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合同业态变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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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合同业态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承租户在合同期内变更经营业态的经营行为,有效的控制承租户认真的履行租赁合同的约定

(2)适用范围:购物中心各个项目商户经营业态的变更(3)程序要点

1)承租户在合同期内,由于经营不善,需要进行业态变更,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业态变更申请书;

2)业务部收到申请后,对承租户进行经营业绩的综合评估,考评原合同约定业态和现在变更的业态在整体商场的比例情况,得出是否同意该承租户提出的业态变更申请

3)业务部收到承租户提交的业态变更申请书应在一周之内进行回复(同意或不同意,须讲明原因);

4)同意承租户业态的变更,业务部须填写业态变更申请表上报项目负责人审订确认后须上报公司营运部备案

5)营运部营运经理收到业态变更申请表后要按各个项目的业务报表上的业态比例进行复核,对有异议的可对项目负责人提出建议,如项目负责人坚持意见,可上报营运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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