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管住房公积金问答
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住权〔2024〕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颁布的。
下面将对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共计1200字以上。
缴存章节对职工应缴存公积金的比例、缴存基数、缴存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本市职工月薪和缴存基数,按照3%到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得高于本市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对于在职期间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职工,应及时重新申报缴存基数,并从下个月起调整缴存比例。
提取章节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范围和提取金额限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职工购买住房提取、住房改造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非购房模式提取等。
对于购房提取,职工本人至少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对于租房提取,职工本人至少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并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贷款章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额度和利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30倍,并且不能超过住房总价值的70%。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利率则按照市场利率浮动,最低执行1.1倍基准利率。
以上是北京住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通过细则的贯彻执行,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概括,具体的内容还需要详细阅读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北京市实际情况所确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标准。
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缴存的一项社会保障基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住房水平,促进住房公平。
首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12%,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缴存6%,其中用人单位缴存部分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不得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00%,这样既保障了低收入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又避免了高收入职工过多占用住房公积金资源。
其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和范围也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重要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住房租金等。
此外,职工还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个人账户贷款、租赁住房等方面。
再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两档,分别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
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这样的贷款利率政策既保障了职工的贷款利息水平,又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利用。
最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同时,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和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合理性和完善性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政策的实施,共同推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相关表格材料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相关问题解答谨以本文贡献给在北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人士以及广大HR同行,涉及到公积金的提取合并联名卡租房买房公积金账号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在你们的实际运用和操作过程中减少周折,并请大家指正共同进步!本文一律采用文档格式编辑,方便大家下载和复制!第一项:公积金的提取介绍: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订阅提取和普通提取,也可以分为租房提取和购房提取,而订阅提取和普通提取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直接使用公积金联名卡,后者是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可以甄别的各大银行的借记卡(普通银行卡),下面先介绍提取的流程和方法,将在本文最后专门解答一些实际操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第一类:租房买房提取公积金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附件1),此材料涉及到单位公积金编号和个人公积金编号,最好由HR填写.4.租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由于政策改变,北京市各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租房原因提取公积金的,其合同和发票的开具方如果是房屋中介公司的话,则目前只认可33家房地产中介,包括链家中天置地等,具体哪33家可以到地委的网站查看,以前并不对此做要求,只要发票真实他们就会受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租房的发票需要提前到验证中心验证真伪,并且要在验证是真发票的当天到公积金柜台办理,当天不办理的,仍需要重新验发票,如果不是这33家公司,则租房发票需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开据,才能受理提取)5.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下分为约定提取和普通提取,两种:6.如果是约定提取,则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附件2) ,是红色两联,在首联的右下角”单位预留印签”处盖章.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可以领取到,无需提取清册.7.7-1如果是普通提取,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是绿色的三联,在第二联的左下角处盖章,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可以领取到.7-2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各区县都可以领取到.(提取清册需要在左上角盖章,每页可以填写多人,但是每张提取清册只能填写同一家公司的员工,两个人不在同一家公司也就意味着公积金登记号不同,不能共用一个清册,市管的公司单位登记号一般是6位)二、如果是买房情况,使用公积金,所需要材料: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附件1)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分购房商品房和购买二手房,总之复印所有的购房合同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即可,到柜台办理时他们不是每页都要,会挑出一些关键页,退回其他没用的复印件,保险起见就复印所有的文件5.购房发票,购房发票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清,就会有首付款和其余后付款的发票,这里需要特别提一点:发票票面金额是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上的提取上线,最多只能提取全部票面金额,即便公积金账户内有剩余,一旦达到上限,也不可以继续提取,除非有同一房子的后续发票,再做变更手续方可继续提取.6.其他材料同租房的6 7 两项7.购房情况比较复杂,具体细节参看本文下面第五点三、关于二次提取所需要材料: (包括租房和买房)租房情况: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附件2) 绿色3联;4.<<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附件1)原件5.如果二次提取卡号有变更,详见下面问题介绍买房情况:购房的二次提取情况比较复杂,设计的问题也会多,如果大家涉及到这类,请详细阅读.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附件2) 绿色3联;如果第一次是约定提取,那么二次提取要是和第一次的银行卡相同的话,则无需变更系统自动默认,如果有变动比如更换银行卡号或者联名卡丢失,则一定要重新做卡号的变更,不然系统仍然默认之前使用过的卡号.4.<<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附件1)原件5.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贷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7.其他(参见下文五)第二类: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解答这些问题都很关键,希望大家要认真仔细阅读,无论员工本人还是公司内部的HR,都有助于你们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跑腿.一、关于同一员工有两个公积金账号的合并1.市管转市管情况下: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同一员工在北京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辖的各区县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积金账号的合并,直接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蓝色两联,各区县都可以领取)即可办理,需要该员工上家单位和现单位的名称、单位登记号、个人编号,左下角盖章.2.国管转市管情况下:由现公司在其所在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入开户证明>>并盖章,再交由该员工的前国管单位即可.二、关于公积金联名卡的说明1.申请公积金联名卡,很简单,填写申请(很长的一个材料,左上角盖章)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国管单位一般是建设银行的,市管单位一般是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领取时携带 (附件 3 )即可(以招商银行为例)2.联名卡丢失和补办,联名卡其实就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借记卡,只不过该卡的账号是国管或市管的公积金系统内默认的卡号,所以办理约定提取公积金时,不需要提取清册,因为系统内部直接可以默认联名卡账号,一旦丢失,补办回来的联名卡会和原系统内默认的卡不同,此时如果办理提取的话,一定要做卡号的变更,否则无法成功提取.三、关于个人信息变更1.变更的内容包括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以上变更内容均可采用(附件 4)即可.2.公积金提取限额的变更,买房一般至少有两张发票(当然全款除外),一张首付款一张后续款,第一次提取如果是按照首付款发票的话,限额一旦提满,想要再提取就需要做限额的变更,此时不同于上面的变更,有单独的限额变个单,其他的没什么.3.个人公积金账户都是身份证号码+00,这个号码一旦生成无法改变,即使此号错误也不影响提取等使用.四、关于公积金提取账号和银行的问题说明1.提取账号种类和银行无非是普通银行卡账号和公积金联名卡账号,普通银行卡账号详情可参见<<北京住房公积金问答>>第三版第37页,至于联名卡则由各公司所属的缴费区县指定的银行办理,至于办理方法和联名卡的种类上面已经介绍.2.前后两次提取公积金账号如果没有变更,那么二次提取时系统自动默认第一次的提取卡号,钱款仍会自动打入第一次使用的银行卡;如果二次提取时不再试用第一次已经使用过的卡号,那必须要做卡号的变更(附件 4),联名卡丢失后再补办的情况,也需要做此项变更,因为补办回来的联名卡和之前的联名卡卡号会有不同,而此时系统仍然默认最原始的联名卡号.五、购房情况下的材料准备和公积金限额的分配1.夫妻共同购房所需材料:购买住房的房屋归属权如果是夫妻两人的话,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还需要准备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附件1)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共同购房发票票面金额限额的支配:房屋归属于如果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拥有的话,那么两人都可以使用个子的公积金支付房屋贷款,也可以只其中一方支付,如果双方共同支付,则发票的票面金额不得完全给予其中一方,否则另一方将没有可用限额,进而也无法使用其账户内的公积金.附件1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一、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二、支取情况(分中心签章)附件2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年月日附件3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代办业务委托书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行现委托贵行为我单位(户名:、账号:)办理如下业务:1.批量开卡上门送卡业务。
五险一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
五险一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五险一金知识,设计院综合管理部组织编写《五险公积金温馨问答知识手册》供大家参阅。
希望我们这项工作可以为大家带来便利。
如果您对社保和公积金的政策制度还有疑问,欢迎您将问题留言给综合管理部朱硕处,我们会通过各种形式帮您解决问题。
祝大家工作愉快!生活快乐!1、什么是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负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部由企业负担。
2、五险的缴费基数是怎么定出来的?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是“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2012年的养老、失业下限为1869元,工伤、生育、医疗下限2803元,上限是社平工资300%。
(目前社平工资为4672元)。
基数未到下限按下限执行。
3、五险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2%及3元大额个人费用,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2%,工伤和生育保险全部由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3%,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8%。
4、我现在北京工作,能缴纳并享受北京的五险吗?可以在北京缴纳五险,四险缴纳15年,医疗缴纳25年,退休后养老保险须在户口所在地享受(现今社保政策规定),其他保障要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享受。
5、如何取出医保账户上的存款?拿公司发的银行存折和身份证直接去取钱即可。
6、男员工是否缴纳生育险?是的。
生育险费用全部由单位负担,不需要个人支付。
符合晚育条件女员工(24周岁以上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额外增加30天奖励产假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男方应出具代休女方产假的证明,及夫妻结婚证件。
7、北京19家不用选的医保定点医院名单?其它的三甲医院是否需要选?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北大第一医院、协和医院、人民医院、北大第三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医院、朝阳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大首钢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天坛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健宫医院、房山区良乡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除医保范围内的中医医院及定点专科医院不需要选,其它三甲医院均需要选。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征缴、缴存、提取和使用工作。
作为服务于广大市民的公益性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分注重公共服务的提供。
其中电话服务是其中最便利的联系方式之一,本文将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的相关信息。
首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服务的时间是十分灵活的。
根据官网公告,电话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而在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电话服务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所以,市民在需要咨询、查询或申办公积金相关事宜时,可以按照上述时间段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和申请。
其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提供的服务项目也是较为广泛。
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其为各类群众提供各种住房公积金申报、查询业务和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等服务,涵盖了多个方面。
市民可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自己的账户情况和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主动咨询公积金相关政策,同时也可以在电话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申报、提取等业务。
总体来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可帮助市民便捷的解决住房公积金相关的问题。
第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的服务方式也十分灵活。
市民可以通过座机、手机、英文电话等各种方式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接听方也会视市民所在位置或需求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服务方式进行回复。
同时,在电话咨询过程中,接听方也会根据市民的问题、表述方法和回答是否准确的情况给出相关建议或指导。
最后,应当提醒市民在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时需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市民可以在座机和手机上保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电话,以便及时联系,确保电话有效性;其次,市民需要保持电话顺畅,不要在电话中讲话声音过大或有其它干扰背景音等。
具体来讲,市民应当在安静环境下拨打电话咨询或申报,以便接听方能听到清晰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回答或申办,同时市民也需仔细聆听接听方的回复,确保自己得到必要的帮助和解答。
2024年北京市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背景介绍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发展和房价的上涨,住房问题成为职工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解决职工购房、租房困难,北京市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单位按一定比例缴存的一种公共福利基金,用于购房、租房及相关住房支出的补贴。
为了帮助职工更好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务,特制定本办事指南。
二、缴存对象1.在北京市正式工作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2.无业人员、学生、下岗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具备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三、缴存比例及计算方式1.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单位缴存比例为12%。
2.缴存基数:缴存基数的计算公式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多缴比例”。
其中,多缴比例为1.2,工资收入上限为单位就业的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
四、办理流程1.办理条件: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最近3个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2.办理地点:职工可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也可前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办理流程:(1)职工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单位审核职工提交的材料,如审核通过,将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职工的缴存申请;(3)职工在办理缴存手续前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个人信息登记;(4)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单位每月将个人缴存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单位缴存部分一并划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5)职工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查询自己的缴存情况,以及申请提取公积金。
五、提取条件及办理流程1.提取条件:(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2)职工自己及其配偶的父母购买自住住房;(3)职工借款购买、自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4)职工租住住房或者因婚嫁住房需要提取;(5)职工因医疗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租房付款或者租赁期限满等原因需要提取,需符合相关条件。
2.办理流程:(1)职工准备好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2)职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材料,如符合条件,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4)职工可在预约时间内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北京住房公积金标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标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基金。
它的设立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住房水平,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根据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住房市场情况等因素而确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标准。
首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当地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的。
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北京市的实际工资收入,缴存基数的确定对于职工来说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
在确定缴存基数时,要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各缴存5%,共同缴存10%。
这意味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的,用人单位不得 unilaterally减少或者停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再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范围是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北京市的住房市场情况来确定的。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个人账户余额提取等。
这些提取条件和范围的设定,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住房水平。
最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是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北京市政府的部门,它负责制定和实施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监督和管理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行。
总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标准是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它的设立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住房水平,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住房公积金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福利制度。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该中心旨在为符合条件的人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帮助他们实现住房的梦想。
如果您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或者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可以通过以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电话:12329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客服热线电话。
您可以通过拨打该电话咨询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例如如何开户、如何缴存、如何提取等等。
如果您所在地区没有开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可以拨打12329,该中心会帮助您将咨询转接到相关管理中心。
2.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10-962222此电话适用于在北京市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人群。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开发商或管理机构办公时间内遇到问题,您可以拨打上述电话寻求帮助。
此外,如果您需要了解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法规,也可以通过该电话咨询。
3.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咨询热线电话:962288如果您在上海市享受住房公积金,您可以通过拨打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咨询热线电话了解有关政策和法规,以及如何操作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4.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适用于在广东省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人群。
该电话提供有关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的咨询服务,并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5.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适用于在四川省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人群。
您可以通过拨打上述电话获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信息,或者咨询其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总的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方式,帮助职工及其家属了解、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如果您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电话,管理中心会为您提供最及时的帮助。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49个服务事项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办结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49个服务事项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办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8.12.27•【字号】京房公积金发〔2018〕66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49个服务事项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网上办结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8〕66号相关缴存单位、缴存人: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京政办字〔2018〕26号)、市政府审改办《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X京审改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房改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对原有的服务管理事项进行了精简和优化,明确为21大类52个办理项(见附件1),其中17个可在网上办结(见附件2),32个可通过网上申请到柜台审核后办结(见附件3),也可以直接到现场办理;3个办理项只能到现场办理(见附件4)。
现场办理的地点是指18个管理部、贷款中心,68个银行代归集点和8个个人贷款代办点,具体地址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查询,网址是。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17个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结(一)8个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类事项可在网上办结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转移可在网上申请网上办结。
(二)7个住房公积金贷款类事项可在网上办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重置12329电话委托密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调整月还款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偿还逾期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具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账户变更可在网上申请网上办结。
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问答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1.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
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3.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答:(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康居)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60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另一套按每平方米3200元集资建房100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50,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扣除面积=(3200×100-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4000×100)×100=57.5平方米,则该职工的核定面积=100+60—57.5=102。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引(2013年11月更新)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引目录一、住房公积金常用办理条件 (2)1. 常用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 (2)2. 办理程序 (3)二、约定支取 (4)1. 约定支取业务 (4)2. 约定支取周期 (4)3. 所需资料 (4)4. 办理程序(办理支取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约定支取) (4)三、附信息 (5)1. 公积金中心相关政策及要求 (5)2. 房地产协会33家中介公司 (5)为方便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帮助您了解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一、住房公积金常用办理条件1.常用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支取所需资料:①提取人为主买房人: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北京银行卡储蓄账号(注:建议仍使用首次支取的银行卡,如需更换账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②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须配偶方先支取)配偶方未建公积金的,需配偶方的所在单位提供无公积金证明(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支取所需资料:①提取人为主买房人: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北京银行卡储蓄账号②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须配偶方先支取)配偶方未建公积金的,需配偶方的所在单位提供无公积金证明(3)职工购买二手房,首次支取所需资料:①提取人为主买房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凭证无房价总款金额,还需提供全款发票如贷款购房,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北京银行卡储蓄账号②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须配偶方先支取)配偶方未建公积金的,需配偶方的所在单位提供无公积金证明(4)职工支付房租,首次支取所需资料: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北京银行卡储蓄账号(5)职工再次办理支取,除按以上1、2、3、4办理条件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原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96155客服热线”变更的公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96155客服热线”变更
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2015.01.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96155客服热线”变更的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6155客服热线”号码变更为“12329”,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2月1日起,北京地区客户直接拨打12329,外埠客户拨打010–12329。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内容包括:自助语音服务和人工咨询服务。
自助语音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全年365天),人工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日8:00-22:00,国家公布的节日放假安排中非工作时间除外。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公积金提取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
公积金提取常见咨询问题业务问答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租房自住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出境定居;(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大修概念是什么?装修房屋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因此,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般的家庭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则不可以提取。
三、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二选一”政策?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特点,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
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是为了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申请商业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但是,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五、一次性付清的自住住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完吗?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办理。
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有效。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问与答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问与答1、什么是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联合多家商业银行发放的多功能银行储蓄卡,同时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每人限办一张,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
如丢失须到开户行办理挂失、补办等手续(同行不限网点)。
2、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哪些功能?答:1)查询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功能:持卡人可查询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并通过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2)储蓄卡金融功能:具有普通储蓄卡的全部金融功能,并可做为公积金支取办理时提供的银行卡。
3)费用优惠:联名卡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3、有哪些情况不能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答:1)原公司为国管或欠费,公积金帐户未转入我公司账户,需进行账户合并后方可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4、申请办理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交哪些资料?答: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表各项信息、本人签名确认(黑色签字笔填写、保填写正确不能涂改)。
2)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务必清晰)。
5、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办卡期间如员工个人公积金帐户从本单位账户中转出(如离职等)或将公积金帐户转往外地,制卡将自动终止。
6、如在上一家单位已经办理了联名卡,在京内发生工作调动,在现单位是否重新办卡?答: 1)原公司为国管申领的联名卡,现需要将原卡注销后在本单位申请办理新的联名卡。
(注销手续由职工持联名卡、身份证到发卡银行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同行不限网点)2)原公司为市管申领的联名卡,则不需要再次申领。
7、办理了联名卡后,还能用其它账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使用联名卡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也可以选择其他银行卡(折)办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偿还等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1993年以前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归集部及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统称归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的交存额(一)职工个人当年度月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等于该职工上年(1月至12月)月均工资总额乘以个人交存率。
单位资助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等于被资助职工上年(1月至12月)月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交存率。
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按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个人交存率和单位交存率一致,1995年不低于5%,2000年达到10%。
(三)住房公积金月交存额每年核定一次,年度内不作变更。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应当遵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管委会委员中,市人民政府负责人,房改、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人民银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代表,法律、金融和住房等方面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在管委会中,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和北京铁路系统的委员占三分之一。
第四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承办管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依法履行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及执法监督等职责。
管理中心设立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和北京铁路分中心。
分中心的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条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三)事业单位;(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管委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具体情况,可以适时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第七条管理中心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对账公告。
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凭证。
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保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房公积金管委[2006]2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03.20【实施日期】2006.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2006]2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2006年3月1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具体包括:(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变更、注销;(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设立、封存、转移;(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核定;(四)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五)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对账、查询。
第三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在缴存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适用条件,审批或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审批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四)确定缴存额上限,审批或授权管理中心审批单位超过缴存额上限缴存的申请。
北京市公积金最低标准
北京市公积金最低标准北京市公积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住房福利。
公积金的最低标准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最低金额。
公积金的最低标准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关系到职工的住房福利水平和生活质量。
因此,了解北京市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来说至关重要。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公积金的最低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五。
具体来说,北京市公积金最低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确定的,目前的最低缴存基数是每月4422元。
这意味着,按照这个标准,职工个人和单位每月至少要缴存4422元的公积金。
公积金的最低标准的确定,既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又要保障职工的住房福利。
北京市政府根据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和修订公积金的最低标准,以确保其与时俱进,能够有效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
对于职工来说,了解公积金的最低标准,及时调整个人和单位的缴存金额,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按照规定缴存足够的公积金,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住房福利待遇。
同时,公积金的最低标准也是政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它体现了政府对职工住房福利的关注和支持。
总的来说,北京市公积金的最低标准是根据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其调整和修订是为了保障职工的住房福利。
职工需要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及时调整个人和单位的公积金缴存金额,以确保自己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住房福利待遇。
同时,政府也应继续关注公积金政策的调整,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职工的实际需求。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北京住房公积金标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标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缴纳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居住水平。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不断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标准,以更好地适应职工的实际需求。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2%,用人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12%,合计每月缴存比例为24%。
而对于高收入人群,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政策调整而定。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标准。
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个人名下住房出售或者上市交易;租住住房等。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符合相应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比例提取。
除了上述的缴存和提取标准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针对特殊群体和特殊情况,制定了一些特殊的缴存和提取政策。
比如对于新毕业大学生购房的支持政策,对于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等,都体现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性化管理理念。
总的来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标准是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调整而不断变化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按照规定缴存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便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北京住房公积金标准,为大家的生活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北京公积金提取答疑2019--来自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近期高频问题解答1.如何查询单位是否为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个人缴存状态、汇缴年月、月缴存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可以通过以下七种方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汇缴年月、月缴存额、公积金账号等情况:(1)北京住房公积金网();(2)“北京公积金”APP;(3)“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4)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5)支付宝APP;(6)联名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7)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只能通过上述(5)和(7)两种方式查询。
2.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
申请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
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第一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申请人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点击“提取公积金”页签中的“提取申请”,进入提取事项申请界面。
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后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录入房屋相关信息,已签订网签合同的,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购房金额为必录信息项;未签订网签合同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购房金额为必录信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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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费用情况及测算依据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二笔费用:
1 、评估费。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
其收费标准及依据如下:
收费依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 [1997] 第 398 号文件。
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 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 300 元,最高收费1500 元。
2 、担保服务费。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按照京房保担字[2007]79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0月15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33%,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87%。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具体情况可参见常见问题答疑第17、18问中有关内容。
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104万
对于由战争、核子辐射或污染等属责任免除范围内原因所致上述情况的,借款人不享受全部或部分免除剩余贷款本金保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须注意的事项
贷款发放后须注意的事项: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性住房公积金贷款宣传手册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买人提供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谁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北京购买住房,且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以上是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的贷款对象。
※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问答
2008-12-11
1、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哪些要求。
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提示: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新政策对于首付款比例的要求有何变化?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政策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0%,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
(2)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3、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否有最高额度的限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提示:对于《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上浮30%;AA级的借款人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上浮15%。
4、如何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额度?
按照以下步骤及原则确定:
(1)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提示:(1)您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是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反推计算的,对于其它收入不作为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
(2)离退休职工以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确定计算可贷款额度的月收入基数;
(3)计算您的月收入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借款人当月实际缴存比例计算;
(4)您及共同申请人的贷款额度合计不能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规定;
(5)您可以通过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首页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器”来测算您可申请的贷款额度。
5、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个人信用评估?
根据《关于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凡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资房的借款申请人,在贷款审核时,须提供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用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评估报告》及信用评估等级。
因信用中心已于2006年初实现信用评估无纸化办公,《个人信用评估报告》及信用评估等级以电子版的形式实时传输给贷款机构。
6、什么情况下信用等级能够评定为AA或AAA?
信用评估是信用中心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把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后,通过个人信用评价模型自动评估,并出具个人信用评估报告,及信用等级。
应该说信用等级的评定,是对借款申请人目前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价。
不能简单的说如何才能评为AA,AAA,只能说高学历、高职称,有稳定的工作,一定的还贷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对评为AA,AAA有一定帮助。
7、利率调整后,还款利息是否要重新计算?
在还款时,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贷款将会在下一年的1月1日起按照新利率计算利息。
8、什么叫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都有哪些?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政策性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两限房的有关贷款政策比照政策性住房的规定执行。
9、首次购房和再次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否有所不同?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后,方可办理有关申请手续。
10、已经办理的商业贷款是否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北京地区尚未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