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 刮痧影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刮痧》影评

跨文化心理学课上,老师推荐了几部影片,我选择了观看强调中美文化差异的《刮痧》。看完之后,我真的是被剧中的情感所打动,同时,也透过影评看到了中美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有一些甚至是之前的我没有意识到的,在以旁观者的心态看了影片之后才意识到,这是差异。

影片一开头就体现出了强皮纳斯文化架构理论中的成就与归属。我认为美国更倾向于成就。成就是指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他人对该人的评价是按照最近取得的成就和业绩记录进行的。许大同的发言也体现了这一点,因为他有能力,所以他也可以拿到大奖,而不会因为人种或者其他原因而拿不到。同时,这个发言也埋下了伏笔,大同认为经过8年的努力,他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美国人。接下来的事情,却体现他是一个中国人。

首先,丹尼斯不听话并且打了上司的儿子——保罗,许大同便关了丹尼斯的电玩,并且在外人面前打了一下丹尼斯,上司昆兰的表情很是惊讶。回到家之后,许大同和其父亲告诉丹尼斯说,打他是因为爱他。这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打是亲,骂是爱”的思想。而丹尼斯从小在美国长大,并不能够理解这其中的深意,所以在后来,丹尼斯又在学校打了保罗,并辩解说,打他是因为我喜欢他。这让人哭笑不得。但是这已经体现出文化差异了。打孩子以及打架,这些在美国人的眼中是虐待儿童以及粗鲁的表现,所以在昆兰看到大同打儿子的时候他表现出了惊讶。

而后就是丹尼斯的爷爷为其刮痧,在我看来,这并不算什么。把孩子一个人放在家,这在中国是常见的事情,但我没想到在美国,这是一种犯法的行为。而且我没想到在丹尼斯因摔破头而送去医院检查时,这些痕迹被护士认为是丹尼斯长期受虐待的表现,并告诉了儿童福利局,不让许大同夫妇接近丹尼斯并诉讼,丹尼斯由儿童福利局代为照顾。在中国人看来,这未免有些小题大做,而且不合逻辑。因为在中国,管教孩子认为是家务事,医生即使看到也许也不会管,认为这是家务事并且不想管“闲事”。但是在美国,他们认为每一个人的人权都受保护,并且是平等的,所以虐待儿童在美国是犯罪。这也体现了出美国重视法律,重视人权。

在后来举行第一次听证会时,大同找上司昆兰帮忙,即使昆兰强调自己不了解家庭法,但是大同坚持让昆兰帮忙辩护,这体现了中国人喜欢办事靠朋友的想法,即便那个朋友并不擅长这方面。而外国人则更倾向于找专业人士解决,他们不靠关系,只是按照利益、效果最大化的方法办事。之后,在昆兰看到丹尼斯背后的“伤”的时候,并没有像“中国朋友”那样继续帮大同辩护,而是抨击大同的行为。在中国人眼中,这是被朋友出卖了。而美国人则是尊重事实,相信事实。这种文化差异造成了这对朋友之间的误会。

在听证会会上,大同解释中国传统文化刮痧,他们不理解并且要求给出科学依据来解释这门医学。这些都体现出美国是一个保护人权,尊重事实与证据的法治国家,他们办事只对事不对人,非常理性,而不是与中国人一样,重视人情。这体现了中美文化差异。

许大同的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你说刮痧这事,在中国好几千年了,这怎么到

了美国就说不清楚了呢?”这句话就体现了文化差异。他将自己的文化强加于另一个文化,用自己的行为方式为标准来评判对方的行为方式,认为美国人也像中国人一样可以理解刮痧这一中医疗法。这种思想造成了误会。这也使跨文化沟通中常见的文化背景差异造成的误解以及沟通障碍。

这部影片也体现了六大价值取向理论中的人们对自身与他人之间关系的看法。体现出中国是一个集体主义国家,而美国则是典型的个人主义国家。集体主义——紧密的社会框架为特征,个体是集体的一份子,群体规范优先于个人目标,个体主要目标是保持与他人的和谐关系。在影评中,大同在上司昆兰面前打丹尼斯,是为了给上司面子,尊重上司,维持与上司和谐关系的体现。在丹尼斯出生时,他在主持一个重要会议,无法看着丹尼斯出生,这也体现了以集体利益优先的集体主义。而美国人则深受个人主义影响,认为这些都是不可理喻的。没有必要为了别人而损害自己的利益,对自身与他人之间关系的不同看法,导致了文化差异,也导致了沟通障碍与误解。

还体现了男性度。男性度是指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中对自信以及得到金钱和其他物质的强调程度。中国的男性度较高,对事业成功的追求与关注程度较高。大同一直想成为真正的美国人,成为一个事业成功的人,但是他忽略了文化差异。他从小在中国文化中长大,已经潜移默化了。

最后一点是关于思维方式的。中国的思维方式是意象—联想—想象,注重词语的抽象意义,是一种高语境文化,而美国人是概念—判断—推理,注重逻辑思维,所以在听证会上,关于孙悟空的“暴力行为”,大同争不过对方的律师,因为美国人注重逻辑思维,并不能理解这些背后的联系,他们从这些行为中推出结论,他们注重逻辑。这种思维方式的差异也造成了误解以及沟通障碍。

所以我认为,在跨文化沟通时,差异以及冲突时难免的,但是我们应该尊重并理解这种差异,就像昆兰先生一样,专门去体验一下刮痧,为大同翻案。只有了解了差异,了解了对方的文化,包容这种差异,才能更好的沟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