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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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梅山能源有限公司1×60MW
发电供热机组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要版)
南京梅山能源有限公司
2006年4月中国·南京
1 项目的基本组成、规模及基本构成
梅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山热电厂)是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采用热电联产生产方式,向梅钢公司高炉风机和其它生产设施提供中低压蒸气为主,多余蒸汽发电上网。热电厂现有规模为四炉三机,总装机容量为116MW。
目前梅钢公司在生产钢铁的同时,每天还向南京供应22~33⨯104Nm3城市煤气,随着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完成,南京城市天然气用量将逐步增加,煤气用量逐步减少,而钢铁生产过程中伴生的大量多余煤气将面临散放。此外钢产能的增加还将产生大量高、焦炉煤气,这不仅浪费宝贵的优质二次能源,同时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本扩建工程采用富余的煤气作为燃料,不仅解决了煤山公司生产中的煤气平衡问题,而且还能避免煤气释放污染环境,同时通过能源资源利用的重新配制,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考虑避免污染环境、实现煤气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本工程拟扩建1⨯60MW发电供热机组,建设规模为在现有基础上扩建一台220t/h全烧煤气锅炉(5#锅炉)、一台60MW双抽式冷凝发电机组(6#机组)及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形成五炉四机规模,总装机容量达176MW。建设性质属扩建工程。
工程的基本构成见表1-1。
表1-1 项目的基本构成
2 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厂址位于梅山钢铁集团内部,北面紧邻钢铁厂,距离西南厂界50m 有桥北村及联合村,距离南厂界最近50m有孙家村。梅钢公司生活区最近距离厂址东面约700m。
本次环评大气、水体、噪声具体敏感保护目标见表2-1。
表2-1 厂址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
孙家村。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本次环评的7个现状测点监测资料表明:各个监测点的SO2、NO2的小时平均达到二级标准,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34.2%、40.8%;SO2、NO2的日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51.3%、52.5%;PM10、TSP的日均浓度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292.7%、290.7%。评价区域周围的板桥工业集中区及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处于大力开发阶段,道路维修、场地平整等工程造成评价区域内局部施工阶段扬尘污染严重。
2)水体
近2年长江板桥段水质较好,各项水质指标均能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质标准。
根据本次评价的6个监测断面监测资料表明,长江各监测断面的pH、COD、BOD5、SS、挥发酚、硫化物、氨氮、石油类、Cr6+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要求。
3)噪声
昼间,除靠近现有主厂房北侧(紧邻炼铁厂)超标之外,其余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III类标准;夜间,受冷却塔及主厂房噪声影响,东、南厂界超标,北厂界紧邻钢铁厂,噪声超标。
昼间,3个居民测点噪声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夜间,11#测点(联合村)超标,其余测点达标。
3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3.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本工程利用公司炼铁、焦化等工艺生产中伴生的剩余气体燃料。气体燃料中S和H2S的含量极其微少,煤气净化后送至电厂的各种气体燃料含尘量仅约4.4mg/Nm3,燃气锅炉燃烧生成的SO2、烟尘很少。另外煤气炉相对于煤粉炉而言,炉膛温度较低,炉膛体积热负荷较大,烟气停留时间短,过剩空气系数也较小,因此锅炉运行实际生成的NO x也很低,小于80mg/Nm3。采用120m高烟囱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均是可行的。
3.2 节水措施和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期工程的废污水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进行考虑,能够循环使用的仍用于原工艺流程,不能够循环使用经处理后用于其它工艺流程,尽量减少外排水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方式,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本期工程的废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公司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排入渠道西明渠由西排口排入长江。
3.3 噪声防治对策
(1)所有动力设备采购时都应将噪声级作为技术指标之一向供应商提出;要求主机和有关辅机生产厂家提供配套的隔音罩和消音器。
(2)汽轮发电机组主设备要做好防振基础,确保安装、检修质量,减少管道阀门漏气所造成的噪音。
(3)在锅炉的对空排汽管道、安全阀排汽管道上设置小孔排汽消声器,降噪不低于25dB(A);电厂应尽量减少夜间排汽次数,系统吹管应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并提前进行公示。
(4)将50dB(A)噪声等值线设置为噪声防护距离,本期工程投运时,该防护距离内的20户居民应搬迁安置。
(5)在冷却塔外侧种植高大乔木并适当加高围墙;厂区充分进行绿化,提高绿化面积,吸收噪声并阻挡噪声的传播。
3.4 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主要风险类型为气体泄漏引起
中毒、爆炸以及火灾,最大可信灾害事故风险值为4×10-5/年,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8.3×l0-5/年,这表明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本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要科学、合理、保证质量,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同时管理要跟上,提高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把好设计、修造和施工安装的关。
防范措施在于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应制定合理科学的应急计划,应急计划在于一旦发生事故时,有充分的应付能力,以遏制和控制事故的扩大,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知道防护和撤离,组织救援,减少影响。
3.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期工程烟尘排放量为8.0t/a,COD年排放量为7.8t/a。本工程的烟尘、COD 总量可从梅钢公司全厂的剩余总量指标中获得。
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4.1 环境空气
(1)本期工程建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本期工程对周围环境大气污染物地面浓度影响很小,即使最大的NO21小时平均浓度也仅占二级标准份额的 1.8%以下,日平均浓度占二级标准份额的0.8%以下。
(3)本期工程所造成的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叠加本底后,各评价点的NO2最大小时浓度、最大日均浓度分别占二级标准份额的42.6%、53.2%。
4.2 一般排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期工程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电厂废水排放渠道西明渠,最后通过现有西排口排入长江。西排口距离下游城南水厂取水口约13km,符合《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本工程新增废水排放量29m3/h,约0.008m3/s,与长江流量相比很小,且均达标排放,因此,电厂一般排水对受纳水体长江板桥段的环境影响较小,影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