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手册
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登记流程图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申请人提出申请
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
↓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合法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
服务窗口业务专管员受理申请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社保经办机构承办人审核(3个工作日)
↓
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审批(2个工作日)
↓
制作决定文件 (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社保业务经办流程1
一、单位新参保业务—办理职工四险新参保 单位新参保业务—
注意事项 办理职工登记时需注意职工年龄,未满16 16岁或已 (7)办理职工登记时需注意职工年龄,未满16岁或已 超过退休年龄(即男满60 60岁 女工人满50 50岁 超过退休年龄(即男满60岁,女工人满50岁,女干部 55岁 的不能参加社会保险; 满55岁)的不能参加社会保险; 兼职职工如已在系统中, (8)兼职职工如已在系统中,则用新生成的身份证号 码进行新参保登记,在兼职项目中选择全日制, 码进行新参保登记,在兼职项目中选择全日制,再录入 实际身份证号码后方可确认; 实际身份证号码后方可确认; 如旧系统中的缴费记录未转入新系统的, (9)如旧系统中的缴费记录未转入新系统的,在职工 登记时须持旧系统打印出的转移单, 登记时须持旧系统打印出的转移单,按转移单内容录入 各项基本信息,将原转移单电脑序号手工录入“ 各项基本信息,将原转移单电脑序号手工录入“电脑序 号”栏并同时提醒单位或个人到帐户补填窗口办理补填 事宜。 事宜。
社保经办业务操作
一、单位新参保业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单位新参保业务—
1、审核的表格 2、审核的材料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副本)及复印件; 企业持《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持《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及复印件 副本)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4)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及复印件;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军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副师级及以上) (6)军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上级(副师级及以上) 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有关单位性质证明; 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有关单位性质证明;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福建建达漳州律师事务所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地税部门做好工伤保险费征收准备工作。
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并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
工伤保险基金现实行县(市)级统筹的地区要根据当地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向设区市全市统筹并轨,有关的设区市政府应按本办法制定相应措施,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条行业基准费率由统筹地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
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提出,并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定期调整。
行业基准费率包括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范围所属行业和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确定。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制度。
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必要的风险储备金等因素提出具体办法,并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待遇审核科经办流程
待遇审核科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流程享受工伤待遇和生育待遇的主体为工伤职工和生育职工。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和审核(一)工伤待遇申报申报工伤待遇所需材料为: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工伤发生30天内到劳动局社保科认定电话67854816 超期认定的在申报认定之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身份证复印件,正规发票原件(须盖收费章),与发票对应的病历、清单、处方;其中一次性住院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为大额,需报市工伤中心复核,故以上材料需报送两套,发票复印。
2、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结论书(劳动局社保科鉴定电话67854816)和鉴定发票原件,一次性申报;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3、工亡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亡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和火化证复印件。
领取抚恤金的家属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4、辅助器具配置申报: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时,由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本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同意,方可到到协议服务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特殊情况,经过医院证明,由于病情需要,确需在鉴定结论前安装辅助器具的,必须由参保企业及时向待遇审核科提出书面申请,不能擅自配置辅助器具。
相关表格:《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审核表》。
5、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性质认定书、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第三方)赔付证明,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差额部分。
其他材料的提交参照以上1、2、3、4条。
6、享受工伤定期待遇(抚恤金、伤残津贴、护理费)资格生存验证:每年3月,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职工或家属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局基金监督科(67711804)进行生存验证。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经办流程介绍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复核经办流程介绍一、生育保险待遇审核(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1.申报登记(1)申报登记岗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医疗费用申报资料,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
填写《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一式两份,经申报、接收双方签字后,一份留存,另一份交定点医疗机构。
(2)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查对信息系统上传的数据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
定点医疗机构在申报时需提供《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产前产后检查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申报汇总单》、《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并发症住院费用申报单》。
申报资料包括:①生育住院: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生育出院结算单(加盖医院专用章)。
②生育门诊:医院门诊统一票据原件、医院门诊统一票据对应明细、生育门诊结算单(加盖医院专用章)。
③生育并发症:出院证明书或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
(3)对申报资料进行分类登记,将申报材料交待遇审核岗审核。
2.费用审核(1)生育审核岗依据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资料,认真核对社保系统内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上传信息;严格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及标准审核参保人员就医的医疗费用、住院天数、费用明细等数据信息。
审核无异议的,建立对应的医疗费用支付审核帐;对审核存在疑义的,提交科室讨论或书面告知稽查审计科协助实地核查。
(2)经审核准予支付的费用,打印《医疗费用审核单》一式两份,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章”,同时将《医疗费用审核单》及申报资料一并提交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复核科复核。
审核未通过的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了解情况,对确属违规的费用,填写《医疗费用拒付通知书》,按拒付处理。
(3)按申报单位建立相应医疗费用审核台帐,同时做好记录。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经办指南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
退休
老工人
退休 劳模
统筹 基金
住院(含急诊留观7日内)
一级 医院
800元
二次及以上270元
85%
90%
95%
95%
15万元
二级 医院
1100元
二次及以上350元
三级 医院
1700元
二次及以上500元
门诊特殊病
1300元/年(同时发生住院或两种以上特殊病,按就高原则合并起付线)
异地就医登记
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中选择三家综合性医院(一级、二级、三级各一家),还可根据病种另外选择一家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在当地的定点医院。 本人单位须到区社保分中心领取异地就医相关表格,加盖当地社保机构及本单位公章后,报区社保分中心备案。 退休人员异地居住,还应提供当地子女或亲属的户口证明及本人临时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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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办理简易流程图及附表(一学就会,拿来即用)
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简易流程图(附表一、二)工伤认定程序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
(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小结、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材料;(2)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和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4)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7)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8)属借用或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的材料,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10)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交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11)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作为一个城市最关怀民生的方面之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一直备受关注。
在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也是相当简单顺畅的。
下面,我将会详细介绍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第一步:申请生育保险
首先,准备好申请材料,通过登录厦门市医保网站,填写生育保险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妻子的出生证或户籍证明、妻子的结婚证明、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
第二步:住院产检
接着,已经怀孕的女性需要进行住院产检。
在厦门市的公立医院,孕妇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福利。
在住院产检期间,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都会得到定期的检查和保障。
第三步:出生登记
在婴儿出生后,家长需要尽快到当地的户籍部门办理出生登记,同时将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交到医院医保范畴的产科医生手中,以便完成生育报销流程。
第四步:申请医保报销
最后,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出生证明、医疗费用详单、医院收费发
票及医保待遇优惠政策。
(如若有条件,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互
联网网站进行线上申报)。
总结一下,厦门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非常简单高效,准备好以上材料,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即可。
厦门市政府在保障民生方面一直走在前列,
不断优化相应服务流程。
同时,厦门也鼓励和推广生育保险,旨在为
广大家庭提供更好、更新的医疗保障。
工伤生育保险简易教程
一胎生育待遇支付材料
• 1、本人身份证 • 2、结婚证 • 3、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 4、婴儿出生证 • 5、独生子女证(可以不提供) • 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原件 • 7、医院盖章汇总医疗费用清单 • 8、医院盖章出院小结 • 9、医院盖章的医嘱单 • 10、申报上月或当月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
缴纳生育保险
费12个月以上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
(含12个月);
生育符合《福 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
建省计划生育 条例》规定的, 正常分娩或婴儿分娩后 方可享受生育 夭折
保险待遇
难产(含剖宫产)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
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 支付,自费药品、营养药品、医 疗服务及用于婴儿等费用由职工 个人承担。
(单位盖章) • 10、夫妻双方农户证明和第一胎女孩落户证明或父母双方
独生子女证明或离异再婚的离婚证 • 11、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项目
条件 参保条件 享受待遇条件
支付标准
生育医疗费
15天
42天
生育 津贴
90天
105天
135天
女职工住院分娩期间发
参保职工须分 娩前连续正常
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未 使用各类医保卡)
生育保险不设定点医疗机构
可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医院分娩
工伤保险
• 政策依据 • 工伤待遇支付流程 • 工伤待遇 工伤 工亡 •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工程参保
主要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工伤
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闽政〔2011〕80号) • 福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榕政综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受理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已参加福州市生育保险的参保女职工。
二、所需材料清单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病历资料(发票、诊断书、收费清单等)。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福州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
3.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核意见。
4.经审查,对审批通过的,给予生育津贴支付。
四、其他
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不收费,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各参保单位参加养老、工伤、生育三险流程图
各参保单位 参加养老、工伤、生育三险流程
根据规定,养老、工伤、生育必须同时参保具体流 程如下:
到社保局领取参保文件
到 QQ 群共享下载参保表格 QQ 群号:
分别申报
申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生育
申报新农保、工伤动表;15 日之后申报的为次月 1 号开始参保。新参保人员附加工伤体检表
领取通知单、缴费
当月 20 日——次月 15 日
到农保局参保新农 保,将加盖了农保 局公章的参保花名 册和社保参保花名
册一并上报
现金缴费
缴费后请将现金缴款单带回社保局出具发票
转账缴费
缴费后请等待 3-5 个工作日到社保局领取发票
备注:全市统一扎帐期为每月 20 号,20 号之后领取缴费通知单,从 领取通知单之日起到次月 15 日之前为缴费期,逾期将自动加收滞纳金和利 息,请各单位按时缴费,若产生滞纳金和利息自行承担。
莆田医保业务经办标准化规程一览表
1.社会保障卡(核对后退还);
2.医疗费用有效收费发票原件1份;(医院盖章)
3.住院费用总清单或按病种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原件1份;(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1份;(医院盖章)
5.如有以下情况须提供: 5.1.1外购药品须提供《莆田市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外购药品申请表》原件1份;(仅职工医保) 5.1.2医嘱单(长期、短期)复印件1份;(医院盖章)(仅职工医保); 5.2外伤就医:须提供《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认定表》原件1份。
申报材料
2.医疗费用有效收费发票原件1份;(医院盖章)
3.门诊费用清单原件1份;(医院盖章)
10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 费用报销
10个 工作日
①受理1日→②审查8日 4.住院费用总清单或按病种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原件1份;(医院盖章)
(医疗审查6日、 财务审查2日)
5.医嘱单(长期、短期)复印件1份;(医院盖章)
1.社会保障卡(核对后退还);
12 门诊特殊用药申报
即办
①受理0日→②决定0日 2.《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用药备案表》1式2份;
9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
即办
1.社会保障卡(核对后退还);
2.《莆田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2份; ①受理0日→②决定0日
3.1正常生育须《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1份或者准生证原件1份(核对后退还);
3.2计划生育须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核对后退还)。
序 号
项目名称
办理时限
办事流程
1.社会保障卡(核对后退还);
3.3.2刑满释放人员须提供《刑满释放证明书》A4复印件1份; 3.3.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委托银行代扣协议书;
企业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
企业给员⼯办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前来说,很过求职者在找⼯作的过程中,⾸先会询问⽤⼈单位是否会为其缴纳保险。
现在很多的东西是要凭借社保、证明。
这也是让求职者安⼼的⼀个保障。
那么员⼯在⼊职后,通常企业都会给员⼯缴纳五险⼀⾦。
即养⽼保险、⽣育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给员⼯办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企业给员⼯办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前来说,很过求职者在找⼯作的过程中,⾸先会询问⽤⼈单位是否会为其缴纳保险。
现在很多的东西是要凭借社保、证明。
这也是让求职者安⼼的⼀个保障。
那么员⼯在⼊职后,通常企业都会给员⼯缴纳五险⼀⾦。
即养⽼保险、⽣育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
交满15年,退休了就有退休⾦,如果⼯作期间发⽣了以外还可以到当地的社保管理中⼼去报⼯伤,可以报销治疗期间所付出的部分医疗费,如果伤情严重的被评上等级的还可以⼀次性领取⼯伤赔偿⾦!还有就是职⼯⽣⼩孩可以部分报销⽣育所花费的医疗费!失业了还有失业⾦可拿!这就是好处!社保属于国家的强制保险。
这⾥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不是法定的。
以下是企业给员⼯办理社保的流程:办理流程:1,公司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的个体⼯商户携带个体⼯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账号、邮政编码、法⼈⾝份证号、法⼈联系电话、业务经办⼈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
2,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3,具体为员⼯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为参保员⼯办理《招⽤⼈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4,缴费时要填制《从业⼈员缴纳保险⾦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公章、经办⼈公章。
如员⼯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5,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及流程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及流程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男职工,若女方不能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其配偶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分娩费报销,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参保女职工应报销额的70%。
也就是说,男职工生育保险不享受产检检查和生育津贴,只能报销部分生育住院分娩费。
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内的二胎生育,同样适用于生育保险政策。
当然正常情况下,参保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就可以在定点医院即时刷卡结算住院生育费用。
但是还有些情形,却是必须到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的。
哪些情况下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到现场手工结算正常情况下,参保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就可以在定点医院即时刷卡结算住院生育费用。
但是还有些情形,却是必须到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的。
据调查了解,以下这些情形,需要到医保中心办理手工结算:1、因急诊或抢救导致未刷卡结算生育费用的2、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生育的3、在福州市辖区外医院生育的。
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办理职工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
1、企业经办人员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
2、每月6日—23日到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如企业欠缴生育基金应先还清欠缴金额),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3、每月30日前工伤生育科将当月受理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报财务科审核。
4、分管主任批准。
5、批准后次月30日前转帐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请按以下情形携带以下材料:1、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材料要求纸张为A4):(1)本人身份证(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证(5)出院小结(6)医疗费用正本发票(7)结婚证(8)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清单(9)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医保处大厅业务流程汇总
医保处大厅业务流程
一、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
稽查窗口(住院、转诊确认)
审核窗口(费用资料初审)
住院门诊、复核窗口(打印单据、复核)
副主任窗口(审批签字)
财务窗口(结算款项)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病种认定
1、稽查窗口(医技资料受理登记)
2、副主任室(审核签字)
3、
组织认定(医疗专家集中统一认定其他统筹病种)复核窗口(办理其他统筹病种手册)
三、个人医疗帐户卡办理
1、IC卡窗口(新卡、挂失受理确认)
2、财务窗口(工本费缴纳)
3、IC卡窗口(办卡、发卡)
四、个人医疗帐户金余额处理
1、IC卡窗口(销户受理)
2、复核窗口(复核确认)
3、副主任室(审批签字)
4、财务窗口(结算款项)
五、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领取
1、稽查窗口(工伤住院、转诊确认)
2、审核窗口(工伤医疗费初审)
3、工伤生育窗口(待遇计发和医疗费报销)
4、副主任室(审批签字)
5、财务窗口(结算款项)
六、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工伤保险登记缴费
1、统筹窗口(新参保登记、增减员受理、打印缴费单据)
2、财务窗口(缴纳医疗、工伤保险费)。
登录宝2.0(养老、工伤生育)业务操作手册
登录宝2.0版(养老、工伤生育)操作说明1、登录 (2)2、社保综合查询 (2)2.1、在职人员信息查询 (2)2.2、如何企业查询每月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社保费 (3)2.3、如何查询本企业在职职工历史缴费信息 (5)2.4、退休人员信息查询 (5)3、养老业务 (5)3.1、在职数据操作 (5)3.1.1、如何办理人员信息变更 (5)3.1.2、如何办理人员减员 (6)3.2、增员 (7)3.2.1、增加参保人员 (7)3.2.2、增加首次参保人员 (9)3.2.3、批量增员 (11)3.3、养老减员 (13)3.3.1、减员查询 (13)3.3.2、批量减员 (14)3.4、如何办理已提交的养老业务数据撤销 (15)3.5、如何导出增、减员申报表 (16)3.6 参保信息变更查询 (16)3.7、养老身份证升位 (17)3.8、养老个账分解 (19)4、工伤生育 (21)4.1、单位信息 (21)4.1.1、如何办理单位信息采集 (21)4.1.2、如何查询单位基本信息 (21)4.1.3、如何查询单位缴费信息 (22)4.1.4、如何查询单位应缴明细 (23)4.2、工伤生育在职人员信息查询 (24)4.2.1、工伤生育在职人员信息变更 (26)4.2.2、工伤生育在职人员减员 (26)4.2.3、工伤生育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更 (27)4.3、工伤生育在职人员数据操作查询 (28)4.3.1、工伤生育减员申报查询 (28)4.3.2、工伤生育个人信息修改查询 (29)4.3.3、工伤生育缴费基数变更查询 (30)4.4、工伤生育增员 (32)4.5、批量业务 (33)4.5.1、如何办理工伤生育批量增员 (33)4.5.2、如何办理工伤生育批量减员 (35)4.5.3、如何办理工伤生育批量缴费基数变更 (37)4.6、如何撤销修改 (39)4.7、如何导出申报表 (39)5、数据比对 (39)5.1、企业、地税、社保人员信息三方比对 (39)5.2、社保和地税缴费信息比对 (41)1、登录1、打开登录宝验证中心,输入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初始密码:1234,如需更改请登录系统后,进入系统管理修改)2、社保综合查询2.1、在职人员信息查询1、点击【社保综合查询】目录下的【在职人员信息查询】2、鼠标双击单个人员数据,或点击【操作栏】的“眼睛”按钮,便可打查看该人员的详细资料。
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流程生育保险是对我国男女职工的一项保障政策,女性职工所在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后,女职工生产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并同时享受产假。
那么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你介绍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流程。
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流程一、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条件参保生育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人员二、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1)填写《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申报受理单》(单位盖章);2)本人***复印件;3)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分娩后需加盖计生已生育或注销的章);或计生证明原件、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原件、复印件(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6)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原件;7)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和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8)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医院盖章);9)出院小结原件(医院盖章);10)门诊产前检查病历原件、复印件;11)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未就业配偶需**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无业证明并经男职工单位确认盖章。
12)财政核拨机关事业单位需**单位证明(须注明是否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关系是否属市财政全额拨款)。
三、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参保人员申请→受理岗受理,经办岗初审,审核岗审核→财务复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审核→财务支付待遇。
四、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生育待遇五、福建省生育保险报销地点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办公室-0591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业务处(科)室电话传真名称电话传真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8730590687305917个账科8730591587305917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马尾罗星西路30号时代广场3楼6321321283163623个账窗口8368167983163623闽候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闽侯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97号6219892822069636养老科62198948连江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凤城镇文明西路18号2623233426232334业务科62131932罗源县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罗源县学前洋路8座1012683163426865258业务科26871359闽清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闽清县梅城镇广宇B区97号信箱2233248022332480业务科2233248022332480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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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局
二○一○年七月
第一节 概念解释
• “社会保险”是工伤保险(含工伤医疗费用统筹,下同)和生育保 险(含生育医疗费用统筹,下同)的简称。
• “缴费人”是具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义务的单位和
个人的简称。 • “社保经办机构”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统
务机关代码、缴费单位名称、缴费单位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人 代表姓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参加工伤保险日期、是否参加生育 保险、参加生育保险日期、读取标志、备注
• ②地税机关及时将信息接收情况反馈社保经办机构。 • 内容包括: • 序列号、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代码、社保编码、地税电脑编码、所属
税务机关代码、缴费单位名称、登记结果、读取标志、备注
缴费登记和费种登记
• 地税机关接收社保经办机构传送的相关登记信息后,地税
征管信息系统根据传送的相关指标自动进行 缴费登记 和 费种登记 。
职工参保档案建立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
•
缴费人职工参保信息申报有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 和 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申报两种方式。
制的保险编码,各险种之间应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唯一缴费人唯一社保编码。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此次增加工伤生育险种
• 2、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已有社保编码)的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应提供以下资料:
• ⑴《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 ⑵《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养老、工伤、生育)》一式四份;
(附表二) • ⑷地税电脑编码; • ⑸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注意:该缴费人办理工伤、生育保险、应沿用已经编制的保险编码, 各险种之间应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唯一缴费人唯一社保编码。
参保登记受理审核流程
• ⑴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地税机关转交的缴费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及有关证件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条件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在《社会保险登记表》上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章;对不符 合条件的,在《社会保险登记表》审核栏中填写书面意见,加盖公 章后将《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证件材料退还缴费人。
先进行单位信息修改
旧的缴费人登记信息
“地税编码”先清空
合并单位
建立新的缴费人 (正确信息)
参保职工档案
注销旧的缴费人
参保登记受理审核流程
• ⑶与地税机关业务数据衔接 • ①社保经办机构2个工作日向地税机关发送相关信息; • 内容包括: • 序号、所属社保经办机构代码、社保编码、地税电脑编码、所属税
第一节 参保登记
• 缴费人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办 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一、参保登记申请 • ㈠单位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 (一)单位参保登记申请 • 凡按规定应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人,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
内,把以下证件和资料送达所在地的地税机关。
初次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证》
称。 • “地税机关”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行使社会保险费
征收职能的地方税务机关的简称,包括各级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 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第二节 征缴范围
• 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 业、民办非营利组织、城镇个体工商户(含雇主)、机 关事业单位。
• 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 业、股份制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 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第二章 社会保险登记
• 社会保险登记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 记三项业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材料收 集(包括单位及个人的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 登记、发证与验(换)证、证件遗失处理。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是 否 农 民 工
工 伤 参 保 日 期
工 伤 缴 费 基 数
生 育 参 保 状 态
生 育 参 保 日 期
生 育 缴 费 基 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民 族
文 化 程 度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个 人 身 份
用 工 形 式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技 术 等 级
• 1、初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即没有社保编码)的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应提供 以下资料:
•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被批准成立文件,非法 人单位需提供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⑵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
• ⑶银行账号证明; •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行 政 职 务 级 别
户 口 性 质
户 口 所 在 地
备 注
比对过程发现错误单位信息的修正流程
系统内参保单位 (缴费人)信息
(职工档案已经建立)
地税机关发送数据
避 免 建立 新的 缴 费 人 ( 正 确数 据) 时 出 现 “ 已 有的 地税 编 码 无 法再登记”的系统校验 判断
发现有错误数据 (旧的缴费人)
参保登记受理审核流程
• ⑵社保经办机构内部业务流程(3个工作日)
• ①业务经办人初审缴费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 ②业务经办人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缴费人参保信息及其职工基本信息录
入(导入)系统临时数据库,并将缴费人资料提交审批; • ③业务审批人2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人参保信息审批,完成审批后,临时
数据自动导入系统数据库; • ④社保经办机构为缴费人编制社会保险编码(已有社会保险编码的缴费
人沿用原社保编码); • ⑤《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专用章,一份社保经办机
构存档,一份退回缴费人;
《福建省工伤、生育保险个人参保申报信息》 电子文档 供批量导入
个人参保信息
序 号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一份); • ⑸《社会保险登记表》(如实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一式二份; • ⑹《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养老、工伤、生育)》一式四份;(附表二) • ⑺地税电脑编码(没有地税电脑编码的缴费人应先到地税机关申请获取地税电
脑编码); • ⑻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注意:该缴费人以后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险种时必须沿用工伤、生育保险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