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章 行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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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

⼈民法院办理执⾏案件规范颁布⽇期:2017-01-01执⾏⽇期:2017-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法律⽬录第⼀编执⾏⼯作⼀般规范第⼀章执⾏管辖第⼆章执⾏⼈员及其回避第三章执⾏的申请和受理第四章执⾏当事⼈及其变更、追加第五章执⾏担保第六章执⾏和解第七章暂缓执⾏第⼋章中⽌执⾏第九章终结本次执⾏程序第⼗章终结执⾏第⼗⼀章执⾏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第⼗⼆章迟延履⾏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第⼗三章执⾏费⽤第⼗四章强制措施和间接执⾏措施第⼀节拘传第⼆节罚款、拘留第三节限制出境第四节信⽤惩戒第五节限制消费第⼗五章刑事处罚第⼗六章委托执⾏与协助执⾏第⼗七章执⾏回转第⼗⼋章执⾏记录第⼗九章执⾏⽂书及其送达第⼀节执⾏⽂书第⼆节送达第⼆编执⾏实施案件办理规范第⼆⼗章基本流程规范第⼀节执⾏准备与启动第⼆节财产调查第三节财产控制第四节财产变价第五节参与分配第六节款物的发放与保管第七节执⾏实施案件结案第⼆⼗⼀章⾦钱给付请求权的执⾏第⼀节对银⾏存款的执⾏第⼆节对机动车辆、船舶的执⾏第三节对不动产的执⾏第四节对知识产权的执⾏第五节对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执⾏第六节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的执⾏第七节对债权及收⼊的执⾏第⼆⼗⼆章⾮⾦钱给付请求权的执⾏第⼀节物的交付请求权的执⾏第⼆节⾏为请求权的执⾏第⼆⼗三章特殊案件的执⾏第⼀节财产保全与先予执⾏案件的执⾏第⼆节仲裁裁决的执⾏第三节劳动⼈事争议仲裁裁决的执⾏第四节公证债权⽂书的执⾏第五节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第六节⾏政案件的执⾏第七节涉外案件的执⾏第⼋节港澳台地区法院与仲裁机构作出的⽣效法律⽂书的执⾏第三编执⾏审查案件办理规范第⼆⼗四章⼀般规定第⼆⼗五章执⾏异议案件第⼀节执⾏⾏为异议第⼆节案外⼈异议第三节不予执⾏第⼆⼗六章执⾏复议案件第⼆⼗七章执⾏监督案件第⼀节执⾏监督的⼀般规定第⼆节督促执⾏案件第三节执⾏申诉案件第四节检察监督案件第⼆⼗⼋章执⾏协调案件总⽬录第⼀编执⾏⼯作⼀般规范第⼀章执⾏管辖第⼆章执⾏⼈员及其回避第三章执⾏的申请和受理第四章执⾏当事⼈及其变更、追加第五章执⾏担保第六章执⾏和解第七章暂缓执⾏第⼋章中⽌执⾏第九章终结本次执⾏程序第⼗章终结执⾏第⼗⼀章执⾏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第⼗⼆章迟延履⾏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第⼗三章执⾏费⽤第⼗四章强制措施和间接执⾏措施第⼀节拘传第⼆节罚款、拘留第三节限制出境第四节信⽤惩戒第五节限制消费第⼗五章刑事处罚第⼗六章委托执⾏与协助执⾏第⼗七章执⾏回转第⼗⼋章执⾏记录第⼗九章执⾏⽂书及其送达第⼀节执⾏⽂书第⼆节送达第⼆编执⾏实施案件办理规范第⼆⼗章基本流程规范第⼀节执⾏准备与启动第⼆节财产调查第三节财产控制第四节财产变价第五节参与分配第六节款物的发放与保管第七节执⾏实施案件结案第⼆⼗⼀章⾦钱给付请求权的执⾏第⼀节对银⾏存款的执⾏第⼆节对机动车辆、船舶的执⾏第三节对不动产的执⾏第四节对知识产权的执⾏第五节对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执⾏第六节对证券及其交易结算资⾦的执⾏第七节对债权及收⼊的执⾏第⼆⼗⼆章⾮⾦钱给付请求权的执⾏第⼀节物的交付请求权的执⾏第⼆节⾏为请求权的执⾏第⼆⼗三章特殊案件的执⾏第⼀节财产保全与先予执⾏案件的执⾏第⼆节仲裁裁决的执⾏第三节劳动⼈事争议仲裁裁决的执⾏第四节公证债权⽂书的执⾏第五节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第六节⾏政案件的执⾏第七节涉外案件的执⾏第⼋节港澳台地区法院与仲裁机构作出的⽣效法律⽂书的执⾏第三编执⾏审查案件办理规范第⼆⼗四章⼀般规定第⼆⼗五章执⾏异议案件第⼀节执⾏⾏为异议第⼆节案外⼈异议第三节不予执⾏第⼆⼗六章执⾏复议案件第⼆⼗七章执⾏监督案件第⼀节执⾏监督的⼀般规定第⼆节督促执⾏案件第三节执⾏申诉案件第四节检察监督案件第⼆⼗⼋章执⾏协调案件后记第⼀编执⾏⼯作⼀般规范第⼀章执⾏管辖1.【执⾏管辖的⼀般规定】发⽣法律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第⼀审⼈民法院或者与第⼀审⼈民法院同级的被执⾏的财产所在地⼈民法院执⾏。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基本分类: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五、日常经营管理涉及业务(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六、一般性证明或说明文件(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七、其他■、细化分类: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01、公司名称、股权、章程、经营范围、地址、负责人、股东关系发生变化或变更的;02、公司成立新机构进行情况说明或办理的;03、公司经营新项目启动或旧项目终止进行相关事项办理的;04、内部高管任免下发正式文件的;05、内外事务办理时董事长授权的。

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01、新项目启动、终止意向说明或函件来往的;02、大宗商品采购或业务合作的(以10000元为限);03、对外合作涉及账务来往10000元以上;104、对外合作涉及到公司品牌冠名或品牌直接使用的;05、对外合作涉及到对方进入我方经营场所展开经营性活动的;06、联合开展经营活动的。

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01、各类登报申明;02、合同争议事项交涉的;03、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的;04、社会团体、协会事务参与的;05、竞业协议执行或交涉的;06、工程质量追责的;07、大宗货品质量追责的(涉及账务10000元以上);08、涉及公司版权、品牌形象、商标使用等事项交涉的;09、主管部门处罚、问责事项交涉的;10、涉及公司经营安全、品牌形象、或较大账目事宜(10000元以上)的其他交涉事项的。

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01、日常经营表单、规章制度、说明文件等正常提交的;02、证照审验办理的;03、主管部门文件接收的;04、主管部门检查、巡查配合的;05、以不涉及公司重大问责为前提的主管部门日常事宜配合办理的。

五、日常经营管理涉及业务:201、对外正常工作联系函件来往的;02、对外正常工作联系情况说明的;03、内部正式行政通知涉及行政章用印的;04、优惠卡券涉及用印的;05、简单业务合作的(即区别于第二项所列各类重大合作的);06、合作单位文件、资料签收的;07、日常工作知会传达合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的;08、组织活动申请审批的;09、其他日常经营活动管理的。

08唐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08唐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唐朝前期政治制度的变化一、唐朝前期政治制度的变化1、中书门下体制的形成和使职的发展唐初的三省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但仍然是一种过渡。

谋议决策和行政明确分离,各部门职掌固定,少有弹性。

这些都不能适应急速变化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形势。

决策与行政分离,政事堂与中书省、门下省是负责决策和作出重大决定的,宰相每天上午在门下省开会,政事堂会议讨论和决定军国大事和一般行政事务。

执行的是尚书省。

尚书省原来的职权是可以对很多事情作出决定的。

到了唐朝初年,尚书省所作出的这种决定,必须经过门下省的审核,也就是说尚书省没有自己的最终决定权。

不经过门下省,哪怕是一个小事情,它也决定不了。

这与宋朝以后,特别是明、清不同。

明清的六部本身就可以作出一些决定,直接下发。

唐朝的尚书省的决定必须是通过门下省审核以后报告给皇帝知道或奏请批准后才能实行。

决策和行政的分离,使尚书省的行政权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减少了处理政务的灵活性。

真正遇到了什么新的问题,上上下下都要经过一个过程,不是很机动灵活。

各部门职掌固定,非常具体,是由“令”加以规定的,所以没有什么弹性,没有灵活处理新出现问题的权力,遇到新的情况无法处理。

尚书各部掌政令,据令式以掌政令。

遇到新的情况,无令式可循,便也无权处理。

当然,唐朝法令有些规定,有些事情非常急迫的,可以灵活处理。

但从制度上来说,缺少这种灵活性。

在唐朝初年,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当时社会经济不发展,边疆事务也不是太多。

另外还有一点,官吏的素质还不是很高,缺乏灵活处理事务的能力。

这种制度适合唐朝初年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适合当时官员的情况。

三省体制在唐朝初年还是有它的生命力的。

武则天以后,唐朝的社会经济在加速向前发展。

边疆形势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从唐太宗开始,一直到高宗前期,对外战争不断,但战争本身主要是防御和巩固整个唐朝的疆域。

高宗时期,东边扩展到鸭绿江,西边扩展到巴尔咯什湖,疆域是很大的,这是一个方面。

但很多地方不容易接受统治,事情越来越多。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根本分类: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五、日常经营管理涉及业务〔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六、一般性证明或说明文件〔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七、其他■ 、细化分类: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01、公司名称、股权、章程、经营范围、地址、负责人、股东关系发生变化或变更的;02、公司成立新机构进行情况说明或办理的;03、公司经营新工程启动或旧工程终止进行相关事项办理的; 04、内部高管任免下发正式文件的;05、内外事务办理时董事长授权的。

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01、新工程启动、终止意向说明或函件来往的;02、大宗商品采购或业务合作的〔以10000 元为限〕;03、对外合作涉及账务来往10000 元以上;1 / 3104、对外合作涉及到公司品牌冠名或品牌直接使用的;05、对外合作涉及到对方进入我方经营场所展开经营性活动的; 06、联合开展经营活动的。

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01、各类登报申明;02、合同争议事项交涉的;03、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的;04、社会团体、协会事务参与的;05、竞业协议执行或交涉的;06、工程质量追责的;07、大宗货品质量追责的〔涉及账务10000 元以上〕;08、涉及公司版权、品牌形象、商标使用等事项交涉的;09、主管部门处分、问责事项交涉的;10、涉及公司经营平安、品牌形象、或较大账目事宜〔 10000 元以上〕的其他交涉事项的。

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01、日常经营表单、规章制度、说明文件等正常提交的;02、证照审验办理的;03、主管部门文件接收的;04、主管部门检查、巡查配合的;2 / 305、以不涉及公司重大问责为前提的主管部门日常事宜配合办理的。

五、日常经营管理涉及业务:201、对外正常工作联系函件来往的;02、对外正常工作联系情况说明的;03、内部正式行政通知涉及行政章用印的;04、优惠卡券涉及用印的;05、简单业务合作的〔即区别于第二项所列各类重大合作的〕; 06、合作单位文件、资料签收的;07、日常工作知会传达合作单位或主管部门的;08、组织活动申请审批的;09、其他日常经营活动管理的。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高频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原则上,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情形用人单位的处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1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高频考点三:劳动报酬与支付(1)工资支付①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②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③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最新整理)第八章行为活动控制

(最新整理)第八章行为活动控制

文化、娱乐、餐饮
60
医院
30
自行车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00 750 500 300
3.6.3 扩建建筑,其扩建部分按表 3.6.1、表 3.6.2 要求配建停车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扩建的同时补 建不足的停车位。
3.6.4 各类停车位面积应根据具体停车方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6.5
表 3.6.1 住宅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类别
小汽车
一类居住区
1 辆/户
二类居住区
0.4 辆/户
自行车 1 辆/户 2 辆/户
2021/7/26
24
3.6.2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见表 3.6.2。
表 3.6.2 公共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建筑类别
小汽车 车位/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办公
50
商业、金融、服务业、市场等 50
不应小于70米; • 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
引桥)的最边缘不应小于5米; • 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米; •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
小于20米; • 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 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
连续;
• 6)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 步行出入口主要根据用地的具体人流流向确定,避免将大 量行人引入城市快速干道交通上,与交通产生冲突。通常 步行出入口的设置需要考虑与公交站点、轨交交通站点、 公共服务设施等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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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规定: •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与大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口起

第8章行政管理过程习题

第8章行政管理过程习题

第八章行政管理过程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封闭式的管理循环应该是( )A.决策---动员---执行---监督B.决策---执行---协调---监督C.决策---执行---指挥---监督D.决策---执行---监督---重新决策2.行政管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是( )A.行政执行B.行政监督C.行政策划D.行政决策3.行政管理的起点是( )A.行政执行B.行政决策C.行政策划D. 行政设想4.社会中的每个个人作为" 经济人" ,其决策准则是( )A.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B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C.实现自我利益的最大化D.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5.(09年真题)在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中,既是最基本也是首要的环节是( )A.调研B.决策C.执行D.协调6.理性决策模式通常又被称为( )A.科学决策模式B.渐进决策模式C..有限决策模式D.系统决策模式7.有限理性决策模式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A.泰罗B.法约尔C.梅奥D.西蒙8.有限理性决策模式理论又被称为( )A.综合决策模式理论B.现实决策模式理论C.科学决策模式理论D.满意决策模式理论9.(10,08,07年真题)提出渐进决策模式的是美国著名的政策科学家( )A.西蒙B.杜鲁门C.皮姆D.林德布洛姆10.在有限理性决策模式理论中,西蒙用"满意准则"代替了"最优准则",强调的是该模式理论的( )A.实用性B.科学性C.规范性D.普适性11.混合扫描决策模式认为,理性决策方法主要适用于( )A.根本性决策B.非根本性决策C.渐进性决策D.经验性决策12.渐进决策过程中的理性分析只对决策方案进行边际分析,此处"边际"的意思是( )A.边缘的B.增加的C.不重要的D.外部的13.行政管理机构在权力和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决策方案以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过程称为( )A.行政决策B.行政执行C.行政协调D.行政监督14.(11年真题)在行政活动未开始之前,对行政活动所作的一种预先安排的环节是( )A.计划B.动员B.指挥D.控制15.在计划的层次中,高级管理层所作的一种事前安排是( )A.战略计划B.策略计划C.工作计划D.决策计划16.行政执行的前提是( )A.有行政计划B.有执行者C.有指挥者D.有专门的控制方法17.行政监督的实质在于( )A.防止行政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B.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C.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效果和工作能力D.对行政权力运用的限制和对行政管理机构与人员的督促18.西方国家的司法审查制度是典型的( )A.合法性监督B.合理性监督C.合规性监督D.合力性监督19.在我国,就行政监督方式的类型而言,行政复议制度主要是一种( )A.合理性监督B.合法性监督C.事前监督D.适宜性监督20.(12,08年真题)根据一定标准,可以将行政监督方式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种类型,在现代社会,最典型的事后监督是( )A.司法调查B.行政调査C.国政调査D.纪检调查21.(11.10年真题)最典型的事前行政监督是( )A.国政调查B.质询C.听证会制度D.人大代表视察22.价格听证制度是( )A.事前监督B.事中监督C.事后监督D.司法监督23.对某一项特别行政事务、行政决策或突发事件进行的监督和调查是( )A.国政调查B.行政调查C.长期监督D.暂时监督24.在美国,联邦财政权归( )A.总统B.国会C.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D.最高法院25.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听取和审查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而对政府的监督是( )A.法律监督B.司法监督C.立法监督D.工作监督26.(12年真题)省级卫生厅对市级卫生局的监督属于( )A.上下级监督B.职能监督C.主管监督D.审计监督27.一般监督主要包括上下级相互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等方面,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行政监督模式是( )A.上下级监督B.职能监督C.主管监督D.下级对上级的监督28.我国的行政监察机构中不包括( )A.国家监察部B.监察部派出机构C.地方行政监察机关D.检察院29.在我国,审计监督属于( )A. 一般监督B.主管监督C.专门监督D.职能监督二、多项选择题1.贯穿于行政管理过程每一基本阶段中的三种基本行政行为分别是( )A.行政决策B.行政组织C.行政领导D.行政沟通E.行政监督2.(09年真题)关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起点B.行政决策是行政执行和行政监督的依据C.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得以成为客观现实的必要手段D.行政监督是确保行政执行不偏离行政决策目标的根本保证E..三者有机统一3.在行政决策理论模式中,有代表性的主要理论模式有( )A.理性决策模式B.合法决策模式C.渐进决策模式D.混合扫描决策模式E.有限理性决策模式4.理性决策模式理论认为,决策过程必须遵循系统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的内容大致的步骤有( )A.发现问题B.提出目标C.设计方案D.预测后果E.分析比较与选择最优方案5.专家参与决策的途径有( )A.咨询B.参与决策方案的设计C.参与决策方案的论证D.参与决策方案的评估E.参与决策方案的执行6.计划包括工作计划层次,工作计划是指业务部门对具体工作的布置和落实的时间、措施等的一种事前安排,主要内容有( )A.个人工作安排B.具体行动的时间C.需要的设备或工具D.如何对职工做指示和进行激励E.为了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而需要进行的调整7.在行政执行的动员环节,动员包括( )A.对直接执行人员的动员B.对与执行有关人员的动员C.对群众的动员D.对社会的动员E.对下级的动员8.关于行政执行过程中的指挥的方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下属没有经验,需要详细的指导,则以简单的直接命令为可取B.如果下属受过从事研究活动的高级训练,则以协商的办法为好C.如果是在紧迫的情况下,则必须发出简短而明确的权威性命令D.如果行动并不紧迫,则采用审慎和分析的态度为宜E.指挥的方式必须灵活多样,因人因地而异9.我国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主体中不包括( )A.公安部B.监察部C.监察局D.检察院E.人民法院10.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主体的是( )A.权力机关B.执政党C.司法机关D.人民政协E.新闻舆论和公民11.根据监督活动开展的持续时间不同,行政监督可以分为( )A.事前监督B.长期监督C.事中监督D.暂时监督E.事后监督12.(07年真题)行政监督系统是行政管理机构内外的监督主体对行政管理进行监督的全面性、综合性和多元性的监督体系,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系统包括( )A.权力机关的监督B.政党的监督C.司法机关的监督D.公民及社会团体的监督E.新闻舆论的监督13.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有( )A. 听取和审查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B.审查和批准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C.对行政机关提出质询案D.接待信访群众E.受理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申诉、控告和检举14.(10年真题)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两个子系统,其中专门监督包括( )A.政党监督B.公民监督C.司法监督D.行政监察E.审计监督15.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两个子系统,其中一般监督系统包括的监督方式有( )A.上下级监督B.行政监察C.职能监督D.主管监督E.群众监督16.我国的行政监察机构包括( )A.国家监察部B.监察部派出机构C.地方行政监察机关D.国际监察局驻华机构E.社会监察机构17.审计机关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范围有( )A.国务院各部门B.各级地方政府C.国家财政金融机构D.国有企事业单位E.其他国有资产单位18.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对各级行政机关的等情况进行专门的稽查和审核。

行政执行的三大环节是什么

行政执行的三大环节是什么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行政执行的三大环节是什么核心内容:什么是行政执行?行政执行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测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总和。

它的三大环节是什么?接下来,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行政执行本身包括的主要环节有执行的准备、执行的实施、执行的监控。

一、执行的准备1、计划准备。

为了保证行政执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执行计划,以便执行过程能有条不紊地推进。

2、法规准备。

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行政执行也不例外,应该在实施执行任务前做好充分的法规准备,使行政执行有法理上的依据。

3、组织准备。

这是指为执行上级的决策、政策,根据任务的要求,在机关内集合相关人员组成一定的执行小组,作为具体实施行政执行任务的主体。

4、物财准备。

行政执行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准备相关的物质条件和适当的资金资源,以满足行政执行的要求。

5、技术准备。

现代行政既是专业行政,更是技术行政,应该预先为行政执行任务配备适当的技术人员,帮助行政执行任务迅速有效地完成。

二、执行的实施1、执行的动员。

指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组织者在组织内部,就上级决策、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对组织成员进行的宣传动员,使之理解执行的重要价值。

2、执行的沟通。

指系统为获得期望的执行效果,在内部部门和人员之间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凭借一定方式交流相关执行信息,以谋求执行体系和谐有效运转、执行过程顺利进行的管理手段。

3、执行的协调。

指行政领导者通过一定方式在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组织内部各单位之间、组织的成员之间建立分工合作、协同一致的和谐关系,以实现行政执行目标的管理活动。

三、执行的监控行政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因为各种现实因素而走样。

因此,必须由一定具有法定授权的主体,对相应执行主体的行为和执行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以保证行政目标圆满实现的管理活动。

1、执行监控的类别。

08-Jy行文标准规定

08-Jy行文标准规定

公司行文标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各种文件起草时的文本格式,确定文件编号办法,为各种文件的编制工作设立标准,统一公司的行文标准,利于标准化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部文件编制。

三、行文标准(一) 书写标准1、 所有文字字体:宋体;2、 大标题格式:三号字体大小,加粗,顶行居中;3、 正文格式:五号字体大小;4、 小标题或个别需要着重强调文字可选择加粗;5、 段落行间距统一为1.5倍行距; (二) 章节编号的使用标准章节编号的排序根据行文内容的实际需求,逐层划分如下: 第一分类 一、… 二、… 三、… 第二分类 (一)… (二)… (三)… 第三分类 1、… 2、… 3、… 第四分类 ①… ②… ③… 第五分类a 、…b 、…c 、…(三) 制度类文档页眉格式标准以上页眉中:1、 “该制度受控”是指此制度属于哪个部门的管理制度,如:行政制度、人事制度;2、 “版本号”根据该文档的编写修改次数用“第..版”表示,如:第1版、第2版…;3、“文件编号”具体编写方法详见下(五)文件名称编码标准;(四)其他类文档页眉格式标准(五)文件名称编码标准1、编码组成:编码实例:例1:例2:例3:①首二位:企业代码编码首二位字母统一以ALLMA()表示澳雷朗制造。

②第三位:文件类别编码③第四位:部门编码④第五位:编号从01号起始⑤后六位:只有协议或者表格才有,由年份(2位)+流水号(四位0001起始)组成(六)制度编制内容结构规范第一部分:目的(制度编写的目的)第二部分:适用范围第三部分:制度具体内容结尾部分:制度生效日期注:制度中涉及引用其他文档作为附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后附(书写格式必须是“文档编号+名称”)例如:附件1:ALLMA -公司行文标准规定四、文件编码由行政人员负责编排制定,对文件编码进行编制时应认真,编码切不可重复。

五、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论述行政执行的作用

论述行政执行的作用

论述行政执行的作用行政执行是指政府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职权范围,对社会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的过程。

它在现代社会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

行政执行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政策,对社会各个领域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社会安全的保障。

例如,警察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消防部门负责预防和扑灭火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障食品和药品的安全等,这些都是行政执行的具体体现。

行政执行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政府通过行政执行来管理和调控经济活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例如,工商部门负责企业注册和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款,发改委负责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计划等,这些行政执行的举措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

行政执行还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政府通过行政执行来保护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打击,保障公民的正当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例如,司法部门负责审判和解决法律纠纷,劳动部门负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环保部门负责保护环境等,这些行政执行的措施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行还能够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

政府通过行政执行来提供各种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例如,教育部门负责教育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的管理等,这些行政执行的举措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行政执行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功能。

它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

只有通过行政执行,政府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0.03.08•【文号】法释[2000]8号•【施行日期】2000.03.10•【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诉讼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

二000年三月八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8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8号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现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一、受案范围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第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第三条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08春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

08春公共行政学名词解释

与综合性学科。

02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0304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的问题以及社会公平问题。

05度的总和。

06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与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07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组织或行政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08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09类型。

10式。

111213管辖的公共事务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完全负责的公共组织。

14挥、监督的权力,下级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被动地位,一切行政行为要按照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的指令来行动.自主权很少。

15管理,上级不予干涉的公共组织类型。

16策的公共组织类型。

17法行使行政权力,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有效地影响部属,以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过程。

18制约方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

1920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

21和。

22l51常事务、规章制度和工作秩序等所进行的自身事务管理。

23平与公正原则出发,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决定的行政行为。

24的活动的总和。

25系统内部,依法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监察和督促的行为。

26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27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28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9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0规范性文,牛的总称。

31和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一定的公共行政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则的指导下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手段、方法和技术等的总称。

32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33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测活动,是公共组织的一项全面的管理措施。

34,或者高效公平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调整内部体制和组织结构,重新进行权力配置,并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

35的自然地理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也包括国际环境。

10.2.1第23讲行政执行的一般过程

10.2.1第23讲行政执行的一般过程

三、总结阶段
总结阶段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它可以检验政策计划的执行情况,肯定成绩, 鼓舞斗志,推动工作; 第二,可以揭露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研 究措施,改进工作; 第三,可使人们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 的飞跃可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讲 行政执行的一般过程
• 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的完成,就是行政执行
职能的实现。行政决策做出以后,接下来的 就是付诸实施,将决策付诸实施的活动就是 行政执行。那么一个完整的行政执行过程应 包括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法律准备:对行政决策的检查,即要实体合法,在内 容上不与现有的法律、政策相矛盾的地方;同时也要程序 合法,行政决策的程序符合制度设计。 2.计划பைடு நூலகம்备:制定计划包括对决策目标的分解,拟定协 助执行的实施步骤、方法,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政策,确定 完成任务的时间、标准、分工和责任等。
3.组织准备:有效地管理来来源于有效的组织和 人员。 4.思想准备:即做好思想动员和政治教育工作, 只有统一思想,才能统一行动。 5.物质准备:包括资金和物材准备两个方面。 6.技术准备:技术革命告诉人们,谁掌握了技术 的制高点,谁就获得了主动权。
二、实施阶段
由管理工作的若干功能性环节组成的,主要包括: ☼ 行政指挥;(调动资源、统筹安排) ☼ 行政沟通;(上下左右互通、思想统一) ☼ 行政协调;(协作,行动一致) ☼ 行政控制;(防偏差,调目标)

从国外行政法法规看比例原则之引入

从国外行政法法规看比例原则之引入

2008.11(上)从国外行政法法规看比例原则之引入成伟摘要比例原则有行政法中“帝王条款”的美誉,继德国在行政法中确立了比例原则之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在立法和实践中对它也加以了规定。

本文从国外有关比例原则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着眼,阐明了比例原则的内涵,并从外国的法规和实践出发,论述了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中引入的必要性。

关键词比例原则国外规定引入要求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0592(2008)11-013-02一、国外有关比例原则的规定(一)比例原则的内涵比例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学概念,其基本含义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要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果要对行政相对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应使此不利影响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即行政目标的实现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不利影响之间应有适度的比例。

也有学者认为:“在法国人或德国人谈及行政行为的比例性时,在他们心目中实际上都有一个十分单纯的观念:即,其为一原则,根据此一原则,政府不应采取任何一个总成本高于总利益的行为。

”我国行政法学者陈新民先生认为,比例原则应包括妥当性(适当性)、必要性和比例性三个子原则。

1.妥当性原则。

又称适当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目的的实现,并且属于正确的手段。

简言之,适当性原则就是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目的与实现目的的手段之间必须适当。

根据这一原则,行政主体如采取的行政措施如果不能实现行政目的就属于行政不当。

如行政主体为了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而限制一定人的行为,如果这种限制不仅不能恢复社会秩序,反而使社会秩序更加混乱,就属于不妥当。

2.必要性原则。

也称不可替代性原则,即为了达到法定的目的,该项手段是给人民造成最小侵害的措施。

必要性原则的适用还要有一个前提,是在于有一个目的而与数手段同时存在的情况才可产生,否则,只有唯一的手段才可达成目的时,必要性原则就没法适用。

论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论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保证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 防止执 行权 的滥用 , 提高行政效率, 而 且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的
行政强 制 执行 领域 存 在着 许 多亟 待 解 决 的 问题 ,
于缺乏行政强 制执行主体 的明确 规定 , 一些行 政 机关滥用执行权的现象不断发生。 二 、行政强 制执 行权 的 配置 方面 的缺 路 德国《 行政强制执行 法》 第二章第七 条规定 : “ 行政行为由作 出的行政机关 执行; 行政机关也执 行复议裁定 。执行可部分或全部委托下级行政机 关代为实施” 。第一章第 四条 规定 :执行机关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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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l 卷第 2 7 期 20 02年 6月
邢台师范高专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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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政立法迫在眉婕。

立法 方面 的不足
目前,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 了专 门的行政 强制执行法 . 明确规定 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 条
件、 措施和程序。德 国早在十九世纪 中期 , 就有了 相应的立法规定 , 普鲁 士警察行政法》 如《 。在此 基础上 , 5 年 4月 2 德 国又颁布 了《 13 9 7日 行政强 制执行法》 。本法在行政强制执行 的基础、 执行方 法、 执行机关、 执行 程序、 制执行等方面都作 了 强 具体详细的规定 。这部《 行政强制法》 对世界上许 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立法都 产生了重 大影 响, 这 是世界上公认的一部 比较完善 的行政法。 日本也 早在 l 世纪中期的明治维新时期就制定 了《 9 行政 执行法及行政法施行令》对行政强制执行有了相 , 应的规定。二战后 , 根据形势的需要 , 制定 了行政 强制执行法的基本法一《 行政代执行法》 和国税征 收法、 地方税法特别法 、 传染病 预防法等单行法。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共9篇)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共9篇)

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共9篇)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共分为几章几条,于何时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23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查封、扣押第三节冻结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第三节代履行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该法共71条(第七十一条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二): 2023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

不得对居民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方式强制执行,公民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可获救济。

这说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要做到( )①加强司法机关队伍建设②提高公民素质③严格执法,文明执法④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D【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三):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状态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是( ).A.某税务机关对长期拖欠税费的商户店铺进行封闭,强制其缴纳税金B.某市人民法院拍卖一个个体户的私有财产,保证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书的执行C.大众公司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中国质检总局将责令其召回问题车辆D.某市交管局对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的王某进行强制几分并处以罚款.这道题为什么选D,不选B呢应为d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已生效,行政相对人仍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四):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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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行政执行
第一节行政执行概述
一、行政执行的概念缘起和定义
行政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多元社会组织,为了落实和实施国家意志、国家目标,依法贯彻法律、法规、公共政策的诸活动的总称。

二、行政执行的特点
简述行政执行的特点?
⑴行政执行以国家行政机关作为主要的主体;
⑵行政执行是目的性和手段多样性的统一;
⑶行政执行具有直接现实性;
⑷行政执行具有灵活性和经常性;
⑸行政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
试述行政执行的地位和作用?
⑴行政执行是公共行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⑵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过程中诸多矛盾的展开和继续;
⑶行政执行是检验公共政策质量的重要标准;
⑷行政执行是执政管理诸方面的集中反映。

四、行政执行类别
请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执行进行分类?
⑴依据执行的任务的性质可以将行政执行分为常规性行政执行和非常规性行政执行;
⑵依据行政执行任务的渊源可将行政执行分为执行法律的行政行为和执行公共政策的行政行为;
⑶依据行政执行的主体可以将行政执行分为行政机关作为单一主体的行政执行和多主体的行政执行;
⑷依据行政执行效果可分为成功的行政执行和失败的行政执行。

第二节行政执行的能力与有效性
一、行政执行能力与有效性的概念和缘起
行政执行能力:是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国家意志、国家目标、法律、法规、公共政
策的能力,能力表征执行活动过程中行政执行主体顺利完成执行任务的基本素质、潜能。

行政执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国家意志和国家目标的实现,影响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对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构成直接的影响。

行政执行能力的相关因素是什么以及如何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是行政执行研究的核心问题。

简述行政执行有效性的概念及基于什么现实和理论背景提出来的?
行政执行有效性是行政执行主体通过行政执行过程达到国家意志、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和结果。

行政执行能力和有效性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行政执行能力走低会导致政策失败和行政执行有效性的降低。

⑴政治学-政治经济学的视角;
⑵发展经济学-社会学的视角;
⑶管理学的视角;
⑷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的视角。

二、影响行政执行能力和有效性的因素
马兹曼尼安和萨巴蒂尔总结的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
第三节行政执行研究的线索、途径和模型一、行政执行研究的基本线索
简述行政执行三代研究的概况?
⑴1973年到70年代末期是执行研究的第一代,具有的特征是:①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②第一代研究主要是小规模的案例研究。

⑵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是执行研究的第二代,具有的特点是:①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研究途径,自下而上的研究途径是与自上而下研究途径相对的研究途径,在研究的出发点、关注的中心、执行过程的性质、政策的界定等方面与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相对。

②第二代研究逐渐意识到了第一代研究过分注重案例研究,未能形成一般性理论框架的缺憾,试图提出执行研究的一般理论模型。

⑶90年代至今是执行研究的第三代,具有的特点是:①试图综合和超越第一代和第二代的理论,具有研究方法和理论工具多样性的特征。

②扩大了研究的范围,将执行扩展到府际关系的范围和分析层面。

二、行政执行的研究途径
论述行政执行的研究途径?
⑴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
特点:①研究的基点是解释为什么政策过程出现或没有出现成功的结果;②从中央政策制定者的角度看待政策执行问
题;③“政策过程被认为是由一系列具有逻辑关系的阶段组成:从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意向经由决策再到行动,政策执行开始于政策制定终止的地方”;④区别作为创设初始条件的政策制定和把政策假设转化为行动的项目设置;⑤政策执行就是将政策付诸行动的过程;⑥重视外部环境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影响。

缺陷:①过多地关注中央行动者的目标和策略,其他行动者在执行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被忽略了;②所谓的完美的行政的必要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具备的;③为了应付不确定性,各种组织都不可避免地拥有自由裁量权,基层官员的活动将由产生“控制赤字”,因为他们发展出了应付压力的各种办法;④通过强调中央的目标,不但忽视了基层官员的适应策略,也忽视了政府行为的意外结果;⑤某些政策并不具有明确的目标,它们通过一系列活动者的复杂互动,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发展和演变而来,因此,并不存在明确的政策评估标准;⑥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理论区分,在执行过程中无法维持,因为政策是在执行实际过程中制定和修正的。

⑵自下而上的研究途径
特点:①重视基层官员的作用;②认为行政执行活动是多组织或个人之间互动的过程;③从基层和个人出发看待政策执
行问题,政策链条中的底层是观察和分析政策执行的基点和焦点;④行政执行过程是不同行动者表达自己意志,提出动议,行动者之间相互谈判和妥协的过程;⑤政策执行与政策制定是不可分离的,制定政策是执行过程中的内在组成部分,主张用政策和行动关系取代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二分法。

缺陷:①过分地强调基层官员的自由裁量权;②行动者的认知被辩认出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解释;③自下而上的主张者一开始关心的并非是政策执行问题,而是关注在一个特殊的政策领域,实际的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④对自上而下的研究途径的批评有失公正,过分夸大了许多因素;有些政策确实具有明确的目标,因此,弄清楚这些目标是否实现是相当重要的;⑤放弃政策形成和执行的二分法,使人们很难区分政治家和文官的相对影响;⑥将政策过程视为一个变动的无缝隙之网,其中没有决策点,就排除了政策评估的可能性。

⑶综合研究途径
趋势:①对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研究成果达成了共识,肯定其取得的成果的同时认识到了两者的局限;②对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研究途径的超越和分析工具的丰富化;③第三代研究概念的形成。

简述行政执行模型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⑴行政执行模型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行政执行现象的认识;
⑵行政执行模型有助于行政执行实践的开展;
⑶行政执行模型是开展行政执行研究的必要环节。

简述行政执行有哪几种理论模型?
⑴史密斯的政策过程模型;⑵范霍恩和范米特的政策执行系统模型;⑶巴达奇的博弈模型;⑷马兹曼尼安和萨巴蒂尔的综合模型;⑸门泽尔的组织间模型;⑹高锦等人的府际关系模型;⑺萨巴蒂尔的政策变迁与学习的宣导联盟模型。

第四节行政执行的方式
简述行政执行常用的几种方式?
⑴行政执行的管理方式;
⑵行政执行的政治方式;
⑶行政执行的法律方式;
⑷行政执行的市场方式;
一、行政执行的管理方式
行政执行的管理方式:是指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借鉴和吸收管理学的价值、理念、工具、操作手段来处理执行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形成以效率、效益、经济等管理价值为导向的执行结构,从而实现特定的执行功能。

主要体现在①在行政执行中运用管理的理念和价值;②在行政执行中运用管理工具;③运用管理方法评估行政执行结果。

二、行政执行的政治方式
行政执行的政治方式:是指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借鉴和吸收政治学的理念、工具和方法来处理行政执行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形成以民主、责任、代表性、回应性等政治价值为导向的执行结构,以实现特定的执行功能。

三、行政执行的法律方式
行政执行的法律方式:是指在行政执行的过程中,将行政执行看作运用法律和执行法律的活动,遵循法律的理念、价值和方法来处理行政执行过程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形成诸如宪法至上、依法行政、权利平等、程序正当等法律价值为
导向的行政执行结构,以实现特定的执行功能。

体现在①宪法至上;②依法行政;③权利平等;④程序正当。

四、行政执行的市场方式
行政执行的市场方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将市场机制引入到行政执行的过程当中,通过公共产品的多元提供主体之间的相互竞争,利用市场机制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完成行政执行任务的行政执行方式。

五、行政执行的伦理方式
行政执行的伦理方式:是指行政主体自身遵循一定的伦理准则约束自行行为;并通过伦理灌输的方式塑造和影响行政客体,使行政伦理在执行过程中发挥推动与规范作用的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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