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商场包括购物中心、百货商场、超市等。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商场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第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商场经营者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商场应当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正常,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测试,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商场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标志清晰,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商场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商场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第八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助商场经营者做好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控制室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火灾报警和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情况。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与有关消防部门建立定期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及时了解消防安全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政策。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商场应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商场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商场应设立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消防水源,确保灭火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疏散通道,保证通道畅通,设置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出口通畅。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保,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七条商场应设置紧急疏散指示灯,标示明确,保证商场内消费者和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消防工程的管理工作,保障商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对商场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工作,涉及商场内的所有建筑和设施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证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商场的消防安全水平。
第四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商场的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商场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和配置,保证商场内的每个区域都能及时接收到消防警报信号,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第九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问题。
第十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检验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档案,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等情况,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保证其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第三章灭火和自救第十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灭火和自救预案,规定商场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疏散通道的规定、指挥部的设立等。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商场,包括室内商场、室外商场等。
第三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商场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安保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装备,确保其具备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人员与商场员工的协同配合。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箱、设施设备等,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商场应当加强灭火器的管理,灭火器的数量、类型、放置位置等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且能够便于员工使用。
第九条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包括灭火器标识、疏散通道标识、疏散指示标识等,以便员工和顾客熟悉,能够迅速找到,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演练,检验其功能完好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条商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和维护,确保火灾及时发现,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配备应急疏散设备,包括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三章火灾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建立火灾风险管理制度,对商场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监测。
第十五条商场应当对可能引发火灾的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发现、整改和隔离管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商场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被堵塞或占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商场的消防安全,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所有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商场经营者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执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商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力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商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商场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检查和演练,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建筑施工、装修、改造期间,商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施工管理。
第九条商场应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条商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商场应按照消防设施设备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标志,保证员工和顾客能够正确使用和疏散。
第十二条商场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商场应合理设置消防器材的数量和位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预防措施第十四条商场应制定消防安全预案,明确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流程。
第十五条商场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防火门,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第十六条商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疏散标识,指示员工和顾客正确疏散。
第十七条商场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商场应保持救援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辆能够迅速进入。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九条商场应建立健全紧急疏散预案,培训员工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条商场应配备灭火器具、消防器材等,供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使用。
第二十一条商场应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商场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意识和能力。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
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16篇】【第1篇】商场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
履行以下责任: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1)职责落实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xx市场2010-7-21【第2篇】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商场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商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四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范围为商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
第五条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由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制定,经商场管理层审批后正式施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六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商场管理层为最高消防管理单位,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商场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商场每个部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商场每个员工都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商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商场应当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和指示标志,指导员工和客户熟悉逃生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客户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商场应当按照消防演练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七条商场组织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方面,提高员工和客户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九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针对火灾应急处置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范本
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的火灾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适用于商场内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适用于商场拥有者、使用者、经营者以及商场相关责任方。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保管理规定的实施应遵循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保障商场消防安全。
第四条商场拥有者应当加强对商场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商场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与火灾安全、安保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确保商场的火灾安全和安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六条商场应当建立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设施、应急照明以及消防设施等,确保商场的火灾安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七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火灾安全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和商户的火灾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火灾安全管理第八条商场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防控和扑救机制,包括火灾报警、火灾逃生疏散、灭火等。
第九条商场应当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保证商场内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照明足够明亮,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
第十条商场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灵敏反应。
第十一条商场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配备清晰的疏散指示标志,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防排烟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排烟。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器具,并设置灭火器材的标识牌,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定期开展火灾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和商户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保管理第十五条商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保障商场内的秩序安全。
第十六条商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保巡逻机制,加强对商场内各区域的监控和巡查。
第十七条商场应当建立安保设施和技术防范措施,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和违法犯罪行为。
2021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2021商场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场及其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的消防管理工作,包括商场的消防设施、消防监测、消防演练等方面。
第三条商场消防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对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商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章商场消防组织管理第六条商场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商场的消防工作组织管理。
第七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条商场应当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络协作,及时报告火灾隐患,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商场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商场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消防器材标识,并定期进行器材检查和更新。
第四章商场消防监测与报警第十五条商场应当配备独立的消防监测系统,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商场应当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和疏散广播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和疏散。
第十七条商场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器、手动火灾报警器和紧急报警按钮,保持畅通的报警通道。
第十八条商场应当设置火灾探测器、报警按钮、紧急广播设备等设施,确保火灾情况能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
第五章商场消防演练与救援第十九条商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撤离技能。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商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商场内的消防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执行消防工作。
第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分设商场消防工程管理机构和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分别为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和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员。
第四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是商场内部的最高消防管理机构,负责商场内的消防工作的决策、协调、监督和督导。
第二章商场消防工程管理机构第五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商场负责人、商场安全管理人员、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员等组成,商场负责人为主任。
第六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商场内部消防设施的配置、改造和维护保养,对商场内部的消防检查和整改,及时纠正消防隐患。
第七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举行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对商场内的消防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改善措施。
第八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定期参加相关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确保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要及时了解和研究最新的消防技术和设备,不断完善商场内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章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是商场内部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负责商场内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巡查检查。
第十二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经过消防相关培训并取得消防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商场消防工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和部署,保证商场内部消防设施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商场内部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隐患,确保商场内部的安全。
第十五条商场消防工程管理人员要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商场员工和用户的消防意识,有效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商场内的人员、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全面、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商场应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与监督。
2. 指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应急处理。
3. 商场各部门应指定消防安全联络员,负责传达消防安全信息和组织应急演练。
三、消防安全措施1. 商场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明确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确保在任何时候都畅通无阻。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4.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用电、用气管理制度,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四、火灾预防与应急响应1. 商场内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2.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应有严格的管理和监控措施。
3.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联络机制和救援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
4.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警。
五、监督与考核1. 商场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和优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规遵守商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通过以上措施,商场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降低火灾风险,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商店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商店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店消防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商店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商店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经营商店,包括百货商店、超市、购物中心等。
商店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店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四条商店应当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五条商店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六条商店应当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商店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商店应当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标牌,提醒员工和顾客注意消防安全。
第九条商店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保障人员安全疏散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第十条商店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商店应当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因危险品泄漏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商店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事故。
第五章外部消防安全第十三条商店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紧密的消防安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商店应当配备消防安全救援装备,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第十五条商店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协作演练。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商店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场市场是指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超市、百货公司等。
第三条商场市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第四条商场市场的经营者应当负有消防安全的法定义务,确保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状态,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
第五条商场市场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消防安全规则,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商场市场应当按照管理区域、建筑物功能、消防设施设备等因素,划分为不同的消防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第七条商场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和维护合格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商场市场应当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快速疏散。
第九条商场市场的建筑物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识和示警设备,保证人员能够迅速了解火灾情况,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
第十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按照规定进行储备和维护,并设置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
第十一条商场市场应当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或者与消防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商场市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十三条商场市场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掌握灭火和疏散的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商场市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各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商场市场应当管理好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确保火灾风险的降低。
第十六条商场市场应当与周边单位和居民建立消防安全合作机制,加强对消防安全风险的共同防控。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业零售店的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业零售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且各个环节应做到严把关口,确保消防安全。
第三条商业零售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建立全面、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商业零售店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相关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五条商业零售店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与设备,如: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六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与设备进行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商业零售店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且要求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定期进行火灾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火灾应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灭火方法等。
第九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制定消防预案,包括火灾报警方式、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员工疏散的路线等。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用电线路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并且公示于店内,让员工和顾客都能够知晓。
第十四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五条商业零售店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AED等。
第十六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以及各个环节的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商业零售店应当与周边消防救援队伍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呼叫救援。
第十八条商业零售店应当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扑灭,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火势扩大。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范文
商场消防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及其附属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商场应当具备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商场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六条商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布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并设置合适数量和位置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商场的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有效的运行。
第八条商场的消防通道、车辆通道、疏散通道等必须保持畅通。
第九条商场的各类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维护检修。
第十条商场内的危险品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存放、运输和使用。
第三章消防安全人员第十一条商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水平的消防安全人员,组建消防安全队伍。
第十二条商场的消防安全人员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熟悉店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救援程序。
第十三条商场的消防安全人员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灭火和应急救援第十四条商场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及时进行灭火。
第十五条商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易触达的地方,能够满足各类火灾的灭火需求。
第十六条商场发生火灾时,应当及时启动自动火警报警系统,并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疏散人员。
第十七条商场应当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密的配合关系,及时进行火灾报告和求救。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八条商场应当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商场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十条商场应当加强火灾隐患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理第二十一条当地消防部门对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地下商场消防管理条例
地下商场消防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地下商场消防管理条例旨在维护地下商场的消防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为此,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与装修第一条地下商场的建设与装修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消防法规的要求,确保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性。
第二条地下商场的建设与装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并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消防设施的安装和布局。
第三条地下商场的装修应选用阻燃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确保装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
第三章设施设备第一条地下商场应配置适当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法规的要求。
第二条地下商场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通道不得用于存放杂物或堆积物品,确保人员疏散的迅速和安全。
第三条地下商场应配备监控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消防演练与应急预案第一条地下商场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熟练地使用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备。
第二条地下商场应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路线、紧急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告知商场员工和商户。
第三条地下商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监管和责任第一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地下商场的消防监管工作,设立专门的消防部门,依法对地下商场进行巡查和监督。
第二条地下商场的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加强对消防措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对于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地方政府应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第六章违法和处罚第一条地下商场的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条对于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引发火灾等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已经建成并运营的地下商场,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以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2024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2024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024商场消防管理制度1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7.建立商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2024商场消防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店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门店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门店的所有员工和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店长、店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本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本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门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守则,凡违反规定者,由门店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五条门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合格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第六条消防设施的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被堵塞或遮挡,保证消防设施能够及时使用。
第七条在门店内应设置合格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使用有效。
第八条门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对火灾应急处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第九条门店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门店内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整改并报告消防管理部门。
第十条凡发现火灾隐患者,应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门店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门店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二条门店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启动火灾报警器,并按照消防演练流程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处理方法。
第十四条门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处理火灾事故。
第五章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第十五条门店员工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门店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规定的员工,门店管理部门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需提前通知并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商场火灾防护管理条例
商场火灾防护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商场火灾防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商场、市场等公共购物场所的火灾防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火灾防护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负责、分级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章火灾防护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火灾防护组织商场应设立火灾防护组织,明确火灾防护责任人,负责商场火灾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火灾防护制度商场应建立健全火灾防护制度,包括火灾预防、火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处理等。
第六条火灾防护设施商场应按照消防法规要求,配备完善的火灾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三章火灾预防与应对第七条火灾预防商场应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八条火灾应急预案商场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火灾应对能力。
第九条火灾事故处理商场应明确火灾事故处理流程,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火灾防护培训与宣传第十条火灾防护培训商场应对员工进行火灾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火灾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火灾防护宣传商场应开展火灾防护宣传工作,提高顾客和员工的火灾防护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消防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商场火灾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火灾防护措施的落实。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商场/超市消防管理制度一、管理组织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二、防火监督制度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三、处罚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3、动火前“七不”即: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4、动火前“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六、熟食部防火须知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七、义务消防队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火灾报警组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灭火战斗组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火场供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XXXXX商贸有限公司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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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消防工作无小事。
为达到消防工作事事有人管,火灾隐患时时有人查,横管能到边,竖管能到底,部位无漏管,人员无失控的工作目的。
本单位根据《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如下:1、组织机构:①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商场总经理副组长:商场副经理成员: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防损部,主任由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
对本商场的消防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集团)联络和汇报。
本商场领导小组受集团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对集团防火领导小组负责。
防火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检查,督促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组织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并实施奖惩;组长对商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召集消防工作会议,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做好会议及检查记录。
各成员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管理图示②义务消防组织为确保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火灾情况下能快速、有序、有效地扑灭初期火灾,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及集团文件精神,成立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对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受防火领导小组指挥。
队长由商场副经理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全面工作,负责灭火预案的制作和消防演练的实施。
副队长由兼职消防管理人担任,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教育培训及日常训练工作。
分队长由下列人员担任:保卫防损部主管、生鲜区主管、食品区主管、非食品区主管、工程部主管。
分别组织各区域的消防培训、灭火预案的实施、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义务消防队下设四个分队:(一)、灭火行动队:30人,队员有保卫防损部、消防控制室商场值班人员组成。
组织指挥由保卫防损部值班负责人担任;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
(二)、通讯联络分队:6人,队员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客服人员组成,其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分队长,负责对外的报警和火灾信号的发出及通知工程部启动各种消防设施。
客服人员负责内部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工具的畅通;负责与112、122的通讯联络,受分队长指挥。
(三)、疏散引导分队:30人,由各区域主管,商场营销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组成。
火灾情况下,负责疏散通道的畅通,各种人员的疏散和防火卷帘的控制。
分队长由商场分管经营的副经理担任(打烊期间由分管经营的值班经理担任)。
负责疏散引导分队的组织指挥。
(四)、安全防护救护分队:15人,由外场值班保安与停车场值班人员和后勤人员组成,负责伤员的救护,疏散出来的物质的管理。
分队长由外场值班组长担任。
各分队分工明确,但要注意协同配合,相互支援。
在火灾情况下及灭火演练过程中必须绝对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不得擅离岗位和职守。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罚款及开除处罚。
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管理图2、人员设置:为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①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首义路购物广场总经理担任。
兼任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受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对本商场防火领导小组负责。
主持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本商场副经理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兼任义务消防队队长。
③兼职消防管理人:由本商场保卫防损部负责人担任。
受消防管理人直接领导,兼任义务消防队副队长。
因工作需要,如发生人员变动,以上相关组成人员,则按编制自然进入相应消防岗位。
二、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1、卖场平面布局:①卖场平面布局应严格按照已经消防验收的图纸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生摊位挪移、装修、合并,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并应及时报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设计方案及平面图纸报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原则上商场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如在不动用明火,且装修面积较小(不超过50平米),与营业区采取了有效的防火分隔和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看守的情况下,报防火领导小组批准,酌情予以允许。
③承租方进场前必须签订有消防责任条款的合同,学习中百仓储首义路广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进场。
对不服从管理,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方案,影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施使用的承租户,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按照《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对拒不服从管理,可解除合同,责令退场。
2、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及发现问题的处理(1)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①本商场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经营布局改变或变更使用性质及用途时,由招商部会同保卫防损部,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和开业。
②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保卫防损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责任。
现场的消防安全原则上由施工方负责。
③保卫防损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承租方落实现场各项消防措施。
④商场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时,义务消防队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保卫防损部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2)本商场将营业厅、仓库和消防控制室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上部位由保卫防损部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每次进行防火检查时重点部位为必检部位。
重点部位实行专人负责责制,保卫防损部对重点部位负总责;营业厅由经营经理负责。
仓库由库房负责人负责。
消防控制室由保卫防损部主管负责。
(3)电器防火管理要求。
①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的防火要求(附后)。
②承租户装修过程中,电气线路及设备的安装应由本商场电工监督和把关。
③每年七月由保卫防损部会同工程部对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每两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查。
(4)可燃物及火源的管理。
①商场营业厅、仓库等重点部位不得使用明火;②营业期间禁止明火维修和油漆粉刷作业,营业厅内禁止吸烟;③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
(5)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①本商场安全疏散设施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日常管理;②各部门、各区域、各班组在上班前应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各自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完整有效,如发现损坏、堵塞、丢失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现象应立即报保卫防损部,保卫防损部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当场改正通知书》,并立即组织或通知有关部门解决;③公共部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由保卫防损部负责检查和落实。
(6)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
①消防设施及器材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和灭火器。
②消防设施及器材由保卫防损部负责管理,由工程部负责维修保养;③保卫防损部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关台帐,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④设备部应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期维修保养,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1)消防安全检查①商场每月25日上午或每逢重大节日、季节交替前,由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的防火检查,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保卫防损部做好检查记录并留档备查。
检查内容见《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下达《当场改正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火灾隐患整改程序落实整改。
②商场各部门、班组每周应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组织、主管参加。
并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配置是否齐全;疏散通道及疏散标志是否正常。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电气设备及线路运行状况。
下班前将检查情况向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由办公室签署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处理程序同①。
(2)消防安全巡查①每日防火巡查由当日内场值班的安保队主管负责组织,内场值班人员(包括便衣巡视员)参加。
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进行一次;夜间停业期间,应对火、电源、可燃物品库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巡查由安保队值班主管做好记录。
②巡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及应急灯具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咖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③对巡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场指正,并填写巡查记录。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应报保卫防损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进入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本商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对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防损部)主管。
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班组、区域下达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并对自主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负责督促、检查、评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和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对可能随时引发火灾的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提出停业整改请示。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法律文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有关部门、班组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验收。
对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在期限届满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对自主下达的隐患整改法律文书,保卫防损部应在下达次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班组和区域经理。
督促有关部门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员;对隐患整改的情况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3)火灾隐患整改要求见隐患整改制度。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防火领导小组应在消防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保卫防损部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隐患的产生。
五、消防设施的管理(1)本单位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疏散通道、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
(2)本单位消防设施由保卫防损部统一负责管理;工程部负责维护保养。
(3)保卫防损部应对本商场所有消防设施按类建档,每类消防设施档案中应有:①消防系统设计审核、验收图纸②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③测试规程及记录、④登记表(系统名称、编号、所在区域、维修保养时间、负责人)。
档案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各区域消防设施由各区域负责人主管,应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好用,不得遮挡、丢失、损坏、挪用和挤占,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防损部报告,由保卫防损部按照本单位有关制度和《消防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