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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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浅议
摘要:社会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困难群众实施救济和帮助的一项制度。那么,如何建立好社会救助制度,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这是如今面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本文通过分析和挖掘现行社会救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寻求相应对策,并对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进行探讨。
关键词:社会救助制度问题对策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是维护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的重要举措。目前。总体上看。我国社会救助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出现了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形势相比较而言。差距很大,特别是一些农村社会救助存在很多问题。
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不断创新发展,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整体功能不断增强。我国是自然灾害种类多且发生频繁的国家,每年有大量因自然灾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灾民需要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农村有许多地区还没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基础还很薄弱。主要问题如下:
(一)政府职责履行状况不理想。从财政责任方面看。目前影响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主要障碍仍然是财政资金安排问题,农村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财力薄弱及地区间差距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支持没有完全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级财政投向农村社会救助的财力严重不足,社会救助范围窄,救助标准低。二是对农村社会救助的财政责任划分不清晰,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责任不明确。地方政府对农村社会救助投入极少。三是责任没有制度化、规范化。农村社会救助仍没有同定比例的经常性保障机制,只有临时性应急措施,贫困人口获得的救助款项时多时少。
(二)从管理监督责任方面看。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不顺,其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出多门。缺乏宏观协调,各级政府间、部门间难以协同作战,很难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对救助资金的使用缺乏统一、科学的安排。对救助项目、标准、程序等没有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与测算。三是政事不分。影响了资金的正常使用与效益的发挥。四是缺乏一定数量、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低。五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救助资金筹集、运行管理与监督方式不规范。
二、完善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
(一)强调地方政府足够的财力保障
增强地方政府财政实力,一是明确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的筹资渠道。二是要积极争取中央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的财政投入。三是各级政府要从制度上保证对农村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支出在CDP中的比重。四是广泛吸收社会捐款、提倡社会互助等方式来补充农村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应当完善监督制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
首位揭露收容遣送内幕的郭先礼曾说:“重要的是执行者要能做到严格执行政策,否则无论是叫收容遣送还是叫救助管理,都将是换汤不换药。”实践证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制度都是失败的制度。《救助管理办法》虽然对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规定了许多义务,但作为实施救助的单位和个人,其仍然具有一定的权力。因此,谁来监督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处理执法违法者等一系列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不但救助站的主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站工作的监督,而且受救助人员也可以对救助站进行监督。如果救助站不履行职责的话,受助人员可以直接向救助站所在地的民政主管部门举报,如果属实,民政主管部门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他们就要承担行政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实施细则》虽然有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的领导和监督管理的规定,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应有社会和个人的监督。而且外部的监督甚至比内部的监督更为有效。
(三)健全社会救助组织机构、增加工作人员
随着党和政府对贫困人口的关注,社会救助工作越来越重。目前承担救助工作的民政部门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建议设立社会救助专门机构,即在民政部门内设救助局或救助中心,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统一管理。
三、积极探索救助与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
任何一项社会救助制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消极性,而且社会救助终究只是一种事后救助,它只是在人们陷入贫困时才给予救助。因而,在社会救助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并进入一个规范发展的时候,社会救助工作理应在理念上进一步提升和在思路上进行创新,改变过去救助方式的被动性,将救助工作前移,把工作目标从主要定位在保障基本生活上转变到保障基本生活和促进发展相结合上来,在提供基本救助的同时,通过提高个人的生存发展能力,协助他们自强、自立,最终摆脱贫网。笔者在此提出几点看法:
首先,解决贫困问题是政府的责任,必须高度重视贫困人员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全社会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关注低保对象和就业困难群体。
其次,大力开发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工作岗位。从低保对象的现实情况来看,其就业岗位的开发方向应该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社区服务业具有就业领域宽、就业容量大、就业门槛低、就业方式灵活等多方面的特点,同时社区服务业在家门口工作还能大幅减少工作成本,方便照料需要护理的家人,显然对不具
备就业竞争优势的低保对象来说是非常适合的就业方式,社区服务业将成为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的主要途径。因而,民政部门应利用主管社区建设的优势,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为包括低保对象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第三,采取特殊就业扶持政策,对难以直接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特殊困难群体和家庭“零就业”人员,通过发动企业捐赠职位,政府购买岗位直接安置、以工代赈、鼓励自主创业等方式,促进他们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