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请谨慎出具法律论证意见书
法医专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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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专家意见书尊敬的法庭:本人是一名法医专家,经过对相关案件的勘验、检验、鉴定等一系列工作,现就该案件提供如下意见:首先,根据勘验现场和尸检结果分析,本案涉及一起命案,被害人死于他杀。
经过尸体解剖和病理学检查,可以确定被害人的死因是颈部被利器割断喉咙导致失血性休克。
由于刀具刺入颈部导致骨骼破裂,可以推测凶器可能是一把尖锐且具有一定压力的刀具。
其次,本案中共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包括被告人甲和乙。
经过与现场指纹比对,发现作案现场中有被告人甲的指纹。
此外,对被告人甲和乙进行的DNA检测结果显示,案发工具上发现的血迹与被告人甲和袭击现场其他地方的血迹均匹配,而被告人乙的DNA与案发现场的血迹没有匹配。
第三,通过对现场证据、伤口特征和死者的体貌特征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可以推断,案发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曾发生激烈的争斗。
据伤口形态学特征判断,被害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抗。
由于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了凶犯移动过的痕迹,并未发现被害人的指纹或DNA证据,可以进一步推断凶犯在作案后有意清理痕迹。
最后,结合目击证人的证词,可以推定被告人甲与被害人有过节,并且在案发时与被害人一同出现在现场。
被害人丧失生命前的表现也与目击证人的描述相符,进一步加强了被告人甲是凶手的可疑性。
综上所述,基于勘验现场、尸体解剖、DNA比对和目击证人证词等多方面的证据,我认为被告人甲是本案的主要嫌疑人。
然而,在法院对其进行审理前,需要进一步进行更加详细的法医检验,例如对凶器、指纹、DNA等进行深入的鉴定,以提供更准确的证据和分析。
同时,鉴定人员也需进行适当的辨识实验以确认凶器的寻找和归属。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最终的判决仍应由法庭根据所有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词作出。
特此意见。
法医专家:XXX。
董艳明故意杀人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
![董艳明故意杀人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31ef993210661ed9ad51f3c3.png)
董艳明故意杀人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来源:政法网络学堂时间:2008年8月29日8:0编辑:fwb论证日期:2008年6月29日委托单位:辽宁恒义律师事务所论证会务:点睛政法网络学堂董艳明,男,1988年9月19日生,原系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路易酒吧服务生。
2006年11月3日,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以董艳明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于2007年8月10日以唐北检刑诉字[2007]306号起诉书向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10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2007)北刑初字第3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董艳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时判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董新军、陆荣新、刘宝林共同连带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325600.1元。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董艳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均不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的(2007)北刑初字第3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了上诉。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9日作出(2007)唐刑终字第38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为此,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2008年3月14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2008)北刑重字第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作出了与2007年10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07)北刑初字第34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相同的判决。
对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的重新审判判决,董艳明及其辩护人认为,董艳明为了制止被害人高燕会的盗窃行为、保护他人合法财产免受不法侵害,在高燕会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的过程中伤害高燕会致死,其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为此,董艳明依法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本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
从一起判例看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专家论证意见书”的态度
![从一起判例看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专家论证意见书”的态度](https://img.taocdn.com/s3/m/7db94b560740be1e640e9a09.png)
从一起判例看法院对刑事案件中“专家论证意见书”的态度审理经过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以诸检刑诉(2016)1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5年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6年2月14日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4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郦纪城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及辩护人王式跃、何飞明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8日晚,被告人吴某乘坐王某乙驾驶的汽车,途经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交通银行对面的马路时,与王某甲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双方下车查看情况时,被告人吴某用手在王某甲头上打了一巴掌,致王某甲右耳挫伤,右耳震荡伤。
当晚19时56分,王某甲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警后,城区交警中队、城东派出所先后到现场处警。
处警民警向双方了解情况后,将被告人吴某及王某甲带至城东派出所继续调查。
因被告人吴某涉嫌殴打他人,值班副所长傅某、民警吕耀阳等人要求被告人吴某到设于诸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的办案工作区配合调查,被告人吴某给其父亲打电话声称派出所欺负其,用手机逐一拍摄民警、协警的警号,并以“除非将其拷翻抬走”等言语拒绝配合民警的执法活动。
随后,民警吕耀阳、协警楼宇君上前对被告人吴某进行强制传唤,被告人吴某突然挣脱民警、协警的控制,往大厅外跑去,在场警察在大厅外将被告人吴某按倒在地,并将其抬至警车附近,期间,被告人吴某用手甩打、用双脚蹬踢民警、协警,致民警吕耀阳、协警楼宇君等人手部等处受伤。
后被告人吴某被制服并带至巡特警大队。
经诸暨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吕耀阳、楼宇君所受的人体损伤程度均未达轻微伤程度。
为证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相应证据,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妨碍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对被告人吴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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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单位:根据贵单位的委托,我们根据法律专业知识进行分析与研究,就您提出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意见:1. 问题的背景:根据您的委托,我们了解到,您是一家企业的法务部门负责人。
该企业在一次合作项目中与他方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并付出了大量的费用用于投入该项目的推进。
然而,在合作过程中,您发现了一些对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目前,您希望了解该项目中对方的违约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约,以便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2. 分析与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严重违约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损害了对方利益,或者违背了公共利益,致使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目的的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分析对方的违约行为是否符合严重违约的标准。
在合同约定方面,我们需要仔细审查合作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对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方应当按时提供某种资源或完成某项工作,并且对方未能履行这些义务,那么对方的违约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约。
在损害程度方面,我们需要评估对方的违约行为对于您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果损失巨大,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弥补,那么对方的违约行为也可能构成严重违约。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是否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
例如,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定,导致了环境污染或者人身安全的威胁,那么对方的违约行为也可能构成严重违约。
3. 法律意见:根据上述分析,如果在您的情况下,对方的违约行为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可以认定为严重违约:- 对方明确违背了合同约定的重要义务;- 对方的违约行为给您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弥补;- 对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公共利益,导致了环境污染或者人身安全的威胁。
请您提供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证据,以便我们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对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并进一步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法律论证意见书
![法律论证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3af516c5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51.png)
法律论证意见书尊敬的xx律师:根据您对本案的说明,我认真分析了案件中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款,并在此提供我对该案的法律论证意见。
根据您的描述,本案涉及到合同纠纷。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仔细阅读的合同文本,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支付款项的金额、时间和方式等。
按照合同的约定,甲方应该支付乙方一定金额的款项,但是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在此情况下,乙方可以采取一系列合法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如甲方无法履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根据我阅读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确实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和方式。
其次,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甲方的违约行为做出裁决。
根据中国法律,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可以把合同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以证明甲方未能履行支付义务。
同时,乙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判令甲方承担因违约行为所引起的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拖欠款项和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关于您提到的可能存在的异议,即甲方认为乙方没有提供合格的工作,所以拒绝支付款项。
根据我们的法律制度,合同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有异议,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提出,并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程序提出异议,或者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甲方无权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综上所述,根据我对本案的法律分析和论证,乙方可以依法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建议乙方可以采取上述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有望在诉讼中获得胜诉。
希望以上意见能够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
如有需要,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顺祝商祺!xx律师助手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样本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样本](https://img.taocdn.com/s3/m/79a12c4b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0d.png)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样本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您提供的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究,并且向您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事实背景:
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事实,我了解到以下情况:(简要概述案件事实)
法律问题:
根据您的要求,我将针对您所关心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陈述我的观点和理由:
法律观点:
(在此陈述法律观点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
请结合相关法律条款和判例进行分析,并说明观点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
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我对案件事实的分析和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我认为(陈述结论)。
限制说明:
请注意,以上法律意见仅基于我对您提供的案件事实和现有法律规定的理解,不构成最终法律决定或判决。
在进行法律咨询或决策时,还应考虑更多相关因素和权威法律意见。
因此,我建议您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律师和专业机构继续评估这些问题,并在法律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希望以上法律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
此致。
(您的名字)
(您的职务)。
法律意见书的(4篇)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的(4篇)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32ff13fc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10.png)
法律意见书的(4篇) 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篇一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监督意见:联系电子话: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督意见:1、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2、立即委托有水质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水质进行检验;3、15日内配备水质消毒设施,如二氧化氯发生器等,对水质进行消毒处理;4、15日内配置浊度、色度、ph以及二氧化氯余量检测等仪器,开展水质日常性检测。
5、立即组织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以后方可上岗。
被监督人签收:赣榆县卫生局(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上市公司法律意见书篇二金百利对于出具境外公司法律意见书素有经验,已经为多个在中国申请上市的集团提供所须法律服务。
1.法律意见书内容(a)一般而言,国内须要就境外公司以下各个范畴出具法律意见:一般母公司上市,其子公司需做以下7点调查1.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2.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3.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4.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5.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深圳金百利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6.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7.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b)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敝所的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c)您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范本内容是可行的。
2.办理程序(a)首先,须要客户确定委聘,然后敝所将会出具一委聘函。
(b)客户须在敝所委聘函上签署确定指示,并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
(c)当事人提供所须文件,包括:境外公司的法定记录(statutory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等等。
专家,请谨慎出具法律论证意见书-杨涛_法学理论论文.doc
![专家,请谨慎出具法律论证意见书-杨涛_法学理论论文.doc](https://img.taocdn.com/s3/m/13798087c8d376eeaeaa31c3.png)
家论证意见书》上签了名。
笔者无意于评论该案的是非,在此笔者只提出有关专家论证意见书的话题。
在一个法治社会,公众舆论之于司法永远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则是促进司法公正,用之不当则损害司法独立。
法学专家作为公众舆论强势群体,掌握话语霸权,主导舆论的方向,对于当前法官总体素质并不高的情形下,其重要性尤为重要。
专家意见得体,有益于启蒙民智,揭露司法腐败,监督司法权公正行使;专家意见不当,则干扰司法权独立行使,引发司法权威的危机,造成“专家司法”。
因而,专家论证意见在何时、何地、以何种身份、在何种情形下表达,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专家不宜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就一方当事人的提供的证据,在另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未得到参与机会情形下举行论证。
专家论证意见至少从表面上看,给公众一种中立、无偏、客观、公正的感觉,是以第三者身份出现,并且显得庄重严肃。
那么,论证就不宜仅接受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在掌握的信息不全面,在对方当事人未参与情形下进行。
至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参与论证过程,提供有关信息,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一定到场,但有关人员负有通知义务,让其至少有参与机会,体现程序正义。
理想的模式是如当事人要求要进行个案法律论证时,可委托中立的学术机构召集具有不同学派、不同观点的专家参加,并由该机构主持论证,有不同的意见要在意见书加以表述。
而不应是应一方当事人邀请,由其支费用,单方面进行论证。
如某一专家私下对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的回答就不应以较为庄重的专家论证意见形式出现。
再如专家接受委托担任代理律师,那就不应参加论证,其就本案发表的法律意见,可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交。
专家论证意见不宜直接提交法庭。
陈教授在搜狐新闻中心作客时就法律意见书的解释是:“法律意见书实际相当于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所提供的法律咨询。
这是基于辩护律师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而发表的这样一个意见,这样一个意见供司法机关做参考,而它本身并不是一种裁决。
”这话从理论上讲没错,但在实际上,专家论证意见以专家论证形式出现,给人是中立的表征,特别是掌握法律话语霸权“专家”的字眼,加剧了公众的盲从与提交一方当事人的偏执,干扰了法官的视野,动摇法官的信心。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8045a3ed102de2bd96058877.png)
邵裘德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2000年3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邵裘德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驱逐出境。
一审判决宣告后,邵裘德提起上诉,2000年6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后邵裘德提出申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 12月21日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原判决应予维持。
2002年1月28日,邵裘德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为理由,请求重新审判。
为使该案能够得到公正、正确的处理,受托承担邵裘德案申诉事务的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特委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于2003年4月23日组织几位全国著名的刑事法专家就邵裘德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一案进行了咨询和论证。
一、咨询论证所依据的材料如下1.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沪检一分诉(1998)38号];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刑初字第61号];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沪高刑终字第63号];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01)沪高刑监字第30号];5.邵裘德申诉信(2000年12月28日);6.邵裘德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状(2001年4月20日);7.邵裘德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状(2001年5月30日);8.邵裘德致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状(2002年1月28日);9.邵裘德“关于希比威公司向上海申愚进出口公司支付代理进口‘车载式医学影像仪’的进口费用和向陈思诺个人支付人民币12万元的补充说明”(2001年10月31日);10.希比威公司付出凭证(1996年5月31日);11.希比威公司汇款申请书(1996年5月9日);12.张臻关于希比威公司公司付出凭证(1996年5月31日)、汇款申请书(1996年5月9日)的说明(2002年1月10日);13.希比威公司付上海申愚进出口公司135336.80元的贷记凭证(1997年9月16日);14.方文清出具的情况证明(2001年10月23日);15.希比威公司付上海申愚进出口公司18万元货款支票(BG733947);16.方文清证明(2001年1月9日);17.张臻关于库存报表的说明(2002年8月16日);18.向为民关于库存报表的说明(2002年8月9日);19.方文清关于库存报表的说明(2002年8月8日);20.侦查机关询问周伟中笔录(1998年6月8日);21.侦查机关询问林继红笔录(1998年4月30日);22.侦查机关询问谢光生笔录(1998年8月9日);23.侦查机关询问孙民生笔录(1998年7月14日);24.侦查机关询问韩鑫笔录(1998年9月16日);25.侦查机关询问方文清笔录(1998年4月5日);26.侦查机关询问周祝安笔录(1998年6月9日);27.侦查机关询问郭明笔录(1998年10月14日);28.侦查机关询问蒋超笔录(1998年4月14日);29.侦查机关询问邵静伟笔录(1998年7月29日);30.侦查机关讯问邵裘德笔录(第9次,1998年4月25日);31.侦查机关讯问陈思诺笔录(1998年9月17日);32.上海司法会计中心“关于邵裘德、陈思诺、韩鑫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希比威贸易有限公司偷税案的司法会计鉴定书”[沪司会字(1999)第35号];33.万纳公司为希比威公司开具的四张增值税专用发票;34.万纳公司开具的45份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35.“关于万纳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陈思诺费用的查证”;36.“关于陈思诺支付希比威贸易有限公司款项的查证”;37.申愚进出口公司开具的该公司的4份增值税发票;38.希比威公司与申愚公司的供货合同;39.“关于希比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陈思诺费用的查证”;40.球管进口的44份空运提单和4页库存报表;41.车载式医学影像仪的海运提单、发票、代理合同、海关报关记录;42.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报告书(1995年4月21日、1996年3月18日、1997年3月5日);二、论证依据的基本案情和主要争议问题(一)一审刑事判决书、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刑初字第61号] 认定:被告人邵裘德作为希比威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希比威公司的名义,为该公司利益,指使他人为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份,价税合计人民币802.8万余元,已被抵扣税额合计人民币116.6万余元。
专家论证意见书
![专家论证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8b69cd3789eb172dec63b736.png)
篇一:《专家论证意见书》文书代写、协议修改 200元/份,律师团队为您服务!专家论证意见书xx年x月x日,xxxx律师事务所邀请在京部分知名专家就xxx案进行了论证。
参加论证的专家有: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职务)xxx担任记录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该所律师xxx提供的下列证据: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上述专家就上述证据,并针对本案一审判决,发表综述意见如下:一、二、三、四、以上意见,敬请二审法院予以考虑。
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签名:护航法律文书网:专业律师为您代写、修改审查各种法律文书,离婚协议、离婚起诉书、合伙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每份只需200元,不满意时律师会再次为您修改,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直至满意为止!篇二:《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兹于年月日在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论证会,经专家组讨论后,反馈意见如下:{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认证会议纪要专家论证签到表工程名称:论证方案名称: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论证时间:年月日篇三:《专家论证意见书》临颍颍北学校文体中心高支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篇四:《招标采购文件专家论证意见书》招标采购文件专家论证意见书1篇五:《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论证意见书篇六:《专家论证表(新表)》附表二常州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2008年10 月 31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安监站各留一份。
{专家论证意见书}.附表三奥体中心管理服务用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注意的事项等。
可另行附页。
篇七:《专家论证意见书》专家认论证意见书月xxxxx”工程邀请建筑专家就(职务:高级工程师),上述专家认真审阅了“xxxxxx”工程的xxxxxxx施工方案,并针对该方案,发表综合意见如下:参加论证的专家签名:xxxxxx有限公司年月日该工程xxxxx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合同法律论证意见书
![合同法律论证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67b9d0e34693daef5ef73d26.png)
合同法律论证意见书根据威海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委托,现就威海市直管公房管理处与丁开凤拟签订的关于纪念路3号二层房屋租赁合同提出法律论证意见如下: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威海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受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管理纪念路3号二层公房(使用面积574.78平方米),该房所有权人为威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威海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是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具备签订、履行合同能力;丁开凤是独立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该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免责条件、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合同内容完整、有无违法内容、有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3.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威海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召开处长办公会议,确定该房实行公开招租后,委托威海恒润房地产对市场招租底价进行评估,并填写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报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审批,由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委托山东省志诚招标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为丁开凤,签订合同经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和市法制办批准,合同签订程序具备合法性。
4.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平等清晰,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法律管辖和生效条件等内容合理,符合法律规定。
5.合同风险点及其防控建议:该房屋租赁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拆迁、单方违约等风险,合同中对上述可能发生风险所制定的防控措施进行了约定。
综上,我同意威海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单位与丁开凤签订纪念路3号二层房屋租赁合同。
论证意见出具人:单位和职务:联系电话:年月日。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f89885329ec3d5bbfc0a7494.png)
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受原告XXX的委托,我所聘请XXX教授、XXX研究院和我所X X X和X X X律师组成专家组,于2018年X月X日在X X大学法学院,对X X X等七名原告诉中国X X出版社著作权侵权一案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家论证。
一、原告向本专家组提供了以下证据资料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图书出版协议》、被侵权作品《XX〉、侵权作品《AA〉、原告《起诉状》、被告《一审答辩状》、侵权内容与被侵权内容对照表。
二、本案基本事实与论证问题根据以上涉案证据材料,我们认定本案的基本事实为、;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5月19日签订《图书出版协议》,约定原告创作的《XX〉一书由被告出版。
该协议第一条约定:甲方授予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的图书、电子、音像专有出版权,有效期为10年。
甲方同意乙方转载、摘编上述作品。
原告作品于2016年11月出版后,被告于2017年12月出版了《AA〉。
被告作品出版后,原告自新华书店发现被告作品《AA〉中XX等章节中的“文书要点”中的全部内容和“制作依据”的部分内容,共有226段,直接来自原告作品《XX〉中的第一节“XX'、第二节“XXX的有关内容。
被告作品侵权原告作品达255处,1208行,每行32 字,计38, 656字,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被告作品中并未注明上述内容来自原告作品,既未给作为原告的著作权人署名也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报酬。
被告坚持认为其使用原告作品有协议依据,在提交的答辩意见中质问:“原告与以出版为业的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在出版协议中同意出版社摘编其作品,这种摘编的同意不是摘编出版授权又能是什么?” 此外,被告认为原告作品中的XX不受法律保护,被告作品中使用与原告作品中相同的XX文本不构成侵权,其主张一审法院应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有鉴于此,原告特委托我们对本案中被告作品使用原告作品中的上述原创作品内容和XXX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论证。
三、对本案被告使用原告作品的行为及其性质的论证(一)被告主张其出版的《AA〉大量使用原告作品内容为合法出版的理由不能成立。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风险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风险](https://img.taocdn.com/s3/m/92aa8566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86.png)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是律师职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以下是出具法律意见书可能面临的一些风险。
1. 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前需要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
如果律师收集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可能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准确或不可靠,对客户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负面影响。
2. 法律观点争议:法律是一个复杂而灵活的领域,不同律师可能对于相同的法律问题持有不同的观点。
如果出具的法律意见与其他律师观点存在冲突,可能导致争议和法律风险。
3. 时效性问题: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法律规定、判例和解释随时可能发生变化。
如果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没有及时更新或考虑到最新的法律变化,可能导致意见过时或不准确。
4. 违反道德和专业标准: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需要遵循道德和专业标准,确保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但如果律师存在违反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行为,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害。
5. 法律责任:出具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向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的表达形式。
如果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存在错误或过失,可能导致法律责任追究,包括赔偿损失的责任。
为了降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风险,律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充分调查和研究: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前应全面调查和研究相关案件,并收集准确和完整的信息,确保提供的意见准确可靠。
2. 消除时效性问题:律师应及时更新法律意见书,考虑到最新的法律变化和发展,以确保意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 多角度审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充分考虑不同的法律观点和解释,在表述上全面客观,尽量避免引起争议和风险。
4. 遵循道德和专业标准:律师应遵循适用的道德和专业标准,在法律意见书中保持诚信、客观和全面的态度,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
5. 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可以在文件中提供风险提示和免责条款,明确法律意见的有限性和客户承担的风险。
总之,出具法律意见书是律师职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也需要认识到其中的风险和潜在的法律责任。
专家刑事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专家刑事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3c35f856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38.png)
第1篇意见书编号:[意见书编号]意见书日期:[意见书日期]委托人:[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被告:[被告姓名]案号:[案件编号]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编号]案件,原告[原告姓名]与被告[被告姓名]因[简要案情]发生纠纷,原告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现被告委托[律师事务所名称]指派[律师姓名]担任其辩护人,依法提供法律意见。
二、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1. 案件事实[在此详细描述案件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案件起因:[简要说明案件起因,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2)案件经过:[详细描述案件经过,包括争议双方的行为、争议的焦点等。
](3)案件结果:[简要说明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如已判决、未判决等。
]2. 争议焦点[在此列举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如以下内容:](1)关于[争议焦点一]的认定问题;(2)关于[争议焦点二]的责任承担问题;(3)关于[争议焦点三]的法律适用问题。
三、法律意见1. 关于[争议焦点一]的认定问题[在此对争议焦点一的法律意见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具体法律条文]。
根据该规定,[对争议焦点一的具体分析]。
(2)结合案件事实,[对争议焦点一的具体判断]。
2. 关于[争议焦点二]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此对争议焦点二的法律意见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具体法律条文]。
根据该规定,[对争议焦点二的具体分析]。
(2)结合案件事实,[对争议焦点二的责任承担进行判断]。
3. 关于[争议焦点三]的法律适用问题[在此对争议焦点三的法律意见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具体法律条文]。
根据该规定,[对争议焦点三的具体分析]。
(2)结合案件事实,[对争议焦点三的法律适用进行判断]。
四、辩护意见1. 关于[争议焦点一]的辩护意见(1)[对争议焦点一的事实认定进行辩护]。
(2)[对争议焦点一的法律适用进行辩护]。
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d500260e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30.png)
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书尊敬的XXX 先生/女士:我是鉴定专家,在接受您的委托,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调查,并形成了以下的论证意见书,供您参考。
经过我对相关材料和现场勘查的观察研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对以下问题给出以下意见:您所委托的问题是XXXXX(问题具体描述)。
在此基础上,本次鉴定的目的是判断XXXX(问题具体指标)。
首先,根据现场调查和证据分析,我认为XXXXX(问题具体描述)。
详细的证据分析表明,XXXXXX(罗列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能够支持我的观点,表明XXXXX(问题具体描述)。
因此,我认为XXXXX(问题具体描述)在这个特定的案例中是存在的。
其次,从技术角度出发,我通过深入的研究发现,XXXXX(问题具体描述)。
相关的研究证据和数据支持了我对该问题的看法。
例如,(举例证明)。
这些研究证据明确表明,XXXXX(问题具体描述)。
因此,我认为XXXXX(问题具体描述)在技术上是可信的。
最后,从法律角度出发,我对相关法律文献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并将其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相结合。
根据法律文献中的条款和相关判例,我得出结论,XXXXX(问题具体描述)。
这表明从法律的角度来看,XXXXX(问题具体描述)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我的研究和分析,我认为XXXXX(问题具体描述)是存在的。
基于现场调查、技术研究和法律分析,我对您所委托的问题给出了以上意见。
希望我的鉴定意见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意见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
鉴定专家:XXX。
案件分析法律意见书
![案件分析法律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fe3136b8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29.png)
案件分析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我根据您提供的案件情况,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我的法律意见。
依据您提供的信息,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合同解除及赔偿问题。
我将分别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首先,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赔偿问题。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主张违约金,即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
而对于实际损失的计算,应综合考虑包括甲方的损失金额、乙方的失信行为等因素进行合理的估算,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
同时,乙方还应当承担由于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支出,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基于上述分析,我的法律意见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以及相应的损失赔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协商,建议您可以与乙方进行谈判或者提起诉讼寻求法院的支持和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在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加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另外,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甲方在发现乙方违约后长时间未采取行动,可能会影响到甲方的权益,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最后,根据法律的不确定性以及个案的特殊性,以上所述仅为我在目前所了解的情况下所能提供的初步法律意见,请谨慎参考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敬礼。
专家发表的关于事实认定问题的意见
![专家发表的关于事实认定问题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cbf5913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4f.png)
专家发表的关于事实认定问题的意见司法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为了尽最大努力追求胜诉效果,组织大学教授等法学专家对其案件进行论证,并向法院提交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试图影响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
本文多个案例中当事人就提交了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最高法院对此予以明确,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不属于法定证据,故未予采信。
我们认为,向法院提交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的方式不仅效果甚微,而且有损司法独立,毕竟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是受一方当事人委托,并非公益行为,专家论证意见的作出并未依据案件全部证据材料,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亦存在脱节之处。
为此,我们建议当事人应理性行使诉权,诉讼和打官司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情,委托专业的律师做专业的事。
在法官责任制和司法环境越来越好的情况下,真正影响法官裁判的,排除个别人为干扰情形外,最重要的是要以专业的方式梳理事实和证据、以专业的方式论证诉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专业的、于法有据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才能真正的在判决书形成的过程中“影响”法官的裁判,最终打赢官司,取得好的结果。
裁判要旨: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系专家观点意见,不能作为认定客观事实的根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不予采信。
仲裁专家论证申请书范文
![仲裁专家论证申请书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5a6e7bc0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cf.png)
[仲裁委员会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主题:仲裁专家论证申请书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作为当事人参与了与[对方当事人姓名/公司名称]之间的仲裁程序。
根据仲裁规则和程序,我特此向贵委员会提交仲裁专家论证的申请。
基于上述情况,我申请进行以下仲裁专家论证:
1. 申请内容:请指定一名独立、公正、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专家,以对本案进行专门的技术、法律或行业论证。
2. 论证目的:通过仲裁专家的论证,希望能够全面、客观地解决本案中涉及的复杂技术问题、法律争议或行业相关事项,并提供对双方当事人有利的专业意见。
3. 论证范围和方式:具体的论证范围和方式将由仲裁专家确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报告、技术调查、现场勘察等。
4. 专家选择标准:请考虑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仲裁专家:
-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独立、公正,无任何与当事人利益冲突的关系;
-具备仲裁专家的资质和执业经历。
5. 申请理由:请说明为什么论证需要进行、论证内容的重要性、对解决争议的价值以及为什么选择特定类型的专家。
我保证在论证过程中,将全力配合仲裁专家进行必要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并遵守仲裁委员会制定的程序和规定。
希望贵委员会能审慎考虑我的申请,并尽快安排仲裁专家论证。
如果贵委员会需要进一步了解我的情况或需要额外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此致
[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专家意见书
![法律专家意见书](https://img.taocdn.com/s3/m/a5b78971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e4.png)
律师函
致:
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合法的执业业资格。
本所受(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兹指派律师,就你方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你方致函如下:
一、委托方陈述的基本事实
............. .
二、法律分析及法律后果
...........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为保障委托方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所律师现郑重向你方致函如下:
1、鉴于委托方与你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委托方现暂时保留追究你方因 ...... 造成委托方损失的赔偿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等)。
2、请你方于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
至如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3、若你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委托方,本所将接受委托方的委托,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你方相关责任,此时你方可能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及声誉、名誉的负面影响,故请你方慎重考虑本律师意见。
4、本律师函所依据的事实及证据系由委托方提供,且委托方已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但并不排除你方与委托方对客观事实的认知有所出入的可能。
你方如对本律师函涉及事实有所异议,或对问题的解决有其他合理建议,请与委托方联系沟通(联系人:联系方式:)。
特此函告,望你方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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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请谨慎出具法律论证意见书
以李曙明在<<外滩画报>>发表<<对沈阳黑帮头目刘涌改判死缓的质疑>>一文肇始,公众掀起对刘涌改判死缓质疑的浪潮,但随着近日<<中国青年报>>上载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的访谈<<刘涌案改判是为了保障人权>>后,这场争论有告一段落的趋势。
据报载,陈教授早在20XX年9月19日就参与了在北京举行的有十四名一流法学家参加关于这个案件的专家专题讨论会,并在《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上签了名。
笔者无意于评论该案的是非,在此笔者只提出有关专家论证意见书的话题。
在一个法治社会,公众舆论之于司法永远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则是促进司法公正,用之不当则损害司法独立。
法学专家作为公众舆论强势群体,掌握话语霸权,主导舆论的方向,对于当前法官总体素质并不高的情形下,其重要性尤为重要。
专家意见得体,有益于启蒙民智,揭露司法腐败,监督司法权公正行使;专家意见不当,则干扰司法权独立行使,引发司法权威的危机,造成“专家司法”。
因而,专家论证意见在何时、何地、以何种身份、在何种情形下表达,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专家不宜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就一方当事人的提供的证据,在另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未得到参与机会情形下举行论证。
专家论证意见至少从表面上看,给公众一种中立、无偏、客观、公正的感觉,是以第三者身份出现,并且显得庄重严肃。
那么,论证就不宜仅接受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在掌握的信息不全面,在对方当事人未参与情形下进行。
至少,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参与论证过程,提供有关信息,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一定到场,但有关人员负有通知义务,让其至少有参与机会,体现程序正义。
理想的模式是如当事人要求要进行个案法律论证时,可委托中立的学术机构召集具有不同学派、不同观点的专家参加,并由该机构主持论证,有不同的意见要在意见书加以表述。
而不应是应一方当事人邀请,由其支费用,单方面进行论证。
如某一专家私下对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的回答就不应以较为庄重的专家论证意见形式出现。
再如专家接受委托担任代理律师,那就不应参加论证,其就本案发表的法律意见,可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提交。
专家论证意见不宜直接提交法庭。
陈教授在搜狐新闻中心作客时就法律意见书的解释是:“法律意见书实际相当于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所提供的法律咨询。
这是基于辩护律师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而发表的这样一个意见,这样一个意见供司法
机关做参考,而它本身并不是一种裁决。
”这话从理论上讲没错,但在实际上,专家论证意见以专家论证形式出现,给人是中立的表征,特别是掌握法律话语霸权“专家”的字眼,加剧了公众的盲从与提交一方当事人的偏执,干扰了法官的视野,动摇法官的信心。
事实上,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热衷于专家论证,恐怕还不仅仅在于法律咨询,更多是看中专家法律话语霸权,专家的影响力。
因此,专家论证意见不是不可以提交法庭,但一方当事人将其有利的专家论证意见提交法庭是时,不应提及专家的姓名,不能以意见书形式提交,而是将专家的论证过程和结论转化为自已的意见提交法庭,供法庭参考,如此既可达到法律咨询的目的,又可避免专家不当影响司法。
专家论证意见有释明其意见仅属某一个人或某几个的观点的义务。
法律的适用有着不同的理解是很正常,也很普遍,专家论证意见既非标准答案,亦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裁决,不应以救世宣言的面目出现。
而一般民众则习惯于从专家话语中寻找真理,特别是在当前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腐败较为严重的情形下,更是将他们的信任更多地投向专家,专家意见某种程度上主导新闻媒介,主导公众舆论,专家论证意见有时显得举足轻重。
因此,专家论证意见在担当引导公众舆论时,要尽力避免其负面影响,就应当在其意见书后标明“仅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字样,释明其意见并非代表人间真理,仅属他们个人的理解与判断,这种要求可理解为是主宰话语霸权的专家的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