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消费税政策问题及改善对策
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金银首饰消费税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近期,临清市国税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金银首饰零售行业消费税的专项评估工作,评估纳税人5户,有问题率100%,入库税款19万元,占同期申报税款的76%,从一个侧面发现了该行业在消费税申报缴纳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开展专项评估的主要做法(一)强化了县级局“复查复审”职能。
此次专项评估,由该局税源管理科和税政管理科的人员组成评估组,直接开展工作,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和高效。
工作中,局领导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各评估小组之间每天对工作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经验和做法;同时做到了前一阶段的评估工作为后面的工作积累经验,后一阶段的评估工作又为前一阶段的工作提供线索和有益启示。
(二)做好评估工作的前期准备。
一是专项评估工作正式开始前,评估人员通过V2.0对税务登记进行了查询,确定了专项评估纳税人名单,同时重点调取和查阅分析了符合评估条件纳税人的登记、开户行、申报纳税的税负率等信息,做到查前“有数”。
二是税政科人员系统讲解了与金银首饰有关政策,评估人员熟悉了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及金银首饰税收政策变化。
三是提前“接触”纳税人,取得第一手可靠信息。
该局在评估工作正式开始前,由评估小组的几名女同志身穿便服、当“顾客”交叉到各金银首饰销售单位进行现场观察和了解,基本掌握了第一手信息,为以后的评估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明确评估重点,实施典型剖析。
查前充分利用分析预警系统发布的疑点信息,从数据分析入手,结合行业特点,大胆推断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违法行为,锁定疑点,找准突破口。
一方面对纳税人的帐簿、报表、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对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纳税环节、适用税率等进行认真复核,对相关的涉税指标如税负率、存货、经营费用的增减变化进行分析;另一方面根据评估程序,及时转入约谈和实地核实,督促纳税人进行自查。
(四)运用多种方法,提高评估效果。
针对金银首饰零售行业易存在账外账的客观实际,采取了突击获得证据调账的评估方式,在对纳税人实地评估的同时,第一时间现场取得纳税人真实的业务信息和有关资料,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行消费税政策问题及改善对策25页PPT
二、当前消费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存在错位 ❖ (二)税率设置不太科学,有待进一步完善 ❖ (三)消费税征税环节单一,税基易受侵蚀 ❖ (四)消费税作为中央税,影响地方开辟税
源的积极性
(一)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存在错位
❖ 1.现行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征税范围。 ❖ 2.高档消费娱乐未纳入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太窄。
三、优化消费税制度的对策
❖ (一)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解决“错位”问题。
❖ (二)调整消费税税率,解决消费税功能效力问题。 ❖ (三)拓宽消费税课税环节,解决税基易受侵蚀问题。 ❖ (四)消费税作为共享税,调动地方开辟税源的积极性。
(一)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我国应扩大消费税 的课税范围,由现在的有限型过渡到中间型。
(二)消费税收入完成情况
❖ 2007年度,我省共组织入库消费税773479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104664万元,增长15.6%。其中:卷烟 行业入库消费税545283万元,同比增收81493万元, 增长17.6%;饮料酒行业入库消费税85288万元,同 比增收3970万元,增长4.9%;汽车摩托车行业入库 消费税92612万元,同比增收36892万元,增长 66.2%;成品油行业入库消费税44726万元,同比减 收7566万元,减少14.5%;其他消费品行业入库消费 税5570万元,同比减收10125万元,减少64.51%。
❖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原有的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从而改善了消费税制,进一步增强了消费税的调节能力。但随着
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现行消费税政策在如何更好地引导
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等方面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按照中国税务学会2008年课题任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摘要】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在我国烟草行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直在不断变化和探索中。
本文从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历史、问题和改革建议进行分析,提出了提高卷烟消费税率和建立差别化税制的建议。
通过对现行政策的深入剖析,呼吁政府重视卷烟消费税政策的重要性,并在未来的发展中制定更加合理和有益的政策方向,以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关键词】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变化、改革建议、提高税率、差别化税制、重要性、问题、历史、发展方向。
1. 引言1.1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重要性卷烟作为烟草制品的主要形式之一,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卷烟消费税政策对于烟草行业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的收入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卷烟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我国烟草行业规模庞大,卷烟消费量巨大,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为国家财政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
这些税收收入可以用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卷烟消费税是一种有效的调控工具。
通过适当调整卷烟消费税率,可以影响卷烟市场的供求关系,有效控制卷烟消费量,降低吸烟率,保护公众健康。
在烟草控制和卫生政策方面,卷烟消费税的政策调整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国的卷烟消费税政策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烟草控制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加以重视和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
只有在严格落实税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调整,才能更好地发挥卷烟消费税的作用,实现税收和烟草控制的双重目标。
1.2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现状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我国目前的卷烟消费税率相对较低,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较为偏低的水平。
这导致了卷烟的售价相对较低,进一步促进了卷烟的消费。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存在着差别化税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些低端卷烟的消费税率较低,而一些高端卷烟的消费税率较高,这导致了市场上出现了种类繁多、价格差异较大的卷烟产品,加剧了市场混乱。
消费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消费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近年来,消费税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然而,在消费税的实行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
本文将从消费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一、消费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1 对于消费行为的影响消费税是一种对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征收的税种,主要针对一些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侈品等。
在征收消费税的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承担更高的购买成本,从而影响其消费行为。
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可能会导致购买力下降,对于高收入群体而言,则可能不会对其消费行为产生太大影响。
因此,消费税往往会加重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产生分配不公的问题。
1.2 对于企业的影响消费税不仅对消费者有影响,对于企业也有一定的影响。
在征收消费税的过程中,往往会导致企业的成本上升。
对于能够转嫁成本的企业而言,消费税对其经营利润的影响较小。
但是,对于无法转嫁成本的企业而言,消费税会对其企业盈利能力产生重大的影响。
因此,对于这些无法转嫁成本的企业而言,消费税的征收可能会对其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3 对于国际竞争力的影响随着消费税的不断提高,国内生产制造商的成本也会随之上升。
这将导致国内制造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进而导致出口量减少。
这也将对国家的贸易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2.1 消费税收费机制不合理在征收消费税的过程中,有些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和税率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导致征收过程中出现偏差。
另外,消费税征收的标准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对于某些特殊的消费品进行征收时,应该对其特殊性进行分析,而不是简单套用消费税的征收标准。
2.2 消费税收入使用不当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种,其所得应该用于国家建设和福利事业的建设。
然而,在实际征收和使用过程中,消费税的使用效率并不高。
因此,在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加强对于所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的提升。
三、对策研究3.1 适当减轻部分消费品的税率对于一些生活必需品,如食品、药品等,可以适当降低其消费税率,从而降低其价格。
消费税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消费税改革的思考与建议作者:朱雅倩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01期摘要:2016年国内消费税10217亿元,同比下降3.1%,占税收收入比重7.84%,占我国GDP的比重仅为1.37%,远低于发达国家。
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消费税比重偏低,发挥的作用有限,还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
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为消费税改革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消费税;改革;建议一、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一)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一是未能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纳入征收范围。
针对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目前还没有对洗涤用品、农药、化肥、塑料袋、一次性包装物、破坏臭氧层化学品和电子产品等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进行征收。
二是未能将部分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服务消费纳入征收范围。
针对贵金属征收消费税,但却没有针对貂皮等高端皮草征收消费税,针对游艇征收消费税,但却没有针对私人飞机征收消费税,还未能将高档食品(如冬虫夏草等)、高档木材家具(如红木家具),以及属于娱乐的部分高档消费行为(包括高档歌舞厅、高档桑拿、高档美容健身院、高档酒店、私人会所、高级会员俱乐部等)纳入征收范围。
(二)税率结构不合理,部分产品税率水平偏低一是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偏低。
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均为 5%,明显过低。
例如,一次性筷子的批发价格在0.02-0.1元之间,最高消费税不过5厘钱,对于日常消费行为的影响很小,基本不会对环境保护产生正面作用。
同样,实木地板既属于资源型产品,但同时也是高档消费品,5%的消费税对其影响微乎其微。
二是税率结构设置存在不合理,对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服务消费等同一性质的消费品采取同种征收税率,现实情况是同种消费品的价格千差万别,采用同种税率征收不能显示出消费税的收入调节功能。
消费税法专题研究报告范文
消费税法专题研究报告范文消费税法研究报告一、引言消费税是一种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
消费税法是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
本报告将对消费税法进行专题研究,探讨其作用、问题及发展方向等。
二、消费税法的作用1. 调节消费行为: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通过提高税率来约束对高消费品的过度消费,减少资源浪费。
2. 调整产业结构:设置不同税率可以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环保产品或绿色产业的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消费税的征收可以减少偷逃漏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的公平感,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1. 统一税率不合理:目前我国消费税法中,大部分商品都采取统一的税率,未能完全考虑到不同产业的特点,导致一些关键行业税负过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2. 税收逃避问题:消费税的征收主要依靠生产者或销售者报税,容易造成逃税行为,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管措施。
3. 关于消费品范围的界定问题:消费税法未能明确规定一些新兴消费品的征税范围,导致征税的不确定性。
四、发展方向1. 差别化税率: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和影响范围,适当采取差别化税率,减轻特定产业的税负,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2. 强化征收监管:加强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监管力度,提高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效率。
3. 完善征税范围:明确一些新兴消费品的征税范围,减少征税的不确定性,提高法律适用的合理性。
五、结论消费税法在调节消费行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的消费税法还存在统一税率不合理、税收逃避问题和征税范围界定问题等一系列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作用,我们应该采取差别化税率、强化征收监管和完善征税范围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消费税法的内容和执行机制。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一、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现状我国的消费税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是为了调整商品价格、促进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消费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目前,我国消费税主要包括烟草消费税、酒类消费税、汽车消费税等。
这些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行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税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亟待提高,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优化。
在消费税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消费税对产业发展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力还不够强,缺乏有效的引导和调节作用。
我国消费税的征管和征收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部分税款难以征收,导致出现了一些税收漏洞。
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待提高,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解决我国消费税改革中的问题和挑战,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以促进消费税制度的完善和健全。
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征收的力度,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和征管机制,以提高税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我国将进一步优化消费税的税收范围和税率设置,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良好行为。
我国将进一步提高消费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和信息披露,以提升税收的公信力和合理性。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强对相关产业和消费者的引导和管理,以实现消费税制度的更加完善和健全。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趋势是向着更加合理和健全的方向发展。
我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消费税改革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以推动消费税制度的转型升级和完善。
我国相关产业和消费者也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自身的发展和管理,以适应消费税改革的需要。
相信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浅析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我国消费税的问题及建议【前言】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我国国务院是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征收消费税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有着其特定的意义。
研究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质,有助于揭示其实施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有助于把握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长期方向,有助于我国目前的税收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税制,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这篇文献综述首先参考文献总述消费税的优缺点;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消费税政策具体评析其优缺点,发现并整理问题,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结合问题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案。
【主题】一、消费税的优缺点尤斯第(Johan Herich Gottlobs von Justi,1705—1771)是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
尤斯第以平等课税原则为依据,探讨了各种赋税形式,认为国内消费税不利于生活资料的供应,因而不支持征收消费税。
他认为,国内消费税的缺点有:(1)限制人们合理的活动自由;(2)不利于营业及商业活动;(3)不能使课税负担均匀等;(4)基础不确实,逃税严重;(5)需要许多官吏和征收费用。
其优点有:(1)把公共负担分派到每一个人;(2)人们通过对消费税支出的调节,有可能避免这种这种负担;(3)只占个人收入的极小一部分;(4)对每一个人来说负担很小,却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5)征收上不需要强制执行;(6)外国人也可以负担消费税;(7)既能控制商业,又能创造工业。
[1]与尤斯第的立场不同,另一位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宋能菲尔斯(Joseph Freiherr von Sonnenfels,1732—1817)从国内收入的稳定性和永久性立场出发,认为消费税对于国家和纳税人都有利,主张实行消费税。
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现行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一、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一)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带来诸多问题(1)价税不分,影响价格透明度和税收透明度,消费者购买物品所付的款项无法区分价款与税款。
(2)认识上产生误解,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生产环节的流转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税款由消费者负担,而消费税却是价内税,使人认为由企业负担,事实上实际的负担者仍是消费者。
认识上的偏差,不利于国家调控消费和分配的政策,不利于引导需求。
(3)作为价内税,消费税依然存在重复征税问题,重征了增值税。
(4)价内税与价外税并存,会给会计核算和统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二、现行消费税征收的税目少且拘于格式化(1)征收范围有待扩大:各地歌舞厅、保龄球馆、高尔夫球场、桑拿浴室、按摩房比比皆是,经营者有暴利驱动,吃喝玩乐者常常有公款作后盾,公款消费屡禁不止,而此类超前消费行为却未征消费税。
(2)涉及对生态环境有害的应税消费品也太少了,对破坏生态的恶劣行为起不到抑制作用。
(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消费品已成为生活必需品、常用品或生产资料,如:摩托车、护肤护发品等,对此征税,使消费受到限制,不符合我国消费税的指导原则。
三、消费税的税率不尽合理现行税目中护肤、护发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已属于生活必需品,税率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还高;汽车轮胎属生产资料性质,且在对其征税后还要对小汽车征税,有重复征税现象,属所征税率过高之列;烟的税率在40%到45%,与大多数国家相比,税负处于较低水平;与卷烟一样,烈性酒如白酒的过多消费会影响人体健康,且过多的生产也浪费粮食,其税率偏低,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属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消费还会污染大气环境,税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也是较低的。
四、目前消费税的征税环节过于单一(1)征收中生产环节难以准确确定,如原材料生产、半成品制造与加工、在产品的分装与配送,甚至涉及批发与零售的生产环节,要加以准确划分是相当困难的。
(2)给偷逃税者以可乘之机,一旦生产者或进口者逃避了税收,就很难将所偷逃的税从下一环节补征回来。
消费税
从分税制的指导思想来看,消费税作为一个用来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税种,理应当作为中央税来管理。但是由于消费税增量收入缺乏与地方利益挂钩,难以调动地方开辟税源、加强征管的积极性。2007年,芜湖市国税收入为59亿,消费税为20.1亿,占比例近30%;蚌埠市国税收入36.2亿,消费税为19.57亿,占比例近55%。占的比例大,而地方政府却得不到多少利益,显然会影响地方的积极性。同时,全国消费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断下降,由1994年的10.34%下降到2007年的4.46%。这一方面说明地方政府对征收消费税支持力度不大,在各税种的欠税数额中,消费税占的比重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如果将消费税改为共享税,并相应地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成比例,对中央财政影响不会太大。
3.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的广度和力度未得到充分体现。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现行消费税税目中虽包含汽油、柴油等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费品以及一些不可再生资源,如石脑油、航空煤油等石油制品,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消费税税目还是太少,从而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和消费很难起到调控作用,特别是水资源、森林资源这些不可再生或再生周期很长的资源未纳入征税范围,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这些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消费。上次针对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5%的税率分配到一双价值两分钱的筷子上,也不过一厘,根本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然而对更耗木材的高档家具却没有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我们认为,对一双价值一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只能表达政府对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给予的关注,这样的力度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课税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更耗木材的高档实木家具,近年来,我国的产销量每年以超过18%的速度大幅度增长,出口更以每年30%以上的幅度递增,而此类消费却没有列入消费税的范围。
消费税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税作为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年度,我国消费税政策不断完善,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为促进消费、调节收入分配、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本年度消费税工作总结如下:二、消费税政策调整与实施(一)政策调整1. 税目调整:本年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部分消费税税目进行了调整,如将部分高档化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提高了部分烟酒产品的消费税税率。
2. 税率调整:针对部分消费税品目,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消费需求,对消费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如对高档白酒、高档卷烟等品目提高了消费税税率。
3. 征收环节调整:为进一步规范消费税征收,本年度对部分消费税品目的征收环节进行了调整,如将部分消费税品目的征收环节从生产环节调整为零售环节。
(二)政策实施1.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消费税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消费税的认识和理解。
2. 严格执法检查:加强对消费税征收的监管,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3. 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三、消费税收入情况本年度,我国消费税收入稳步增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总量增长:本年度消费税收入达到XX亿元,同比增长XX%,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XX%。
2. 结构优化:消费税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档消费品消费税收入占比提高,消费税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3. 区域分布:消费税收入区域分布合理,东部地区收入占比最高,中部、西部地区收入增长较快。
四、消费税政策效果1. 调节收入分配:消费税政策通过提高高档消费品消费税税率,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收入分配,促进了社会公平。
2. 促进消费升级:消费税政策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3. 保护生态环境:消费税政策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征收消费税,有助于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保护生态环境。
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管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管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发布时间:2021-11-24T08:00:16.918Z 来源:《中国经济评论》2021年第10期作者:李伟[导读] 近年来,我国针对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进行了多次重大调整,这不仅对成品油生产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给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基于此,本文对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管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究,仅供大家参考。
李伟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公司北京 100010摘要:近年来,我国针对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进行了多次重大调整,这不仅对成品油生产企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给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基于此,本文对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管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探究,仅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消费税;成品油;问题;对策引言:国家通过对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提升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目的在于提升成品油消费的合理性,这对于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用能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减排以及环境保护等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但与此同时也给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导致成品油消费税征管暴露出更多问题,因此针对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管问题的探讨很有必要。
1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征管问题分析 1.1征纳双方分歧突出对于现行成品油消费税来讲,其主要分为7个子目,征收标准除依照辛烷值以及倾点两项指标外,其均按油品的用途进行确定。
由于油品构成复杂,且产品种类繁多,因此部分纳税人在缴税过程中,容易对税务机关的征收方式和征收内容产生误解,进而出现分歧。
例如,燃料油以及润滑油不属于轻质油,而汽油、航空煤油以及柴油则均属于轻质油,而在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中并未对轻质油与非轻质油的界定做出明确标准要求,导致税收机关在认定过程中缺乏权威性的依据。
又例如,纳税人认为一种油料按照倾点指标属于柴油类型,但有时确实无法当作柴油进行利用而必须再加工或处置,此时,纳税人希望根据对燃料油的解释规范,将其当成燃料油缴税,这样也可以降低其纳税额。
我国消费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陈 晔
摘 要 :伴 随着经济 的飞速发展 以及产业结构与消 费结构的改变 ,我 国现在的消费税 制度 已经显露 出和经 济发展 不适应的 矛头。显示 了现在 的消费税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 ,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征 收环节方面的不足 日 渐显 露。本文通过 对消费税在 实践 中对纳 税 义务作 用的 分析 ,指 出了我 国现阶段消 费税制度 中所存在的问题 ,从而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质 ,有助 于揭示其 实施 以后 可能 出现的 问题 及原 因。从现 实意 义上来看 ,有助 于把握我 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长期方向 ,有助于我 国目前的税收理论 与政策的研 究,不断完善我 国的消费
节省资源的征税 的最初 目的。
( 二 ) 计税 价 格 模 式 不尽 合 理
我国消费税 计税价格方式是 价内税模式 ,也就是消费税 的税额包含 在价格之 中作为价格组成的一部分。和价外税相 比较 而言 ,价 内税是一 种隐蔽性非常强的税收征收的形式 , 那是 因为这种计税方式 将税额全部 加在 了应税对象价格之内 ,而且并不标 明其所含税款 。此 种计税方式 的 最尢优点就是征收简便 , 对 于积极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有很大帮助, 在这样一种价内税的征税方式下 ,消费 者完全是在不知情情形下进行被动承担税收的,因此他们无法确切知道 自己 是否负担了 税款或者说是到底负担了多少税款 ,因而也无法知晓政府所制定 的政策的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样属于流转税,增值税采用的是价外计税 的方式 , 税款由消费者 自己负担 ,而消费税采用价内计税的方式,税款也是 由消费者 自 己负担, 但是却很容易造成是 由 销售方负担的表象。 ( 三 )税收优惠太少 ,很 难发 挥税 收对经济活动 的调节作 用 由税收 的宏观经济效益 ,可知要想最大限度发挥税 收对于经济 的宏 观调节意义 ,必须要把税收征收与税收优惠两个方面结合起来 。在我国 消费税 的税收优惠条款 中,只有对符合环保标准的汽车才能减少百 分之 三十的税额规定 ,对于生产和使用污染小 、耗能少的消费品并没有 做出 适 当的税 收优惠措施 。而且在消费税的 出口税制度中 ,也没有 明确 规定 购买 出口耗能高 、污染大 的消费 品和对于环境有害产品不能够免税 或者
消费税作为地方税利弊分析及改革建议
关键词:消费税;地方税;利弊分析;改革建议目前,我国地方税体系设置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主体税种缺失、收入偏低、税源分散、调节经济功能弱,导致地方财权和行政权不平等。
因此本文将进一步探究消费税作为地方税的可能性,希望能为解决以上矛盾做出努力。
一、消费税作为地方税的优势(一)税源稳定、丰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目标也逐渐从吃穿暖转变为追求更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条件,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为消费税的征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得消费税收入稳步增长,来源稳定。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国内消费税是全国第四大税种,仅次于增值税和两种所得税。
消费税发展前景好,我国应纳税项目少,仍有发展空间。
(二)消费税便于管理消费税征收单一化,使得消费税的征收管理更加便利,也有利于监管,降低偷税漏税的可能性,保障地方和国家财政收入,使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
消费税的特点是由消费者承担。
主要从生产、加工和批发环节征收,税源集中稳定并且需要保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是特殊的固定商品。
由于需要保证商品的特定属性,这也就导致了我们的征收范围比较明确,征收环节简单,便于管理。
(三)消费税具有一定调整作用消费税对特定的商品进行征税,而商品的属性是可以自由选择的。
也就是说政府能够根据行业的不同发展情况来自由选择所要征税的商品,并随时根据市场的状况来对征税政策做出调整,这其中的灵活性是很大的。
例如,通过对部分奢侈品进行征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消费者的税负,从而起到抑制奢侈消费的作用,同时也能起到提高消费税税率的作用。
而对于低收入人群或对于一些生活必需品,消费者则不必缴纳消费税,对这部分人群的生活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因此消费税有着调整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对于缓解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矛盾也有着很好的效果。
[1]二、消费税作为地方税的不利之处(一)弱化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消费税具备可选择特性,其在调整个人所得税,缓解不同收入人群矛盾的作用上十分显效。
消费税改革方案最新
消费税改革方案最新近年来,消费税改革方案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消费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控市场供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较广、税率不尽合理等问题,一些地方和行业出现了税收负担过重的情况,影响了产业发展和消费者的购买力。
因此,加大对消费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探索势在必行。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一系列消费税改革方案,旨在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将推出差别化税率,根据商品的种类和消费水平确定具体的税率。
这样一来,对于生活必需品和高科技产品等,税率可以适当降低,刺激市场需求;而对于奢侈品和高污染产品等,税率则会相应提高,以达到调控市场的目的。
这种差别化税率的引入有助于减轻消费者负担,同时也能促进生产和消费的结构调整。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在消费税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征收方式的创新。
目前的征收方式主要以销售额为基础,这种方式存在抬高价格的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价差来征税的方案。
所谓价差,即商品的销售价格与生产、运输等环节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通过以价差征税,可以更加合理地反映商品的真实价值,从而减少商家的偷税漏税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效果。
此外,在消费税改革方案中,国家税务总局还提出了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措施。
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更加准确地获取税务数据,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提升税务处理的智能化水平,减少人工操作,提高税款的征收速度和质量。
对于消费税改革方案的最新探索,社会各界普遍表示赞同。
一方面,这些改革方案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水平,有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
另一方面,这些方案也能促进市场稳定和消费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然而,也有人对消费税改革方案的实施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差别化税率可能会导致市场扭曲,进而影响行业间的公平竞争;以价差征税可能会导致价格上涨,消费者的购买力受到一定的制约。
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尊敬的编辑,为您带来以下内容:消费税制是现代税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在推进经济发展、调节消费行为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发现消费税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税制能否更加有效和公平地发挥其作用。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消费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行的解决办法。
一、问题1. 通货膨胀压力在恶性通货膨胀环境下,消费税制往往会使人们的生活压力更加严重。
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消费需求不会因为增加了一点税负而消失,而是会继续存在,这样就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导致物价进一步上涨,若不加以控制可能会加重通货膨胀的压力。
2. 消费组合度低消费税的计税对象主要是消费品的购买,从而可以激励居民减少购买某些消费品的行为。
但是,如果消费税过大,消费组合度低,容易造成非理性消费行为,使得资源分配不佳。
而适当的消费税应该具有较高的阈值和较低的税率,以鼓励大家通货消费,而不是仅聚焦在某些高端消费品。
3. 容易导致国际贸易对抗不同国家之间的消费税率不同,这容易导致国际贸易对抗,有些国家会选择在出口商品时减小关税,从而在全球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份额。
从而具有较高的品质的商品就会来自消费税较低的国家,这影响了全球贸易的公平性和消费者的选择权。
4. 容易导致非法市场出现消费税过高容易导致非法市场的出现。
因为黑市上可能存在一些低消费税甚至免消费税的商品,这会导致很多公民选择购买非法商品以规避消费税,从而导致这样的非法市场逐渐发展壮大,从而失去了税收的积极作用,减少了政府收入。
二、对策1. 建立灵活的税率制度消费税的税率应该根据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来分段设定,以便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对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环境友好型商品可以降低消费税,对一些高消费和能源浪费商品可以加重税负,这可以使消费者更聚焦在对环境友好和不浪费资源的商品选择上。
2. 完善税制监管措施税制监管措施的完善是遏制非法市场发展的关键,政府应该加强对消费税制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逃税行为一旦发现就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以便限制非法市场壮大。
浅谈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谈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我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心设置的税种,是与实行普遍调节的增值税配套。
为体现国家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解而设置的。
实行至今14年中,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期间,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虽然做了一些调整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笔者在分析了我国消费税目前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完善消费税体制的一些具体措施。
标签:消费税法征收范围价内税价外税WTO规则我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心设置的税种,实行至今14年中,在调解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经济发展,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存在于现实不合拍的地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3月联合下发通知,对消费税进行调整。
一、消费税存在的问题1.消费税法制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尚无整个消费体系的基本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外,更多的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制定的税收制度,立法层次有待提高,法律效力有待强化。
现性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尽合理:(1)征税范围”越位”将某些生活必需品和生活资料纳入征收范围。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十一种商品。
如黄酒、啤酒、日常化妆品等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或常用品。
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分析,笔者认为应予以停征的部分税目:①应根据现行消费状况,停征原来属于高档消费品,现在属于一般日常用品的消费税,例如雪花膏、面油、洗发水、发乳等低档护肤护发品。
②将黄酒及薯类白酒从课税品目中删除,降低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
③对汽油和柴油实施开征燃油税,在消费税课税品目予以删除。
(2)征税范围“缺位”,缺乏抑制超前消费的手段。
在最近一次的消费税调整过程中,尚未将一些高档消费品如高档家具、高档住房和消费行为如夜总会、酒吧、网吧等高档消费场所纳入征税范围,依然使消费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的得不到发挥到位,缺乏抑制超前消费的手段。
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随着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国内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商品的质量和品牌,而不仅仅是价格。
然而,随着消费税的出现,很多人对其带来的影响产生了疑问。
那么,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怎样的呢?我们又应该如何应对消费税对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呢?一、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消费税是指在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或者进口额上征收的一种税收。
这种税收的出现可以增加政府财政的收入,控制一部分商品的消费和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
然而,在消费税的实施过程中,也会对中国经济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
首先,消费税的实施可能会使消费者的价格负担增加,导致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下降。
随着消费者消费水平的下降,商家的营业额和社会的收入也会相应减少,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其次,消费税的征收标准可能会引发商家之间的价格战,导致其营业额的下降和利润的减少。
这可能会导致需要降低成本和裁员等不良的后果。
二、消费税应对策略的研究与实践既然消费税可能会给中国经济带来不利的影响,那么应该如何应对呢?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制定一些消费税应对策略来减轻不利的影响。
首先,可以通过减税和降低税率等手段,来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
比如,在平时消费的时候,可以根据商品的设计和销售规模等因素,对税率进行调整。
其次,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引导市场,加强监管措施,遏制掠夺性的价格战,从而保护小型企业和消费者,可以缓解其短期负面影响,促进消费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最后,在消费税的设计过程中,政府可以更多地考虑到其长期的影响。
通过科学的设计,合理的征收方式,确保税收能够充分反映商品的价值,更好地推动消费升级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总之,消费税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是双面的,既有利于政府增加收入,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要想合理应对消费税的影响,需要政府牵头,通过多种手段来减轻消费者和商家的负担,确保消费税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目标。
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优化建议
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优化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税作为税收的一种形式也在不断地被应用和优化。
消费税被广泛应用的领域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奢侈品等。
消费税的征收不仅可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还可以起到调节社会消费行为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以及消费税的优化建议。
一、消费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近年来,消费税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对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收入的增加消费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
消费税的征收可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用于支撑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
消费税的征收金额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从而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2. 调节经济结构消费税的征收可以起到调节社会消费行为的作用。
在烟酒、高档化妆品、奢侈品等领域,消费税的征收会导致价格上涨,从而减少消费者对这些商品的需求。
这种调节作用可以引导消费者更加理性地消费,避免浪费和过度消费。
3.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消费税的征收也可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如在汽车领域,通过对高排放车辆征收比较高的消费税,可以促使消费者更多地购买新能源汽车,从而推动汽车产业向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二、消费税的优化建议虽然消费税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正面的作用,但是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
以下是几点建议:1. 明确调节目标,划定范围和标准在制定和执行消费税政策时,应明确其调节目标、划定调节范围和标准。
在应用消费税时,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和范围,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其缺乏认识和信任,从而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2. 调整税率结构目前中国的消费税主要分为三档,分别是5%、10%和20%。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税收目标和社会调节需求,调整相应的税率结构。
例如,在促进环保和低碳方面,可以适当提高高排放车辆的消费税税率,以加强对这类车辆的抑制作用。
3. 完善管理机制要加强消费税的管理机制,对税收征收、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防范消费税征收的不规范和滥用。
消费税征税环节后移面临的征管问题及对策
头作用。
(三)进一步增强财政项目绩效评价预算管理模式层次性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过程中,应当高度关注层次性问题,通过层次设计能够大幅度提高绩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实用性。
在具体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指标纵横关系,对于各项指标特点进行分析。
在这一过程中,也要考虑到上下级指标之间的兼容关系,要保证单个指标能够具有一定独立性,通过指标能够更好地反映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整体效果。
在发现问题时,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反映,以便能够对体系进行改进以及完善。
总的来看,在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模式进行不断改进的过程中,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层次性问题,注意工作次序以及各工作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绩效评价体系的引导之下对各项工作进行改良,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水平,以达到节约经济成本的目的,促进地方经济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
三、结 语综上,积极开展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是地方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由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领域以及多个方面,如果不能够对该项工作进行合理的优化,则很难使得该项工作的水平得以全面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在该项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引进绩效评价体系,通过绩效评价体系引进调动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对传统工作模式进行进一步完善,让该项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基本需求。
相信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之下,一定能够通过绩效评价体系的确立,不断提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水平,为地方发展增添活力。
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一直都是地方税体系中最主要的税种,同时也是地方财力的重要来源。
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后,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无论是地方主体税种还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都会面临巨大的冲击,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收支之间的矛盾一直没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我国在财政体制与税制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地方税体系一直是一个重要议题,但是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会加剧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矛盾,不利于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深入改革与完善。
站在划分政府间收入的角度来看,消费税征税环节改革是营改增之后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关键举措;站在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消费税征税环节改革也是解决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不匹配的体制性矛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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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广度和力度 未得到充分体现。
高耗能、损害生态环境的消费品征税范围和力度存 在的问题。
课题组认为,对一双价值一两分钱的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只能表 达政府对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给予的关注,这 样的力度既不能提高一次性筷子的价格,也起不到调节消费行为的作用, 课税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更耗木材的高档实 木家具,近年来,我国的产销量每年以超过18%的速度大幅度增长,出口 更以每年30%以上的幅度递增,而此类消费却没有列入消费税的范围。
(二)税率设置不太科学,有待进一步完善
修订后的消费税制中,某些税率有失实质效力,某些税率与消费税的调 节功能不相适应。税率有失实质效力的典型事例是对一次性木筷征5%的税 率, 5%的税率分配到一双价值两分钱的木筷上也不过一厘,对于改变人们 消费观念和增强环保意识几乎没有影响,这样的税率显然偏低了。税率与 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不相适应可以从香烟酒类鞭炮类商品的税率和小汽车的 税率结构上代表性地体现出来。香烟酒类鞭炮类商品不仅具有“劣值性”, 还会产生诸多社会负面效应,应使用高税率。特别是对于鞭炮焰火税目的 税率依然维持在15%.而对于环境的危害却相当大,让鞭炮,焰火的燃放者 承担更多的税负也是燃放者取得燃放乐趣的代价。从小汽车的税率结构上 看,排量小于1.5升的乘用车税率为3%税率下降了两个百分点。1.5升以上 至2.0升税率为5%。2.0升至2.5升的乘用车税率仅从8%上升到9%。而3.0以 上至4.0的税率为15%。4.0以上税率为20%,税率分别上升了7个百分点和8 个百分点。新的税法明显对排量3.0升以上大排量车型的生产和销量起到了 限制作用,但却没有体现对排量1.5升以下不同车型的差别,特别是不能体 现国家提倡的鼓励小型车发展政策。根据对芜湖奇瑞公司的调研, 2004年 1.3L排量以下的市场份额维持在23%左右,到06年份额降到17.6%,进入 07年更是逐月下降,到了7月份额降至13%,与04年相比份额下降了10个百 分点。其中以1.0L以下排量下降最为明显,07年7月比05年份额下降了5.4 个百分点。这显然实际等于限制了小排量车型的发展,鼓励中等排量车型 的发展,这与国家提出鼓励小型车发展是不一致的。
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原有的消费税 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从而改善了消费税制,进一步增强了消 费税的调节能力。但随着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 现行消费税政策在如何更好地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等方面迫切需 要与时俱进。按照中国税务学会2008年课题任务,我们安徽课题组承担 了现行消费税有关政策课题的研究任务。为了确保此次课题能够圆满完 成并获得第一手资料,课题组选择了芜湖、蚌埠两个城市进行调研。在 召开座谈会时,除了安排基层一线从事消费税征收管理的税干外,特意 安排了部分消费税大户如芜湖的奇瑞、蚌埠烟厂、皖酒集团、雪花啤酒 等纳税人代表参加座谈,倾听纳税人对当前消费税政策问题及建议。
3.对炫耀性消费征收高消费税
炫耀性消费指那些以追求虚荣效用(是指通过消费某种特殊 的商品,而受到其他人尊敬所带来的满足感)为主,以追求物质 效用为辅的消费行为。其危害是浪费自然资源,增大生态环境 压力;浪费社会财富,削弱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加剧社会心理失 衡,引发社会关系紧张;破坏社会公正,威胁社会和谐。要从根 本上消除炫耀性消费倾向,必须依靠经济手段,显著提高炫耀 性消费的成本,使消费者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完善税收体系。 例如颁布符合中国国情的居民住房国家标准,对于住宅超过标 准者,提高其房产税率,超过得越多,税率越高;大幅度提高筵席 和炫耀性商品的边际税率,变消费税主要从生产环节征收为流 通环节征收。
(四)消费税作为中央税,影响地方开辟税源的积极性
从分税制的指导思想来看,消费税作为一个用来体 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税种, 应当作为中央税来管理。但是由于消费税增量收入 没有与地方利益挂钩,甚至超收还会影响“两税” (消费税、增值税)超基数的返还比例,难以调动 地方开辟税源的积极性。2007年芜湖市国税收入为 59亿,消费税为20.1亿,占比例近30%;蚌埠市国 税收入36.2亿,消费税为19.57亿,占比例近55%, 但地方政府从中未获得任何利益,影响了地方的积 极性。
目前,我省涉及征收消费税的品目有十个,分别为 烟、饮料酒、成品油、汽车摩托车、轮胎、化妆品、 非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首饰、鞭炮焰火、 实木地板等,其中:卷烟企业1户,饮料酒企业329 户,化妆品企业6户,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企业7户, 金银首饰零售单位523户,鞭炮焰火类企业73户, 成品油企业9户,汽车轮胎企业3户,小汽车企业18 户,实木地板企业11户。我省暂没有高尔夫球及球 具、高档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பைடு நூலகம்游艇产品等生产 企业。
现。
1.现行少数生产资料列入了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税目中,包括了黄酒、啤酒、酒精 等项目,酒精也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但酒精分 为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对工业酒 精和医用酒精征税增加了生产成本,影响生产 发展。限制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消 费,不符合我国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 税收原则。
现行消费税政策问题及改善对策
国家税收学会2008年税制改革重点项目组 马千里 刘兴维
现行消费税政策问题及改善对策
课题研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纳税人行业分布情况 (二)消费税收入完成情况 二、当前消费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存在错位 (二)税率设置不太科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消费税征税环节单一,税基易受侵蚀。 (四)消费税作为中央税,影响地方开辟税源的积极性。 三、优化消费税制度的对策 (一)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解决“错位”问题。 (二)调整消费税税率,解决消费税功能效力问题。 (三)拓宽消费税课税环节,解决税基易受侵蚀问题。 (四)消费税作为共享税,调动地方开辟税源的积极性。
(三)消费税征税环节单一,税基易受侵蚀 消费税作为一个单一环节税,一旦税源在法定的征
税环节流失,就无法补回来。从现行消费税实行情 况看,虽然在执行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采用各 种手段侵蚀消费税税基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主要表 现:一是采取在企业内部另设销售机构,划小核算 单位,将应在法定征税环节实现的计税销售额一分 为二,以减少生产销售环节的计税销售额,逃避消 费税;二是转换所有制性质,利用个体经济采用核 定征收方式、税务机关对其经营活动难以控制,征 管不严、征收不足的空子,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国 有、集体企业,转租、承包给个人经营,此类情况 在酒类企业中较多,使消费税税基受到侵蚀。
三、优化消费税制度的对策
(一)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解决“错位”问题。 (二)调整消费税税率,解决消费税功能效力问题。 (三)拓宽消费税课税环节,解决税基易受侵蚀问题。 (四)消费税作为共享税,调动地方开辟税源的积极性。
(一)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解决“错位”问 题。
1.完善消费税的课征范围我国应扩大消费税 的课税范围,由现在的有限型过渡到中间型。
2.高档消费娱乐未纳入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太窄。
现在社会上一些高档娱乐消费,如各种会所、歌舞厅、 卡拉OK厅、高尔夫球、桑拿、台球等未纳入征税范 围。这些高档娱乐活动价高利大,对其征收一道消费 税,既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限制 高档娱乐业盲目发展的作用。另外,也可把一些不是 人们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例如裘皮 制品等。这次改革只将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 档手表三项列入消费税税目,并未将上述税基宽广、 消费普遍且课税后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消费 项目纳入其中。
课题研究说明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是在1994年税改的基础上,经2006年政策调整后 形成的。设置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 国家收入。进行消费说的政策调整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 需要,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调控功能,更好地发挥其组织财政收入、促 进资源配置、引导生产消费等作用。
(二)消费税收入完成情况
2007年度,我省共组织入库消费税773479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04664万元,增长15.6%。其中: 卷烟行业入库消费税545283万元,同比增收81493 万元,增长17.6%;饮料酒行业入库消费税85288 万元,同比增收3970万元,增长4.9%;汽车摩托车 行业入库消费税92612万元,同比增收36892万元, 增长66.2%;成品油行业入库消费税44726万元, 同比减收7566万元,减少14.5%;其他消费品行业 入库消费税5570万元,同比减收10125万元,减少 64.51%。
2.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3.对炫耀性消费征收高消费税。
1.完善消费税的课征范围我国应扩大消费税的课税范 围,由现在的有限型过渡到中间型
首先,选择保健食品、高档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美术制品、 裘皮制品等宽税基,消费普遍,课税后不会影响人民生活水平 的奢侈品课征消费税;其次,将目前尚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高能耗产品、资源消耗品纳入消费税征收 范围,适当调高部分现行应税消费品的税率水平;再次,可以借 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网球、跑马、夜总会等少数高档娱乐消 费品和高档消费娱乐课征消费税;最后,对酒精、公共汽车轮 胎、矿山建筑车辆等生产资料及人们生活必需品应停止征收 消费税。此外,该如何界定“奢侈品、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消费 行为”才真正符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实际情况,这一界定直接 关系到究竟该把哪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 围,进而关系到改革的正确性和力度,且充分考虑到各种应税 消费品的价格弹性,避免出现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需求价格弹 性过大使得征税后的结果违背征税初衷。
一、基本情况
2007年,我省有消费税纳税人980户,共组 织消费税收入773479万元。其中蚌埠市涉及 2个行业14户,共组织消费税税收收入 195700万元;芜湖市涉及4个行业40户,共 组织消费税税收收入20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