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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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消防工作无小事。为达到消防工作事事有人管,火灾隐患时时有人查,横管能到边,竖管能到底,部位无漏管,人员无失控的工作目的。本单位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
1、组织机构:
①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商场总经理
副组长:商场副经理
成员: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防损部,主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对本商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集团)联络和汇报。
本商场领导小组受集团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对集团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防火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检查,督促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实施奖惩;组长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召集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做好会议及检查记录。各成员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管理图示
②义务消防组织
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火灾情况下能快速、有序、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及集团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对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队长由商场副经理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全面工作,负责灭火预案的制作和消防演练的实施。副队长由兼职消防管理人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及日常训练工作。分队长由下列人员担任: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分别组织各区域的消防培训、灭火预案的实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分队:
(一)、灭火行动队:30人,队员有保卫防损部、消防控制室商场值班人员组成。组织指挥由保卫防损部值班负责人担任;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通讯联络分队:6人,队员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客服人员组成,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分队长,负责对外的报警和火灾信号的发出及通知工程部启动各种消防
设施。客服人员负责内部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负责与112、122的通讯联络,受分队长指挥。
(三)、疏散引导分队:30人,由各区域主管,商场营销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组成。火灾情况下,负责疏散通道的畅通,各种人员的疏散和防火卷帘的控制。分队长由商场分管经营的副经理担任(打烊期间由分管经营的值班经理担任)。负责疏散引导分队的组织指挥。
(四)、安全防护救护分队:15人,由外场值班保安与停车场值班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救护,疏散出来的物质的管理。分队长由外场值班组长担任。
各分队分工明确,但要注意协同配合,相互支援。在火灾情况下及灭火演练过程中必须绝对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不得擅离岗位和职守。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及开除处罚。
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管理图
2、人员设置:
为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首义路购物广场总经理担任。兼任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受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对本商场防火领导小组负责。主持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本商场副经理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兼任义务消防队队长。
③兼职消防管理人:由本商场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受消防管理人直接领导,兼任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因工作需要,如发生人员变动,以上相关组成人员,则按编制自然进入相应消防岗位。
二、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1、卖场平面布局:
①卖场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已经消防验收的图纸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生摊位挪移、装修、合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并应及时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设计方案及平面图纸报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原则上商场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如在不动用明火,且装修面积较小(不超过50平米),与营业区采取了有效的防火分隔和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看守的情况下,报防火领导小组批准,酌情予以允许。
③承租方进场前必须签订有消防责任条款的合同,学习中百仓储首义路广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场。对不服从管理,
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方案,影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使用的承租户,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按照《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可解除合同,责令退场。
2、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发现问题的处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①本商场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经营布局改变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时,由招商部会同保卫防损部,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开业。②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保卫防损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责任。现场的消防安全原则上由施工方负责。③保卫防损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承租方落实现场各项消防措施。④商场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时,义务消防队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卫防损部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2)本商场将营业厅、仓库和消防控制室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上部位由保卫防损部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每次进行防火检查时重点部位为必检部位。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责制,保卫防损部对重点部位负总责;营业厅由经营经理负责。仓库由库房负责人负责。消防控制室由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
(3)电器防火管理要求。①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附后)。②承租户装修过程中,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应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和把关。③每年七月由保卫防损部会同工程部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每两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4)可燃物及火源的管理。①商场营业厅、仓库等重点部位不得使用明火;②营业期间禁止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营业厅内禁止吸烟;③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
(5)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①本商场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日常管理;②各部门、各区域、各班组在上班前应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完整有效,如发现损坏、堵塞、丢失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立即报保卫防损部,保卫防损部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当场改正通知书》,并立即组织或通知有关部门解决;③公共部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检查和落实。
(6)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①消防设施及器材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和灭火器。②消防设施及器材由保卫防损部负责管理,由工程部负责维修保养;③保卫防损部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台帐,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④设备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维修保养,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
(1)消防安全检查
①商场每月25日上午或每逢重大节日、季节交替前,由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火检查,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保卫防损部做好检查记录并留档备查。检查内容见《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达《当场改正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火灾隐患整改程序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