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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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污染物排放预测与总量控制

第七章污染物排放预测与总量控制

第七章污染物排放预测和总量控制7.1 污染物排放量预测方法及预测情景7.1.1 污染物排放量预测方法根据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原规划方案和本次环评意见,开发区以后发展钒钛及新材料加工产业、高端机械制造产业、新型现代矿业精深加工产业”三大核心主导产业,同时配套循环经济产业、生产性服务产业。

其中钒钛及新材料加工产业部分行业、新型现代矿业精深加工从这些产业的排污特点来看均是生产废水基本可以处理后回用,但是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尾矿等废渣的产生量大的产业。

钒钛及新材料加工产业部分行业、高端机械制造产业总体而言废水和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不大但污染物种类较多。

但总体上来说,由于规划涉及的时间较长,入区企业的类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园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可引入项目的选择面较少,受招商引资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污染物排放量难以准确估算。

总体而言,企业类型和排污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从本次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规划情况来看,规划对用地结构和布局、土地使用的控制、道路交通、绿地景观、综合管线及防灾等方面规划的叫全面细致。

但是在产业规划中,虽然提出了重点产业和成长性产业等主导产业,但总体上停留在泛泛而谈的层次。

规划建设时序、产业结构、规模、工业发展目标等均没有明确。

这给污染物分析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入区工业规模和类型不确定、实际入区企业类型和排污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在水污染物的预测上,评价主要根据规划的工业用地规模来分析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水污染物总量,同时对照可利用的环境容量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分配情况来分析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污量和确定总量控制指标。

气污染物通过现状排污情况,工业用地规模来分析可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标及分配情况来分析园区主要气污染物排污量和确定总量控制指标,以环境资源(总量指标)的可利用数量提出园区发展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7.1.2 预测情景由于本次规划的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安宁片区和新九片区(含芦林片区)主导产业现状和规划主导产业明显不同,为了使污染物产生情况预测更加准确和贴合实际,本次评价拟分安宁片区和新九片区进行预测。

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十四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近年来,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相较于2015年,2019年PM2.5、PM10和SO2浓度明显下降,CO和NO2浓度基本持平,但O3浓度上升了22%,且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占比不断提高,已成为空气质量达标和持续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

O3具有非常明显的区域性污染特征,须采取分区分类的科学管控策略。

闫慧等基于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O3超标状况与光化学反应活跃状况将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划分为重度控制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辽宁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中度控制区,其他地区为一般控制区。

其中,一般控制区为达标区;重度及中度控制区为超标区,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较大。

O3由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大幅削减VOCs的排放量是现阶段O3污染防治的关键。

然而我国VOCs治理工作依然为大气环境管理的短板,排放控制形势十分严峻。

研究表明,2011—2019年,我国人为源VOCs产生量呈现上升的趋势,2019年相较于2011年增长21.75%;而我国人为源VOCs排放量呈先增后降的趋势,2018年首次出现下降趋势,2019年VOCs排放量约为2342.41万t,仍处于高位。

若维持现有控制水平不变,由于经济水平的发展,预计我国2025年人为源VOCs排放总量相较于2019年将增长22.91%;若继续实行VOCs排放控制,参考已出台的政策中提到的控制要求,2025年较2019年排放总量将下降12.62%。

因此,“十四五”时期应深入推进VOCs治理攻坚工作,实施区域差别化总量控制,落实减排主体责任,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本文基于“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的预测结果,探讨了我国“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总量控制的思路,设计了“十四五”时期VOCs总量控制方案,研究并提出了总量分配方法,确定了总量分配因子,将总量指标分配至各省(区、市),明确地方总量控制预期目标,并对“十四五”时期VOCs排放总量控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总量控制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总量控制

第7章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其处理效果的好坏及运行正常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而影响环境质量。

因此,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选择要本着工艺可行、技术成熟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且在运行中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要严格要求。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环境。

本章将重点评述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通过分析,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最大限度的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同时,为环境工程设计及运行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7.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熔铝炉烟气、合金炉烟气、保温炉烟气、渣处理粉尘、氟铝酸钾处理炉烟气、轧制油雾、混料粉尘及高钛铁车间的破碎粉尘、筛分混料粉尘、落料粉尘和焊接烟尘。

全厂共设置3根排气筒,其两个中铝钛硼车间共用1根排气筒,铝中间合金车间1根排气筒,高钛铁包芯线车间1根排气筒。

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表7-1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有熔铝炉烟气、合金炉烟气、保温炉烟气、渣处理粉尘、氟铝酸钾处理炉烟气、轧制油雾、混料粉尘及高钛铁车间破碎粉尘、筛分混料粉尘、落料粉尘和焊接烟尘。

上述各产尘环节均采用了布袋除尘的治理措施;针对扎制油雾采用油雾净化器的治理措施;本项目熔铝炉烟气、合金炉烟气、保温炉烟气、氟铝酸钾处理炉烟气除含有烟尘以外,还含有少量的酸性气体,在经过收尘以后采用碱液喷淋的方式进一步去除氟化物、氯化氢和二氧化硫。

7.1.1烟(粉)尘治理措施分析袋式除尘器的过滤特点属于表面过滤层,除尘器的过滤效果与阻力损失与除尘器的结构形式、滤料性质、粉尘特性、含尘气体的浓度、清灰方式和过滤风速等因素有关。

袋式除尘器具有本体结构简单、适应废气量广、处理效率稳定、除尘效率高等优点,是广泛应用的高效除尘器,特别适宜处理粒径小于100μm收尘,只要选择合适的滤料,合理的过滤风速和可靠的清灰方式,袋式除尘器的处理效率和产尘浓度及风量有很大关系,产尘浓度越大,处理效率越高,甚至高达99.99%以上。

方式气mgm3)(mgL)情况量(ta)控制

方式气mgm3)(mgL)情况量(ta)控制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下发《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 38 号)文件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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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公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三、危险废物
硫酸废液、磷酸废液、有机废液、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芯、
废试剂容器、抹布/手套(沾化学物质清洗杂物等)、硫酸铜废液及含铜废水处 理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按规范要求建设。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 全,保证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公司编制了规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及厦门市翔安环境保护局备案。
碱性废气主要来源于硅片清洗、显影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氨。采用酸液 喷淋塔对碱性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 42m 排气筒排放。
(4)酸碱废气 酸碱废气主要来源于硅片清洗过程中部分酸洗、碱洗时间间隔较短的机台,
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HCl、氮氧化物、硫酸雾、磷酸及氨。采用碱/酸液喷淋处 理,处理后通过 42m 排气筒排放。
和处理系统采用二次中和处理。
二、废气
(1)锅炉废气 运行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SO2、NOx 及烟尘, 通过 39.4m 排气筒排放。 (2)酸性废气 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硅片清洗、湿法刻蚀等工序,主要污 染物为氟化物、HCl、氮氧化物、硫酸雾、氯气、磷酸及乙酸等。采用碱液喷淋 塔对酸性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 42m 排气筒排放。 (3)碱性废气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正)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正)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14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7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陕西省专利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防治措施第一节城市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第三节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第四节有毒有害物质大气污染防治第五节扬尘污染防治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促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根据本条例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投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

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在经济发展的大力推动之下,工业化水平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升,但是生态环境所面对的压力却越来越大,这也是导致环境污染情况日渐加重的主要原因。

这不但会导致区域生态环境呈现出恶性循环的状态,同时还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本文主要针对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措施进行探究,这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促使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标签: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措施现在社会已经全面提高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人类是环境污染问题出现的主要来源。

在长期的生存与发展中所制造的污染会对自然环境系统承载以及修复能力造成严重破坏,最终导致恶劣的环境污染现象。

这要求我们必须针对自然环境的循环系统进行修复,进而促使其恢复到正常水平后有效防止其恶劣的发展。

将更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人民群众。

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一、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必要性1.环境污染现状和环境质量的内在要求近十年来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当迅猛,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可对其进行直观体现,但是工业垃圾以及工业废弃物也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恶化的趋势。

污染物会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对环境污染的状况进行不断加剧,现阶段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以及生活水平都已经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所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污染现象可以说是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所不可避免的一种问题,甚至已经严重超出环境的正常承载能力。

所以环境污染物会在总体上呈现出指数不断下降的趋势。

结合实际实现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有效控制,是生态环境发展工作所必须满足的要求,这也是未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2.国家政府对环境污染的明确规定要求我国在逐年增加对环境管理和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条例,并制定了众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制度,还严格仔细地根据环境的现实情况,综合多种因素制定了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标准,以及环境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浓度标准。

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

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

2023年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新版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2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能源消耗产生的污染第四章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第五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第六章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共同治理、区域联动、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调整城乡发展和产业布局,保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措施,加大生态建设和治理力度,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市和区发展、经济信息化、规划资源管理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市和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建设以及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建设、绿化市容、交通、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扬尘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网摘)2015.05.28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网摘)2015.05.28

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何控制?一、区域环境容量分析(一)熟悉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概念、计算方法及在EIA中的运用1.大气环境容量的基本属性:在给定的区域内,达到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而允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就是该区域大气污染物的环境容量。

特定地区的大气环境容量与以下因素有关:⑴涉及的区域范围与下垫面复杂程度。

⑵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及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目标。

⑶区域内污染源及其污染物排放强度的时空分布。

⑷区域大气扩散、稀释能力。

⑸特定污染物在大气中的转化、沉积、清除机理。

2.大气环境容量的计算方法⑴修正的A-P值法是最简单的大气环境容量估算方法,其特点是不需要知道污染源的布局、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就可以粗略地估算指定区域的大气环境容量,对决策和提出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适用于开发区规划阶段的环境条件的分析。

利用A-P值法估算环境容量所需基本资料:①开发区范围和面积。

②区域环境功能分区。

③第i个功能区的面积Si。

④第i个功能区的污染物控制浓度(标准浓度限值)ci。

⑤第i个功能区的污染物背景浓度cib。

⑥第i个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保护目标ci0。

估算步骤:①根据所在地区,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表1查取总量控制系数A值(取中值)。

②确定第i个功能区的控制浓度(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ci=ci0-cib。

③确定各个功能区总量控制系数Ai值:Ai=A×ci。

④确定各个功能区允许排放总量: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

⑤计算总量控制区允许排放总量Qa: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gif。

允许排放总量Qa是对新开发区大气环境容量的一个估计,要将其转变为建议的总量控制指标,还需要考虑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布局、产业结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因素。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通过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进行限制和管理,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

本文将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意义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给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

通过限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可以降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减少雾霾、酸雨等恶劣天气的发生频率,提高大气环境的质量,让人们能够呼吸到更清新、健康的空气。

其次,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

大气污染物会对土壤、水体、植被等生态要素产生负面影响,破坏生态平衡。

总量控制能够减轻这些损害,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稳定。

再者,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严格的排放控制促使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种类繁多,常见的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₂)、氮氧化物(NOₓ)、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二氧化硫是一种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主要来源于燃煤发电厂、工业锅炉等燃烧过程。

氮氧化物主要包括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₂),汽车尾气、工业生产中的高温燃烧等是其主要排放源。

颗粒物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和细颗粒物(PM₂₅),其来源广泛,如工业粉尘、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

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自化工、涂装、印刷等行业。

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总量控制目标的确定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监测数据,充分考虑区域的环境容量、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个人总结,仅供交流学习,精品资料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月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年月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四章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五章重污染天气应对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现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办法,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制度。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或者对重大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以及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环境规划课件 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环境规划课件 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环境规划原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概念:1.定义:对规定环境单元之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人排放某一种或多种污染物的数量实行控制的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容量总量控制环境容量所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从环境质量要求出发,运用环境质量模型计算,根据环境允许纳污量,反推允许排污量;通过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优化分配污染负荷,确定出切实可行的总量控制方案。

容量总量控制的特点——将污染源的控制水平与环境质量直接联系。

(2).目标总量控制根据环境目标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削减量的控制。

它是从现有的污染水平出发,针对特定环境的质量目标要求,确定分阶段的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量,循控制一削减一再控制一再削减的程序,将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到预期目标。

目标总量控制的特点——将环境规划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环境目标作为总量控制的基础。

(3).行业总量控制3.三者区别目标总量控制以排放限制为控制基点,从污染源可控性研究人手,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容量总量控制以环境质量标准为控制基点,从污染源可控性、环境目标可达性两个方面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行业总量控制以能源、资源合理利用为控制基点,从最佳生产工艺和实用处理技术两方面进行总量控制负荷分配。

二、中国实施的总量控制1.现状:主要采用目标总量控制,辅以部分的容量总量控制。

在全国范围这一宏观层面上实施目标总量控制。

2.目标总量控制优缺点(1)优点:不需要过高的技术和复杂的研究过程,资金投入少;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污染徘放数据和环境状况数据;控制目标易确定,可节省决策过程的交易成本;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和法规,易获得各级政府支持。

(2)缺点在排污量与环境质量未建立明确的响应关系前,不能了解污染物徘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及对人体的损害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目标总量控制的“目标”实际上是不准确的,由此造成所采用的目标总量控制法的整体失效。

3.总量指标(1)选择原则:A.对环境危害大的、国家重点控制的主要污染物;B.环境监测和统计手段能够支持的;C.能够实施总量控制的。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6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6.1排污总量控制对象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其总量控制因子和总量考核因子如下:(1)大气:VOC;(2)废水:COD、氨氮;(3)固体废物:无。

6.2排污总量控制分析我公司总量控制因子产生量和排放量情况见表6.2-1。

6.3总量控制平衡途径及完成分析(1)废水污染物我公司废水排入徐州市三八河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量3179t/a,其中COD:0.76 t/a、NH3-N:0.01t/a,在徐州市三八河污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

(2)废气我公司排放VOC(含甲苯、二甲苯):0.14t/a,其中甲苯:0.008 t/a、二甲苯:0.132 t/a,向云龙区环保局申请总量平衡途径。

(3)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申请总量。

1页2页7 环境风险评估7.1风险评价指导思想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国环发[2005]152号),本次风险评价拟按照“风险评价导则”的要求,通过分析项目中主要物料的危险性、毒性和储存使用量,确定评价等级,识别潜在危险,并就最大可信事故的概率和发生后果进行影响预测。

本风险评价着重评价事故引起厂界外人群的伤害、环境质量的恶化及对生态系统影响的预测和防护。

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的要求,风险评价需识别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

评价重点为分析主要风险源、确定最大可信事故、预测事故造成的污染影响、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

谈如何做好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谈如何做好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

谈如何做好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环境也得到了一定改善。

但是丛总的情况来看,污染物排放仍然很严重,控制只是暂时性的降低污染浓度,但是源头上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成效甚微。

因此,必须加强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并作为环保工作的关键任务,采取积极的对策予以解决。

标签:环境;污染;控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在进步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产生的污染物日益严重,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密切关注。

为此,国家、省、市县环保部门先后出台有关污染物控制策略,并实施积极有效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污染物肆意排放,污染源日益增多的现状,初步制止了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

但是丛总的情况来看,污染物排放仍然很严重,控制只是暂时性的降低污染浓度,但是源头上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成效甚微,有的地区污染物总量严重超标。

因此,必须加强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并作为环保工作的关键任务,采取积极的对策予以解决。

一、正确认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意义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指在一定范围和区域内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将这一区域范围内的污染物总量,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控制在一定数量内,已达到环保要求,保证生产生活健康有序。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主要是对化工企业等产生污染源的地方对污染源就行有效控制,从源头上解决和控制污染问题。

比如严格要求企业污染排放标准达标,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以此约束和控制污染物产生总量。

通过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对企业污染物达标才可以进行工作和排放,否则不予开工生产,这样更有利于各污染企业按照标准进行排放,便于管理,企业也好执行,从而有利于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

二、当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现状经济的进步,促进了工业的迅猛发展,工业的快速膨胀发展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污染物排放主要分为空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与城市垃圾的排放和噪声、振动与其他公害的排放四大类。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2年7月20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持续有效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大气污染共同防治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大气环境隐患排查,发现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负有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聘任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等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相关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污水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水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水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了总量控制和渡度控制的概念,着重阐述了机械行业某企业污水污染源现状、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应对挑战的对策措施。

1引言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

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

污染源达标排放属于浓度控制范畴;污染物总量控制属于总量控制范畴。

2000年之前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2000年以后,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后,环境管理是以浓度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为评价标准的,并且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

对于存在环保欠账的机械行业某老企业来说,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要求给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

对于污水国控企业而言,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2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内涵2.1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从各个方面着手保护环境。

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理应担负起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这一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绿色化,二是保护和治理环境。

而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这也是为企业开展污水治理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因此,企业对污水开展治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2.2有助于企业防范环境法律风险国家在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过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法律责任都开展了明确规定,上级部门和母公司也将水重点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原处分数额按日处分外,还规定了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1年1月24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制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应当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三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排污许可在线办理水平。

排污许可证审查与决定、信息公开等应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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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和总量控制
二、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福建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检测报告
(2017)闽冶检站HJ 第号
第1页共2页
审定:校核:编制:
注:采样方式为瞬时随机采样,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加保护剂的水样保存时间为10天,固体样品
保存期为30天;超过留样期的样品本站不负保管责任。

委托单位
名称福建省南铝板带加工有限公司
项目(样品)概况
名称废水、废气
地址
/项目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高新区科技工业园
邮编/传真/
样品状况
废气:气体样品;废水:液体样品。

电话/来样方式采样检测性质委托监测
采样日期
2017.05.10
检测日期
2017.05.10~2017.05.12
检测依据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T 584-2010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T 604-2011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6920-1986水质pH 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84-1987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637-2012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GB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检测信息现场采样人参与检测人林凌立、邱宇
林凌立、邱宇
检测结果详见续页报告日期
2017.05.15
1、废气监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排





m)









m3/h









mg/
m3
非甲
烷总
烃排
放速

Kg/h





mg/
m3





Kg
/h






mg/
m3






Kg/
h







mg/
m3
二甲
苯排
放速

Kg/h

漆出口25


1.49
×105
5.5 0.82
<3.0
×
10-3
/ 3.5 0.52 5.8 0.864

涂出口15


9.56
×103
3.4 0.03
4.39
0.0
42
2.2 0.02 4.05 0.039
2、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
采样位置采样日期pH 氨氮Cr6+石油类COD 氟化物总排口2017.05.10 6.83 12.6 <0.004 1.59 48.5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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