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的决定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社科[2009]5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9.09.04

【实施日期】2009.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颁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教社科[2009]5号)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奖工作业已完成。按照我部《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经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和

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648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38项,二等奖205项,三等奖392项,成果普及奖13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开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是教育部为表彰全国高

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所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科研人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

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

新,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更好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而进行

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以本次评奖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提高研究质量和创新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名单

一等奖(38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