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薪酬体系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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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系(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用范畴:本制度合用于峰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条目:薪酬制度改革目在于使员工能与公司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收益。
第三条原则:把薪酬作为分派价值形式,遵循按劳分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根据:薪酬分派根据是——对公司贡献、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
第五条薪酬水平:员工整体薪酬水平体现公司效益,薪酬总额随公司效益增长而增长,保证薪酬在同行业内具备竞争力,平均薪酬水平定位于市场中上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依照公司各岗位性质不同,行政、销售、技术、生产等计时人员均合用本薪酬职系范畴,勉励不同专业人员专精所长。
第七条公司薪酬体系以基本工资为主体,职务津贴、绩效工资、年度分红以及其她形式为补充。
第三章薪酬构造
第八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员工薪酬构造。
第九条工资构成
1、固定工资:涉及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和工龄工资。
2、绩效工资:是指个人考核工资×(1±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上浮/下浮比率)+业绩提成。
3、补贴:涉及餐补、交通补贴、差旅补贴等。
午餐补贴:公司给员工在职工作期间一项福利补贴,请假、旷工、脱岗、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期间不享有此项补贴。午餐补贴原则:150元/月。
4、奖金:全勤奖;特殊贡献奖依照公司经营状况由总经理/董事长调配。
5、特别津贴:对于特殊岗位员工由董事长/总经理特批给与特别津贴。
6、年度分红:享有年度分红员工为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以及分/子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业务副总经理、公司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按岗位分红比率×年度销售额(实际回款额为准)享有分红。依照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目的达到度,分红比率实行每年调节一次。
第十条工资计算及原则
1、工资=固定工资+考核工资+业绩提成+奖金+年度分红。
2、岗位职务津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并在岗位内设立多级工资档位,依照员工工作岗位、技能水平等综合评估其所处档位。职务津贴综合考虑个人素质、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工作难易度等各方面因素,是管理人员薪资核心。
3、考核工资:依照公司《业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业绩考核,在
考核工资基本上依照考核成绩优劣按比率计算,原则上全体人员均需接受公司绩效考核,以考核成果核算考核工资,年薪制员工年终公司统一考核。
4、司(工)龄工资:入职满一年后享有司龄工资100元/月;后来每工作增长一年其工龄工资增长100元/月,最高至600元/月封顶;同步每增长一年记工龄积分1分(业务人员每销售回款1000万元奖积分1分),工龄积分满20分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有各项退休待遇;或者按每分值折现一万元一次性发放退休金(需满20分后方可折现)。若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按近来一次入职时间算起满一年方可享有工龄工资,特殊岗位视状况特殊对待。
5、奖金和业绩提成:
(1)、全勤奖:50元/月,凡员工当月迟到、请假、旷工者均无全勤奖。
(2)、业绩提成是依照不同岗位根据每月实际销售额按相应提成比率核发。
第十一条薪资体系特殊规定
1、如果由于个人重大过错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所涉及负责人承担所导致一切经济损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2、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并对其负责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3、对于员工向公司预支、补偿金、借款、违约金等单方面欠款,员工需
按照商定赔付,否则公司将以工资抵扣;如若员工在此期间离职,欠款尚未偿付,公司具备追索权及扣留员工离职证明权利,直至其完全偿付;若未经公司批准或未办理完手续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发放离职前一种月至离职之日所有工资,并保存继续追究其擅自离职给公司导致各项损失权利。
4、对于公司聘任外部兼职人员、顾问式培训人员、暂时人员等非正式员
工薪资,不纳入以上工资体系,采用协商解决管理办法。
第四章工资调节
第十二条公司工资整体调节时间与调节幅度依照公司效益以及社会工资水平变动状况决定。
第十三条个别人员调节依照员工个人考核成果和岗位变动决定。
1、如工作期间体现特别突出或做出卓越贡献员工,会及时认定。
2、年度考核成果先进者,工资在本岗位所处级别内晋升一档。
3、年度考核成果较差者,工资在本岗位所处级别下调一档。
4、同岗位工作一年,且考核分均在80分以上员工工资晋升一档。
5、在岗位不变状况下,员工工资原则可以突破所在岗位级别范畴。
第五章其她
第十四条工资核算
1、工资核算: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统一核算并做好工资报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统一发放。
2、各部门当月考核表,必要在次月5日之前报行政内勤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3、新进员工工资管理
新入职工工有一周试岗期,试岗期间离职或被辞退均无工资。
(1)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转正后工资80%。业务人员没有完毕规定任务,按实际完毕任务率核发基本工资、考核工资;非业务类总监级及总监级以上级别享有年薪制管理层试用期间按岗位年薪/12个月
*60%*80%核发月度工资;业务类总监级及总监级以上级别享有年薪制管理层试用期间按岗位年薪/12个月*40%*80%核发月度工资
(2)转正工资:员工通过试用期,依照人员适岗性评估成果进入相应岗位工资级别,并根据规定发放相应薪资及其她补贴,每一种月进行一次考核。未转正留职人员在第三个月直接完毕季度任务或在考核期内完毕规定任务予以转正。业务人员在每个考核期完毕规定任务,补发月度内暂扣考核工资;非业务人员依照考核成果获取相应薪资。
(3)延长试用期:对于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员工,公司将结合部门负责人意见,依照其工作体现对其延长一种月试用期或依照其个人意愿留职工工,其待遇与试用期时相似。
(4)特殊人员:对公司为了发展等引进重要、核心、紧急性岗位人员,依照公司实际状况和领导批示单独解决,拟定详细薪资待遇。
4、年度分红
(1)符合岗位分红员工工作满1年,按照全额计算分红;新进员工工作满半年以上按照分红提成比率50%计算;新进员工工作满4个月以上按照分红提成比率20%计算;新进员工工作四个月以内不计算分红。
(2)公司年度分红核算:每年核算一次,核算发放时间为次年1月20日,如遇节假日,依次顺延。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及统筹保险
员工经试用合格,办理相应转正手续并入职满一定期间后,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统筹保险。
第十七条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