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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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促进我市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推动“两创”和“三个台州”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质量核心、自主创新、梯次推进”原则,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我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集团,推动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力争使我市一批传统产业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各级政府要把进一步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实施、政策引导、宣传扶持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培育质量提升的良好环境。
(二)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质量提升的主体是企业。要从加强名牌培育、发展、宣传和保护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创名牌意识,推动企业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三)质量核心原则。在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要引导企业立足长远,敢于创新和投入,逐步建立起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把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诚信的售后服务,作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自主创新原则。技术领先是产品质量的核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形成自主研发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力争使部分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标准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五)梯次推进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台州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从培育发展“台州名牌”、“浙江名牌”、“浙江区域名牌”和“中国名牌”及“中国世界名牌”入手,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一批争创名牌的企业群体、产品群体,构筑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中的名牌创建目标,每年争取新增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10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

20个以上,台州名牌产品50个以上,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形成一批以台州名牌为基础、浙江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重点,品牌影响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名牌产品集群,带动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经济跨越式发展。块状经济产品质量居全省前列,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1、加快制订名牌发展规划。制订我市名牌培育五年滚动发展规划。根据“十一五”名牌创建目标,按照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五项工作原则,分层次确定争创中国名牌、省市名牌年度名牌培育滚动规划。制订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育计划,建立名牌培育梯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名牌企业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
2、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名牌。按
为深入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促进我市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推动“两创”和“三个台州”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质量核心、自主创新、梯次推进”原则,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我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集团,推动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力争使我市一批传统产业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各级政府要把进一步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实施、政策引导、宣传扶持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培育质量提升的良好环境。
(二)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质量提升的主体是企业。要从加强名牌培育、发展、宣传和保护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创名牌意识,推动企业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三)质量核心原则。在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要引导企业立足长远,敢于创新和投

入,逐步建立起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把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诚信的售后服务,作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自主创新原则。技术领先是产品质量的核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形成自主研发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力争使部分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标准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五)梯次推进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台州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从培育发展“台州名牌”、“浙江名牌”、“浙江区域名牌”和“中国名牌”及“中国世界名牌”入手,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一批争创名牌的企业群体、产品群体,构筑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中的名牌创建目标,每年争取新增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10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20个以上,台州名牌产品50个以上,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形成一批以台州名牌为基础、浙江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重点,品牌影响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名牌产品集群,带动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经济跨越式发展。块状经济产品质量居全省前列,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1、加快制订名牌发展规划。制订我市名牌培育五年滚动发展规划。根据“十一五”名牌创建目标,按照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五项工作原则,分层次确定争创中国名牌、省市名牌年度名牌培育滚动规划。制订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育计划,建立名牌培育梯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名牌企业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
2、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名牌。按
为深入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促进我市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推动“两创”和“三个台州”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质量核心、自主创新、梯次推进”原则,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

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我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集团,推动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力争使我市一批传统产业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各级政府要把进一步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实施、政策引导、宣传扶持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培育质量提升的良好环境。
(二)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质量提升的主体是企业。要从加强名牌培育、发展、宣传和保护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创名牌意识,推动企业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三)质量核心原则。在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要引导企业立足长远,敢于创新和投入,逐步建立起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把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诚信的售后服务,作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自主创新原则。技术领先是产品质量的核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形成自主研发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力争使部分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标准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五)梯次推进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台州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从培育发展“台州名牌”、“浙江名牌”、“浙江区域名牌”和“中国名牌”及“中国世界名牌”入手,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一批争创名牌的企业群体、产品群体,构筑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中的名牌创建目标,每年争取新增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10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20个以上,台州名牌产品50个以上,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形成一批以台州名牌为基础、浙江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重点,品牌影响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名牌产品集群,带动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经济跨越式发展。块状经济产品质量居全省前列,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


1、加快制订名牌发展规划。制订我市名牌培育五年滚动发展规划。根据“十一五”名牌创建目标,按照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五项工作原则,分层次确定争创中国名牌、省市名牌年度名牌培育滚动规划。制订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育计划,建立名牌培育梯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名牌企业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
2、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名牌。按
为深入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促进我市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推动“两创”和“三个台州”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质量核心、自主创新、梯次推进”原则,以实施名牌战略为抓手,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我市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集团,推动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竞争力的提升,力争使我市一批传统产业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各级政府要把进一步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实施、政策引导、宣传扶持的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培育质量提升的良好环境。
(二)企业主体原则。实施名牌战略质量提升的主体是企业。要从加强名牌培育、发展、宣传和保护等方面入手,加大对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创名牌意识,推动企业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三)质量核心原则。在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过程中,要引导企业立足长远,敢于创新和投入,逐步建立起研发、生产、营销和售后服务等一体化的质量保证体系,把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诚信的售后服务,作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坚实基础和保障。
(四)自主创新原则。技术领先是产品质量的核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形成自主研发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力争使部分优势产业拥有一批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标准和核心技术的产品。
(五)梯次推进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台州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计划、有步骤地筛选、确定重点培育扶持的企业和产品,从培育发展“台州名牌”、“浙江名牌”、“浙江区域名牌”和“中国名牌”及“中国世界名牌”入手,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一批争创名牌的企业群体、产品群体,构筑梯次推进、动态发展的培育模式。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中的名牌创建目标,每年争取新增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10个以上,浙江名牌产品20个以上,台州名牌产品50个以上,通过3年的努力,力争在工业、农业、服务业中形成一批以台州名牌为基础、浙江名牌为骨干、中国名牌为重点,品牌影响面广、带动力强、技术含量高的名牌产品集群,带动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经济跨越式发展。块状经济产品质量居全省前列,省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居全省前列,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指数稳定在96以上。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1、加快制订名牌发展规划。制订我市名牌培育五年滚动发展规划。根据“十一五”名牌创建目标,按照名牌培育质量提升五项工作原则,分层次确定争创中国名牌、省市名牌年度名牌培育滚动规划。制订全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育计划,建立名牌培育梯队。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名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扶持名牌企业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的跟踪服务。支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
2、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名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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