证难。
法律本身的设定就限制律师,律师调 查取证需征得证人同意,证人对司法机关 作证是法定义务,对律师调查则变成了权 利——可以拒绝;律师对被害方证人调查 则需要办案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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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选择合适的辩论方式。
律师辩论的方式,往往采取“演绎式”或“归 纳式”,一般案件采用演绎式为宜,先明确提出 自己的观点(无罪或罪轻),然后从几个方面分 述理由,这样的方式简单明了,观点易被法官了 解和接受;对一些复杂案件(例如多罪名、多罪 犯、多起犯罪以及部分无罪部分罪轻辩护的), 采取归纳法则比较适宜,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个提 炼出来,层层剖析,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显得 很有条理,很有说服力。
刑事辩护全流程实务指引与文书模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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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巧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巧1. 要深入了解案件啊!就像医生了解病人一样,咱得清楚每一个细节。
比如说,有个当事人被指控盗窃,你就得细细询问他案发前后的行踪啊、接触的人啊。
这细致程度,就像在拼凑一幅复杂的拼图一样,一点都不能马虎呀!2. 证据可得好好搜集整理呀!这可不是随便弄弄就行的。
好比盖房子,证据就是那一块块砖,没有坚实的砖怎么能盖出牢固的房子呢?举个例子,有个涉毒案件,那毛发检测、交易记录等都得仔细找全,一个都不能少啊!3. 和当事人沟通要真诚呀!让他真的信任你。
就像朋友之间聊天一样,得让他愿意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
比如,当事人心怀顾虑不愿多说,你就得耐心引导,告诉他你是站在他这边的,会全力帮他,这样他不就慢慢敞开心扉了嘛!4. 辩护策略得灵活多变啊!不能一条道走到黑呀。
这就如同下棋,得根据对手的走法随时调整策略。
好比一个诈骗案,公诉方拿出新证据,你就得迅速改变应对方式,不能还死磕原来的办法呀!5. 在法庭上要勇敢表达自己的观点呀!别怕和公诉人辩论,这可是关键时候。
想象一下在战场上,你就是那个勇敢的战士,为了当事人的权益而战。
就像有一次我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证据中的漏洞,那感觉真是太棒了!6. 团队协作超重要呀!别一个人单打独斗。
就好像打篮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作用。
和同事们一起讨论案件,互相启发,说不定就能找到新的突破点呢,这效果可远比自己埋头苦干强多了呀!7.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是必须的呀!法律可是不断变化的。
这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看看那些新的法律法规、判例,给自己充充电,这样才能在辩护中更有底气呀!总之,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巧就是要细心、灵活、勇敢、团结并且不断进步!。
刑事诉讼法司考笔记
刑事诉讼法司考笔记篇一:20xx年司法考试400+高分笔记-刑事诉讼法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笔记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法律;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刑事诉讼与刑法的关系:刑法是实体法,刑诉是程序法;刑诉法保障刑法实施;刑诉法有自己独立的价值。
刑事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的适用刑法,以打击犯罪,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赋予。
保障人权包括: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得到公正的处罚;诉讼权利得到有效行使保障。
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者的矛盾应当动态平衡。
2、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即事实、结果公正,要求 A.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B.正确适用刑法,确认是否有罪与罪名;C.按罪行相适应原则适度刑罚;D.错误处理案件应当予以纠正补偿。
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要求 A.严格遵守诉讼法规定;B.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C.严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D.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E.保障诉讼公开透明;F.限期办案结案。
3、诉讼效率:诉讼效率与诉讼公正的冲突,在保证诉讼公正前提下,可以诉讼分流、限期审结等措施。
刑事诉讼的主体:国家专门机关: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和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
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直接影响诉讼进程,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
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
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重点]刑事诉讼法学习笔记
刑事诉讼法学习笔记1、刑事诉讼的价值就是自由、安全、秩序。
2、对刑事案件的侦察、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法院只有建议补充侦查的权利。
3、我国只有6个部门享有侦查权,即:公安、国安、军队、监狱、检察、缉私。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权力机关可以)。
5、我国的法官独立,是指某一个法院独立。
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的关系。
我国的检察官独立,是指一个系统的独立。
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
6、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体现在四个方面:立案监督(要求7日内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15日内要求立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侦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补充侦查)审判监督(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事后监督。
而不是庭上监督;抗诉权)执行监督(死刑、减刑、假释等)7、所有提供翻译均是应当。
外国人如放弃法院为其提供反映的权利需要书面声明,费用自担。
8、公诉案件辩护人最早进入诉讼的时间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自诉案件的辩护人随时可以进入诉讼。
9、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0、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证据不足,可以有两次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
第一次补充侦查如仍证据不足,可选择再次补充侦查,也可以不起诉;如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则应当不起诉。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侦查阶段,用决定),或者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用决定),或者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
用判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人大常委会作出)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新律师实务备课笔记
律师实务备课笔记第一章律师制度一、律师制度的概念1、律师制度律师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确立的有关律师的性质、律师的资格和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及权利义务、律师的法律责任及律师管理等方面内容的一项国家司法制度。
2、律师制度起源于刑事诉讼制度,脱胎于刑事辩护制度。
刑事辩护是律师最基本的业务,也是最基本的职责。
“辩护”,即以“辩”为方法、手段,达到“护”的目的。
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是指为了保护自己或别人,提出理由、事实来说明某种见解或者行为是正确的,或者没有别人所说的某种错误,或者错误的程度比较轻。
就刑事辩护而言,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辩护”一词是专属于刑事诉讼的名词,《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四章“辩护与代理”,对“辩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而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都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
二、外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辩护制度1、古希腊的辩护制度公元前四至五世纪,雅典共和国时期(1)执政官审理案件时,允许被告人进行答辩、申辩。
(2)“梭伦改革”—设立陪审法庭公元前594年,梭伦担任雅典执政官,进行“梭伦改革”,设立了具有民主特色的陪审法庭。
一些刑事和民事案件,经执政官初审后,送往陪审法庭。
“公民未经陪审法庭判决不得处死。
”诉讼程序公开进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
2、古罗马的辩护制度(1)“向民众申诉制度”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第一表第七条规定:“若(当事人双方)不能和解,则(他们)应在午前到市场或会议场进行诉讼,出庭双方依次申辩”。
刑事辩护的法律实务心得体会
刑事辩护的法律实务心得体会刑事辩护是法律职业中重要且复杂的领域之一。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作为一名执业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针对刑事辩护案件的法律实务心得体会。
一、调查取证阶段的重要性刑事辩护的第一步是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这对于确保后续辩护的准备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一阶段,律师应当妥善处理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以确保能够获得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和信息。
此外,律师还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对案件事实的调查,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细节。
只有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和信息后,律师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的辩护工作。
二、合理主张和证据的准备在准备刑事辩护案件时,律师应当以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案件。
律师需要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推理,提出合理的主张。
同时,律师还需要准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可能涉及到证人的传唤、证据的收集和鉴定等工作。
在准备证据时,律师应当注重证据的可信性和可证明性,并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只有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律师才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辩护观点。
三、辩护策略的灵活应变刑事辩护需要律师具备灵活应变的能力。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可能面临不同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及时调整辩护策略。
律师要紧密关注庭审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准确把握证人证言、法官意见和起诉方辩词等信息,以便随时作出相应的回应。
此外,律师还需要通过严密的辩护思路和恰当的辩护语言,有力地反驳起诉方的指控,并提出有力的反证和辩解。
只有在灵活应变的基础上,律师才能在庭审中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四、司法实践的学习与沉淀刑事辩护是一门需要不断学习的法律实务。
在长期的执业中,律师应当进行充分的司法实践学习和经验沉淀。
律师可以通过参加法律研讨会、案例分享会和法庭观摩等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辩护技能。
同时,律师还应当不断总结和反思自己的辩护实践,从中提炼经验和教训,并加以沉淀和应用。
只有在不断学习和积累的基础上,律师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辩护能力和专业水平。
刑事庭审100问 实务干货
刑事庭审100问,你想要的答案都在这里| 实务干货1、法官在庭审中的角色定位是什么中立而理性的指挥者。
“中立”是指法官应与控辩双方保持同等距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双方同等的待遇等。
“理性”是指法官应当保持克制,不受庭审中人员情绪的影响等。
“指挥者”是指法官必须对控辩双方的申请及一些情况及时地作出回应及指令。
2、庭前的程序性审查要点主要有哪些《刑诉法解释》对开庭前的程序性审查要点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常见和主要的审查要点包括:是否具有管辖权;起诉书是否按时送达给被告人及辩护人;是否按时通知了公诉人、辩护人、拟出庭的证人等。
3、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一是仔细研读起诉书,根据指控的罪名,检索该罪名及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执法意见、典型案例等;二是认真阅卷,制作阅卷报告,找出矛盾或不合理之处,归纳争议焦点,拟定需发问的问题;三是制作庭审提纲,列出常见的问题。
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还需要制作“三同步”方案和庭审预案。
4、什么时候召开庭前会议当遇到案情疑难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时,一般要召开庭前会议。
当被告人或辩护人开庭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线索或材料时,一般也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1202开庭准备阶段5、开庭前主要检查什么开庭前提前到达法庭,主要检查:证人等席位是否设置好;席卡是否摆放正确;录音录像及示证设备是否工作正常;需到庭人员是否按时到达;旁听人员有无证人等。
6、无法按时开庭怎么办如在原定的开庭时间无法准时开庭,需要主动向已到法庭人员说明情况,并了解原因,如果系辩护人或公诉人原因,应当要求迟到方在开庭时说明原因并致歉,如果系法庭自身原因,则主动说明原因并致歉。
7、言行举止上注意什么此时虽然尚未开庭,但旁听人员通常已经到庭,应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与控辩双方保持距离。
比如不要与公诉人、辩护人谈笑、窃窃私语、交流案情等,也不要打电话、玩手机、与合议庭成员聊天等。
1203核实被告人身份等情况阶段8、被告人戴着戒具或穿着囚服出庭怎么办应当形成被告人不戴戒具和不穿囚服出庭的习惯,万一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指令法警去除被告人戒具和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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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实务
香港法官仅185名,从1000名大律师中选拔。
大律师年收入500-1000万。
为什么大律师放弃,去做法官。
因为法官的地位和荣誉很高,金钱换不来。
一、法制建设30年
80年代,严打期间,联合办案组。
到96年,刑诉法修改,律师法颁布。
对律师有决定性作用是刑诉法。
控辩式出现,律师全面参与到刑事诉讼中。
96年因为伪证被抓的律师很多。
02年到07年打压律师减轻,但对律师边缘化:公检法对律师的发言不评、不说、不信。
如判决书上多数写着:辩护人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为什么不采纳,证据、法律依据都不说。
几乎没有律师拿到过无罪判决,因为这就说明检察院、公安局要承担责任。
最多变通的做法是检察院撤回起诉,做个取保侯审把人放了。
此段期间因律师辩护被改判的很少。
07年起:最高院收回死刑复核。
新颁布了律师法。
对刑事辩护律师影响很大。
死刑复核,是司法重大进步。
法律意义上的人权体现出来了。
因为出现太多冤案。
如赵作海案。
这些案件即使放到古代,也是惊天冤案。
出现这么多冤假错案,和我们的司法体制有很大关系。
任何一个小的法制进步,背后都有原因或各种力量。
收容审查制度的废除,不是仅因为孙志刚事件,他仅是导火线。
积累到一定过程的法律进步。
又如劳动教养的废止,不是行政处罚,但又要被关一两年。
比如当事人不够刑事处罚的条件,证据不够,就走劳动教养。
它又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程序,律师无法介入。
至今:律师边缘化依旧没有改善,但法律层面上的进步出现了:如07年律师法中针对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辩护意见采纳难、证人出庭难,提出了解决方案。
但刑诉法与律师法的冲突未得到解决。
最近两年,政府在瓦解律师。
特别是人权问题,对互联网的打压、控制很严格。
一类律师成为政府的代言人。
如杨佳案,政府指定律师。
大家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怀疑。
另一类被封为人权律师,被政府重点打压,或吊销执照。
政府要求律师应该讲什么。
刑事制度的进步:中国经济发展不可逆转。
人民的法制意识不可逆转。
民主和法治的进程不可逆转。
如打黑唱红,一度以为可以改变民主意识。
二、刑辩律师眼中的司法进步
1.会见权:刑诉法中规定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律师就可会
见。
但实际上会见相当难:交家属委托书到公安机关,少则一两天,多则七八天。
公安局刑侦支队通常说承办人不在,打电话他永远不见。
如寄送,承办人不收,借
口说无法核实律师身份。
如送给内勤人员,又借口内勤不收。
接到手续后,按规定48小时内应当安排会见。
如共同犯罪、走私犯罪、贩毒、集团性犯罪,五天安排会见。
承办人借口出差,或不接电话。
实践中从接受委托到会见当事人,一般以半个月到一个月。
因为公安机关在这一个月的笔录成为后面检察院固定证据的法宝。
以前公安机关要陪同会见,一般还给律师定时间15分钟,不让问案件问题。
刑诉法规定律师会见时可以问涉嫌的罪名和事实。
但实践中公安都不让问。
律师在会见时无法交流有用的信息,只能安慰嫌疑人,说家属在帮你请律师了,让放心。
律师法规定凭三证可以会见,但看守所不理。
上海在2010年3月8日,上海公安局长和律师协会座谈,出台了上海的律师会见规定,1.1公安一次开具的会见书可以多次使用。
以前每次会见都要申请一次。
1.2承办人员不陪同。
自此公安权限都交给了内勤。
程序简化了。
现在基本两天就可以拿到会见批准。
所以上海、北京的执业环境远超其他地区。
但上海这个会见规定,网上已经找不到了。
2.阅卷权。
提供法律帮助。
没有调查权、阅卷权。
从审查起诉阶段才有阅卷权,仅限于诉讼文书,起诉意见书中什么时候逮捕、被拘留、通知家属书。
其他证据看不到。
到法院阶段,按规定检察院只提交“主要证据”,律师只能看到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甚至有的公诉机关在法院阶段只提供证据目录,连实际的口供都不提供。
但在新律师法规定: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复印全部证据。
未落实。
到08年,最高检内部发文,允许律师复印全部证据。
在上海,会见难、阅卷难基本解决。
三、诉辩交易的广泛适用
美国90%的刑事案件都适用。
我国没有这种制度,但有这种行为。
如民事赔偿,可减刑。
又如刑事简易程序,认罪、立功、坦白从宽,类似诉辩交易。
但我国操作性非常差。
典型如李庄案,从两年半减到一年半,李庄一听说检察院骗了他,因李庄说认罪,检察院答应给他缓刑。
结果骗了他。
法院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认罪的口供。
诱供或欺骗认罪很严重,现实中。
诉辩交易现在变成检察院和被告人谈,而不是律师和检察院谈,不对等。
将来人权的发展走向,建议看联合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准则》。
这是我国将来刑事辩护的方向。
如享有会见不被窃听的权利。
自由交流。
第一时间公民享有知道被指控罪名的权利等。
四、从李庄案谈刑辩风险来源
1.公权机关:刑法306条。
律师的地位天生和公检法对立。
所以306条成为公安机关打击律师的重要依据。
指控律师或拘留律师的往往就是这个侦查员。
没有回避。
先关律师30天,定不定罪再说。
2. 被告人及家属:被告人家属付钱。
律师要安抚当事人。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愿意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律师。
所以一定对当事人要谨慎。
记住:当事人不是人。
一旦当事人可以牺牲律师的利益,换取自己的利益时,肯定会这么做。
有当事人会要求律师把复印的证据拿来看。
这是不能提供给当事人的,会被判泄露国家机密罪。
最可怕的是当事人会在看后跑去找证人,收买证人。
师会被追究伪证罪。
如何处理:不要一味讨好当事人,不要答应给被告人送东西、带信。
把电话交给当事人打。
律师必须坚决拒绝,这样反而会让当事人觉得律师专业。
律师必须要知道底线在哪里。
如证人是最危险的一种调查方式,应当要回避见证人。
3.执业不规范。
看《刑事律师指引》。
这是职业规范。
五、如何做一个好的刑辩律师
价值观: 1.刑辩律师要把目标定为制约公权力,维护人权。
不要过高指望维护法律之类。
2. 不要把刑事案件人胜负评判当成成功的标准。
不然宣布无罪,只能说明公检法太黑了。
只要做到公正庭审,让当事人信服,让当事人不被冤枉,结果不重要。
3. 上帝与天使:把自己当上帝,找关系,指望搭救所有人,很容易把自己弄进去。
有的女律师同情心滥发,把自己当天使。
4.关系:帮的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质疑的精神:看卷时要抱着怀疑的精神。
挫折中的职业信心:如公检法恶劣的态度;知道行为可以促进社会法制的进步。
大所:专业容易被限定。
培训较多。
小所:各种案子都做。
可找到兴趣点。
从办案能力上讲,公安最差,检察院其次,法院最好。
公安基本靠强权、诱骗。
法院的公正性比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