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金融创新的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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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金融创新的因素分析
摘要:金融创新是指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
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具体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改置、金融工具、业务品种及制度安排等力面所进行的金融业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是推动我同经济持续发展不竭的动力,也是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程度大大加深,新的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品种、新的营销理念和新的服务手段进入中国市场,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管理创造性变革
我国经济直接而对着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而金融创新存我国又有诸多的因素制约着其发展,下面我们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例进行分析。
一、当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信用环境欠佳
表现在以下儿个方面:一是信用基础薄弱。良好的信用环境是进行金融创新的必要基础,也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前提。由于部分企业业主自身素质较低,缺乏长远战略目光,信用意识淡薄,甚至有个别业主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加深了银行对企业的信任危机,致使商业银行贷款的积极性降低。二是金融创新行为主体错位。金融创新行为主体错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产生偏差,政府对金融创新的宏观动因偏重于社会稳定,忽视金融创新的市场特性从而出现了无市场流动性、靠强制推销的政府债券以及不计成本的保值储蓄等金融工具创新。三是由于社会公众金融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及公众对金融产品创新的认知度不够,使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个人理财等、业务的拓展步履艰难。
(二)金融创新缺乏内在动力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体制转换和改革政策等外部因素推动的。由于同有商业银行能通过垄断从一般地经营中获取既得的利润,且无被市场淘汰的后顾之优,所以不具有创新动力,创新的金融产品无论数量、结构、质量、功能等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差距。缺乏创新动力和过渡竞争是国有商业银行巨额小良资产高居不下的重要原因,这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比例、贷款收益率、资产利润率及人均利润率等指标远低于国外银行。
(三)金融立法滞后,影响金融创新进程
一是业务政策和管理规定滞后于业务拓展需求。如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往往在出现风险以后商业银行才制定了有关的管理规定:二是监管内容上仍以信用风险监管为主缺乏全而风险监管。_是监管于段、方式等滞后,监管效率不高。对有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可能发生的风险或已经发生的风险不能及时地进行监测和监督。
(四)金融创新效率小高,创新活动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与西方国家进行比较,我国的金融创新效率小高,具体表现有:一是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系统性,使创新成果的优势小能充分发挥。二是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科学性,使金融创新产品的优势无法发挥。这一点在我国引进国外金融创新产品的
吸纳性创新中比较明显。三是金融创新缺乏规范性,银行问在业务创新力面存在不良竞争,为追求市场占有率而搞低层次的价格竞争。
二、制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因素
(一)产权制度因素。
良好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激励企业获得好的经济绩效及创新的“内在因素”,它可以最有效的激发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动机。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基本条件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自身必须具有强有力的利润最大化冲动及与之相关联的创造性动力。只有这样的产权主体的“内在因素”才是金融创新的动力源,创新主体才会具有自由探索与“创造性”的精神,创新出新的金融工具与产品,才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金融市场的竞争。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采取的基本形式是国有产权。同有金融产权的内容规定了国家充当金融机构的行为主体,国家对金融资产享有处置权、转让权、消费权及收入的享用权。在这种国有产权的制度安排下,由于权利足由国家选择的代理人来行使,作为权利的使用者,对资源不具有充分的权能,就使他对经济绩效和对其他员工的监督和激励降低,加上行使国家权力的实体往往为了追求其政治利益而偏离利润最大化动机使得国有产权产生极大的外部性。
(二)金融管制因素
金融监管方面存存的许多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深化和发展会产生定的抑制作用。主要包括:大多数的银行法规条例比较原则和概括,多停留在定性上,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的监管细则、处罚条例和利学定量管理,无明确量化标准,监管部门实际操作的随意性较人。配套法规不够完备,如对银行监管组织体系、内容、具体手段、处理方法等,尚无明确的法规可供遵循,类似银行监管条例等配套法规尚未出台。受社会环境和传统观念的影响,银行法规的权威性和银行监管的法制化在实践中不能得到严格贯彻实施。央行的监管从整体看仍比较严格,从而对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形成多方而的政策约束和条框限制,不利于金融创新的发展。
(三)银行从业人员素质因素。
现代金融业务的创新,要求其从业人员既要具备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又要精通微观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人才。而国有商业银行的部分经营者存开拓市场,完善服务、技术进步和业务创新上显得较为乏力,过分偏重于传统业务和传统市场,在业务创新上畏首畏尾,缺乏长远的、战略性的眼光,延迟了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进程。而一般员工,虽然人部分都具备了一定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但精通法律、金融、计算机等多方而知识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相对较少,这些因素使得金融创新难以向纵深方向发展。三、促进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产权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明确金融创新主体。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核心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建立又包括产权制度创新和内部管理体制创新两个方而。近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产权关系小明晰,权责不明确,在此背景下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管理体制也就在定程度上失去了依据和标准。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的创新应当加强。使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对象、范围、方式和变现手段等诸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增强竞争实力。建立并完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界定银行机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业务操作者的权、责、利、险,统一授权,严格考核,相互激励。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建